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6 17:26:00 偲颖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必备】成本费用管理制度12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必备】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成本费用管理制度12篇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并有利于各部门对其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和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间接费用,计入工程施工成本;公司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非直接支出,计入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四、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本公司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五、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一)一般情况下,以每一独立编制的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图预算所列单项工程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建造数项资产,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将该项合同分解,将每项资产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单独核算其成本与收入。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包括独立的施工图预算;

  2.公司或分公司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建造每项资产的收入与成本均可单独辩认(如每项资产均有单独的造价和预算成本)。

  (三)如果一组建造合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将该组合同合并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3.该组合同中各项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六、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计量和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根据规定的标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二)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对于预计总成本大于合同总收入的建造合同,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七、做好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清查制度,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二)统一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填制方法,健全材料、机械配件、零件、工时、设备使用费、临时设施费、场地清理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机构转移费等各项原始记录。

  (三)严格原始记录的审查、签署、传递、汇集、保管等程序。

  (四)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1.工程项目内勤会计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收集备用金报销的相关单据;

  (2)准确统计该单项工程实际耗用的各项施工材料,做好施工材料耗用统计;

  (3)准确统计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技工、普工等各类施工人员在本项目中分别所耗工时。

  2.物资管理部负责统计各项目小组在施工中所领用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及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情况,每月报财务部,以此作为各单项工程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费的依据。

  3.各分公司制定工程项目成本预算的编制方法,将全部成本按性质分类,套定额计算,分项目汇总,核定工程总成本。建立施工材料消耗定额,对各单项工程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机械配件以及零件等实行定额管理。

  八、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对于已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九、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履行建造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根据实施建造合同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准确、及时地登记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和实际已收取的工程价款,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准确地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预计发生亏损,企业还应当计提损失准备。

  十、对于跨期工程,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及时反映各期的合同收入及相应的成本和损益。

  在分期确认建造合同成本和损益的情况下,在账户设置与账务处理方面应考虑提供累积的成本与损益资料,一方面在各期末按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成本和收入,另一方面应按合同分别累积自开工以来发生的实际工程施工成本、已确认的毛利,以便于进行合同成本、损益的分析与控制。

  第三章工程施工成本的组成

  十一、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现场经费

  (一)直接费用。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人工费。指从事工程建造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工资性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2.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以及租赁费用,包括水费(预算定额中列入材料费的)。

  3.机械使用费。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和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4.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二)现场经费。指内部现场作业层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季节性停工费或窝工损失等。

  十二、下列支出不得列入工程施工成本:

  (一)公司及各分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二)公司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三)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四)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十三、各分公司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一般以单项工程为成本计算对象,同时与工程管理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单序号紧密结合;

  (二)确定成本项目;

  (三)对项目小组、物资管理部等单位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工程施工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四)确定成本计算期。成本计算期即每计算一次成本的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与会计期间一致,即按月计算;如果不一致,可以按施工周期计算,以便收入与费用合理配比。

  (五)根据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成本明细账。成本明细账一般为多栏式,发生实际费用时逐项登记入内。

  (六)将本期发生或支付的各项直接费用归集到各费用账户,单独受益的直接计入,共同受益的按一定方法和标准分配计入。

  (七)月末,将由本月成本负担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由各该账户的贷方,转入工程施工等账户的借方。

  (八)月末,将归集在辅助生产账户的辅助生产费用,按照各受益对象的受益数量,分配计入工程施工等账户中。

  (九)月末,将归集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账户借方的施工管理费,按一定方法分配转入工程施工账户。

  (十)确定未完施工的成本。

  (十一)结转竣工工程(或本月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从工程施工的贷方结转到工程结算的借方。

  第五章成本核算应设置的账户

  十四、为了总括地核算生产费用的发生、汇总和分配情况,可设置工程施工、辅助生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其核算内容及使用方法如下:

  (一)工程施工账户

  属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以核算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一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记入本账户的施工费用应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发生各项施工生产费用时借记本账户,按月结算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或按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期结算的已完工程成本,贷记本账户,期末借方余额为未完工程的实际成本。

  (二)辅助生产账户

  属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以核算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提供生产材料和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记入本账户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可分为:人工费、材料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指为组织和管理辅助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发生辅助生产费用时,记入本账户借方,月终按受益对象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记入本账户贷方,期末借方余额为辅助生产部门在产品的实际成本。

  (三)待摊费用账户

  属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已经发生、但需分期进入成本费用的费用。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费用数,贷方反映按规定方法和时间分摊进入成本费用中去的数额,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摊销的费用。

