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9 21:30:04 晓丽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

  1.餐厅、厨房应有纱门、纱窗、纱罩,保持无蝇;

  2.餐厅、厨房每餐后要及时擦扫干净,台布、椅罩要经常换洗,各类物品要勤整理、勤擦拭,使之整洁有序,每周要大扫除一次;

  3.餐厅、厨房排水应保持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

  4.餐厅厨房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

  5.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

  6.切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刀具等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

  7.笼蓖、菜盆、饭菜勺等小炊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

  8.锅、锅盖、笼屉、发面盆缸等较大的'炊具用后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一次;

  9.机械用具如压面机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10.食具要定期消毒,病员食具要专用独放,防止传染。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

  1、对固定食品供应商,必须签定供货合同,保证供应的食品安全可靠。

  2、索证范围包括所有购入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

  3、审核固定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并索取其复印件。

  4、向供应商按产品生产批次索取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3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4..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7.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2.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3.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4.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6.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7.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8.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9.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1.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5.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6.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4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5

  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

  1.单位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厅卫生制度

  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5.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三、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制度

  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3.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5.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6..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7.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8.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9.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初(粗)加工间制度

  1.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五、烹调加工制度。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烧煮食品勤翻动;

  5.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8.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9.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六、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6

  1、由指定专人进行食品进货验收工作。

  2、查验产品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

  5、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7

  一、学校食堂实行个人租赁经营,承租人须身体健康方可具备承租资格,但必须履行合同,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承租方所雇用的人员必须在指定医疗部门进行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同时要进行定期体检。

  三、定点采购粮、油、菜、肉,变质的和未经检疫的.不得采购。

  四、小食品类、饮料类等必须有商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含保质期)。否则,不得购买和销售。

  五、承租者要做到“五勤”、“六防”、“七保证”。

  “五勤”:勤消毒无菌;勤清扫房间(墙、棚);勤出灰除垢;勤清扫地面;勤征求师生意见。

  “六防”:防毒、防霉、防腐、防鼠、防蝇、防火。

  “七保证”:保证生熟食分开(储存、加工);保证通风排气状况良好;保证非工作人员不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保证配有洗手设施;保证使用计算机算帐;保证用汽、用电安全;保证饭菜质量且价格合理。

  从而保证橱房、餐厅、餐具、设施整洁明亮,就餐环境优良,增进就餐师生的食欲感,保证就餐师生的身心健康。

  六、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四不”。“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四不”:不健康不上岗;不用食品工具不上岗;不洗手不上岗;不穿工作服不上岗。

  七、食堂所有工作人员要优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育人,语言文明、举止端庄、热心为就餐师生服务,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8

  为了切实保障单位职工身体健康,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特制定以下餐厅管理制度:

  一、遵循为机关职工、会议和来往客人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到饭菜色鲜味美,干净卫生、服务周到,方便及时。

  二、餐厅工作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

  三、餐厅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开饭,保持杯、碗、筷、盏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和定时消毒。加强食品的管理,禁止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四、接待省、市、县(区)来访人员,原则上提供工作餐,但须向办公室报告,方可安排。注重饭菜质量,杜绝浪费。

  五、餐厅职工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将餐具互借他人,来访人员使用公共接待餐具,加强公共餐具的消毒管理。

  六、加强成本核算,购物手续清楚,并与实物相符,厨房管理员要对当天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若发现有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除追究采购员责任外,要集中销毁。要注意节约使用水、电、气。

  七、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不上名酒、高档饮料和昂贵菜肴。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讲究烹调技术,注重饭菜质量,要严格管好食堂设备,餐厨用具和粮油、副食、酒水等,不得自开小灶,不准擅自在餐厅请客就餐。

  九、餐厅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个人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9

  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二、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四、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五、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六、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及存放场所(橱柜)有明显的标记。

  七、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八、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九、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十、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十一、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十二、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十三、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0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单位所属区域内食品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三、按照“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内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四、食品销售场所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和销售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

