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变更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变更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化企业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规范变更审批程序,明确变更管理职责,避免在变更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各级人事组织部门是劳动组织、人员培训管理过程中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四条各级计划规划部门是资本性投资计划过程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五条各级物资采购部门是物资采购业务实施过程中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六条各级项目管理部门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实施等工程管理过程中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七条各级生产管理部门是生产工艺、操作及应急预案等生产过程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八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运行、检维修过程等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九条各级安全环保部门是安全环保设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安排的隐患治理项目等相关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十条各级消防部门是消防设施、消防灭火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单位,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三章安全环保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各项业务的变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务归口部门对所管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十二条各项业务的变更按照《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6-1997)中“变更管理”的要求,形成变更文件,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审批同意不能实施变更。
第十三条业务归口部门应该根据业务的`变更内容,组织进行安全和环境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制定完善的风险削减措施,确保变更过程中安全环保受控。
第十四条业务归口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划分,负责对业务变更的内容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组织对变更涉及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
第十五条在各项业务变更执行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杜绝违章行为和违反标准现象的发生。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所称变更是指在日常管理措施实施过程中与原计划的现状发生的变化,主要包括设计变更、设备变更、工艺变更、方案变更、人员变更等。
第十七条各单位和各管理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变更管理制度2
1、所有工程变更均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涉及到工程结构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原图纸审核单位的.审查通过。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首先应经过监理机构的审查同意;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否则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4、设计变更实施后,监理机构应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并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变更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___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___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变更管理制度4
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各项目部/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2、设计变更分为三种
2.1.小型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2.2.普通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削弱部件强度(性能),不影响部件的质量和工艺,不影响生产运行和经济性,一次变更工程费用在1万元~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设计变更。
2.3.重大变更: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一次变更经济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
3、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3.1.在工程施工中,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事项,由项目部以《工程联系单》向工程监理提出;
3.2.因施工需要所提出的小型及普通设计变更,由项目部直接向监理提出,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须由项目部事先报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按3.1.条执行。
3.3.设计下达的小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4.设计下达的'普通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并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5.设计下达的重大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当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6.小型和普通设计变更可按签证后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实施,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收到原件后方能实施。
4、设计变更单及有关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工程、质量、物资、计划经营)。
5、设计变更实施后,项目部应以设计变更反馈单的形式形成设计变更闭环管理。
6、凡有关变更的文件资料,如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均应交资料员妥善完整保管,并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移交。
变更管理制度5
1.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3.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经理,具体负责与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4.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
5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5.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部第一经手人负责签收并报送项目经理。
6.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8.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变更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二、范围
变更管理包括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三、职责
由产生变更的相关部门主管提出变更申请及进行变更后的风险分析,企业安全委员会审批验收。
四、变更管理要求
1.要明确变更的内容。
2.要按规定的程序来完成有关变更的手续。如应先提出申请,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同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应进行分析评价等。
3.要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相关控制措施,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并对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五、变更的类型
1、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变更类型主要有:
(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
a.原材料介质的变更;
b.作业现场改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变更;
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操作规程的变更;
f.工艺参数的变更;
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2)设备设施的变更包括:
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六、变更的程序要求
1.变更申请
各部门需实施变更时,由申请人填写统一的《变更申请表》。
2.变更审批
(1)《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先报部门主管批准,再报企业安全委员会主任批准,重大变更还需报总经理批准。
(2)变更批准后,实施部门应会同企业安全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对变更过程和变更结果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变更实施
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会同企业安全委员会、实施部门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预期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七、附件
