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26 07:46:2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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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制度1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不合格品、服务的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或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标识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确认、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4.1.1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和处置;库管员对采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或更换,或按4.1.2进行处理。

  4.1.2对使用过程中或采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由使用部门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后作出以下处理:

  4.1.2.1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分;

  4.1.2.2退货;

  4.1.2.3报废。

  4.2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明显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出处理并做好记录。

  4.2.2根据服务工作的检查记录,若有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主管部门应提出处理意见,可填报《不合格项整改通知》,由相关的人员执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服务工作进行复检。

  4.2.3因质量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重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或与机关部门评审确认后,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处理,若在近期内无法解决的,则要制定纠正计划。

  4.2.4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4.2.5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项目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5.0 相关文件

  5.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6.1《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6.2《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6.3《不合格项整改通知》

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为有效控制并处理不合格品,以防止进一步加工或使用,并避免不合格品再发生,提升质量。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程序适用于进料、生产、检验等各阶段与不合格品管制相关的单位与个人。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二条

  项目分管领导负责本要求的保持与改进;

  第三条

  项目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要求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要求在本项目的保持与改进;

  第五条

  项目工程质量部负责本要求在本项目的归口管理与实施控制;

  第四章工作程序及内容

  第六条

  进料阶段

  1、不良样本应做标记,并交厂商送料人员处理

  2、判定之不合格批,应做标记并记录于《进料检验日报表》上呈主管审核确认。

  3、不合格批应标示并备注不良情形,供在制品监视和测量人员协同控制。

  第七条

  在制品阶段:

  1、过程中发生或发现不合格品时,生产线作业人员应挑出。

  2、过程中产生之不合格品应标示,并放置于指定区域。

  3、隔离放置之不合格品经由品管人员确认后,予以退料、修复或报废。

  4、不合格品经修复后,仍应经检验人员复检,判定合格后方能再使用。

  第八条

  成品阶段:

  1、不合格样本标示后交生产单位进行处理。

  2、不合格批应标示,并与合格批分开放置,以免误入仓库或出货。同时以《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知会各相关单位,进行重检并管控。

  重检后之成品仍应经检验人员复检,判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五章工作要点流程

  不合格品

  识别

  标识

  记录

  规定处置的职责权限

  处置

  返工

  返修

  让步使用

  拒收报废

  NY

  记录保存

  验证

  记录保存

  第六章工作要点

  第九条

  不合格品的鉴别

  1、在生产过程或材料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分为以下等级:

  A级:严重不合格

  发生在工程实体上,且经返工、返修后仍无法达到规定要求的;需报废处理的;需对设计作重大变更的不合格。

  B级:一般不合格

  发生在工程实体上,但经返工、返修后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合格。

  原材料、半成品可以降级使用/改作他用的不合格;造成拒收或退货的不合格。

  C级:轻微不合格

  工序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以及时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纠正的不合格。

  第十条

  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

  1、对施工过程形成的不合格品,由质检员用记录或在现场涂画标记、挂牌进行标识,标识应根据不同的不合格品采用易于识别、查找的明显标记。

  2、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由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工程质量部予以挂牌标识,必要时指定区域隔离存放。

  3、对工序过程中的不合格必要时由施工技术部在现场标识外,还应以记录形式予以标识。

  第十一条

  不合格品的.评审

  1、不合格品评审的依据

  1)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施工图纸、现行的国家和行业质量检验、试验标准、规范、规程。

  2)相关的文件资料及法律法规。

  2、不合格品评审的范围

  A级:项目部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业主、监理、设计部门进行评审。

  B级:项目部质管副经理/总工组织有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C级:项目部质检员确认为C级不合格,可以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责令施工人员限时整改,可不组织评审。但应在施工日志中予以记录。对多次发生的C级同类不合格,项目部工程质量部应制定纠正措施。

  3、不合格品评审的内容

  1)分析、确认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

  2)分析、确认不合格品产生的范围、性质

  3)确定采取的处置方式及措施

  第十二条

  不合格品的处置

  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2、材料、半成品可以降级使用/改作他用或拒收退货;

  3、报废处理,属严重不合格采用这种方式;

  4、A级不合格品的处置和工程质量事故应按照上级关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规定,上报局质量管理部,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不合格品处置后,必须重新进行检验、试验或验证,并应有记录。

  第十四条

  如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另有规定时,不合格品的控制也应遵守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七章记录

  第十五条

  本制度采用如下记录:

  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G/SDJJ.ZB083:20xx

  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表ZB083-1

  不合格品处理情况一览表ZB083-2

  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申请表ZB083/3

  以上记录由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部归档保存并报分局工程质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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