档案室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档案室管理制度1
一、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本机关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二、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三、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填好销毁清册,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四、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五、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档案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部室或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六、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档案室管理制度2
一、移交档案室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系统整理,质量符合归档要求;档案室在接收档案的同时,还应接收符合规范要求的纸质等材料要求;
二、移交方在移交纸质档案入库时,必须移交文件级电子目录,有条件的也可移交电子文件;
三、期刊、报纸等资料应按种类、年度和月份整理,并以年度或月份为单位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原则上一月或一季移交一次;
四、照片档案应按国家标准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整理,不符合入库条件的照片档案,如:缺少文字说明、编号不明确、目录制作不详细、无照片档案册等,不予接收进库;
五、征集的零散照片,应由经办科室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整理完毕,并向综合档案室办理入库手续;办形成的照片档案,在照片冲洗加工后15日内,由摄影者或经办科室整理完毕,并向局档案室移交;
六、对移交进库的档案、资料,库房管理人员应实施安全保管检查,如发现生虫、潮湿、霉变、灰尘过大等安全隐患,应责令移交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符合进库要求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七、办理档案、资料移交手续时,移交方应提供档案、资料移交进库清册,以便检验;
八、对符合入库条件的档案、资料,库房管理人员逐卷册逐件张、页进行清点、上架并制作标签,予以标识;对随同档案一并移交的纸质目录和电子目录等,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查和核对;
九、交接双方应当面办理入库交接手续,不得事后补办或委托他人办理;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应在档案、资料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十、室存档案、资料经鉴定须销毁的,应编制销毁清册,编写销毁报告,上报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审批;销毁完毕后,应编制馆藏档案移出清册和情况说明;
十一、室存档案、资料经批准离库或因阅览出库,管理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出库手续,并在出库单上注明出库原因、时间及归还日期,到期后负责督促档案资料的归还;
档案室管理制度3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和谈论及国家和单位秘密事项的档案文件内容。
二、划分密级的档案资料单独组建保管单位,严格管理,控制使用,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提供利用。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四、销毁保密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批准手续,防止销毁过程中出现失泄现象。
五、档案库房为单位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确需进入,须经批准和严格登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
档案室管理制度4
1、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及明火。
3、下班前,须将档案材料放入档案柜内锁好,不得堆放在办公桌上。用过的'废纸屑要及时处理,不准积压。
4、下班前,要认真检查,须切断电源、开关、水源、锁好门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领导。
5、电源开关和照明设备与书架、资料、档案柜必须保持符合安全规范的距离,照明设备的功率不得大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6、库房档案门窗应设置防盗设施。
7、定期检查档案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告有关部门。
8、档案室内如需明火作业须经主管领导和总务处同意方可进行;
9、档案室内应设置灭火器具。爱护保养好消防器材,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档案室管理制度5
档案室管理规定
一、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内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帐册、模型、样品、实物、照片、影片、录音、录像、磁盘,光盘等材料。
2、归档要求
归档文件应原件(特别情况下可用复印件代替),要完整、准确、系统、各种签证手续完备,字迹清晰。
3、归档时间:输完毕后,应立即归档。
4、归档份数: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
5、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档案室填写一式二份归档文件登记表,按登记表清点材料,移交双方签字后,各存一份,以备查考。
二、保管制度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2、存放档案要有专用柜架。档案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3、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进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等防护措施。
5、档案室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一般温度保持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45~60%的规定范围内。
6、档案的`移出、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的档案查阅后须尽快归还。归还档案应放原处。
7、公司对档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存在管理混乱、档案破损或遗失现象,可视情况分别对管理人员处以批评、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三、档案借阅、复印程序
提出申请-->有关领导批准-->档案室办理手续-->使用档案-->归还档案室
具体要求:
1、借阅、复印档案应先批准,再办理登记手续;
2、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3、借阅、复印人不得将档案随意拆散、涂改、抽调、剪裁档案;
4、借阅、复印人不得将档案随意传看,携带外出(除工作外),以防丢失、泄密;
5、办理完毕,应立即归还,如有差错,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6、调离本公司的员工,必须将所借档案材料还清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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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团委学生会文件管理上规范化,对学生会各种文字材料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和经验、教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档案由综合部统一收集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直接负责。
第三条 学生会各中心部门未经办公室主任许可不得随意翻看。
第二章 档案分类
第一条 文件类:学院下发的正式文件,上级学生会下发的正式活动文件,学生会转发及下发的正式文件。
第二条 申请类:学生会各中心部门的活动申请、经费申请、场地申请,学生社团活动申请、活动参与申请等。
第三条 计划类: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各项活动策划,学生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学生社团各项活动策划。
第四条 总结类:学生会学期工作总结,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学期工作总结,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各项活动总结,学生社团学期工作总结。
第五条 学生干部档案类:学生会全体成员档案(个人申请、笔试试卷、笔试面试成绩单等),学生社团负责人档案。
第六条 会议记录类: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会议记录,主席团会议会议记录,团委扩大会议会议记录,部长联席会议会议记录,各中心中心例会会议记录,各部门部门会议会议记录(备案)。
第七条 媒体信息类: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照片、视频。
第八条 报刊类:学生会所刊发的`各类简报、杂志。
第九条 其他类:学生会资产管理资料(财务报表、办公场所使用登记表等),学生会日常工作管理资料(签到表、通知簿、值班日志、活动综合测评、考核汇总表等),学生会外联资料,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等。
第三章 档案日常管理
第一条 学生会各类档案必须按照类别、编号存放,各类文件需准备电子稿件及打印件两种,电子稿由办公室主任保存,纸质稿存档。
第二条 学生会档案属学生会内部资料,学生会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外借。任何部门或个人如需借用,须向办公室主任递交正式书面申请使用,并征得办公室主任的同意,重要资料借出须经得执行主席同意。档案负责人应记录档案名称、数目及借出时间、归还时间。任何个人原因导致档案资料的意识,都将追究其个人的相应责任。
第三条 每年年末,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各分管主席共同将本年各种档案按照分类、编号独立装订。组织机构换届时,档案须送至团委审阅,并于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成立后移交新一任办公室管理。
第四章 档案材料的收集
第一条 学生会各中心、部门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综合部的材料收集。在相应的时间及时上交有关材料,材料上交工作完成程度将列入《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进行考核。
