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3 18:44:0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生产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产管理制度集锦【15篇】

生产管理制度1

  1、劳动纪律:

  ⑴员工务必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

  ⑵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三班制的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早退一次2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着10元/次。

  ⑶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务必向组长或车间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⑷上班时不准坐凳,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用手机发信息,打游戏,吃零食,抽烟,如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⑸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车间主任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每月在三天休假后还需请事假的,车间需根据生产状况安排签署意见经厂部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一天罚款50.00-100.00元。

  ⑹下班或吃饭时,须将自已机床上的日光灯与电风扇关掉,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00元。

  ⑺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能够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推荐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2、现场管理制度

  ⑴持续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亮丽、舒适的工作环境。

  ⑵用心参与“5S”管理活动,持续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务必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

  ⑶在制品务必按性质区别放置,蓝色的`箱子放置良品,红色的放置不良品,并做到班清班洁。

  ⑷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识。

  ⑸下班时每位员工务必按照“数控机床保养资料”进行清扫与保养机床。

  ⑹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00元的处罚。

  ⑺下班打扫卫生后,铜屑车应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现场的整齐整洁,如发现违规放置者,将处以20.00元的罚款。

  3、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⑴生产工艺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所有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⑵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每班生产的第一只产品务必经检验员确认后方可连续生产,生产过程中务必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批量报废,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根据损失状况进行赔偿。

  (3)员工在未经班组长或主任的允许下,不得擅自更改机床内的任何程序,一经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4)机床设置的参数与倍率严禁擅自改动,如发现擅自更改程序或参数的,发现一次处罚40.00元。如因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机床损坏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从严处罚500-1000元。

  ⑸机床启动按钮上的保护罩严禁擅自旋开操作,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0元。

  ⑹芯棒加工产品时,扳手不得放在机床内部,一经发现将处罚20.00元,如因此而导致机床损坏的,将照价赔偿损坏部件。

  ⑺棒料加工产品时,铜棒的长度不准超过主轴口部100mm,如发现违规操作者,一次处以50.00元的罚款,如因此而导致机床损坏的,将照价赔偿损坏部件。

  ⑻机床加工产品时,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刀具、夹具损坏的,应当照价赔偿。

  ⑼车间所用螺纹规由班组长统一领取,交员工使用,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当班员工将照价赔偿。

  4、奖惩制度

  ⑴奖励制度

  下列状况下奖励直接相关人员(奖金额报厂部批准50-500元)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

  b、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者

  c、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推荐并确有成效者

  e、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用心举报经查属实者

  d、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⑵惩罚制度

  a、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10.00元

  b、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者,将扣除未完成数的双倍定额工资。

  c、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罚100元

  d、违反机加工车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

生产管理制度2

  1、电缆沟安全文明生产标准:

  (1)电缆沟要求地面平整,有坡度,无积水,无杂物。

  (2)电缆必须放在电缆支架上,要求排放整齐,绑扎固定,电缆表面清洁无积灰。

  (3)电缆沟封堵及防火隔墙,防火涂料等防火设施必须完善。

  (4)电缆沟要有充足的照明设施,照明电压采用36v安全电压。

  (5)电缆沟道,电缆支架完整、牢固。

  (6)电缆沟盖板严密,以防尘土和杂物掉落。

  (7)电缆沟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水口设施,如积水难以排除的部位,打渗水坑。

  (8)电缆沟内必须设有所在位置及走向标志。

  2、电缆沟管理责任制:

  变电班

  (1)变电站内所有电缆沟;

  (2)6kv配电室内的所有电缆沟。

  动力班

  (1)锅炉房内的所有电缆沟;

  (2)引风机室内的所有电缆沟;

  (3)连接6kv配电室与锅炉房之间的电缆沟。

  低压班

  (1)汽机房内的所有电缆沟;

  (2)锅炉大墙外至燃料集控之间的主电缆沟;

  (3)各专用屏下侧电缆沟;

  (4)380v配电室内电缆沟。

  照明班

  (1)所有电缆沟内的`照明;

  (2)电缆夹层(不含燃料主管的电缆沟)。

  保护班

  (1)电缆夹层;

  (2)主控楼与汽机房之间的主沟。

  仪表班

  (1)循环泵房至6kv配电室之间的主沟;

  (2)化学水处理室主沟。

  试验班

  高变底下的主电缆沟。

  3、电缆沟巡回检查项目:

  (1)检查电缆沟沟墙是否完好,人孔井及竖井墙壁有无裂缝,渗漏水现象,井盖是否完好。

  (2)电缆沟支架是否牢固。

  (3)电缆沟防火设施是否完善。

  (4)电缆沟盖板是否完好无缺。

  (5)沟道内是否有杂物、垃圾、积灰、积水等现象。

  (6)构件是否有脱落,通风排水、照明是否完好。

  (7)电缆装铠、铅皮外包是否完整,有无腐蚀损坏现象。

  (8)检查电缆外皮温度不超过规定值。

  (9)对电缆中间接头加强巡查,接头有无变形漏油,以防接触不良烧坏,若有漏油现象及时处理。

  (10)巡查人员发现电缆沟有重要缺陷立即向专业汇报,专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

  4、电缆沟检查考核:

