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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1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员工人数日渐增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之外引发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落实“四不伤害”责任,确保员工工作期间及工作外安全,杜绝由于自身过失给自己造成伤害,公司现对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1、凡来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将体检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录用。
2、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则,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由本人按责赔偿。
4、公司给每位员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场所,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公司内食宿,若私自离开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
5、公司员工休假时间统一规定为:公司后勤、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轮换休假,周六、周日轮换单休时,必须当面填写交接单;生产线员工在大倒班时回家视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疾病医疗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6、东区员工上下班,必须列队通过天桥。横穿马路经保卫人员劝阻仍不听的'员工,所导致发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7、公司员工骑摩托车必须要有合法执照,车辆必须有牌照,有保险,行驶必须要戴上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8、员工的私有财产本人应妥善保管。公司车棚为员工无偿存放车辆,员工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存放时要实行多锁管护,以防被盗。在车棚不加锁,不按顺序存放整齐,不在公司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生失窃,后果自负。
9、员工在工作范畴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
10、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车间岗位工艺流程以及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11、生产线员工正常上班8个小时期间,必须穿戴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操作,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2、各车间负责人,在每班班前会上,要严查员工精神状态,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对精神不佳员工一律不许上岗。
13、本制度从四月二十日开始执行。同时陕社水司发自行废止。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2
一、目的
为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工作。
三、术语、定义
本规定所用术语、定义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1、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规程。
2、新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上班时必须穿戴齐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
4、员工的工种、技术等级、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电工规程。
7、各班长认真组织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做到"六个交清"(即:工作任务交清、工作环境交清、危险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对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应与该成员技术和身体、精神状况相适应。
8、无论常白班班组还是倒班班组都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的班前安全会由班组长主持,倒班岗位的.班前安全会由当班主持。班前安全会时间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产准则》、《检修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区域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确认制》、《交接班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走安全通道,检修施工中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严禁跨越、钻越辊道,栅栏;严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设备下行走和停留现场油污及时清理干净,严防在现场行走、上下楼梯或攀登检修的设备时打滑造成摔伤事故。
11、使用天车、倒链等起重作业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指挥手势和信号要准确、清晰、明确,指挥时不得戴手套,吊物吊点稳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挥者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其他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12、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严禁饮酒、玩耍、打闹、睡觉、脱岗、窜岗,严禁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必须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
14、工作前,必须按标准合理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所用工具、仪器仪表应符合电压等级要求,且安全可靠,绝缘性能良好。
15、电工必须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指导下工作,电气工作必须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6、电工应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仪器仪表性能,熟知检修维护设备的安全检修维护知识,了解掌握所检修维护区域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工艺参数。
17、带电更换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丝的规格必须与用电设备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铜丝,铁丝及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8、高空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横担或瓷瓶上,严禁低挂高用;地面应有监护人员,工具要用吊绳传递。
19、在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雪)、浓雾等天气,严禁室外及登杆工作。
20、使用梯子须安全稳固,人字梯要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展开的挂链,要有专人扶梯监护,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动梯子;严禁两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检修施工前联系设备拥有单位相关人员停电,办理停电票,现场验电确认,做好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在检修设备机旁操作开关和集控室操作开关上挂检修牌后方可进行检修。
22、员工须是"谁挂牌、谁摘牌",严禁其他人员摘取。
23、无论何种情况,悬挂有检修牌、检修警示牌或停机工作牌的设备、设施,任何人不得送电或动操作开关。
24、设备运行时,不得接近带电部位,对带电设备进行检查巡视时必须在2米以外进行。
2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26、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从事工作必须二人以上,要指派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得进入有毒、有害气体设施内部,监护人和作业者之间事先应规定好联系方式,且应在现场配备空气呼吸器。
27、加热炉、煤气管道等煤气区域检修施工,施工人员应提前办理《煤气区域检修许可票》,经煤气防护站现场检测合格后签发作业票后方可作业;专业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安派检测CO含量,如CO含量超标要架设轴流风机或佩戴空气呼吸器,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电焊线严禁裸露,各接头连接处包扎牢固,地线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严禁利用工艺管道煤气管道或其它机械设备等作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关的设备,设施上试点,试焊以防产生火花引起其它设备、管道、配件的损坏、起火火爆炸。
29、员工应相互督促,相互检查,相互确认,相互监督,相互监护,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保证。
30、员工在现场不得乱动与自身工作无关的设备、开关、手柄、阀门、计算机操作系统等;
31、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睡觉,严禁在中毒危险区睡觉、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烟及无动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组组织的工作,由班组长负责员工安全,多点分散工作,由班组长指定的工作点负责人进行安全负责。
33、班组安全负责人有权对经确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员工确认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状况时,有建议停止工作的权利,情况危急时有拒绝继续工作的权利。
35、安全负责人对因确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3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3、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4、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5、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6、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7、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8、严禁机动车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9、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10、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6、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7、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五)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机动车辆管理
(1)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5)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四)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五)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并拨打事故处理专用电话。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危险物品泄漏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施救方法进行抢救;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
4、如有泄漏、爆炸、火灾、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及时向本公司领导和负责的专人汇报。