第二条 各中心部门须上交的材料包括:学期工作计划、活动策划书、活动花费清单、活动正式通知、班级学生工作考评表、活动综合测评、活动总结、团学工作计划报表、会议记录、各类申请、登记表等。
第三条 各中心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开学初由分管主席交至办公室主任。活动策划书、活动花费清单、活动正式通知、班级学生工作考评表、活动总结在部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分管主席将电子稿发送至学生会办公室邮箱,相关纸质稿交至综合部。
第四条 团学工作计划及总结报表分管主席以中心为单位在每周六晚十点之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学生会办公室邮箱。办公室主任收集、整理、汇总后将电子稿发送至团委书记、执行主席邮箱。
第五条 各中心、部门会议记录、申请及其他材料在每月月末由分管主席统一收集整理后定期交至综合部。
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将所有电子材料整理归档并打印,打印的纸质稿作为纸质档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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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单位档案权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馈,任何人不得例外。
二、外单位来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阅,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四、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阅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份。
六、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英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七、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若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八、凡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安全保密等工作。
九、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拒不归还者。
应按《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复制、抄录档案资料,要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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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自觉遵路项目和国家的制度,守保密纪律和相关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档案秘密;
二、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审批权限和借阅范围借阅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档案擅自带出阅档室,也不得扩大借阅范围;
三、对保管的.档案资料内容、数量、存放位置等保密事项,不得外传和泄密;
四、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对非档案工作人员谈论档案秘密,严禁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档案秘密;
五、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带人进入档案库房,更不得让非档案管理人员自己查找翻阅柜内档案;
六、非本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档案库房;
七、禁止私自出卖属于青临高速项目和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
八、因工作需要携带档案外出,必须经领导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九、销毁档案资料时需进行登记,按照保密规定派专人负责监销,须两人以上监督,严防泄密;
十、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堵塞漏洞,确保档案安全;
十一、档案室钥匙由专职档案员专管、专用,实行壹把钥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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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柜要规范排列,各种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柜钥匙统一编号,集中存放,不准随便携带。
二、坚持半年一次清点,核对室藏档案,登记清点结果,做到账物相符。
三、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光、防霉、防有害气体工作,正确使用电器,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做到人走灯灭、机停;门窗及时关闭、上锁。
四、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存放有毒和易燃品。不准在库内吸烟和放置杂物、花草及可食物品。
五、按时做好库内温湿度测试、记录,通过控制与调节,使温度力争达到14-20℃,恒对湿度达45-6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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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档案保密管理方面的有关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档案的保密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
3 职责
3.1 山煤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3.2 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档案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执行档案保密制度,忠于职守,增强安全保密观念,认真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3.3 档案密级由立卷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确定,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有关行政法律的规定办理。
4 管理内容及规定
4.1 档案形成部门和管理部门人员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准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准私自复印涉密档案材料。
4.2 档案管理部门在接收、保管、提供利用档案时,按有关规定认真核对、签字、登记、注销,做到手续严格,账目清楚。
4.3 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凡具有密级的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限在档案室内查阅。未经批准不准将密级档案借出,不得随意抄录、复印、拍照、翻版。
4.4 外单位来公司查阅和抄录档案时,应严格履行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4.5 档案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泄密。
4.6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要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
该记录的不记,不在公共场所或亲友中谈论机密,不把机密档案带到有碍机密的场所。
4.7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涉密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向外传播涉密档案内容。
4.8 利用者对所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4.9 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进行鉴定后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4.10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档案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4.10.1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保密档案;
4.10.2 涂改、伪造保密档案;
4.10.3 损毁、丢失、出卖、倒卖保密档案。
4.11 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综合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
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按相关的管理标准进行检查、考核。
5.2 凡违反保密制度和纪律,工作失职,丢失秘密文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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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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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2、负责对各部门档案立卷的业务指导,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
3、按照“六防”要求,做好库房管理和档案保管工作,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各类档案的完整安全。
4、按规定作好档案的利用接待工作,并根据利用者要求做到热情接待,详细提供。
5、加强组织纪律,严守档案秘密,严禁档案信息私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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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存放的重要场所,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储存和安全,为强化对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档案室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门窗要及时关闭上锁。