  (四)预提费用账户

  属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尚未发生、但需按照有关规定预提计入成本费用的各项费用。贷方反映按规定标准预提计入成本费用中的数额,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贷方余额反映已预提但尚未使用的数额。

  (五)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属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公司当期确认的工程实际成本。

  月终,确认的工程实际成本,记入本账户借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本账户贷方,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第六章直接费用分配

  十五、如果只有一个成本计算对象,直接费用可直接计入各项成本项目中;如果有两个以上成本计算对象,则需根据一定方法对直接费用进行分配。

  (一)人工费分配

  人工费应根据分公司制定的各类人员的工时定额,分配计入工程成本。应计入工程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二)材料费分配

  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根据领料单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的成本;几个项目共同发生的材料费,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某种材料费分配率=(当期发生该种材料费用总额÷各受益对象计量数量之和)×100%

  某成本计算对象应分配材料费=该成本计算对象计量耗用量×该种材料费分配率

  如果该类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则月末应按相同的分配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

  (三)机械使用费的分配

  机械使用费和外租设备租金直接根据设备管理处提供的资料分配计入有关项目成本。

  (四)其他直接费分配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如果有两个以上项目共同受益,采用预算成本法在相关项目之间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直接费分配率=(其他直接费实际发生数÷各成本计算对象其他直接费预算数之和)×100%

  某成本计算对象应分配其他直接费=该成本计算对象其他直接费预算×其他直接费分配率

  第七章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十六、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或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工程成本共同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多项费用。包括:

  (一)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

  (二)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三)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劳动力招募费、职工探亲路费、探亲期间的工资;

  (四)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用、排污费、技术转让费;

  (五)一次领用大量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六)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支付数额较大的契约、合同、公证费、签证费、科学技术和科学经营管理咨询费;

  (七)预付报刊订阅费;

  (八)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发生时记入待摊费用,然后分期摊入受益对象成本费用中去。在摊销时应区分待摊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的界限,且摊销期一旦确定,不可任意变更,不得把摊销费用作为调节工程成本的工具。

  十七、预提费用是指分月计入工程成本,但在以后月份才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预提收尾工程费用。是指工程已经完成,具备了使用和投产条件,但由于材料或设备短期内不能解决等客观原因,影响收尾工作的进行,而预提计入工程成本的收尾工程费用。其预提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竣工结算;

  2.由施工企业提出收尾工程清单,列明项目名称,并附计算依据;

  3.预提的数额不得超过收尾工程的预算成本;

  4.经主管部门审查和财政部门批准。

  (二)预提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三)其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预提费用,如预提借款利息等。

  第八章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十八、辅助生产是指非独立核算的生产部门从事加工修理以提供产品或劳务服务的活动。辅助生产所发生的费用要通过辅助生产账户归集与分配。

  (一)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

  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先在辅助生产账户归集,月终再按一定方法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中。

  (二)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对于辅助生产部门归集的辅助生产费用,月末按受益项目可采用交叉分配法、直接分配法等方法进行分配。

  第九章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十九、工程成本中的间接费用是指公司所属的直接组织生产活动的施工管理机构,如工程处等所发生的施工管理费。一般包括:施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等。

  间接费用发生时,先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账户归集,月末再按有关工程人工费或直接费用的比例等进行分配,记入各工程成本中。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间接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施工间接费用÷各工程发生的人工费(或直接费用)之和]×100%

  某项工程应分配的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分配率×该项工程本月实际发生的人工费(或直接费用)

  根据以上程序的计算与分配,就可以求出某一成本计算对象本期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章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的确定

  二十、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工程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施工费用,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间划分。其平?公式如下:

  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月初未完施工实际成本+本月发生全部施工费用—月末未完施工实际成本

  计算本期已完工程成本的关键是确定期末未完施工成本。通常有如下两个情况:

  (一)期末未完施工在全月工作量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且未完施工的实际成本不易求得。这种情况下,可以把期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视同其实际成本,期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可按如下方法确定:

  1.估量法:即约当产量法,是根据在施工现场盘点后确定的未完施工实物量,经过估计,将其折合成相当于已完工程实物量,然后乘以该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公式如下:

  月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月末未完施工折合成已完工程实物量×该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

  2.估价法:是先确定分部分项工程内各工序耗用的直接费用占整个预算单价的百分比,用以计算出每个工序的单价,然后乘以未完施工各工序的完成量,以确定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工序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该工序耗用直接费用占预算单价的百分比