5、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4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司办公室是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2.事业部、职能部设立安全领导小组,部长为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领导者,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事业部、职能部下属各车间、班组、办公室设立安全员,承担具体安全工作。
二、社会治安
1.各部部长和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的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发生。
2.各级组织要教育员工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非法邪教组织及其歪理邪说的影响,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
3.各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要加强安全防范,下班关好门窗,谨防盗窃和破坏活动,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
4.员工在工作场所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严禁打架斗殴,损坏公共物品。
三、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管理规划部,各事业部综合管理办公室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管理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必须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必须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管理规划部负责。
2).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库房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管理办法》。
3.办公区安全
1).各事业部、职能部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必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办公室;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质量办公室;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资料室,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必须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计算机网络安全
1).公司网络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研发部网络中心。
2).计算机网络安全执行公司颁发的《股份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
3).严禁任何人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计算机网络给国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6.车辆交通安全
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2).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归属冶金自动化研究院交通安全委员会管理,每个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服从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管理。
3).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管理执行公司颁发的《车辆管理办法》和公司办公室的管理规定。
7.物品出门管理
1).公司物品出门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办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门(包括设备发货)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门证,并主动接受冶金自动化研究院门卫的检查。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将公物带离公司。
3).各部门处理废旧物品时,也必须持有公司的出门证。
4).公司办公室委托各事业部综合办公室办理本部门持物出门证。其他部门的'持物出门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对外发货须持有公司市场营销部的发货通知单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出门手续。
四、防火及安全用电
1.防火和安全用电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安全员要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及电路,发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修理人员及时维修,以免酿成事故。
2.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并在电源处悬挂断电检修标志,严禁带电操作。凡生产中的带电调试和实验工序要划定作业安全区域,带电作业区及带电设备要设立明确的警示标志,以免发生危险。
3.未经许可,办公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确实需要使用,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以免发生事故。
4.办公及工作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下班时务必关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修理电路及用电设备须有电工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修理电路及电气设备,更不得修理高压电路和设备,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6.使用电、气焊设备要有上岗证,严禁无证操作,以免发生火灾。因工作和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确保安全,铺架临时线路须由电工负责,并经部门安全员检查,确保安全。
7.不得在贴有禁烟标志的车间及办公区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在非禁烟区吸烟时不得乱扔烟头,以免发生火灾。
8.位于各部门责任区的灭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门安全员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可靠,严禁随意移动。发现失效、丢失等立即向公司办公室通报,以便及时处理,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办公区各楼层及生产车间要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乱放杂物堵塞通道、楼梯和门口影响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
五、特殊物品管理
1.车间和办公区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执行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各部综合办公室及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生产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执行国家有关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存放、使用。其移动和使用要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公安管理部门申报,相应产品的销售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3.公司贵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确保安全,并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要落实到责任人并要有严格的管理手续,发生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各部门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现金的管理要执行公司的《现金管理规定》。否则一旦发生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六、事故处理及处罚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同时酌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劳动部门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责任。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责任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记过、撤职、解除劳动关系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6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根据国家建筑行业有关法规,明确公司各项目部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经公司会议决定各个项目部必须遵守下列规章制度:
1、公司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集团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规定。
2、公司各项目部都应有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主抓安全、环保的领导,各级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制度及各级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全、环保教育制度等。
3、公司各项目部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项目部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项目部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环保要求施工。
4、公司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环保法规及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施工前,公司应对项目部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项目部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环保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及要求;项目部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项目部应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公司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项目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项目部自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涉及公司企业形象标识的劳保用品,由项目部统一购买,并统一形象标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9、项目部应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项目部应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项目部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项目部自备。项目部应保证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事故,由项目部负责。
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经具有资格的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验证;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项目所在地有关特种作业考核部门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果因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相关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13、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
