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31 14:38:0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1

  1、检修前准备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安全管理制度2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管理,维持其良好的安全性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特制定条例。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储运部经理和车辆管理员具体分管车辆管理工作。

  2、每年按时购买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建立每辆车的`完整档案资料,各种单证分类归档,各种数据输入电脑保持。

  4、驾驶员每天必须做好出车前和回场后的一循环例行保养和清洁保养。

  5、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制度,到交通部门认可的公司指定的单位维修保养。按规定对车辆维护周期进行一保、二保、三保,取得每年度的《汽车二级维护合格证》和《四川省机动车性能检测报告》。

  6 、车辆小、大修完毕,要有检验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车辆方可出车运营。

  7、严禁“病车”从事运输业务,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

  8、加强轮胎管理,每条胎编号登记,定车定胎合理使用新旧轮胎。

  9、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电梯、消防等)交与专业公司定期维保养护。

  10、每半年由总经理责成仓储部经理、安全部经理等进行一次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大检查,以自查互查的办法,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写出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不断完善车辆、设施设备的等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保证机械设备(器具)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内部空压机设备。

  三、管理规定:

  1、设备管理部门:

  本设备由技术研发部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设备工装组设备维修员;

  2、管理职责及要求:

  2.1﹑设备维修员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2、空压机设备维修员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2.3﹑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2.5、空压机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2.6、技术研发部设备工装组,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2.7、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2.8、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设备管理操作规程:

  3.1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3.1.1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1.2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1.3管路是否正常。

  3.1.4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1.5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1.6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1.7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1.8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1.9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1.10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1.11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2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3.2.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2.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进行维修。

  3.2.3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3.3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特别注意:由设备工装组设备维修员调整,不得自行调定。

  根据空压机设备使用手册对其压力进行调节,分别设定上下限高低压差,并且开机测试。

  3.4安全阀的调整:

  特别注意: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设备工装组设备维修员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0.1mpa,故无须自行再调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

  4、设备管理保养与维修:

  4.1定期检查及保养事项:

  4.1.1请保持机器之清洁。

  4.1.2储气罐之泄水阀每日打开一次排除油水。

  4.1.3润滑油面请每天检查一次,确保空压机之润滑作用。

  4.1.4空气滤清器应15天清理或更换一次(滤芯为消耗品)。

  4.1.5不定期的检查皮带及各部位螺丝的松紧程度。

  4.1.6润滑油最初运转50小时或一周后请换新油,以后每300小时换新油一次,每运转36小时加油一次。

  4.1.7使用500小时(或半年)请将气阀拆出清洗。

  4.1.8每年请将机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4.1.9每天检验所有的防护罩,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装置。

  4.1.10定期检查空压机的压力释放装置,停车保护装置及压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阀灵敏性,确保空压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1.11定期检查受高温的零部件,如阀、气缸盖、排气管道,清除附着内壁上的油垢和积碳物(半年一次),运转时,严禁触摸这些高温部件。

  4.2使用和维护

  4.2.1空压机转向:应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指示相同。

  4.2.2所有维护工作应停车并切断电源进行。

  4.2.3拆卸空气机受压件前,空压机应与所有压力源隔开,并且把空压机中的压缩空气完全排空。

  4.2.4修理空压机时,应采取措施避免由于疏忽而使空压机起动,应断开起动电源,并在起动装置上挂指示牌“警告:正在检修,禁止开车”。

  4.2.5成套使用时应维护所有的安全装置,保持其正常功能,安全装置不应发生故障,并只能用可提供同样安全的其它装置替换,应定期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气压自动开关。(半月一次)

  4.2.6应定期清洗气阀、过滤器、气缸盖、空气管道及正常条件下与压缩空气接触的部件,任何情况下均不应用易挥发性,易燃清洗剂或对人体有害的清洗剂来清洗,清洗完成后,所有部件应漂洗并吹干。(一月一次)

  4.2.7压力容器应定期做耐压试验,要求检验周期10年至少一次。(至少每6年对内外表面进行一次检查)