《变更申请表》aq-bzh40
《变更风险分析表》aq-bzh41
《变更验收表》aq-bzh42
变更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内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变化的控制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变更过程有计划的控制,避免或减轻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变更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
4、定义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5、变更内容
5.1、公司内有关人员变更:
包括公司领导调整、干部任免、管理人员调整、岗位操作工调整以及新进入公司人员分配等。
5.2、管理变更: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管理机构变化、管理职责的变更、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3、工艺、技术变更: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重大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原料介质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公用工程水、电、汽、暖等变更。
5.4、设备设施的变更:
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设施的变更、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的变更、设备材料借用变更、临时的电气设备的变更等。
6、变更类型
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2 .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7、职责
1.变更管理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并建立变更管理档案。
2.公司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指定本专业管理的变更管理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具体落实实施。
8、变更管理的要求
1.明确变更的内容;
2.对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
3.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9、变更程序
1变更申请
a.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员调配、消防等进行修改,应由职能部门或车间主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
b.办理变更申请时,应认真填写《变更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实施。应急特殊事项的变更,可以先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变更,应急结束后应补办变更手续。
2变更审批
a.根据变更项目的重要程度、影响范围、投资情况等,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行分级管理;
b.一般变更:
变更影响只局限于单个部门的变更,由变更主管部门会同基层单位的有关人员,对变更内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c.重大变更:
变更影响多个单位的变更,由变更安全生产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可靠性研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不论变更申请是否批准,变更主管部门都应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经批准实施的变更应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
3.变更实施
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变更验收
a.变更实施结束后,由安全生产组织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完整性、适用性、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及对环境的影响;
b.验收应对变更的实施效果作出评价,以确定变更是否达到计划要求。对未达到计划要求的,变更项目主管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单位应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方案,并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实施整改,整改完成后组织复审直至合格,并填写《变更验收表》;
c.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安全科纳入正常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10、变更管理
1.对人员的变更管理由行财部负责;
2.对工艺、技术变更管理由技术部负责;
3.对设备、设施变更由生产部负责。
4.对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器材、防护用品的变更由生产部负责;
5.对电气线路、临时用电设施、电气技术改造、电气设备新安装、更换等有关电气变更由技术部负责;
6.对公司内水网改造、水管线变更由车间负责提出申请,由总经理负责审批。行财部应及时将变更情况进行通报,对可能产生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改造完成后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将有关材料存档。
11、注意事项
1.实施变更部门应在各自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过各自的权限,涉及到重大项目的变更必需进行风险评价,制定好控制措施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2.实施变更后,有关单位应及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和单位,涉及到工艺、技术改造、重大设备设施更换时,应对有关操作工进行培训。
3.技术变更应按要求填写《变更【添加】通知单》进行。
4、工艺、设备(设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员调配等变更、应填写《变更申请表》。
变更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批准,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员的变更批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工艺、技术的变更,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生产设施的变更。
3.2办公室负责管理变更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工艺、技术的归口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4控制程序
4.1变更类型
4.1.1工艺、技术变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b.原料介质变更。 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操作规程的变更。 f.工艺参数的改变。 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
4.1.2设备设施的变更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
4.1.3管理变更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b.人员的变更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d.管理职责的变更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2变更程序
4.2.1各部门在本单位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需要变更时,应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及技术依据,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4.2.2各分管领导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4.2.3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2.4变更实施结束后,分管领导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分管领导还应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2.5所有变更的记录应填写在“xxx有限公司变更记录”上。
变更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图设计变更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或其它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但由于施工、材料采购等原因要求变更设计时,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本程序规定了设计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
2.范围
2.1本程序适应于对下列情况下的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
2.1.1设计图纸有设计错误。
2.1.2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
2.1.3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
2.1.4上级决策机构要求变更设计;
2.1.5经领导批准的施工条件及措施改变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
2.1.6为节约投资、降低生产成本等原因需要修改设计。
3.职责
3.1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提出。
3.2监理单位负责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
3.3公司工程部应对设计变更进行确认,并对有关记录、资料归档备查。
4.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4.1设计单位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首先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由设计单位总工程师审核,监理单位审查后,交公司工程部审核工程量和实施方案,公司安全质量检查部进行安全审查,公司主管领导及总工程师审批。批准后由设计单位做施工设计并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4.2属建设单位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出具《设计变更申请单》交设计单位确认并做方案设计,提出变更费用,监理单位审核,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按4.1条执行。