  期末未完施工预算成本=∑(未完工程中某工序完成量×该工序单价)

  (二)如期末未完施工在当月工作量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应选择本期已完工程的预算成本与期末未完工程的预算成本作为标准,分配实际生产费用。公式如下:

  某工程本期未完工程实际成本=[(该工程期初未完施工成本+该工程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该工程本期已完工程预算成本+该工程期末未完工程预算成本)]×该工程本月未完工程预算成本

  第十一章竣工工程成本决算

  二十一、对于已竣工的工程,应编制竣工成本决算。

  (一)竣工成本决算编制的程序

  1.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确定该项工程的全部预算成本和预算总造价,以便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

  2.对工程剩余材料进行盘点,分别填制退料单或残料交库单,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工程成本。

  3.检查各项费用是否全部记入竣工工程的工程成本卡。既需防止多记、重记或错记,又要避免漏记或转移,保证竣工工程实际成本准确无误。

  (二)竣工成本决算的填制方法

  1.从各单位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单上按照预算成本的计算方法,逐一计算各单位工程的预算总成本及分项预算成本,并填入表中对应项目内。

  2.根据预算成本数和实际成本数,分项计算成本降低额、降低率。

  3.从竣工工程分项工程预算表上汇总计算竣工工程的预算耗量,从有关原始记录中汇总计算工、料、机的实际耗量,并填入对应项目中。

  4.项目竣工时,应先填各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决算,然后根据所有单位工程竣工决算汇总填制项目竣工总决算。

  竣工工程成本决算一般应一式若干份,其中一份连同竣工工程的工程结算书等资料一起保存,建立竣工工程技术经济档案,备日后查阅。

  第十二章期间费用的核算

  二十二、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项目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发生的期间,但难以判别所应归属的项目,因而在发生的当期便从当期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二十三、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二十四、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二十五、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是指公司在市场开发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广告费、展览费等等。

  第十三章附则

  二十六、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基础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企业管理层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是: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

  第一部分定额管理

  第五条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将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六条各项定额的制订,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在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同时兼顾企业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第二部分原始记录

  第七条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主要包括: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等,并作好工具借还登记簿和材料明细帐的记帐工作。

  (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基金、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三)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原始记录,如产品设计修改通知单、工艺路线变动通知单,定额变动通知单等。

  (四)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反映产品从材料投入至验收入库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备料转送完工报告单、生产任务单、临时生产任务单、材料领料单、废品通知单、产成品入库单等,并作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管理和工时统计工作。

  (五)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的各项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验收单等,并作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

  (六)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反映各计量仪表所显示的水、电、汽、风的实际耗用量,并作好能源消耗统计报表。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各种原始记录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进行工作,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三部分计量验收

  第八条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

  (一)对于购入材料物资的计量验收分下列两种方式:

  1.提货验收。在提货时进行现场验收,发现短缺、不足或破损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其应由运输机构负责的,要填写物资破损清单,由运输机构签证,明确交接双方的经济责任。

  2.入库验收。材料运达仓库后,由仓库保管人员根据发票所列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分别采取点数、过磅、检尺、量方等适用的计量折算方法,准确计算数量,并经计检部门质量检定后,按实际合格数量入库。属于材料的定额损耗,可在规定允许的损耗范围内点收入库。对于数量和质量不符,以及破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有关方面赔偿或扣付货款。

  (二)对于在产品、半成品在生产分厂之间或生产分厂内部的转移,应根据工艺流程记录的凭证,经质量计检验收合格后进行点数、交接。在产品报废或短缺,应及时查清数量和原因,填制有关的原始凭证,以保证投入、产出数量记录的准确性和连贯性。

  (三)对于委外加工的半成品,在拨出和完工入库时,应进行合格数量的计量和交接,如发生外部责任的报废或短缺,应及时办理索赔。

  (四)对于生产部完工产成品,应由其填制产成品入库单,经计检验收合格签证后,送交仓储部门点收入库。

  第三章成本管理

  第九条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项工作。成本管理体系实行两级核算,三级管理,并在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副总负责,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成本预测和目标成本

  第十条成本预测将在生产预测和选择最佳经济效益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并以目标成本控制产品设计、工艺技术和生产的耗费,实现产品的最低成本。

  第十一条成本预测的基本内容是,根据生产经营目标确定成本预测对象,收集整理成本数据和历史资料,分析可能影响成本水平的各项因素,提出降低成本的方案。

  第十二条预测目标成本的方法,根据产品销售价格,在预测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和目标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目标成本,计算公式是:目标成本=预计销售收入-预计应交税金-目标利润