  4.2.8空压机行驶前(移动前)应对储气罐减压,开机前,应采取措施防止机器运转时发生位移。

  4.2.9每次保养后应做好相应记录﹔

  4.2.10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空压机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四、本制度由技术研发部设备工装组制订与修订,经公司审批通过后,从下发之日起实施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4

  当工程需要连续作业时,计划安排夜间施工和赶工时,需要夜间加班的工种,由施工人员向项目经理申报夜班施工作业申请表,并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事先对现场施工工作面进行检查,具备夜间施工条件后,方可批准安排夜间施工,并安排施工管理人员跟班负责夜间施工巡视检查工作。

  1、现场具备足够的夜间施工照明设施、施工场地要做好落手清工作,不乱堆材料,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的`伤害。

  2、脚手架的转角、上人梯口、各层楼梯口等相应安装安全照明设备,保证施工通道畅通。

  3、沟、坑、坡等处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围栏。

  4、高空作业具备足够的安全设施。

  5、浇捣混凝土施工时,每个混凝土振捣手必须配备1kw的照明灯,节点重点部位指定专人负责,楼板下的楼层内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6、夜间施工严禁进行搭、拆脚手架等高空危险作业,以确保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工地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7、施工用电线路必须架设,排放整齐,不准乱拖乱拉,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加强体育中心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体育中心范围内所有的电气设备的`管理。

  3、职责

  3.1部门主管负责编制和修订此规定,并对设备及其环境的操作和管理进行指导。

  3.2电气人员负责系统的操作及维修,并对设备环境及其周边环境进行管理

  4、强弱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1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4.1.1体育中心内强弱电机房建筑设施;

  4.1.2体育中心内强弱电管道、桥架建筑设施;

  4.1.3运动活动场地电气设施;

  4.1.4园区内电气设施;

  4.1.5运动器械设备;

  4.1.6网络及多媒体演示设备。

  4.2检查机构

  建立体育中心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公司由经理、副经理组成,园区由各专业主管组成。

  4.3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4.3.1赛事及活动开始前和结束后及时检查;

  4.3.2每月10日前例行检查;

  4.3.3各种恶劣天气后及时检查;

  4.4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4.4.1机房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4.4.2地基是否有沉降;

  4.4.3强弱电各系统是否运营稳定,各设备参数是否正常;

  4.4.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4.4.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4.4.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4.4.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4.4.8供电设备是否有隐患;

  4.4.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4.4.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4.5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4.6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专业主管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4.7平时管理

  4.7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7.2科学管理。各类维修用仪器、仪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4.7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7.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

  4.7.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体育中心内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4.7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4.7.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安全管理制度6

  1 、目的

  为了使各子公司的燃气生产设施在安全、可靠的状态下,长周期、高效运行,对燃气生产设施实施有效控制,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子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燃气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 、术语

  3.1.1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1.2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等。

  4、控制程序

  各子公司在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使用、维护、保养等操作和管理过程中,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营运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等相关部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4.1燃气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2公司建设燃气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骏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设备采购

  4.2.1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2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等。

  4.2.3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的校验,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燃气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各子公司应建立公司燃气生产设施台帐并负责监督管理。

  4.3.2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可燃气体探测器、防雷、接地等安全设施的校验、检测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3.3可燃气体探测器及二次报警仪须保证处于灵敏、可靠的工作状态。可燃气体探测器每周进行试验一次,二次报警仪每天手动试验一次。

  4.3.4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需完整恢复。

  4.3.5生产场所根据设备工艺的不同,应分别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

  4.3.6特种设备严格按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

  4.3.7特种设备应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4.3.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4.3.9燃气加臭设施需保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在燃气输入城市燃气管网前要确认已经加臭,否则不允许输入城市燃气管网。

  1、燃气加臭剂宜采用tht(四氢噻吩)。

  2、燃气加臭浓度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的有关规定。

  3、燃气加臭记录与运行记录一起装订后存档,燃气加臭记录保存一年。

  4.4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

  4.4.1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部《燃气设施抢修、抢险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2)、《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1)、《燃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8)、《燃气设施带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0)等进行管理。

  4.4.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4.3操作人员必需做好下列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4.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报主管领导。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4.4.5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生产设施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3、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

  4.4.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

  4.4.7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

  5、相关文件

  5.1《燃气设施抢修、抢险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2)