  (1)电气专业每半月对电缆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2)分管电缆沟的检修各班组,每月15日、30日对所管辖的电缆沟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清扫,并做好记录签名。

  (3)照明班每月15日、30日对专业所管辖的电缆沟、照明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照明完好。

  (4)上述规定的巡检单位、检修班组,未按规定检查者,每次扣50元。

  (5)大雨过后,或大量水进入电缆沟,各班组要及时对电缆沟进行巡查,并汇报专业及生技部安监科,积极治理,消除漏源。

  (6)电缆沟内渗水坑每月清理一次。

  (7)电缆沟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无积灰、积泥、积水,无杂物,电缆上无明显积灰,照明充足齐全,每处达不到标准扣50元。

生产管理制度3

  1、总则

  1.1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合理维护财产免遭不必要的损失,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工作全面顺利地向前推进,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猪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猪场的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负责制,各级管理者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情节特严重者,触犯国家刑法、法律、法规的,交国家执法机关论处。

  1.4猪场安全生产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指锅炉、污水处理厂、配电间以及用电、使用电力设备机械、高空作业、施工等类安全生产、作业;另一方面:指食物安全、牲猪出口安全、行车安全、防疫安全、雷击等类工作。

  1.5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安全生产上:任何人提出异议,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要引起相当重视,采取防范措施。

  2、机构与职责

  2.1猪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组长:分公司经理,副组长:猪场副经理或经理助理,成员: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以及各部门主任、场长。其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2.2各部门主任、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第一责任人为:经理,主管经理;第二责任人为各部门主任、主管;第三责任人即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第二责任人负有管理责任,当事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划分三级责任人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4猪场各部门主任、主管职责

  2.4.1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4.2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4.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4.4各部门对于特殊工种、场所、物件要严于管理和制定特殊工种的安全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如柴油、锅炉、配电间、污水处理厂、手扶拖拉机等。

  2.4.5各部门要经常督促、检查本部门员工是否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2.5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3、教育与培训

  3.1对新进员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二级教育(部门、操作岗位)才准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3.2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分为:思想、法规、安全技术教育三种内容:

  3.2.1 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3.2.2法规教育,主要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

  3.2.1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其内容主要是猪场安全技术知识,特殊工种知识,消防、防疫、卫生知识。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如锅炉等受压容器、电焊接、易燃易爆(如:沼气)、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车辆等特殊工种进行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且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准其独立操作,否则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分公司概不负责。

  4、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4.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电气设备应有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特别是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破裂,一定要请专业维修人员修护好才能使用。

  4.3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5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5、易燃、易爆物品

  5.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5.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6、锅炉

  6.1每天在使用锅炉前,一定要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灵敏可靠,司炉工人在值班时,必须履行其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6.2司炉是特种技术工种,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6.3司炉工使用锅炉时,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7、检查和整改

  7.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猪场安委会组织全分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部门每季至少自检一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7.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8、奖励与处罚

  8.1猪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少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安委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先进员工。

  8.2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的基本条件:

  8.2.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委会的有关制度,落实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8.2.2安全生产措施得力,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8.2.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8.2.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8.3安全生产先进员工条件:

  8.3.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8.3.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3.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生产、违章指挥。

  8.4对事故责任人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到法律者交法政机关依法论处。

  8.5对部门扣发业绩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10%,对员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月业绩工资总额,可并给予行政处分,甚至开除。

  8.6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8.6.1部门责任人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详细记录和签名。

  8.6.1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递交记录和事故处理意见。

  8.6.2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须在15天内完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交领导。

  8.6.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8.6.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的处理。

  8.6.6以事故通报或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全体员工。

  8.7对机动车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办公室批准交给其它人驾驶,每发现一次扣一个月业绩工资。

  8.8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8.8.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8.8.2对可能造成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8.8.3不接受安委会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公司利益,强令其它员工违章生产、作业的。

  8.8.4对安全生产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8.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8.8.6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生产的。

  9、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10、本规定由猪场经理室负责解释。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展开,加强工艺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要求,创造最佳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生产管理的特点和实际情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展开生产工作的指引,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包括输入、生产转换进程、输出和反馈四个环节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和谐等方面管理活动。

  第三条 公司必须遵守效益化、科学管理、以销定产和组织均衡生产的原则展开生产管理活动。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生产管理的整体策划、授权、监督工作。

  第五条 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行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作、发放、生产进度的控制,负责设计技术工艺文件,编制工艺流程,并监控生产按计划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

  第七条 市场部负责编制销售计划、接受顾客合同、组织合同评审及实行合同等相干工作;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原料采购计划、实行采购,确保物质的正常供给。