  目标利润的预测,将根据企业预计销售利润率,结合期间费用水平计算确定。

  第二部分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

  第十三条成本计划是进行成本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施目标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措施,是进行成本考核的主要依据。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合理的技术定额为依据,参考历史成本资料,在编制各专业计划的前提下,编制成本计划。

  第十四条编制成本计划应进行反复试算综合平衡,使其具有可行性、先进性与完整性,避免随意估计,产生保守或冒进偏差。

  第十五条成本计划中成本项目的内容、费用的分摊、产品成本的计算,必须和计划期内实际成本核算的方法口径一致,以便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由下列内容组成:

  (一)全部产品成本计划;

  (二)主要产品成本计划;

  (三)生产费用及期间费用预算。

  第十七条编制成本计划的程序

  (一)汇集资料:收集整理各项基础资料和历史资料,掌握计划期内原材料、工时定额、外包外协、工艺技术改进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降低成本的具体措施。

  (二)试算平衡:以企业主要产品成本资料为基础,考虑本期影响成本升降的各项因素,测算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进行试算平衡。

  (三)编制计划:依据综合平衡后确定的成本指标,根据各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结合生产经营计划,预测编制产品成本计划。

  (四)审定计划:成本计划编制完成,报请经理办公会及总会计师审签后执行。

  第三部分成本控制

  第十八条成本控制是企业在实施生产经营计划过程中,为降低生产经营各环节的耗费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成本控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结合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将成本计划和目标成本的各项指标细化,层层分解,实行成本分级归口管理,并对实际的生产耗费进行严格考核。

  财务部门是企业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全公司成本计划的编制,分解下达各责任部门成本控制指标,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定期不定期对其进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各部门是成本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成本控制的措施并组织落实。按月分析本部门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并向财务部及公司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成本控制是产品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的控制,主要包括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

  (一)设计成本控制,从掌握市场信息入手,运用价值工程等方法,合理设计,合理选材,完善产品工艺,降低设计成本。

  (二)材料采购成本的控制,按照材料采购管理要求,比质比价。同时,加强计量验收工作。

  (三)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减少生产资金占用,降低生产成本。

  严格按照生产作业计划、材料消耗定额,领用材料。同时,注重限额发料,严格超限额领用和补料的审批制度,杜绝材料浪费。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监控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

  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性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性费用(相对)两类。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预算”相结合方法编制,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考虑中心生产运行实际,预留部分机动经费作为中心总预备费,以应对临时性、专题性、实发性、大额性的相关经济事项。动用总预备费,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门汇同其他职能部门初审后,报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中心领导的相关费用实施单列,在定额以内使用。

  第八条:对各项变动费用定额包干的具体说明

  1、差旅费:核算各部、室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部门核算指标中不含境外培训和专题性考察发生费用)凡涉及一个以上部、室员工共同出差、培训、考察时,一般按出差人数平均分摊出差费用,分别计入各自所在部、室变动费用指标内。(具体报销规定参照《中心差旅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及《总局财务司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2、办公费:核算各管理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以及其它应列入“办公费"科目的'费用。不含业务部门的办公费用(在“业务费’’科目核算)。集中采购、仓库发放的办公用品,入库时统一计入采购部门的办公费用,月末计划财务部门根据仓库提供的出库统计表,分别计入各领料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中,并相应冲减采购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

  3、业务费:核算各业务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在仓库领用的办公用品。

  4、修理费:包含房屋修缮费和设备修理费。设备修理费包括车辆维修费、专业设备维修费、通用设备维修费、有关专业设备的维保费等。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或房屋建筑物大修,涉及费用较大可由具体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业务部门技术论证,计划财务部门平衡预算后上报中心批准,方可动用总预备费。

  5、燃料动力:核算中心各部、室车辆、设备耗费的各种油耗。其中车辆在定点加油站签单加油,将定期根据车管部门提供的各车辆油耗明细计入各部、室的变动费用指标中。

  6、器材配件:核算业务部门购置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零配件和小型设备、器具。

  7、运输费:核算各部、室车辆的路桥费、租赁费、停车费、养路费、以及其他力源费等。

  8、电话费:核算中心支付给电讯部门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以及专线费用。此变动费用指标下达给各部、室的为部、室实际使用的办公电话费用,其余的在预备费中核算。

  9、业务招待费:核算各部、室开展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发生的餐费、食品费、服务费等费用。具体管理办法参照相关文件执行,该费用下达指标包括直接报销费用和定点宾馆酒店