4.3设计变更应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后才允许施工,严禁先施工而后补办设计变更。
4.4经签字生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各自存档。
4.5设计变更费用问题按发、承包双方合同有关条款办理。涉及费用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应随《设计变更通知单》做出设计变更的概算。
4.6《设计变更通知单》分发单位有:设计、施工、公司和监理单位,分发份数按有关规定办理。
4.7设计变更资料是设计文件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的重要依据,应予妥善保管。工程竣工后统一归档。
5.附录
5.1附录一《设计变更通知单》
5.2附录二《设计变更申请单》
变更管理制度10
由于设计图纸有遗漏或错误,业主要求改变局部设计,施工时地基、土层、管线等与原设计调查不符,造成无法按原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影响工程施工难度等原因造成需进行工程变更。对特大型工程来说,工程变更打乱了原有的施工进度安排,在计划安排、物资供应、人员安排、机械设备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并增大投资或延长工期,但为了完善工程的功能、适用等要求,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
(一)工程变更的步骤及途径
根据监理制和施工实践,工程变更有以下几种途径及相应步骤:
(1)业主要求改变或完善设计内容,由业主、设计院发出书面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单位按照文件的内容组织实施。
(2)在有业主、设计院、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四方参加的会议上提出问题,共同研究,由设计人员确定,形成设计交底或会议纪要等书面材料可先执行,但以后必须补发正式设计变更文件。
(3)深化设计,可根据功能适用性、现场实际进行局部变更,此类深化与修改需报设计院,业主审批。
(4)由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设计、业主提出的书面文件,经监理工程师、设计、业主签字认可后实施,这种变更往往需要在正式签证前几方进行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正式以工程洽商形式几方签字认证。
(5)工程变更造成返工的签证工作。设计变更文件下发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对返工量,并办理签证手续,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工程变更均要有正式的变更文件,由承包商提交的变更报告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正式答复后才能实施执行。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作由总承包统一负责办理,并统一编号归档保存。
(二)工程变更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要注意工程变更的严肃性和预见性。
贯彻先洽后干的原则,要作到及时、准确齐全、有效,办理签证要齐正,文字规格、图表、数字要准确无误,各种变更办理要及时,特别是返工量的认可必须核准,要经过相当一级的认可签证才能实施。对于施工单位自己提出的`工程变更,在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正式答复前,施工应按原设计图纸进行。对工程变更必须有一定的预见性。分部工程开工前,要认真熟识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提前提出变更的项目,及时立项,准备相应的资料,完成规定的报批手续,尽可能使工程变更发生在工程开工之前,为施工准备及安排赢得时间,避免返工损失。
2.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特大型工程施工时间长,工程量大,分包单位多,在工程变更的同时,要建立完整的记录,需要拍照的一定要拍照,按时间顺序或工程项目分门别类编号整理存档。在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及时做好变更资料的移交工作,保持工程变更的连续性、完整性。
3.工程变更文件一定要及时完整地给经营管理部门,以供及时办理经济洽商。
4.要尽量简化施工程序,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为目的。工程变更在达到业主提出的美观、适用、满足功能要求和设计施工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简化施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降低成本,达到施工总体最佳效果。
变更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加强各类变更的管理,降低和控制变更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设备、电气等设施、人员和工艺变更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设备技术动力科负责审查工艺条件(还包括材料、材质、压力等级)和工艺规程的变更、申请(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工艺变更危险源的辨识,进行风险评价,并采取管理措施,达到审查及时、准确,了解分析生产技术的数据和状态,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生产工艺的稳定。负责分管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动力设备)及其附属变更申请的批复(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设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并进行风险评价和采取管理措施,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规范,保证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变更后的安全运行。
生产科负责各类仪表计量器具及其附属设施变更申请的批复(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设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进行风险评价和采取管理措施,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仪表和计量器具变更后的安全运行。
行政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各级人员变更的管理(包括新进人员),组织人员的各类培训和人才储备,确保人员安置的到位和适宜,杜绝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相关禁忌作业。
4、各类变更程序
4.1各类变更要遵循科学性、安全性、先进性、合理性的原则,变更内容要有相关论证证据,杜绝随意变更。
4.2在变更发生时,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或科室批准后(或由主管科室直接提出),报分管副总审批。
4.3有变更时,要依据实际情况,由主管科室部署“变更通知单”、“人员变动通知单”或聘文。经分管厂长批准后下发“变更通知单”要有变更人及批准人签字。
4.4发生变更后,各主管部门组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确保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变更后的安全运行,必要时,重大危险造成较大以上风险的变更时要制定评检的方案。
4.5各主管研究后加强变更后的管理,必须建立变更台帐,对变更及时记录,组织对变更后的效果和安全性进行评检和查证,必要时由生产副总组织各生产职能科室参加。
5、变更后相关文件的变更
5.1发生变更后涉及到受控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建议人或建议部门草写《文件更改通知单》,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如重要技术文件),还应用有必要的依据资料。
5.2文件更改的审批应由该文件审批部门或领导进行。
5.3文件更改批准时,由对口部门文件管理员向受控文件持有部门(人)发放文件变更通知,文件持有人或使用单位的文件管理人员负责发放记录实施更改。对于一个单位有多份相同受控文件时,可以对该单位只发放一份文件变更通知单,但该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所有受控文件均得到更改。
5.4当同一份有多处更改时,可以采用模真方式更改,由文件对口管理部门更改。文件持有人负责将原文件进行销毁进行登记,并填写更改记录。
5.5各类文件变更及时准确,要确保变更后文件的有效性。
变更管理制度12
一、责任单位
珠晖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二、责任人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和分管局领导
三、权力运行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
四、审批权限
审批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
五、审批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3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六、申报材料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七、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成立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申请筹备成立社团发起人提交相关资料后,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团的登记申请及有关文件后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八、监督检查
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综合检查、个案调查及跟踪问效等手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完成任务、开展管理服务的工作效率、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九、责任追究
对不抓制度落实、不认真执行制度、违反行政权力运行规定或不按照行政自由栽量权标准行使的行为,都要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保证行政权力合法、公正行使。
变更管理制度13
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上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二、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四、设计变更一般经由项目管理组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合符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经报主管处领导阅批后进行。