  第八条 采购部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设备及备品配件、辅料采购计划、实行采购,确保物质的正常供给。

  第九条 质检部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进程质量检验工作,分析和改进全进程的质量问题,负责按要求进行成品的收发工作。

  第十条 仓储部负责按要求进行备料、发料、储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 办公室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人力资源计划,提供满足生产需要的人力资源。

  第十二条 财务部按生产需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正常供给。

  第十三条 企管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生产管理的实行。

  第三章 生产订单管理

  第十四条 市场部应根据产品销售事迹和市场调研报告,编制年、季、月销售猜测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发给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猜测计划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

  第十五条 市场部收到顾客的合同、口头订单、书面订单或要货通知后,应立刻组织生产技术部、质检部进行订单评审,肯定技术要求、产量和发货日期,评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以销售计划单情势发给生产技术部,同时分发给质检部,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计划单组织生产,质检部根据销售计划进行质量检验和发货。

  第十六条 市场部应随时跟踪生产,掌控各车间生产进度情形,发觉问题,及时反应,或与相干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和谐,作好顾客与生产部门的信息传递工作,以期随时回复顾客的询问,确保交期准时,如顾客有验货要求时,应予以按排。

  第十七条 市场部应常常保持与顾客进行沟通与联系,针对其反馈的信息,应及时与相干部门沟通,确保准时出货和顾客中意。

  第十八条 订单、合同或要货通知在实行期间,如果公司未能按顾客要求完成或顾客要求变更时,市场部应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与联系,所作的任何变更都必须经与顾客书面确认,同时,将顾客的信息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 市场部组织编制与安排月、周出货计划,确保交期准时,顾客中意。

  第二十条 市场部应作好每个月产品出货情形的统计工作,于每个月月末向总经理提交月份产品销售统计表、货款回收汇总表,及时反馈市场动态。

  第四章 生产计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生产技术部收到市场部的年、季、月销售计划后,应作好产能分析,根据本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公道安排年、季、月生产计划。

  第二十二条 生产技术部应于每个月28日根据市场部的月销售猜测计划,在充分猜测产量及相干责任部门和各车间。

  第二十三条 月生产计划的制定,必须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如超诞生产能力,应推敲适当应对措施的可能性,如远低于生产能力,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以便作适当的计策与决策。

  第二十四条 各车间根据已下达的月生产计划,制定本车间的周生产计划。周生产计划的制定,要与各车间的生产能力相适应,并根据工艺流程和各车间的生产能力大小,公道推敲车间之间的生产能力匹配与衔接,并且满足终究产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条 如在月份生产计划制定后,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订单,必须在当月落实,否则不能保证交期时,其数量增加后,不超出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已预估的猜测量时,则月度生产计划毋需调剂;若其数量增加后超出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已预估的猜测量时,则月生产计划须调剂。计划的调剂依其制定时审批权限与程序审批,并及时通知到相干部门。

  第五章 生产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月销售计划、订单、合同或要货通知,审核半成品、成品的库存动态情形,提出物料需求计划。物料需求计划与生产计划一同下达。

  第二十七条 物料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排程及公司规定仓库物质的最大储存量和最少库存量标准,审核仓库库存动态情形,编制物质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逐级批准后,组织实行。

  第二十八条 物料采购部门应与生产技术部、仓储部根据进货和生产周期共同协商设定安全存量,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行。

  第二十九条 仓库应及时将物料出库情形进行记录、存档、上报,便于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随时掌控仓库物料储存情形。

  第三十条 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掌控物料到位情形,发觉问题,及时纠正,或通知采购部门,或上报公司领导,尽量避免停工断料现象。

  第三十一条 物料采购部门应时刻掌控物料到厂情形,掌控车间物料控制情形和仓库储存情第三十二条 各车间根据周生产计划的安排,并且根据材料定额标准,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批准后,向仓库领取物料,仓库凭批准的领料单核发材料。

  第三十三条 各车间严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绝缺失浪费现象,努力着落产品消耗。

  第三十四条 生产技术部根据肯定的物料消耗定额,加强对车间物料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 生产进度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生产车间接到生产部下达的生产指令后,应立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作出公道的生产安排。

  第三十六条 各车间对于工艺疑难问题及产品交期、物料非常问题,应立刻通知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 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掌控、督导、检查各车间的生产进度、质量、本钱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库存情形,公道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发觉问题,及时通知相干部门或上报领导,便于其做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八条 各车间应每天将生产情形统计于生产日报表中,并与生产计划进行比较,如发觉总生产进度落后于计划时,应报告生产技术部予以和谐解决,生产技术部每个月应将生产情形进行统计,对于显现较大差异的情形应分析原因,必要时要实行纠正措施。

  第三十九条 各车间在生产进程中,如显现断料、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意外情形,且影响到其它车间生产或影响总的生产进度时,应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汇报,由其召开生产和谐会,研究计策,落实措施。必要时,生产技术部向副总经理报告予以和谐解决。