  第九条:中心计划财务部门将定期与部、室核对有关变动费用指标使用情况并予以公示。对变动费用指标按时间配比超标单位,将提出预警提示。(有关表格附后)

  第十条:各部、室应指定专人为成本费用核算员。对部、室发生的成本费用登记流水账管理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第十一条:为使成本费用预算控制落到实处,中心将结合变动费用指标考核情况,酌情进行适度奖惩。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为使公司营运进一步规范,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地开展,并控制公司之费用与成本,杜绝不必要的开支,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各员工,用于日常各项现金支出、员工出差之费用报销等。

  三、作业内容

  支出申请审批规定

  1.各项支出报销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手人以《申请报告》、《报价单》或《申购单》的。

  2.申请单据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业务经办或支出,未经申请或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支出或报销,杜绝先支出后申请。

  3.总经理审批后的`必须妥善保管,报销时作附件用。

  4.提报费用申请前原则上采取货比三家,询价、议价、比价,事先做好分析调查,提出合理理由,尽量把支出费用降到最低限度。财务审单时须对照批准的申请单。

  费用报销规定

  1、票据要求

  1)费用报销时需填制费用报销单,须注明时间、事由、金额、经办人等,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后签字,由总经理审批签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

  2)附件票据必须是税务监制发票、财政监制收据等正本,如无则是费用收据,但报销时应将发票、收据分开核算填报。

  3)附件票据内容必须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单位盖章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一致,涂改无效。

  2、报销单据的填制要求

  1)将原始单据剪齐边角,粘贴在费用报销单上。

  2)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如实在《费用报销单》上填写各项内容,如:报销时间、报销人、费用摘要、单据张数,金额等,在发票背面签上经办人姓名。

  3)采购类经营费用,须凭有效的《申购单》和发票或收据到仓库办理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并将《申购单》、《收货单》附在报销单据的后面。

  4)非采购类的行政、办公或其他费用,填制报销单据,必须将批准的申请单以附件形式随附报销单一起报销,财务负责人审核。

  3、报销时限

  原则上是先申请后报销一般应在业务完成后3日之内到财务处报销,最长不得超过7日。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四、审批程序

  经手人提出申请,本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总经理审批,业务经及费用支出,经手人填制报销单并附申请单,由总经理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核,财务审单报销付款。

  五、本制度由财务处草拟并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现行相关制度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同时废止。

  本制度由总经理签准后生效实施,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公司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即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帐户,不得座支现金。

  3、公司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财务审核后,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帐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帐每月与总帐、银行对帐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0、本制度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费用、支出报销的管理和便于本公司成本费用的核算以及其他财务工作的开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所称费用是指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及其他费用。

  二、办公费报销制度

  办公费指日常办公耗用的电脑耗材(如打印纸、传真纸、墨盒、硒鼓、磁盘等)、办公文具(如笔、计算器、文件夹、便笺等)、办公场所的零星维修费用和办公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杂费等。

  办公费的报销必须在不超过预算申请表总金额内报销。办公用品的购买由商务1部人员负责,并经领导批准后购买,如有变更,必须通知财务部备案。办公用品采购必须附采购物品清单。

  三、汽车费报销:

  汽车费用(油耗、修理、保养、保险、年审、停车、养路等费用)应控制在部门预算范围内。报销时应附上经营运管理部审核的“付款申请单”。

  四、出差管理

  1、外地出差差旅费报销原则

  出差时,应先做好相关行程路线安排,并填写《出差申请单》及《费用预算申请单》向公司领导申请,确认后商务2部备案,出差归来报销时,必须有《出差申请单》附在差旅费报销单后面方能报销。省内出差只报销省内长途客运车票,如乘坐火车者,只报销火车硬座车票;省外出差只报销火车硬卧。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五、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长途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普及工具(省外出差火车限乘硬卧,如坐硬座给予硬座50%的补助)。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硬座)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出差过程中,如发生业务应酬费的,应附上经审批的“业务应酬费申请表”。

  5、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6、公司员工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给予报销,但手机出现三次打不通(无论任何原因),不能报销该月电话费。

  六、招待费用审批制度

  招待费用指接送客户、接待用餐、赠送礼品、交际应酬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为了公司业务开展顺利,各部门在预算范围内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接待用餐或赠送礼品。所有赠送礼品必须事先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并计入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招待费用限额。礼品发票必须附礼品清单。每月累计报销的招待费,要在其发票的背面注明:所招待部门、招待的原因及金额等,没有注明的不予报销。每次招待用餐的标准,必须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若情况特殊可以先电话请示,二天之内将书面文件补充上交公司领导批示。逾期不补不予报销相关招待费。