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项目部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15、坚持先订后施工的原则。项目部不得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6、项目部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防空洞及高压架空线路等的保护。项目部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应向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17、项目部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损、环境等重大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项目部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环保主管单位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炼化企业安全环保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环保素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护环境,减少职业危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各炼化企业,销售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主要内容及组织要求
第三条、安全环保教育内容分为基础知识教育和技能教育。其中基础知识教育的内容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安全、环保、消防、气防、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各类事故案例;hse体系相关知识等。技能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环保、消防、气防、职业卫生操作技能及注意事项;岗位应急预案及必要的操作技能等。教育的内容必须做到培训率100%、考核准确率100%、持证率100%。
第四条、安全环保教育的形式包括三级教育、日常教育、专业教育和补充教育等。
第五条、炼化企业领导和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每年再培训由炼化企业人事部门组织,其主要内容为:
(一)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本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及管理职责;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事故应急处理及防治污染扩散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
(五)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六)hse体系相关知识;
(七)安全环保先进理念、文化和经验。
第六条、炼化企业安全环保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参加相应的安全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七条、各级专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环保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一)对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每年再教育,由企业人事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其主要内容为:
1、国家、行业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及消防技术、职业卫生、安全文化;
3、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特种设备及附件的安全管理;
4、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应急处理、防治污染扩散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的学习等;
6、hse体系相关知识。
(二)对专职环保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由炼化企业人事部门和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其主要内容为:
1、国家、上级部门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2、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污染预防与环境治理、监测技术;
3、清洁生产基础知识及炼化专业清洁生产技术方案;
4、事故应急处理、防治污染扩散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各专业管理部门和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由各企业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安全环保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其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一)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上级部门及本企业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二)本部门和本岗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三)安全环保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四)事故应急处理、防治污染扩散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学习等。
第九条、基层班组长的安全环保教育由各炼化企业及二级单位人事部门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主要内容为:
(一)国家、上级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
(二)安全环保技术、职业卫生、消防和安全文化知识;
(三)本班组和相关岗位的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安全环保注意事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四)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抢救、应急处理及防治污染扩散等措施等。
第三章: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第十条、凡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经炼化企业公司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其时间不少于72学时(实习人员不少于24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第十一条、炼化企业公司级(厂级)安全环保教育由主管安全环保的经理(厂长)负责,由人事部门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其时间不少于40学时(实习生不少于8学时)。其主要内容为:
(一)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二)通用安全技术、环保技术、职业卫生基础知识、消防及气防知识;
(三)本企业(厂)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特点和关键生产装置重点生产部位介绍;
(四)上级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五)本企业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运行与排放情况;
(六)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预防事故和防止环境污染的基本知识等。
新员工经炼化企业公司级(厂级)安全环保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
第十二条、车间级安全环保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环保技术人员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实习生不少于8学时)。其主要内容为:
(一)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状况;
(二)本车间主要安全、环保危害因素和安全、环保规程;
(三)安全环保设施、工器具、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火警和急救联系方法,预防事故、职业危害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措施;
(四)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学习等。
新员工经车间级安全环保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十三条、班组级安全环保教育由班组长组织,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用讲解、演习相结合等方式,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其主要内容为:
(一)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二)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技术装备、安全环保设施、监控仪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方法;
(三)本岗位所负责的环保措施,运行与排放情况;
(四)本岗位(工种)安全、环保危害因素的预防措施及事故案例学习等;
(五)本车间应急预案及本岗位的具体操作。
新员工经班组安全环保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按有关规定安排相应工作和实习。
第十四条、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和考试情况填入厂和车间安全环保教育台帐。
第十五条、未经三级安全环保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第十六条、每个单位都应建立员工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卡片,卡片由各炼化企业统一制作,在车间存档。在工作变动时,卡随人走。
第十七条、新员工应按规定时间接受培训,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由人事部门组织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方可顶岗操作。
第十八条、员工在内部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单位应对其进行车间、班组级换岗安全环保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十九条、员工离开操作岗位(休产假、病假、外出学习等)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环保教育。
第四章:其他人员安全环保教育
第二十条、凡临时工、外来施工作业、外来工作人员和参观人员,进现场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环保教育。
第二十一条、对临时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由招收单位和使用部门负责,时间不少于8学时。教育内容为:入厂安全禁令、本单位生产特点、从事工作的性质、安全环保注意事项、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应急防护方法及紧急撤离通道等,并在工作中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外来施工作业和外来工作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经工厂和相关车间进行一、二级施工安全环保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施工和作业。
第二十三条、进入厂区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参观人员应有专人带领。其内容为本厂的有关规定、安全环保注意事项、应急防护方法及紧急撤离通道等。
第五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教育
第二十四条、凡从事电气、锅炉、放射、压力容器、金属焊接、起重、车辆(船舶)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环保教育与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安全环保教育台帐。
第六章:班组安全活动
第二十六条、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根据交接班的情况,班长安排当班期间安全环保的有关工作,结合存在问题,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环保状况。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或科室为单位的安全活动,每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安全活动时间不能挪作他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文件,操作规程及其安全环保知识;结合典型事故汇编,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教训;开展事故预想模拟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和考试;检查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环境污染;开展安全环保技术讲座、攻关和其他安全环保科研活动等。