  第七章 生产进程与现场管理

  第四十条 生产技术部应加强生产进程和现场管理与监督,制定现场作业标准,指导各车间依照规定的要求实行生产进程控制和有效地进行现场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车间主任应按进行巡检,发觉问题,及时和谐解决。

  行作业。

  第四十三条 各工序操作人员工应自觉依照操作规程操作,并常常进行自检和互检,发觉生产非常问题,应及时纠正,或上报有关领导予以和谐解决。

  第四十四条 各工序操作人员工应按规定照实做好操作记录。

  第四十五条 各生产现场应及时进行打扫,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卫生清洁。

  第四十六条 各车间主任和班长应每天依照安全生产检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发觉问题及时记录和整改,本车间没法整改的应立刻上报。

  第八章 生产工艺管理

  第四十七条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实际变化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修订工艺大纲,为公司各生产提供规范的工艺规程。

  第四十八条 当顾客的特别要求需要公司变动工艺或工序要求时,生产技术部应针对特别要求及时制定和下产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或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资料,供生产中遵守。

  第四十九条 各车间应严格实行公司工艺大纲和操作规程,及时检查操作人员实行工艺情形,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工艺和操作规程。

  第五十条 生产技术部应常常督导、检查各车间工艺技术管理的实行情形,发觉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产品质量稳固。

  第五十一条 针对新产品、新工艺投入生产,生产技术部应进行跟踪管理,对各工序显现的工艺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分析,现场指导,现场改进,并随时提供全方位工艺信息咨询。

  第九章 生产设备管理

  第五十二条 生产中的所有设备都应进行编号,填制《设备管理卡》,并将此卡粘贴在设备上,且做到一机一卡。

  并定期检查设备日常保养状态。

  第五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每年初应制定《年度设备保养计划》,规定设备保养周期和责任人,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到相干部门和各车间。

  第五十五条 设备保护人员根据年度保养计划制定当月生产设备保养计划,经生产技术部综合安稳后实行。

  第五十六条 生产技术部应制定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步骤、日常点检项目和安全事项等,作业员工每次操作前必须按操作规程实行点检,确保设备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负责对设备进行外部清洁,如点检发觉非常时,操作人员应坚持停机状态,并立刻通知主管或修理人员处理。

  第五十七条 设备保护人员对于生产设备故障应无条件地进行检验,保证生产正常运转。

  第五十八条 各车间应为设备保护人员检查和修理设备提供方便和保证。

  第十章 生产调度管理

  第五十九条 公司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以生产技术部为中心、对全公司的生产活动进行集中指挥、统一调度,最根本的任务是负责全公司生产组织,组织和谐物料安稳,根据生产计划,保证生产均衡、有序、顺畅的进行。

  第六十条 生产技术部根据各部门、各车间的汇报,认为将影响到总的生产进度时,应及时召开生产和谐会,研究计策。必要时,须向生产副总经理报告,予以和谐解决。

  第六十一条 生产和谐会根据实际情形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召开,必要时由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并根据会议内容需要肯定参加人员。

  第六十二条 每个月28日为公司生产调度例会日,公司领导、各部部长、各车间主任、设备修理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应到会。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生产技术部部长请假,准假后指定其他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部门总结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形、安排相干工作事宜,各车间提诞生产经营及其它方面需要和谐解决的重大事宜,和谐解决生产经营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条 各部门和各车间应认真实行生产和谐会和生产调度会决定的事项,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检查落实情形。

  第十一章 售后服务管理

  第六十四条 生产技术部配合市场部进行售后服务工作,接到顾客的异议,应进行确认和分析,找出差异,妥善沟通和处理。

  第六十五条 针对顾客退货,应立刻安排人员重新发货,确保顾客中意。针对顾客送回的不良品,应安排人员返工。

  第六十六条 生产技术部收到的质量信息后,应和生产车间进行确认和统计分析,找出主要问题,予以改进。

  第十二章 生产统计管理

  第六十七条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领导生产统计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具体组织生产统计,并认真做好公司统计及其基础工作。

  第六十八条 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车间的生产统计责任人,应对本部门、车间各类生产统计数据的上报时间、正确性和统计报表的质量负责,建立好原始资料和统计台帐,资料要全面、准确、及时,确保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和质量。

  第六十九条 统计人员收集填报的生产统计数据必须交由直接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报出,以确保各类数据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以及生产统计数据运算技术的准确性。

  第七十条 生产统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生产统计数据(生产计划进度、产量完成情形包括各等级完成情形、产品等级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数据(包括水、电、气能源消耗)

  第七十一条 各部门和各车间应撰写月度、年度生产统计分析报告。生产统计分析内容应包括:同期统计数据的对照、统计数据与计划的对照、相干变量数据的对照分析;影响统计数据主要因素的分析;对主要统计量的趋势分析和判定;对重要统计量发展的控制建议。

  第七十二条 生产统计分析报告应运用统计学的基本原理,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特点,猜测发展趋势,撰写统计分析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从实际动身,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分析问题。