  5.2《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1)

  5.3《燃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8)

  5.4《燃气设施带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0)

  5.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

  5.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

  3、职责

  3.1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助理主管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2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的管理。

  3.3技术部门和设备部门负责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3.4供应基建部和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安装的基础工作。

  3.5安全科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3.6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4、控制程序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山东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b、《山东有德裕煤化限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4.1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2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集团公司技术研究研发部和公司技术总工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设备采购

  4.2.1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2.2特种设备的安全、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3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4.2.4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设备动力部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台账。

  4.3.2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4.3.3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4.3.4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技术部门列入检修计划中。

  4.3.5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安全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确保各类机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正常使用,维护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装置。

  三、职责

  3.1设备科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调研、安装、调试及维修,运营部负责购置。

  3.2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管理、维护。

  3.3生产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控制内容

  4.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工伤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要认真管理、使用和保养。

  4.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4.3生产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对有特殊要求的'防护设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

  4.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备品、备件等,供应必须及时,并保证质量。

  4.5单机或与设备配套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大修或更新,必须列入生产计划,由工程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

  4.6各部门、各车间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7各部门、各车间和职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或处理。

  4.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拆迁或停止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4.9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需要报废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报经动力处鉴定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五、控制记录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购置申请表》管理部长期保存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维修记录》管理部长保存5年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报废申报表》管理部长期保存

安全管理制度9

  一、在全院各级护理人员中坚持经常性的护理安全教育活动,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各专业的疾病护理常规,护理工作要认真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八对:床号、姓名、年龄、药名、浓度、剂量、方法、时间、有效期);严格执行输血、输液有关常规,减少输血、输液反应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护士长、责任护士查房制度。

  四、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毒麻药品管理制度:按照药学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1、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并加锁。

  2、每班交接,清点并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1次并签字。遵照医嘱使用后,由医师开麻醉处方,取药补齐。

  3、每周检查毒麻药品有无变质、沉淀、变色或过期等情况,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4、毒麻药品不得随意外借,一般只供本病区患者使用,医务人员不得处方自用。

  五、医用氧和中心吸引管理制度

  (一)中心供氧及氧气筒,切实做好“四防”即防震、防火、防油、防热。

  (二)室内应通风、干燥,发现漏氧现象及时通知氧气站。工作人员与患者不能把易燃易爆物品带进病房。

  (三)患者及家属不能把包、物品袋挂在氧气、吸引阀门及快速接头上。

  (四)安装湿化瓶操作应熟练,不能硬推、硬拉造成快速接头损坏。

  (五)中心吸引应经常检查负压瓶是否通畅,及时倾倒负压瓶内污物,以防污物吸入管道,造成管道阻塞,影响患者的抢救和治疗。

  (六)氧气筒内氧气不可用尽,压力表上指针降至0.49Mpa2(5kg/cm)时,即不可使用,以防灰尘进入筒内,再次充氧时引起爆炸。

  (七)严格遵守用氧操作规程。

  (八)吸氧患者,按照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更换湿化瓶和鼻导管及面罩等。

  (九)对未用或已用空的氧气筒,应分别悬挂“满”或“空”的标志,以便及时调换氧气筒,避免影响抢救。

  六、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探视、陪护制度,根据医嘱留陪人。

  (二)患者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离院。

  (三)小儿、老人、危重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各种仪器或热水袋(瓶),按操作规程使用,避免烫伤或损伤等。

  (四)跌倒、压力性损伤高危患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五)各种器械或治疗用品,均应严格执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合格方可使用,以保证患者安全。

  (六)用药安全:

  1、严格执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2、药物过敏试验

  (1)药物种类:青霉素、破伤风抗毒素、普鲁卡因、含碘的造影剂、青霉素族药物、头孢类药物等。

  (2)药物过敏试验原则

  ①做过敏试验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有过敏史者不可做试验。对过敏体质的患者,试验时应特别慎重。

  ②试验前,询问无过敏史,药物必须经双人核对无误方可使用,并在医嘱单相应栏内签全名。并将试验结果输入患者信息的备注栏内。皮试阴性者方可用药,青霉素皮试阴性需备注栏内注明批号。