第二十九条、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讨论、有记录。各单位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对活动形式、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车间领导或安全环保监督人员每月对安全活动记录全面检查一次并写评语;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对班组进行抽查。
第三十条、车间领导、管理人员和操作服务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活动,厂领导及处室有关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第七章:其它规定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和节假日及停车检修前的特点,及时组织进行有关的安全环保教育。
第三十二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单位组织编制新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十三条、发生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时,各单位应组织事故现场教育,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对事故责任者要停职进行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简报、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和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环保教育活动。
第三十五条、炼化企业各管理部门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轮训时,应有安全环保方面内容。
第三十六条、车间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环保知识考试,成绩填入安全作业证并记入车间教育台帐,作为上岗依据之一。
第三十七条、对认真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并在防止事故、预防环境污染和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给与表彰和奖励。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环保教育造成事故、环境污染或严重职业危害的,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炼化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教育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8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各部门和岗位单安全、环保管理的职责及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环境污染,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环保的责任制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责任制管理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并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3公司工会和管理部参与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2.4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各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与考核。
3、术语和定义
3.1“两措”计划
指公司每年编制的年度事故预防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2“四不放过”的原则
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3.3“四不伤害”
指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3.4“三违”
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管理内容
4.1各级人员管理职责
4.1.1公司总经理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并建立健全xxxx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制度,并对xxxx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b)负责xxxx公司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贯彻与执行。
c)负责xxxx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安全管理绩效的监视与测量监督管理工作。
d)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xxxx公司安全目标。
e)负责xxxx公司安全运行控制工作。
f)负责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验证。
g)积极支持安技、设备和能源管理人员的工作,督促对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xxxx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的领导工作,及时处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h)定期组织对xxxx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行,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
i)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4.1.2财务副经理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负责xxxx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安全、环保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d)在编制企业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应根据公司有关安全、污染防治的技改、技措规划,考虑相应的资金计划,并保证资金投入。
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应急救缓演练、安全生产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精铁、防暑降温、防寒取暖、安全奖励等项费用并监督合理使用。
4.1.3销售副经理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负责xxxx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负责做好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在公司期间的安全、环保教育及管理。
d)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安全、环保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4.1.4经理助理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负责xxxx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对研制开发新产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负责,对新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d)在组织编制工艺文件和规程时,同时研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面的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4.1.5部长职责
a)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xxxx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装置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
b)督促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废料及工位器具的定置管理
c)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d)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e)参加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1.6工会主席职责
a)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有监督检查责任。
b)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c)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d)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
e)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安全竞赛、安全评比等活动,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以推动安全生产和劳保工作
4.1.7班组长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xxxx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b)熟悉本班组的人员、设备情况。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员工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具、安全装置、消防器材、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c)做好新进厂员工的安全教育。
d)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能源浪费行为。危险作业必须提前报告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当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e)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f)做到班后“五不走”。即;工件工具没放整齐不走、设备没上油不走、卫生没打扫干净不走、当班情况没记录不走、电源没关闭不走。
g)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的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同时,做好相应的检查和活动记录。
h)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报告xxxx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4.18员工职责
a)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xxxx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b)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有责任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行为,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c)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爱护并正确使用设备及工艺装备,做到不随意拆除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装置和护栏,不使用带病设备,遇有不安全、污染环境和能源浪费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及时处理解决。
d)积极参加各种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等活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e)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无证不准动用特种设备及非岗位设备。
f)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g)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除遵守以上员工职责外,以下工种还应遵守以下职责:
4.1.8.1装配钳工
a)严格按照Q/PGJG19.0142-2007《装配钳工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遵守“一般钳工”和“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c)零部件、工位器具等要按定置要求摆放,保证工作场地畅通。
d)负责装配用工具和工装的日常维护保养,使工具和工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e)每天下班前清理工作台及擦拭现场地面,零部件及半成品摆放整齐。