  第七十三条 在每个统计时段的统计工作完成后及时建立以报表、文字情势的分类生产统计档案。在统计工作中主动保护使用的运算机及其运用程序不受破坏,保护统计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和企管部负责说明。

生产管理制度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以“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为方针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掌握本责业务知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5.作业中不得脱岗、睡岗、串岗

  6.做到腿勤、手勤、眼勤

  7.认真做好“七不充装”的检查

  8.杜绝不符合规定的`气瓶上充装台

  9.做好充装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

  10.提高安全生产指标和产品质量的合格率

  气瓶充装操作规章

  1.充装前必须确定待充气瓶合格率

  2.充装台控制阀门、安全阀、压力表、卡具管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防错装卡具螺纹是否与钢瓶螺纹相符

  4.操作任何阀门时必须站在侧面,严禁猛开、关阀门

  5.充装时速不得大于8m/h,禁止插入空瓶

  6.逐只检查瓶体温度和钢瓶阀是否漏气

  7.充装时严禁用扳手铁器敲击瓶阀管道

  8.充装人员不准穿戴化纤衣帽及钉子鞋,严禁油脂

  9.做好气瓶气体置换工作

  10.充装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超压,做到气瓶放稳,严禁空重瓶混放

  11.充装压力是否在12.5Mpa范围内

  12.瓶阀密封性瓶体鼓包、变形、缺陷、附件是否齐全良好等,有问题一律不得上充装台

  气瓶装卸操作规程

  1.必须了解气体性质,掌握熟练知识

  2.气瓶搬动时,一手握气瓶沿地面旋转

  3.不准平地滚动,需滚动时严禁撞击

  4.装车时一定做好精准到位

  5.装车中不得把气瓶从车上掉下,以免爆炸危险

  6.做到气瓶数据登记和标号登记工作

  低温液体泵操作规程

  1.工作前做好防护工作

  2.开机前确认集流排放空充装准备

  3.检查页面高度及压力

  4.打开排液阀关闭放空阀,开启回气阀对泵进行预冷盘车启动

  5.汽化器挂霜和预冷15分钟

  6.确认泵正常运行

  7.听排出液体活门声音和机器振动是否正常

  8.充装完毕后,关闭下液阀和回气阀,打开放空阀停车

  9.液体泵排出压力小于15Mpa,入口压力大于1.2Mpa

  10.做到泵体无异常工作

生产管理制度6

  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适当地协作,以便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达到降低成本,互惠双赢的目的,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听从领导,听从安排,工作乐观主动,不挑拣,不讲价钱,工作期间不带心情,团结互助,不讲不利生产的话,不做不利于生产的事,统一行动规划,按时生产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保守公司机密,对私自泄露机密者赐予开除并扣发工资。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提前请假,并仔细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组长批,两天(含两天)以上有车间主管批,并报陈生(生产总负责人),否则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罚三天正班工资,每迟到1—5分钟罚款5元、5—2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仔细做好对玻璃的验收工作,清洗过程中如发觉不合格产品不予印刷,如将不合格产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裂处理。仔细检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尘,胶布、水珠等污染物,如有要准时清理完毕后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仔细检查生产设备(如:印刷机、网板等)并定期保养,确保安全生产,如发觉故障准时排解,如因不检修或人为缘由造成事故者,责任人及车间照价赔偿。

  六、印刷油墨必需提前调试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调配确保印刷质量,对于新进的'每一批油墨,先试验没有问题后再印刷。假如印刷消失问题由调墨人负全责。

  七、印刷时仔细检查质量,操作按程序,如发觉特别马上停下并检查缘由,不能扩大损失,对于印坏的玻璃准时处理,如不严格把关造成的损失,该班担当原料费用。

  八、冲网时必需冲刷洁净,由组长负责并记录,如因网不净造成损失者由冲网人负责。在领网或交送网过程中,因抬网不慎造成网版损毁的,由抬网人负全责,罚款100元。

  九、下班后照实填写报表,如虚报一块扣2块,搞好本车间及卫生区卫生,如发觉卫生脏、乱、差罚款10元。

  十、生产区禁止吸烟,对辱骂他人、打架、斗殴者一律赐予开除。

  十一、加强本班技能或学问学习,增加上进心,坚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后会议。

生产管理制度7

  一、认证制度

  生产销售的绿色食品,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

  2、农作物种植、及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二、生产技术

  1、生产资料使用要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

  2、生产应严格按照国家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1)使用添加剂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2)原材料购买记录,包括供货人、产地、采购量、采购时间等。

  (3)农产品基地的生产记录,包括农药和肥料的购买、使用记录,必要的农事记录等。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3、企业应具备经培训合格的绿色食品管理人员(内检员),全程监管绿色食品生产过程。

  三、销售监测制度

  1、产品在销售前,经内检员检测,方可进入绿色食品专营区销售。

  2、应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四、包装标识使用制度

  经包装后销售的绿色产品,其包装物或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食品名称;制造者、销售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注内容。