  七、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并填写《预算申请单》,借支额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由公司领导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八、报销管理

  1、公司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商务1部审核签字后交由公司领导签字。然后在商务2部进行报销。报销金额与《预算申请单》上的金额不能悬殊太大。否则超出部份由个人承担。

  2、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除定额票据外,其余票据都必须是经复写纸一次性套写清楚的票据,收据(财政票据除外)及白条不予报销,公务中因个人原因违章的罚款单据不予报销。

  九、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

  (1)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4)

  经办人员取得的合法凭证时,应按以下要求规范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

  “客户名称”栏:统一填写“遵义桦坤有限公司”;“品名规格”栏:按实际情况分项目填写,在具备销售、提供劳务单位开具的购货或支出清单的情况下,可合并填写,其他必须有明细清单;“金额”栏:小写前以“¥”封头,大写金额合计栏前以“币”或封头,尾数为“0”时以“零”填充。开票人:填写具体完整的开票人姓名;发票印鉴:加盖销货单位或提供劳务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且清晰可见;票面痕迹:发票不得有任何的涂改、伪造。

  十、处罚条例

  违反报销制度处罚条例:

  为了很好的贯彻报销制度的实施,避免违规现象的出现,使报销人自觉的遵守本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1)

  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不予报销不真实不合理部分。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20--100%但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2)

  商务部审核人员审核不严使公司造成损失的,对财务审核人员按违规报销金额5%--15%的罚款。审批人对违规报销或审核不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7

  1、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标段安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路建设安全,确保公路通行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标段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支和规范使用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3、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计取不低于投标价1.0%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4、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月应编制具体投入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及详细的使用清单计划。

  2)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使用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痕迹管理资料台账,包含从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票据凭证资料。

  4)应当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附票据凭证)和次月安全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表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5)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通专项经费,确保资金到位合理使用。

  6)如果工程中存在合法分包工程,应该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安全费用及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由劳务分包队伍承担。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本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使用范围包括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五临”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3)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费,设备维修养护费;

  (4)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特种作业人员专用工作防护服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4)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5)安全技能培训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购置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3)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4)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

  7)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1)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

  (2)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4)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5)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6、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任何人不得将其另作它用。专职安技员要保存该计划和相关的使用记录。

  7、项目部要自觉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专项费用监督检查。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8

  第一条目的

  为了更好的对学校职工外出乘车进行规范管理,更好的对学校的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归定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具体要求

  1、学校员工外出办事,本着节约原则,应尽量乘坐市内普通公交车辆(公共交通车),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许乘出租车;

  2、员工外出办事,需事先向本部门领导或向直接上级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办事,如无事先上报而产生的乘车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四条可乘出租车的标准

  1、提取、携带大量现金和支票(数额20000元及以上)外出办事;

  2、搬运学校大量及贵重物品;

  3、接送学校重要客人、合作伙伴及客户;

  4、经过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允许加班至晚间23:00以后路途偏远且无任何普通交通工具乘坐;

  5、当天所安排课时为两个不同教学地点且上、下课衔接时间相差在半小时以内;

  6、上晚班的老师在下班后无公交车可乘坐,学校根据上课地点与家的距离,酌情批准乘坐的士;

  7、学校领导交办的紧急公务及经校长特批的其他情况。

  以上乘车情况均需在获得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否则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五条日常情况乘车的报销规定

  1、每工作日只报销一次上、下班路费(离家—工作地点—回家),期间如有转车则只报销转一次车的费用(单程);(备注:以上公交费用均按市内公交核算:1元/次)

  2、工作期间,由办公地点到合作单位或本校基地上课/办公,其中产生的费用则实报实销;(备注:教学部将根据老师综合情况进行课程安排,采取就近原则)

  3、每月只能报销一次,原则上每月3日前报销上月所发生的交通费;

  4、区间路程时间在20分钟以内者,不能转车或乘坐的士;

  5、晚班教职工下班时,在无直达公交车可乘坐的情况下应尽量转乘其他线路公交车;

  6、日常情况乘车报销流程

  (1)员工填写固定工作路线报销申报表,由财务审核,交校长审批通过后,每月按此线路予以报销。如有更改,必须提前2天填写变更工作路线申报表,交由财务审核;

  (2)除每月固定工作路线外,如遇特殊临时安排或助教等,在当月报销流程中填写,注明即可。特殊线路报销也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工作路线申报表,并遵守报销规定及报销注意事项。