4.1.8.2?配线钳工
a)严格按照Q/PGJG19.0139-2007《配线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遵守“一般钳工”和“配线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c)每天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摆放好零部件及工位器具。
4.1.8.3?吊车工
a)严格按照Q/PGJG19.0116-2007《起重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严格执行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c)负责打扫吊车各部件的卫生,保持天车上无油污、无积尘,搞好设备的保养,使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d)所有吊绳或吊具保持完好无损,吊绳和吊具都应有明显的吨位标识或用于吊什么样的产品字样,吊具保管不混乱。
e)每天下班前要将所有吊车电源切断,停靠在指定位置。
4.1.8.4?包装工
a)按照Q/PGJG19.0001-2007《包装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作业。
b)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各种工具,打扫好工作场地。
4.1.9?管理人员职责
a)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xxxx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b)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把安全管理的要求贯彻到管理过程的每个具体环节中并做好相关记录。
c)深入现场工作时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认真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d)组织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1.10?技术人员职责
a)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xxxx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b)在研究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工具、推广运用先进经验,设计新产品、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材料时,必须同时研究解决和落实有关安全、劳保等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提交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资料。
c)在编制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同时将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纳入计划。
d)进行有危险的实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签。
e)必要时,参加由于技术和设计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有关技术防范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1.11?安技员职责
a)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标准、制度,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b)接受集团生产安技部的业务指导,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环保工作和任务;
c)负责做好xxxx公司各项安全教育工作。组织新员工、转岗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d)加强现场管理,确保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安全。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e)做好各类安全检查以及落实各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跟踪检查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
f)指导工段、班组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g)对本部门事故、事件进行统计、上报和管理,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h)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响应、上报和保护现场,协助部门领导组织救援、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落实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i)负责编写、修订xxxx公司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j)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供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负责向相关方提出安全要求,并施加影响;负责帮助供方建立稳定的危险源控制机制。
4.1.12?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岗位职责
a)熟悉本岗位的重大危险源。
b)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应知道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险,并熟悉相应的控制措施。
c)应掌握相应的应急预案。
4.2部门职责
4.2.1各部门通用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做好xxxx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b)认真贯彻执行xxxx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4.2.2管理部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负责xxxx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人力资源的归口管理,组织确定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各工作岗位对人员的能力要求,并定期做好对重大危险源影响人员的能力评价工作。
b)搞好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员工进行处理。
4.2.3?技术部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在建设项目、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等的技术规范及要求。
b)负责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c)在组织实施“四新”项目时,应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负责工艺纪律的制定,并在检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时,检查纠正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d)在进行新产品试验及例行破坏性试验时,必须制订可靠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由安全部门会签。
e)参加由于工艺、设计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解决和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组织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f)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
g)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h)负责推广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节能降耗,提高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整体水平。
i)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j)负责工艺纪律的制定,并在检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时,检查纠正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2.4管理部、车间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设备和能源管理人员,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思想意识、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b)定期和不定期地在本单位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检查,认真、及时地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转。
c)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安全设备、工具、原材料和成品等的管理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实现定置管理、安全文明生产。
d)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e)积极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评比、竞赛、表彰等活动,及时更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技术和安全装置,不断改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
f)加强对库房的管理,按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标准运输、保管、发放物资,尤其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等化学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和方泄漏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及环境安全。
g)?负责xxxx公司产品现场安装调试和维修符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要求的实施与控制。
h)?负责向供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供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负责向供方提出安全要求,并施加影响;负责帮助供方建立稳定的危险源控制机制。
4.2.5?财务部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负责及时提供职责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持续改进所需的资金。
4.2.6?市场部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5.相关文件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保洁员岗位职责物业保洁员岗位职责客房部经理岗位职责
酒店服务员岗位职责餐饮服务员岗位职责客房服务员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9
尾矿库是公司重要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为了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保护环境,防止尾矿污染,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切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等技术规范。
2、尾矿设施各组成部分,应制定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设备维修制度等,以保证操作维护的正常进行。
3、制定尾矿污染防治悬浮体计划,完善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境保护监测与污染事故通报网络,由尾矿库日常管理班组、车间、选厂和公司专业管理机构组成,该工作统一由环保总监及以上人员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尾矿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做好选厂尾矿排放、堆存、回水及防洪排洪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其安全使用。
5、尾矿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6、企业员工对一切损害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部门或安全环保部门汇报。