  ③试验结果阳性者,禁用该药。应在门诊病历、床头卡、手腕带上用红笔注明,标志要醒目,在床头牌内放置警示牌,并告知患者与家属。在HIS系统中进行阳性药物的维护。

  ④配置试验的溶媒,一般采用生理盐水,不宜用注射用水,以免产生假阳性。

  ⑤溶媒要专用,用后在标签上注明。各类药物过敏试验用的注射器及针头均需专用。

  ⑥试验药液现配现用,药液浓度、剂量要准确。

  ⑦各类药物试验前的24~48h禁用抗组织胺类药物,以免影响皮试结果。

  ⑧疑为假阳性者,应做对照试验。对照试验药液采用生理盐水为宜。

  ⑨青、链霉素药物停用24h或在用药过程中更换批号,均需重做过敏试验。

  ⑩门诊患者注射药物后,需留观30min,无不良反应后方可离开,防止发生意外。

  各类药物过敏试验前备好抢救物品,药品,以备急用。

  七、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手术室的有菌、无菌物品必须分别放置,专人保管。严格遵守手术室的消毒隔离制度。

  (二)接患者时,应严格查对患者的腕带及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查对手术台次,查对患者携带物品等。手术前巡回护士需再次查对,并按要求摆好体位。

  (三)将患者安置于手术床后,要适当约束,意识障碍,小儿,老年人等,身边需有人陪护。

  (四)洗手护士与巡回护士在手术前,关闭体腔前,关闭体腔后,要严格查对手术用物(器械、缝针、纱布垫、纱布等),并做好记录。

  (五)在手术过程中,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要坚守岗位,无特殊情况手术中途不得换人。

  (六)手术用药、输血等,要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和操作规程。

  (七)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电器设备,如电刀,吸引器等。

  (八)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方可送化验。

  八、产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床头交接班,了解孕妇产程进展及胎儿情况。

  (二)确保产妇安全,认真观察产程,防止产妇坠床。

  (三)做好接生准备,保证准确及时接生。

  (四)上台接生前准备好新生儿辐射床,并调好床温,以免新生儿灼伤。

  (五)新生儿应让产妇看清楚性别并复述,系好腕带。

  (六)加强产房的消毒隔离措施,按时进行产房及待产室的空气消毒,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七)经阴分娩的产妇,禁止阴道填塞纱布。确因病情需要者,要详细记录,并严格交接班。

  (八)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接产中不得随意换人。

  九、血液净化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项技术操作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二)透析管路水处理及透析过程中各项技术操作均按医院消毒隔离技术规范及无菌技术操作要求进行。

  (三)合血、输血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将两个患者的血放置在一起。

  (四)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内瘘穿刺部位的胶布固定法及静脉插管部位换药固定法进行,避免穿刺针脱落及插管部位感染。

  (五)透析过程中随时巡视,观察穿刺部位及插管部位有无渗血,位置有无移动。观察透析器有无凝血,肝素追加量是否准确注入。

  (六)透析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血压、脉搏、呼吸情况及患者的主诉,如心悸、出汗、头晕、耳鸣、肢体抽搐等症状,及时发现,汇报透析医师,及早妥善处理,避免各种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七)注意患者透析前、后的体重监测,及时观察,准确计算患者的干体重,作为超滤脱水的有效参考指标,避免透析中失衡。

  (八)对透析管路及脱透析器进行彻底的透前生理盐水冲洗,保证有效足够的透析器闭路时间,防止发生热源反应,以便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九)严格区分阳性与阴性患者透析管路及透析器,阳性患者的透析用物单独隔离处置,并固定单独房间、机器。

  十、门诊安全管理制度

  (一)分诊护士应严密观察候诊患者意外病情变化,如有变化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医师诊治处理或就地配合抢救。

  (二)各诊区配备急救物品、药品、氧气,有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每日清点记录,处于备用状态。

  (三)对确诊或高度疑似的传染病患者要及时隔离,护送至传染性疾病科就诊。

  (四)正确预检分诊,防止肠道传染病、肝炎、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

  (五)各诊区治疗室严格消毒隔离制度,消毒液浓度准确,器械消毒符合规范。

  (六)各项护理技术操作、用药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七)各诊区的医用氧气、氮气有管理措施,定位放置,专人管理。