五、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具原始凭证,监理、审价及相关管理人员任何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处长在内)未经签证程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7天。
六、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到以下单位和人员: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价单位、主管处领导、处资料室、预决算员和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
七、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变更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油田公司生产区域内工艺和设备变符合hse管理要求,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q/sy1237-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发生的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
第四条各单位组织推行、实施办法。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咨询、支持、监督、培训、审核,对变更管理办法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员工接受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培训,参加工艺和设备变更实施活动,执行变更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变更类型
第六条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第七条微小变更:指用现有设计书中的备选工艺与设备或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变更,影响较小或没有影响,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八条工艺设备变更:指涉及工艺技术、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第九条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进行分类,并实施分类管理,工艺设备变更和微小变更的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参见附录a。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同类替换范例见附录b。
第四章变更内容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生产能力改变;
(二)物料改变(包括成分和比例的改变)
(三)工艺参数改变;
(四)工艺、设备设计依据改变;
(五)工艺过程控制系统、控制指标改变;
(六)应用软件改变;
(七)设备、设施负荷改变;
(八)设备和工具改变;
(九)安全报警设定值改变;
(十)仪表仪器控制系统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附件改变;
(十二)非正常(或临时性的)维修;
(十三)操作规程改变;
(十四)设备、原材料供货商改变;
(十五)装置布局改变;
(十六)产品质量改变;
(十七)设计和安装过程改变;
(十八)其他改变。
第五章变更申请
第十一条根据需要判断更换类型、影响因素和影响范围等方面,提出变更申请,按变更类型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c,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d。
第十二条变更申请审批内容:
(一)变更目的;
(二)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三)变更内容;
(四)健康安全环境影响(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如需要,应提交符合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经批准的工艺危害分析报告);
(五)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时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六)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七)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空间大小和物料数量)等;
(八)强制性批准和授权要求。
第十三条申请变更前应进行工艺设备变更过程的风险评估。对存在的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和影响,申请变更时应制定合理可控的风险消减方案。
第十四条应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确认是否进行工艺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工艺危害分析的,在申请变更时应提交符合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经过批准的工艺危害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根据变更类型,必要时对变更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
第六章变更审批和许可
第十六条工艺和设备变更实施分级管理,各单位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及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决定变更审批权限。在满足所有相关工艺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批准人或授权批准人方能批准。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依据本办法制定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程序时,基于本单位生产条件和实际需求而不能完全按照设计标准执行时,应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在得到公司许可后按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许可的内容应书面记载,每次许可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期满后如果没有继续办理许可,则应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第七章变更实施
第十九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并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第二十条变更实施若涉及作业许可,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具体执行《长庆油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变更实施若涉及启动前安全检查,具体执行《长庆油田分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按照工艺、安全信息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变更操作,确保变更涉及的所有工艺、安全相关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得到审查、审批、修改和更新。
第八章变更结束
第二十三条变更结束后,应对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内容、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工艺设备变更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与变更相关的工艺技术信息应得到更新;
(二)标明了需要实施变更时间段的变更,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到变更前的状态;
(三)变更实施后的连续试验记录;
(四)分析和确认变更结果。
第九章变更培训
第二十五条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运行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到的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
第二十六条必要时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目的、作用、程序、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
第二十七条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负责变更区域内工艺和设备日常运行的工作人员;负责变更区域内工艺和设备的维护、检查、维修人员;变更区域相邻流程的工作人员;实施变更人员;承包商临时或短期到变更区域内进行测试或试验人员;其他相关人员。
第十章文件归档
第二十八条变更过程中涉及到的典型的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工艺设备变更结项报告等,在变更结束后应由工艺和设备变更主管部门整理归档。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变更管理制度15
1、工程部各专业施工图数量不得少于3套,其中有1套用于工程部存档,1套用于项目部存档,1套用于现场监理日常工作需要。
2、存档的图纸应落实保管责任人,用于现场监理日常工作的图纸应装订成册,方便查阅。
3、工程部收到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24小时内在施工图收发台帐/设计变更通知单上登记,施工单位收到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台帐上签字确认,并记录接收时间,时间单位精确到小时。
4、被替代作废的施工图,应做出明显标识,并不得和新图存放在同一处,已发给施工单位的应在发放新图的同时收回。
5、工程部收到设计变更后,专业工程师应在72小时内,将变更内容在项目部存档原图上标注,并将其中一份变更单交资料员存档。
6、施工单位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变更内容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且不会导致造价变化的情况下,工程部可以以经工程部经理审批的工作联系单回复单回复施工单位,并抄送预结算部和总工室;变更内容可能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或者会导致造价增减,工程部应与总工室联系,由总工室决定是否变更,变更内容以设计变更的形式下发。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上直接签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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