7、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开展尾矿库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8、对尾矿库安全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安全奖罚办法》给予奖励。
9、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新疆金旺乌拉根铅锌矿。
第二章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第一节尾矿库的管理
1、公司尾矿库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2、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尾矿浓缩分级、放矿筑坝、回水、防汛渡汛、抗震的安全检查和检测工作。
3、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涉及尾矿库安全的事宜。
4、尾矿操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巡视库周山体,发现滑坡及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处理。
5、定期(季)测定库内尾矿沉积的粒度分布特性和悬浮体的分布状况,并作记录,注明部位,当悬浮体较多时,应采取措施处理。
6、未经技术论证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库区从事采矿作业。严禁在库区爆破、滥挖尾矿和炸鱼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活动。
7、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坝高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高度时,应对尾矿堆积坝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
8、尾矿库使用到最终设计高程前2-3年,应进行闭库设计,当需要扩建尾矿库接续生产时,应根据建设周期提前制定扩建尾矿库的规划设计工作,确保新老库使用的衔接。
9、尾矿库的闭库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审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审查验收程序。
10、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所有的原始资料(建设阶段资料、运行期资料及其他资料)必须在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二节尾矿排放的操作管理
1、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
2、尾矿筑坝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坡面坡度。
3、尾矿排放时,应于坝前均匀分散放矿,不得任意从库后或库侧放矿,修子坝或移动放矿支管时除外。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排至坝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2)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
(3)沉积滩坡度及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横向流动冲刷坝体;
(5)放矿管所排矿浆,不得冲刷坝体;
(6)尾矿工应看管好放矿,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记录和勤汇报,不得离岗。
4、放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放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颗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一侧。
5、尾矿作业时,应根据排放的尾矿量,开启足够的放矿支管根数,使尾矿均匀沉积。
6、调整放矿地点,使滩面沿着平行坝轴线方向均匀整齐,应避免出现侧坡,扇形坡等起伏不平现象,以确保库区所有堆坝的滩面能均匀上升。
7、严禁独头放矿。因独头放矿会造成坝前尾沙沉积粗细不匀,细粒尾沙在坝前大量集中,对坝体稳定不利。
8、严禁出现矿浆冲刷坝内坡的现象。
9、严禁在非堆坝区放矿,因为它既对坝体稳定不利,又减少了必要的调洪库容。
10、放矿主管一旦出现漏矿,极易冲毁坝体,发现此情,应立即通知尾矿脱水工段,停止运行,及时处理。特别是在沉积滩顶接近坝顶又未堆筑子坝时,是矿浆漫顶事故的多发期。在此期间放矿工尤须勤巡查,勤调换放矿点,谨防矿浆漫顶。
11、对处于备用的管道,应将其矿浆放尽,以免剩余矿浆冻裂管道。
12、多开启几个调节闸门可减小矿浆在支管内的过流速度,从而减小其磨损,阀门的开启和关闭应快速制动,且应开启到位或完全关闭,严禁半开半闭,减少其磨损。
13、阀门在严寒的环境下极易冻裂,因此,在冬季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14、在强风天气放矿时,应尽量降低放矿管高度,防止矿浆被强风吹起冲刷子坝内坡。
15、放矿支管的`支架变形或折断,会造成放矿支管、调节阀门,三通和放矿主管之间漏矿,从而冲刷坝体,因此如支架松动,悬空或折断,应及时处理修复。
16、在冰冻期应采用库内冰下集中放矿,以免在尾矿沉积滩内,有冰夹层或尾矿冰冻层存在而影响坝体强度。
第三节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
1、控制尾矿库水位应遵循的原则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的前体下,尽量降低库水位;
(2)当回水与坝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应确保坝体安全;
(3)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2、库内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可靠、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并妥善保护。
3、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气象预报情况,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4、排除库内积水或大幅度降低库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下不宜骤降。
5、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降雨后发生垮坝事故。
6、不得在尾矿坝面或坝肩设置泄洪口,应定期检查溢洪道,确保畅通无阻。
第四节渗流控制
1、尾矿库运行期间加强观测,注意坝体浸润线出逸点的变化情况和分布状况,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
2、当发现坝面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观察,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情况严重的,应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三章尾矿库安全检查
1、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
(1)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滩长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
(2)检查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现行尾矿设计规范的要求。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数进行检查;
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低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
(3)尾矿库水位标高的检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mm。(4)尾矿库滩顶标高的检测,应沿坝(滩)顶方向布置测点进行实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mm。当滩顶一端高一端低时,应在低标高段选较低处检测1—3个点;
当滩顶高低相间时,应选较低处不少于3个点;其他情况,每100m坝长选较低处检测1—2个点,但总数不少于3个点。各测点中的最低点作为尾矿库滩顶标高。
(5)尾矿库干滩长度的测定,视坝长及水边线弯曲情况,选干滩长度较短处布置1—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在几个量测结果中,选最小者作为该尾矿库的沉积滩干滩长度。
(6)检查尾矿库沉积干滩的平均坡度时,应视沉积干滩的平整情况,每100m坝长布置不少于1—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测点应尽量在各变坡点处布置,且测点间距不大于10—20m(干滩长者取大值),测点高程测量误差应小于5mm。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与设计平均坡度的偏差应大于10%。
2、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
(1)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构筑物有无变形、移位、损坏、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2)溢洪道检查内容:溢洪道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等。
3、尾矿库防震与抗震
(1)处于地震区的尾矿库,应制定相应的防震和抗震的应急计划,内容包括:抢险组织与职责;尾矿库防震和抗震措施;防震和抗震的物资保障;值班、巡坝制度等。
(2)尾矿库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3)严格控制库水位,确保抗震设计要求的安全滩长满足地震条件下坝体稳定的要求。
(4)上游建有尾矿库、排土场、水库等工程设施的,应了解上游所建设施的稳定情况,必要时应采取防范措施。
(5)地震后,必须对尾矿库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修复和加固破坏部分,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
4、尾矿坝安全检查
(1)尾矿坝安全检查内容:坝的轮廓尺寸,变形、裂缝、滑坡和渗漏等。
(2)检测坝的外坡坡比。每100m坝长不少于2处,应选在最大坝高断面或坝坡较陡断面。水平距离和标高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0mm;
实测的坝外坡坡比不应陡于设计坡比1%。
(3)检查坝体位移。要求坝的位移量变化应均衡,无突变现象,且应逐年减小。当位移量变化出现突变或有增大趋势时,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4)检查坝体有无纵、横向裂缝。坝体出现裂缝时,应查明裂缝的长度、宽度、深度、走向、形态和原因,判定危害程度。
(5)检查坝体滑坡。坝体出现滑坡时,应查明滑坡位置、范围和形态以及滑坡的动态趋势。
(6)检测坝体浸润线的位置。应查明坝面浸润线出逸位置、范围和形态。
(7)检查坝体渗漏。应查明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的位置、范围和形态。
5、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
(1)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2)检查周边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情况时,要详细观察周边山体有无异常和急变,并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周边山体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3)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主要内容: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违章取尾矿再选、取水,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放牧和开垦等。
第四章尾矿库的安全评价与管理
1、尾矿库安全度分类,主要根据尾矿库的防洪能力和尾矿坝坝体的稳定性确定。安全度分为危库、险库、病库和正常库。
2、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危库:
(1)尾矿库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不能确保坝体的安全;
(2)排水系统严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泄洪塔显著倾斜,有倒塌的迹象;
(3)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4)其他危及尾矿库的情况。
3、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险库:
(1)尾矿库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但平时对坝体的安全影响不大;
(2)排水系统部分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有所降低,达不到设计要求;
(3)坝体出现浅层滑动迹象;
(4)坝体出现贯穿性的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的管涌,水质浑浊挟带泥沙或坝体渗流在堆积坝坡有较大范围溢出,且出现流土变形;
(5)其他影响尾矿库安全运行的情况。
4、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病库:
(1)尾矿库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
(2)排水系统出现裂缝、变形、腐蚀或磨损,排水管接头漏沙;
(3)堆积坝的整体外坡坡比陡于设计规定值,或虽符合设计规定,但部分高程上的堆积坝边坡过陡,可能形成局部失稳;