生产管理制度8

  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

  3、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总结、评比、奖惩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检查并考核公司各岗位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工作。

  5、启动并组织实施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认真进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助经理做好分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对经理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

  3、负责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提出预防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监督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资料的归档、上报。

  5、组织召开每月的安全例会,定期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

  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及操作规程,对应急运输要服从政府或交通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各种证件要齐全有效,随车携带,并持证上岗,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活动。

  3、按时严格执行车辆的保养维护、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合格达标。

  4、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的进行报告。

生产管理制度9

  一、凡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设备动力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二、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时间不超过一天)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三、明火作业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在动火中要做到"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采取相应扑救措施;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动火后要做到"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设备动力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六、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八、动火作业完毕,设备动力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九、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十、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单位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本单位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关规定。

生产管理制度10

  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2、长期安全生产对企业的影响

  长期安全生产为人们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不能不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长期保持高度警惕,这一点至关重要。

  3、对工人和干部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不同

  对企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规程操作,不违章。

  对企业干部(班组长以上)教育的目的是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4、安全管理的普遍原则

  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企业干部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企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这是素质的表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方针、政策等,除少数情况外,一般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优劣、成效。安全生产是各方面长期努力的结果,发生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是安全管理弊病的总暴露。

  5、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认真学习来自于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与经验教训相结合的规章制度。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因为事故是人们违背客观规律受到的惩罚;是对各项工作进行的最公正检查;是强迫人们接受的最真实的.科学实践。

  二、认识规律,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决定安全与否的基本因素主要有以下6项:

  1、人员

  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2、设备

  设备是重要的物质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

  3、物料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备品备件、工具等。

  4、环境(时间和空间)

  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夜班、节假日、人的喜怒、悲伤、失意、生物钟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刻。

  5、科学与技术

  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6、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一个企业的成败“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术”。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多重失误造成的。

  三、管理者如何抓好安全生产

  1、抓干部的安全教育,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干部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干部要把研究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2、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战略思想

  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积极的预防思想。

  3、安全生产管理三原则

  (1)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人才和劳动力的磁石。

  (2)技术: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3)结果: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人员、设备及管理),时刻在最佳状态。

  4、安全生产工作方法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方式方法,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

  (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在化工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产基础的支持,企业效益就无从谈起。

  (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2个子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4)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5)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在许多企业得到了应用。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和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

生产管理制度11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小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搜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搜检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候,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搜检。

  三、小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构造、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请求,开展消防搜检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搜检,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搜检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搜检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奉告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告诉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生产管理制度12

  一、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二、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于100米2。并保证“五距”:垛与垛距离不应小于1米,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柱距,垛与梁距不小于0、3米。

  三、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五、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普通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防火防爆标示醒目。

  七、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八、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九、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十、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十一、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十二、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十三、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十四、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生产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水产养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渔政站负责。

  第四条渔政站设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班,负责我县辖区内水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六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七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严禁夜晚出船作业。

  第八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九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责任人负责制,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十一条水产局,渔政站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渔政站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和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三条渔政站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渔民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渔政站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水产局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渔政站要组建安全检查队伍,并且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第十六条渔政站严格管理渔船牌照,规范渔船“三证”发放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渔业水上安全事故,渔业船舶事故人员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稳定,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渔港渔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渔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度,按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建立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县人民*领导下,在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

  第四条水产局负责对辖区内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渔政站是水产局二级单位,作为执法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渔业船舶的更新、建造、购置、报废、入渔许可和船舶修造业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证、换证、年审和渔业船员的考试、发证,以及船舶进出港签证。

  (三)负责传达、起草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

  (四)负责组织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查处渔业船舶的违规行为,对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

  (五)负责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把好渔船质量关和救生、消防、信号设备的配备关。

  (六)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渔船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通讯联络制度、安全会议制度。

  (七)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监督实施本辖区内渔船动态报告制度。

  (九)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定期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五条水产局领导本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履行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能,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目标,有措施。

  (二)督促渔政站落实专职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三)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渔政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

  (四)开展经常性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六)定期分析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六条乡镇人民*对本乡镇的渔业船舶实施安全管理。

  (一)负责渔业安全法规的组织实施,对本乡镇渔业船舶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

  (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工作。

  (三)督促并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与落实工作。

  (四)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讯网络,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及时向渔业船舶通报气象信息。

  (五)搞好编组生产工作,落实抢险救灾船只,制定相应的报酬政策。

  (六)负责本乡镇渔业船舶相关审核工作。

  (七)协助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和渔船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

  (八)劝阻渔业船舶非法搭客,如劝阻无效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村民自治委员会、合作社、公司对所属渔船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

  (一)负责本村、合作社、公司渔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船舶实行“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建立和完善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生产安全通讯网络等各项安全保障制度。