2、档案室柜具要编制顺序号,排列整齐,便于工作。
3、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要由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4、注意档案室内外的温、湿度,定期分析、积累资料,要根据室内外的温、湿度情况,随时通风,除湿降温。
5、档案室要有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械,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使用方法。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及其它物品。
6、室内要经常打扫,柜具要定期擦拭,随时放置防虫、防鼠药品,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7、对档案资料的借出归还,要有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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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及所属各单位档案管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资行政中心。
二、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档案划分及管理部门
1、档案是指本学校过去和现在,在从事经营管理、教研活动、企业文化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有保持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2、学校设立档案室,隶属于行政部,并设置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3、学校档案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学校级和部门级,学校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张分类目录。
(二)各部门资料管理
1、学校所属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学校档案归口管理。
2、各部门根据部门资料性质结合学校级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标准分类管理。
3、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学校管理规定执行。
三、档案分类
(一)档案质量
1、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2、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3、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5、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二)立档
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2、跨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三)分类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要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如:证照类目、制度类目、文件类目、合同类目等)。
2、学校档案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证照类:营业执照及各类证照,注册资料、年检资料、学校章程等;
(2)文件类:分外来文件(政府职能部门的往来文件)和内部文件;
(3)制度类:管理制度汇编;
(4)合同类:分内部经营管理合同和业务合同两种。
(5)计划总结类:分计划及总结等;
(6)会议纪要类:办公例会纪要等
(五)档案编号
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3、学校档案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四、归档及保存年限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者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的排列并填写《卷内目录》。
(二)归档的同类文件资料在卷内应按保存期限分别装订,保存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定期按文件材料的保持价值分为1年,5年,10年。
1、永久保存:
(1)学校章程、合同
(2)股东名册
(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4)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5)财务报表
(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8)工程设计图
(9)学校规章制度
(10)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2、10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事业计划资料
(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3、1年至5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
(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4、1年以下暂时保存:
(1)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的补充规定。
(四)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开。
(五)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表。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
五、档案日常管理
(一)借阅
1、借阅手续: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由其部门负责人出示书面借阅条向档案员借阅,经办人必须在学校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2)档案员接到借阅条,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以备及时催还。
(3)档案归还时,经档案员核查无异后,档案即归入档夹,填写归还日期,取消借阅记录。
2、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档案。
3、借阅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阅部门负责人书面请示,经行政部主任批准。
5、借阅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二)销毁
1、每年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档案员编制纸质和电子的《档案销毁清册》,报学校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销人后方可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清册》需注明:销毁档案目录、学校负责人意见、档案人签章、监销人签章、销毁时间。
2、销前,按照清册清点;销后,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档案销毁清册》需永久保管。
3、保管期限已满但仍不能销毁的档案有下列四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了事项;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应单独抽出立卷,直到事项完结时为止。
(三)移交
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学校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档案移交登记表》需注明:移交档案目录、学校负责人意见、移交方签章、监交人签章、接收方签章、移交时间、移交原因。
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四)保密
1、档案室的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动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主动,准确,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3、爱护档案室的一切设施设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及随意翻动。
六、附则
(一)在本制度框架下,学校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制订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经报行政部备案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制度自印发试行之日起执行。
附表档案员职责
1、负责收集、统计、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学校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2、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3、定期擦拭档案架,保持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如有破损或褪色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分过窄或有字迹的资料,要用纸加以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宗卷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资料,应当附上抄件。
4、归档要注意整洁,归档前要先对文件资料进行分类,再把文件资料按类别分组后分别装入卷宗,以便归档时所有资料都能随手而得,避免盲目查找。
5、做好保密工作,并采取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措施。
6、每年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编制或更新《档案保管手册》做好文件索引,以便查找。
档案室管理制度15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四)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五)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六)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七)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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