  六、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七、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按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保证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后,才准予上岗。

  八、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1

  (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对剩饭、剩菜要妥当保存,严格处理。在供应前必需单独重新回锅烧透。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材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需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上班时必需佩戴“二白”(卤菜问须佩戴“三白”),开饭时一律佩戴“三白”。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需执行下列规定。

  a自动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学问培训考核。

  b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

  c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d实行每周一、三、五的卫生检查考核,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台,并记录在案。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2

  一、经营场所面积50平米以下,货物可以完全在店内摆放。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配有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三食品仓库及经营场所专用或设有食品专区,与个人生活区不在同房间或有明显隔断,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经营分类、分架贮存陈列,施布局合理,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存放及销售,并有明显标识。各种食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登记,设立食品进货、销货台账,及时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单独存放,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和消费者,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根据食品贮存条件要求,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陈列设备,货架、地面及各种食品包装箱和容器应保持清洁,不留异味,没有异常的积水和结冰。有专人定时检查贮存设备温库。食品存放陈列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防止食品发霉、变质、生虫。

  食品库房及经营场所周围环境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与化肥、农药贮存、销售点距离5米以上,食品库房及经营场所内设有良好通风及照明设施,地面无渗水、易清洗,货架避免阳光直接入射,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定期清洁、消毒、换气,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设有良好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每周对“四害”进行一次集中灭杀,特殊时期和特殊季节要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灭杀虫害行动,并做好执行记录。除虫灭害不得使用对食品安全有影响的灭虫害用品和药剂,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销售的预包装食品要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生产者地址、生产者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出厂日期和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货方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禁止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和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规定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绣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经营场所设有员工洗手消毒设施。食品从业人员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穿戴清洁的浅色工作服、帽,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经营场所。

  四、食品用具设备的构造要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避免造成污染

  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具,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不与食品接触的设备与工具的构造,也要保持清洁。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五、设专门人员负责处理消费者对食品的投诉,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及解决方案要进行登记,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消费者直接投诉到上级消费者协会的,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六、实施有效的卫生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对执行食品卫生制度起表率作用者,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本单位的各项卫生制度,成绩卓著者,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在季度、年度给予通报表扬及物质奖励。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3

  1、对固定食品供应商,必须签定供货合同,保证供应的食品安全可靠。

  2、索证范围包括所有购入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

  3、审核固定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并索取其复印件。

  4、向供应商按产品生产批次索取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4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坚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酷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以高质量的'要求搞好服务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搭配学校积极搞好饮食供应,适时调整经营思路,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切实保障饮食卫生及供应工作。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应饮食从业要求的疾病患者从事食堂工作,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

  (4)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确保所供应的饭菜及其它食品清洁、卫生,杜绝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操作间及餐厅必需乾净卫生,菜案、面案分开,生食、熟食分开,严禁污染、腐烂、变质及隔夜食品出售。

  (6)各类炊具、餐具要指定专位摆放,不准放置地面。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7)积极实行防鼠、防蝇、防虫措施,并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抓好消毒工作。

  (8)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要力求做到饭菜可口,品种齐全,档次搭配适当,确保饭菜质优价宜,让同学充足。

  (9)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怍人员要不断征求同学的看法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要态度不冷不热、一视同仁、文明服务。

  (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积极搭配学院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5

  一、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养分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观性状。

  二、专供同学用的食品必需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养分卫生标准。

  三、食品经营过程必需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保持室内外环境干净,实行消退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物和有害昆虫,与有毒,有害物保持规定的距离。

  2、要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毒、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施。

  3、食品不得接触有害物、不洁物。

  4、食品贮存的.不同设施必需平安、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5、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6、食品经营人员应当常常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必需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需使用售货工具。

  7、用水必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8、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平安、无害。

  四、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他感官性状特别,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和微生物毒素超标的食物。

  4、未经卫生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水产品及其制品。

  6、包装不洁,严峻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养分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有关部门禁止销售的。

  11、属于“三无”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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