  (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辖渔船的安全适航状况、持证情况、职务船员配备和安全设备配备情况,随时掌握船员的变动情况及船舶进出的动态况,并按规定上报渔船动态情况,建立各类安全台帐。

  (四)对渔业船舶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

  (五)对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督促渔民整改落实。

  (六)严格管理雇用外来劳力,制止无资质劳力进行渔业生产,做好村与各渔船船长《渔业安全责任状》签订工作,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条渔业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对渔业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负管理责任,船长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内河防避碰规则》,切实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航行生产作业,教育督促全体船员共同执行。

  (二)服从乡镇、村委会、合作社、公司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按规定及时办理渔业船舶及船员的各类证书,配齐航行安全设施及消防、救生、通讯等设备,保证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航行签证。

  (四)切实执行渔业船舶“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及时报告船舶动态。

  (五)积极参加渔业船东、船员互助保险,提高抗灾自救能力。对雇用人员要签订雇工合同,不雇用无资质劳力上船作业。

  第九条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县级半年一议,乡镇(街道)级一季一议,渔业村一季一议,及时交流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条渔业船舶生产应认真履行互助互救的义务,一旦发现有船舶遇险求助,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抢险救助工作,并及时向各级安全机构报告。抢险救助实行救助有效补偿原则。

  第十一条渔业船舶在各级安全机构的监督管理下,应根据各自的作业特点及不同情况,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工作。

  (一)木质渔船应加大“三修”投入,做到风前风后对本船灰缝水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

  (二)钢质渔船随着船龄的增加,应及时检查水线下、舱室内、肋骨底部的腐蚀及焊缝情况,不得擅自改变水密舱壁及排水口,确保舱室密封。

  (三)捕捞渔船在作业过程中,船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作业流程作业。

  (四)渔业运输船舶,必须严格按船舶检验部门核定的载重线标志装载,严禁超载,严禁违章搭客;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如确需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当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

  (五)渔业船舶应做好防风工作,切实做到不抢风头、不抗风尾,应在安全时间内及早回港,有关规定到指定锚地避风,严禁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

  第十二条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职务船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实行渔船船长考核记分制度,对安全意识淡薄,业务技术素质差,屡次违反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的船长及其他职务船员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吊销职务证书。

  第十三条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乡镇*、村委会、合作社、公司等组织对渔业船舶违反下列禁令和规定之一的,应坚决予以禁止,并督促整改;对不听劝阻,擅自下水作业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船长及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一)严禁无证及三证不齐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二)严禁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及其他船员证书的渔业船舶

生产管理制度14

  一、公司业务受理:

  1、按照公司的运营资质,规定范围受理承运业务。

  2、认真核实受理承运的危险货物是否按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xx)规定包装。托运、承运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要求。

  3、对委托方所托运的危险货物(介质)、名称、理化特性、防范措施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书面材料受理,确认工作。

  4、必须验收确认其单证、货物无误、核实货物(介质)的装卸地点、时间。同时要核准本次批承运危险货物是否符合承运车辆的运输资质。

  5、在受理承运工作过程中,一旦发现托运方不按规定如实提供危险货物单据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货物时,应予拒绝承运。

  6、在承运特殊危险货物时,应具有公安部门审定、核发的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运输车辆安全检查

  1、标志灯、牌是否牢固齐全和符合规定、安装要求。

  2、车辆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坚固完整,备用胎是否完整合格。

  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各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灭火器、消除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公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三、营运管理

  1、车辆调度必须准护承运计划的严肃性,要合理调节好车流量、货运量的平衡度,投入运力成本和运营效益的统一性。

  2、按公司危货承运规定范围实行专用车辆调运,不得超规调度,如有同类、项相关的承运任务,也需经安全考证,确认在承运、防护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方可按规定进入调度工作程序。

  3、车辆营运必须符合下列工作要求

  (1)确认本次批承运货物是否符合公司运营的`资质范围,一切配载,承运危货必须按调度单指令进入承运程序。

  (2)确认本次批危货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所配载货物数量和调运车辆的核载量是否相适应。

  (3)严格执行调度工作纪律、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用任何理由、借口、调用有事故隐患的“病况”车和未达标车上路。

  四、装载管理

  1、随车装载人员必须熟悉并撑握车辆核定装载货物的理化特性,装载原则、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及现场处理的防范工作方法。

  2、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灭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

  3、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品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说明书,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合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4、车辆装卸作业时,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五、运输管理

  1、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刹车,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通过逐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4、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5、运输过程中如遇天气异变,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装载危险货物危险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六、从业人员管理

  驾驶员:

  1、持有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

  2、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3、三年内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具有高中(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有较好稳定的心理素质。

  6、掌握安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了解危化品的性质,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派送员、装卸员

  1、具有高中(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序、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有较好稳定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押运、装卸工作。

  3、掌握安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了解危化品的性质、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入岗位后,试用学习期一般为3个月,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安全目标管理书等。