  (八)下班前检查关闭水龙、门窗,做好防火、防盗,确保诊室及设备安全,有不安全因素及时与安全保卫部联系。

  十一、急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急诊患者就诊时由急诊护士接诊,经初步分诊后,送患者至相关科室值班医生诊桌前。

  (二)需留观患者由急诊护士及时与各病区联系,危重抢救患者需留观而无床位时,白天分诊护士及时与护士长联系;夜间分诊护士及时与院总值班联系。

  (三)三无患者的处理:白天由分诊护士及时通知护士长、门诊部(业务部)、安全保卫部及相关科室的'科主任;夜间由值班护士及时通知安全保卫部、院总值班室。交通肇事者,及时与122联系。

  (四)同一科室同时抢救2位或2位以上患者时,在征得当班医生同意下,由分诊护士及时通知各科室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支援急诊参加抢救。

  (五)遇特、重大抢救时,由分诊护士及时通知护士长、急诊科主任,及时组织人力参加抢救。

  (六)转出患者的处理:由责任护士通知分诊护士结帐并做好出院指导。病情稳定者在分诊护士与各病区联系好后,工勤人员送至病区;危重患者由责任护士记录好呼吸、血压、心率后由医护人员护送至病区。

  (七)抢救仪器、物品与药物的保管,实行当班负责制。由分管诊室的值班护士及时检修、补充,做到班班检查,及时补充。

  (八)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患者,由分诊护士及时登记并填写疫情报告卡。

  (九)非抢救患者用药或输血,均需2人核对。首先由分诊护士接药或血,查对无误后在病历打钩签字,交给治疗护士;再由治疗护士核对,执行后打钩、签时间、签姓名。抢救患者医嘱的核对遵照医嘱查对制度执行。

  (十)当发生医疗护理纠纷时,由分诊护士及时通知护士长,再由护士长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十二、注射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注射时,采取双人核对制度。认真执行有效医嘱,不执行任何理由的无效医嘱;遇有特殊用药时,应与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1、核对内容包括:医嘱书写正规、清楚,用药剂量准确,浓度正确,无配伍禁忌用药。

  2、有效医嘱指的是:应用药物的时间日期与实际相符合;有医师签名,医嘱字迹清晰,剂量准确,清楚,无配伍禁忌用药。

  (二)严格查对制度。认真检查药物制剂的有效期,有无破损,溶液有无混浊,异物。根据患者病历的医嘱,查对姓名、年龄、药物、剂量、浓度、用法及时间。

  (三)严格无菌技术操作,防止输液反应及各种感染情况的发生。

  (四)注射操作时,注意再次核对记录输液的用药情况,便于查询,输液过程中做好健康教育,告诉患者用药的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五)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到一人一巾一擦手,一针一管一消毒,防止院内感染。

  (六)严格执行注射原则,无投诉和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七)应用青霉素药物时,应询问有无过敏史,有过敏者禁做试验;无过敏者需做过敏试验,结果阴性者,方可应用;对于应用超过24h后,或更换药物批号时,应重新做过敏试验,防止过敏反应发生。

  (八)破伤风抗毒素(TAT)注射时,要做皮内试验,结果阴性后,给予注射;结果阳性者(﹢),在必须用药时,可在有医生的医嘱情况下,实施脱敏注射。

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策划

  第六条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设备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第八条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要求的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对供应商所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验证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建立、管理。

  第十五条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分层验收;

  3)对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层验收,并报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机械的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必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其通知有关法定部门检测;

  3)对井架和龙门架、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组装、搭设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部复查;

  第十九条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安全管理制度11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现浪费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浪费严重的班级取消期末评选文明班级的资格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须安全可靠,要经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情况。

  十、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目的和范围

  为了确保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保持最佳状态,充分发挥作用,延长使用期,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企业安全委员会与维护部负责所有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的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2、生产技术部、维修负责设备的正常维护工作。

  三、要求

  1、对所有设备都要登记入《设备台帐》,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进公司日期并编号。