  第六条特殊情况乘车的规定

  1、员工因公乘坐出租车划归于乘车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的条件见本规定之<第四条>所述内容实行;

  2、在各部门有员工必须定期乘坐出租车的.情况下,各部门主管需提交所在部门定期必须乘坐出租车的乘车事由及员工名单的申请,经由校长审批后交由财务,财务以各部门上交的申请为依据对乘车费用进行核算报销;

  3、教职工由于以上特殊原因而发生的乘车费用需在费用产生当日起的七个工作日之内交由部门主管及校长签字交到财务进行费用报销;

  4、特殊情况所发生的乘车费用不纳入交通费,直接划归于财务普通费用报销。

  第七条注意事项

  1.住宿员工:住宿点至办公地点只报销一次上、下班费用,上课期间费用则实报实销;

  2.非住宿员工,按市内公交一般原则予以固定住宿地方按每天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予以报销,因个人原因更换住宿地点,必须提前到财务申请住宿地点变更,否则财务有权不予以报销;

  3.当上课或上班地点线路有多种选择时,以选择最节约车次乘坐,财务也将从节约角度出发,以最节约车次核算;

  4.所有员工必须遵循真实、节约的报销原则,严禁虚假、乱报,如经查实,取消当月绩效,并做双倍处罚。

  第八条其他

  1、学校有权对本规定实际执行中存在问题进行修改调整;

  2、本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过程中未尽事宜,将另补充规定;

  3、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9

  一、签字制度

  1、所有需报销的原始单据都要填写报销单,采购材料必须有入库单,没有入库单的原始单据都要有第二个证明人签字,会计审核签字,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车、油费制度

  1、到市里办事实报公交车费,如有特殊情况打车要提前请示部门主管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2、油费报销,马晓萍油费报销额度为300元/月,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三、付款制度

  1、各部门需付款时,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部门主管审核签字,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付款,如总经理不在要打电话申请。

  2、各部门付款需提前填写付款申请单,交予财务部,财务凭此单提前备款。

  四、借款制度

  1、员工借款要填写借款单,借款单各项目填写清楚,总经理签字,出纳方可付款。

  2、如遇领导不在情况,电话请示领导后补签字,出纳方可付款。

  3、借款后三日内持相应发票到财务部核销借支记录,核销手续比照现金报销制度流程。

  五、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要填写请假单,领导签字方可准假。

  2、如遇突发事件来不及填写请假单,事后要补请假单。

  3、如领导不在,要打电话请示。

  六、招待费报销制度

  1、因工作需要发生招待费用的`应提前向领导请示。

  2、报销时需附有发票及招待明细单,写明招待事由、人数。

  七、差旅费报销制度

  1、员工因公出差需要借款的,应填写借款单,必须在出差回公司的一周内报销差旅费。

  2、异地出差多人应统一报销差旅费。

  3、出差车费据实报销,如特殊情况需要打车,差旅费报销时要写明事由。

  4、省内出差补助120元/人/天,省外出差补助150元/人/天。

  5、如出差无住宿的车费据实报销,早晨饭补10元/人,中午饭补20元/人。

  八、话费报销制度

  1、销售人员话费元/月

  2、采购人员话费80元/月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出国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5〕13号)及《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选派人员短期出国培训。

  第三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因公选派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业务培训。

  第四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培训结构、因事立项定人、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严控费用规模,严格计划执行。培训任务、培训费用预算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五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部门因公出国经费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严格控制因公出国经费总额。

  (二)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出国经费预算额度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

  (三)省本级各单位每次选派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应当填报《浙江省省本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预算审核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组团单位报送出国培训管理部门作为审批依据,做到预算先行。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先行的原则结合当地因公出国经费及出国培训管理情况,制订相应审批流程。

  (四)年度内各单位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得追加,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六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出国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的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注重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七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培训费是指出国培训团组用于授课、翻译、场租、资料、课程设计、对口业务考察或业务实践活动等在国外培训所必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及用汇的管理要求和开支标准参照《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5〕30号)执行。

  住宿费、培训费开支在规定的标准之内据实报销。

  出国培训团组需在国内开展预培训和培训总结所发生的费用,参照国内培训费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组团单位和培训项目境外承办机构双方应当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费用的明细支出项目。

  第十条由外方资助出国培训经费的,各单位不得重复支付。外方对资助费用开支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外方资助经费不足以弥补规定培训费用开支的,可以按照本规定的开支标准,由各单位补足其费用差额部分。