  5、应聘人员在试用实习期内,凡有下列不良行为的可以终止协议予以辞退。

生产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二、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3.1质管科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质管科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科、质管科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四、食品生产安全要求

  1、原料处理车间

  原料处理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去除杂物(杂质、泥土等)、破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处理干燥的原料应满足防尘要求;需要浸泡清洗的原料,应满足排水的工艺要求。

  2、制酒车间

  制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润料、配料、摊晾(扬楂)、出(入)窖、发酵或蒸馏等处理的工艺要求。地面应坚硬、防滑、排水设施良好,还需满足防火、防爆措施要求。

  根据白酒固态和液态不同发酵方法配置相应适宜的设备;

  3、贮酒车间(酒库)

  应有防火、防爆设施和防尘、防虫、防鼠设施,库内环境应满足生产白酒的贮存要求。

  4、包装车间

  包装车间进口处应设有鞋靴消毒设施,洗手设施应为非手动式。包装车间应与洗瓶间隔离,能防尘、防虫、防鼠;卫生良好。

  5、成品仓库

  库内应阴凉、干燥,有防鼠、防虫、防火设施。

  五、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

  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产品的设备、工具、管道和容器等,必须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会与产品产生化学反应或污染产品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平滑、无裂缝、易于清洗、消毒。

  2、各车间、仓库(包括酒库)应根据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要求,必要时配备温度计、湿度计、酒精计等。

  3、贮酒车间、制酒车间、成品库应使用防爆灯具、防爆开关和防爆泵;灯具应配有安全防护罩。

  4、其他前提方案

  其他前提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1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或与产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4.2接触产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应清洁、卫生和安全。

  4.3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

  4.4保证与产品接触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卫生间设施的清洁。

  4.5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洗消毒用品、冷凝水及其它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

  染物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

  4.6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

  4.7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

  4.8对鼠害、虫害实施有效控制。

  4.9控制包装、储运卫生。

  五、关键过程控制

  1、原辅料控制

  1.1生产用原料、辅料应符合GB2715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的规定以及进口国卫生要求,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如使用的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采购的原辅料必须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辅料不得用于白酒生产。

  原辅料贮存场所应有有效的防治有害生物孽生、繁殖的措施,并能够防止受潮、发霉、变质。贮存过程有温、湿度要求的应严格控制贮存温、湿度。

  1.2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相应的质量标准及进口国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

  1.3工艺用水应符合GB5749或进口国的规定。

  1.4外购基酒应符合GB2757的规定。

  1.5外购酒精应符合GB10343的规定。

  2、清洗消毒

  2.1应定期对场地、生产设备、工具、容器、泵、管道及其附件等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并定期对清洗消毒效果进行检测。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应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规定。

  2.2原料处理、酒液调配、过滤、灌装、封盖、包装等工序,应按照规定严格清洗消毒,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3应确保灌装白酒的空瓶、瓶盖清洁干净。应制定洗瓶和清理瓶盖的工艺操作规程,规定洗涤液的种类和浓度、温度和浸泡时间,并定时检查。洗净的空瓶(罐)应有专人负责检瓶,并经过最短的距离输送到灌装机。

  2.4过滤器应定期更换滤膜、滤棒、滤芯等。封盖机定期彻底清洗轧头、卷轮、托罐盘等易受污染的部位。

  3、包装的要求

  3.1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进口国的规定。预包装容器回收使用时,应经过严格挑选、清洗、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次使用。

  3.2产品包装(灌装)应在专用的包装间进行,包装(灌装)间及其设施应满足不同产品需要,并同时满足对包装环境温度、湿度的要求。产品包装应严密,整齐,无破损。

  3.3应设专人检查封口的密闭性,对封口工序应进行严格监控,防止由于瓶口尺寸或设备等原因造成瓶口出现破碎,碎甁渣落入甁中,对消费者产生危害;防止因开启问题造成消费者划伤等危害。

  3.4灌装后的产品,其卫生指标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

  3.5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10344和进口国的相关要求。

  6检验

  6.1企业应设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卫生检验机构,包括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实验室、设备、人员、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各种记录。

  6.2实验室应有独立的、与实际工作相符合的文件化的实验室管理程序。

  6.3实验室检验人员的资格、培训应能满足要求。

  6.4实验室所用化学药品、仪器、设备应有合格的采购渠道、存放地点,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至少应符合《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相关要求。

  6.5检验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应符合GB/T22000中8.3的要求。

  6.6检验项目至少应符合《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相关要求。

  6.7委托社会实验室承担白酒生产企业卫生质量检验工作时,受委托的社会实验室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具备完成委托检验项目的实际检测能力。7产品追溯与撤回

  7.1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可追溯性系统,确保能够识别终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直接供方及终产品初次分销的途径。

  7.2企业应建立产品撤回程序,规定撤回的方法、范围,并进行演练。

  7.3对反映产品卫生质量情况的有关记录,应制定其标记、收集、编目、归档、存储、保管和处理的程序,并贯彻执行;所有质量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记录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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