  2、每台设备都要分别编写操作说明书,明确工艺要求,并对操作人员现场培训,说明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3、设备操作人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包括清扫、清洁等,并应在操作过程中善于去发现奇声异响、漏油、漏电等现象,争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关闭其电源并及时报告主管或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设备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将维修结果详细记录在《设备维修记录》上。

  5、设备维修人员应不定期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设备巡检记录上》。

  6、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公司的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并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计划以3~6个月为周期较为适宜,需对设备进行保养时,应提前一个星期告知其设备使用人员,以便其好保养前的准备工作,并清理周边危险物质,确保检维修工作安全进行。

  7、对设备的易损配件,需有适当的备货。当检维修时需更换时,就不会影响生产。

  8、对安全设备企业安全委员会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并将结果记录在巡检记录上,对异常情况或有报警声响时应立即通知企业安全委员会。

  9、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后应重新安装好。

  四、相关记录

  1、《生产设备保养记录》aq—bzh24

  2、《设备台帐》aq—bzh25

  3、《设备巡检记录》aq—bzh26

  4、《生产设备维修记录》aq—bzh27

  5、《设备维修申请单》aq—bzh28

  6、《生产设备保养计划》aq—bzh29

  7、《安全设施台帐》aq—bzh54

  8、《安全设施保养记录》aq—bzh55

  9、《安全设施保养计划》aq—bzh56

  10、《安全设施维修记录》aq—bzh57

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员工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做到正确使用和佩戴,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使用与管理。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科学管理,监督指导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方面的合理使用;

  3.2各部门具体实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采购、安装、发放、使用与维护管理,某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4、工作内容

  4.1名词: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员工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员工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4.2本单位安委会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以保障员工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低于国家职业健康安全限值标准。

  4.3本单位安委会监督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购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各部门将申购单给予供应部采购专员,由供应部负责采购,购置个人防护用品时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ldt75—1995)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选用相对应的防护用品,其选购的产品应当具备且符合下列内容:

  4.3.1产品名称、型号;

  4.3.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4.3.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3.4为配料工、小料员等粉尘作业员工采购专业防尘口罩、为前处理操作工、灌装操作工、制冷工等噪声作业场所员工采购专业防护耳塞,为制冷工采购专业防毒面罩、为酸碱操作工采购专业耐酸碱手套及零星防护品,等等。

  4.4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5由安委会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4.6本单位安委办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台账。监督指导各部门做好防尘、毒、高温、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6.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4.6.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4.6.3防护设施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管理规定;

  4.6.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6.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4.7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员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防护用品。

  4.8本单位安委会应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定期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制冷间、配料间、小料房等排风设施,负责人为相应部门兼职安全员,一旦出现问题,由设备部进行负责维修。

  4.9本单位安委会应组织并指导各部门,对员工进行防护设施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10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造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4.11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损害;

  4.11.2向员工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4.11.3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初次发放除外)原则。

  4.11.4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应组织对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了解防护用品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

  5、工作记录

  5.1《液态奶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5.1.1.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台帐;

  5.1.1.2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ldt75—1995);

  6.2《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

  6.3《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xx]189号)。

安全管理制度14

  一、事故分析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因忽视安全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整改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安全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管理,维持其良好的安全性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特制定条例。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储运部经理和车辆管理员具体分管车辆管理工作。

  2、每年按时购买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建立每辆车的完整档案资料,各种单证分类归档,各种数据输入电脑保持。

  4、驾驶员每天必须做好出车前和回场后的一循环例行保养和清洁保养。

  5、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制度,到交通部门认可的公司指定的`单位维修保养。按规定对车辆维护周期进行一保、二保、三保,取得每年度的《汽车二级维护合格证》和《四川省机动车性能检测报告》。

  6 、车辆小、大修完毕,要有检验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车辆方可出车运营。

  7、严禁“病车”从事运输业务,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

  8、加强轮胎管理,每条胎编号登记,定车定胎合理使用新旧轮胎。

  9、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电梯、消防等)交与专业公司定期维保养护。

  10、每半年由总经理责成仓储部经理、安全部经理等进行一次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大检查,以自查互查的办法,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写出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不断完善车辆、设施设备的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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