  第十一条培训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一律不安排宴请。

  第四章报销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国培训费用。

  省本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出行前,所在单位应根据组团单位出具的预付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函,在财政部门核准的.出国培训经费预算额度内预付给组团单位,由组团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由组团单位统一使用。

  第十三条出国培训结束后,组团单位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做好出国培训经费决算,填写《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决算表》,做好费用审核和分摊。决算内容包括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等。《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决算表》须由经办人和团组负责人签字,并经组团单位财务部门审核。

  出国培训人员凭《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决算表》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提供单位内部出国培训任务审批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预算审核表、出国培训审核件、出国任务批件(含日程)、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用汇相关凭据,以及国际旅费、住宿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和各项需分摊费用的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等。各种有效票据凭证报销时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出国培训人员签字。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提供的报销凭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培训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报销经费,超出部分不得报销。

  第十四条参加中央单位组团的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依据中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凭证及相关出国任务审批资料在规定标准内按实报销。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各单位不得组织计划外或营利性出国培训项目,也不得安排照顾性质、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等一般性出国培训项目。

  第十六条建立出国培训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和成果共享机制。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各单位应当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十七条各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应当接受外事、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各级出国培训管理、财政等部门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培训活动和经费报销的管理。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应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与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无关费用的应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以及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违规扩大出国培训费用开支范围的;

  (二)擅自提高出国培训费用开支标准的;

  (三)虚报培训团组人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培训费用的;

  (四)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出国培训费用的;

  (五)培训期间存在铺张浪费、公款旅游行为的;

  (六)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单位因公选派人员短期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培训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条确有必要到未列培训费开支标准的国家(地区)开展因公培训的,可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财政补助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参照本规定执行。

  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本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预算审核管理,其他各项规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短期出国(境)培训生活费开支标准和部分国家培训费币种的通知》(浙人外〔2002〕173号)同时废止。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11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维护公司和职工利益,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真正使用到安全生产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决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原矿产量每吨8元,按月提取。

  第二条财务部要建立安全费用专账,严格管理安全生产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安全设备、设施。矿山和选场和防尘、地质监控、防火灭火、防排水和防洪、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通风系统和安全通道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所需的'设备和设施;支护和防治井巷片邦、采空区封闭、巷道封闭,边帮滑坡、机电设备安全、供配电系统安全、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坝)的安全设备、设施等安全措施。

  2、危险品库房和危险作业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炸药总库、井下(上)发放站、配电室、化验室、油库等车间和库房作业场所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措施)等设施设备。

  3、生产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物种和仪器的安全监测和检验。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物品。

  (三)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及安全生产评价。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文化、安全宣传、安全标志及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程序

  (一)有计划使用:年初由生产部根据需求制定安全投入计划.

  (二)随时申请使用:由于生产变化,需增加或更换安全设施,生产使用单位随时写出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验收审批程序:依照年初安全投入计划或审请,由资产部、安全部和生产部共同验收。由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部、企管部进行核算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12

  一、引言:

  作为一家成功的企业,公司的财务健康至关重要。为此,本文重点介绍了一套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且科学的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本篇文章旨在让读者全面了解公司对费用的处理方式和要求,帮助员工更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费用报销方面的责任和权益。

  二、费用定义及分类:

  首先,作者解释了费用的定义,指出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支出均为费用。随后,根据不同用途将费用分为几大类,如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等。同时,强调了相关财务规定和注意事项,如发票管理、报销标准等。

  三、费用报销流程:

  接下来,作者详细介绍了费用报销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支付等环节。具体步骤如下:

  1.员工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费用发生的时间、用途、金额等信息;

  2.部门负责人审核报销单据是否真实、完整;

  3.财务部门收到报销单据后进行审核,确保合规性;

  4.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支付给员工;

  5.对于异常情况或重大事项,财务部门需及时上报给相关领导进行决策。

  四、各部门协作与责任:

  强调了各部门在费用报销过程中的协作和责任。具体包括:

  1.部门负责人需对员工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2.财务部门需及时处理报销申请,确保流程的顺畅;

  3.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如实填写报销单据,不得虚假报销。

  五、监督与管理:

  公司对费用报销实施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以防止虚假报销等问题。具体措施包括:

  1.定期对费用报销进行审计,确保合规性;

  2.对异常报销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有虚假报销行为将严肃处理;

  3.对员工进行相关财务规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

  六、实用建议和解决方案: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作者提出了一些实用建议和解决方案:

  1.优化报销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2.推广电子化报销系统,减少纸质单据的传递;

  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财务知识水平;

  4.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激励员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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