(4)经验算,坝体稳定安全系数小于设计规范定值;
(5)浸润线位置过高,渗透水自高位出逸,坝面出现沼泽化;
(6)坝体出现较多的局部纵向或横向裂缝;
(7)坝体出现小的管涌并挟带少量泥沙;
(8)堆积坝外坡冲蚀严重,形成较多或较大的冲沟;
(9)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
(10)其他不正常现象。
5、同时满足下列工况之一的为正常库:
(1)尾矿库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均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排水系统各构筑物符合设计要求,工况正常;
(3)尾矿坝的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稳定安全系数及坝体渗流控制满足要求,工况正常;
6、每5年由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报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7、对于危库,必须停产抢险,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降低库水位,确保坝的安全和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必要时,可按最小干滩长度为坝顶宽度,用渠槽法抢筑子坝,以形成所需的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
(2)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构筑物,必要时可另开挖临时排洪通道;
(3)处理滑坡,加固坝体。
8、对于险库,应采取以下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前消除险情;
(1)降低库水位,确保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
(2)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构筑物;
(3)处理滑坡,加固坝体,消除管涌和流土。
9、对于病库,应采取以下措施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1)抓紧进行防洪治理工程,确保汛前彻底完成治理工程量;
(2)加固、修复排水构筑物;
(3)加固坝体或适当削坡,处理局部裂缝;
(4)实施降水措施降低浸润线,消除管涌和流土;
(5)修整坝破,开挖坝肩截水沟。
10、在暴雨和汛期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尾矿库增加检查次数。检查中如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对“危”级尾矿库每周不少于1次;
(2)对“险”级尾矿库每月不少于1次;
(3)对“病”级尾矿库每季不少于1次。
第五章环保要求
1、本库主坝为透水坝,渗出的水通过下游截渗坝拦截,通过回水系统,重新进入生产系统循环使用。
2、尾矿水严禁外排,防止污染下游环境。确因危及尾矿库安全(特大安全事故或排洪时)需外排,务必做好下游环境的检测工作和防止事故后环境潜伏污染,发生事故时,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和下游居民。
3、做好尾矿量的统计工作,为闭库后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依据。
4、尾矿库库面要保持一定的水封,尾矿坝外坡采取复垦植草方式,解决雨水对坝坡面的冲刷,达到“三防”要求。
5、随时观测库内水位,当水位距最低泄水孔300mm时,及时封堵泄洪塔孔。
6、对库内水质和观测井内水质由环安处负责定期采样化验。
7、无关人员严禁乘监测船,观测人员乘船时必须穿好救生衣。
8、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尾矿设施上任意挖掘、垦殖、放牧、建筑及其他妨碍尾矿设施正常使用和可能造成污染危害的行为。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10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贯彻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目的是为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检查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检查的领导工作。
2.2生产部负责安全、环保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指导基层单位开展检查工作,依据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2.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检查工作,依据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2.4安技员负责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验证整改效果。
2.5公司相关部门参与组织的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检查类别
检查类别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和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三种。
3.2经常性检查
指班组管理者和员工对安全、环保工作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回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3.3专项检查
指根据企业特点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某个专项问题或者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环保问题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检查,如:危险气体专项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等。
3.4定期检查
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检查。
4管理内容
4.1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实施。
4.2经常性检查的管理内容
4.2.1车间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检查不少于一次,班组长组织每周开展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JHAJ001)。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查。发现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应及时于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4.2.2公司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本单位检查一次,并填写《安全工作记录》(JHAJ002)。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监部报告。
4.2.3安技员负责生产现场安全巡检,并填写《安全工作日志》(JHAJ003)。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2.4具体检查事项可参照《日常安全检查表》。
4.3专项检查的管理内容
4.3.1专项检查由安监部、保卫部组织,针对公司特种设备、劳保用品、特殊作业场所环境条件、危险气体的使用管理等进行专门检查。
4.3.2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JHAJ004)。检查结束后,由安监部整理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领导,同时通报公司所有单位,按规定实施考核。
4.4定期检查的管理内容
4.4.1由公司配合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
4.4.2由管理部牵头,生产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公司所属部门进行节假日前后及季节性检查。对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安全、环保方面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有害气体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4.5检查内容
4.5.1安全、环保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环保设施、查作业环境。
4.5.2软件系统具体检查内容
a)查思想:检查各级人员对安全、环保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检查全体员工的意识和素质。
b)查制度: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
c)查纪律:检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d)查领导:检查安全、环保的管理情况。
e)查隐患:检查在用设备实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以及生产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5.3硬件系统具体检查内容
安全、环保硬件系统检查内容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确定。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一般应重点检查: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易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产生点及其岗位作业人员;直接管理的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
4.6检查方法及要求
4.6.1公司要充分发动员工,认真开展车间和班组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遂级上报。
4.6.2要在员工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4.6.3公司安技术员对自查、自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6.4有关安全和环境项目的检查依据相关制度进行。
4.7隐患整改
4.7.1对查出的隐患,能够现场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下《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JHAJ004),限期整改,并建立台账。
4.7.2对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要列出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进度,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
4.7.3对于因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按措、环措计划或年度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中进行整改解决。
4.7.4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
5相关文件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列》
6记录(表格)
JHAJ00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JHAJ002安全工作记录(正反面)
JHAJ003安全工作日志
JHAJ004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11
1、目的
为了推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鼓励员工良好安全环保行为,惩戒不良安全环保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工作程序及奖惩规定
由安全生产部每年初组织各级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每年底按责任书中内容认真考核和奖惩。
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安全制度,努力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提高个人劳动保护意识和能力,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己任,保证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安全生产部根据制订的各项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日常巡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重点抽检等方法,对各类安全环保的违章状况实施监督管理,并作出相应的奖惩处理。具体如下:3.1现场管理发现的不符合项处罚
1)对违反规定,未正确使用、戴好安全帽的责任人员处罚:
①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次;
②领导在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者罚款100元/人次。
2)对现场疏于安全管理、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相关单位/部门的处罚:
①从事设备吊装、高处建筑施工、搭设、拆除架子、从事窑中、窑头清理耐火材料等高危作业,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对组织施工的责任部门、相关单位,扣罚500~1000元/次;
②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设备、制造、项目等管理部门),扣罚200元/次;
3)对安全生产非文明作业行为的处罚:
①在项目建设、项目检修作业中,未按安全环保协议规定,未按清洁工厂施工管理规定,随意从高层建筑、高处平台抛掷杂物行为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次,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②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扣罚200元/次。
4)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违章操作的部门处罚:
①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有员工无视规定,或有章不循、冒险蛮干而出现突发险情或潜在事故隐患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单位100~500元/人次;
②对一般性违章行为的当事人,扣罚50~100元/次。
5)对违章指挥的责任人员处罚:
作业过程中,发生部门领导、段长、班长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扣罚责任人员200元/人次。
6)对违反规定、人为损坏或挪用消防灭火器材的处罚:
①将消防专用设施挪作它用,随意损坏消防器材者,扣罚责任部门、相关单位200元/次;
②私自(非灭火行为)泄放灭火器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次;
7)对违反规定,挤占消防通道的'部门处罚:
处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8)违规动火处罚:
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项目施工或设备检修时,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就违章动火,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
9)重点防火部位现场管理疏漏处罚
①发现有人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吸烟或使用明火,部门管理人员不批评,不制止的,扣罚当事人50元,并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②在禁止吸烟区域(油库、炸药库、煤磨系统、总降压站、电力室、乙炔氧气库、原煤堆场等范围)的现场内发现一个烟头时,找到当事人的处罚当事人50元/次,找不到当事人的,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元/次。
10)对违规用电处罚
①在重点防火部位、生产作业场所、仓库库房、临时宿舍等部位,发现乱接乱拉电源线路的,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500元/次;
②使用铜、铝、铁丝等金属品替代保险丝的,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元/次;
③在电源开关下,堆放各种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④没有按规定办理用电手续,私接、乱拉用电源线路的,处罚当事人,50~100元/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⑤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没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300元/人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500元/人次;办错设备(写错设备名称或代码)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500元/人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0元/人次;若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1)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200~500元/次的处罚:
①对安全生产部布置的防治任务、要求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②环保月度或周检查发现的环保问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有效整改且未反馈信息的;
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不及时处理;漏油未及时控制或处理而直接排到地面;
④未按要求参加环保大检查;或未按要求填写相关环保记录;
⑤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食堂污水未经隔油池处理;⑥矿区排渣料未按要求处理;
⑦未按规定倾倒及处理垃圾或废弃物;或固体废弃物在厂区内焚烧;
⑧向排水沟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⑨卫生责任区环境美化绿化等工作管理维护不到位或对花草树木有毁坏行为;
⑩生产设备表面积灰、生产车间或工段地面积灰或堆放杂物不及时处理。
12)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500~1000元/次的处罚:
①由于施工、维护造成人为环境破坏或污染;由于环保设备配件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环境污染。
②收尘设备灰斗、分格轮、回灰管道堵塞、收尘袋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造成设备停机或超标排放。
③电收尘设备系统跑、冒、漏或超标排放,未及时进行处理。
④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不按要求进行巡检和维护,不按要求购买配件,导致系统由于配件问题而影响正常运行的。
⑤由于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不正常运行,导致被环保部门书面警告或处罚的。
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环境污染不报告,不及时采取措施;对上级环境部门合理的监测防治意见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⑦环保主管单位和相关单位处理与周边地区因环保问题的矛盾纠纷不及时,给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出现公众有效投诉。
3.2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罚
1)一般轻伤事故
①造成一般轻伤工伤事故、工程车辆厂内道路交通碰刮事故、火灾事故、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的直接事故责任人,扣罚300~500元/次。
②事故的相关、间接管理责任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班组长、工段长)的处罚,分别扣罚200~400元/次。
2)重伤事故、较大火灾事故、工程车辆颠覆碰撞事故①造成重伤事故、较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等,对直接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罚,扣罚200-3000元/次(视责任比例及损失程度)。
②事故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罚,处罚100~1000元/次人。
3.3死亡事故处罚
①对造成他人死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罚,扣罚直接事故责任人3~6个月岗位工资的50%。
②事故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罚,由公司安委会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处罚。
3.4公司每季度对安全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安全生产部制订,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后执行。
3.5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资金来源: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中提取或安全处罚资金。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12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公司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安全环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监督和验收工作,使其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司员工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6、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生产、火灾、爆炸及环保等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和管理公司的安全档案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公司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13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环保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环保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环保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环保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公司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环保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风险。
第四条安全环保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公司分管安全环保副经理,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工作,提出治理意见,向经理报告相关安全环
保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各部门对本部门安全环保生产隐患日常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落实安全环保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四、XX科负责定期开展公司各部门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环保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领导、安环科和部门负责人报告。
安环科需对接到隐患报告进行核实,发现所报告隐患属实的,应当责成相应部门进行治理,并跟踪隐患治理进度。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隐患部门向公司申请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环保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公司内部无法解决,须报请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部门解决不了,须报公司解决的隐患。
C级:所在部门可以自行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安全环保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部门发现的A、B级隐患需报公司安环科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安环科确认隐患后,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A、B级隐患在治理过程中必须每周向安环科报送整改进度,直至整改完成。
第十条安全环保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分管副经理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部门、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环保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环保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部门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生产部门、建设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公司安环科及各部门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生产部门、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安环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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