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1 13:54:3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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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1

  本企业为明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证生产运行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二、职责:

  1、 安全管理员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本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清单。

  2、 安全管理员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三、工作程序:

  1、与本企业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家、行业、地方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2、获取方法:

  1)安全管理员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本企业在生产活动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2)安全管理员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安全管理员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获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

  4)其它相关人员负责通过相应国家职能部门获取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确认、分发和更新

  1)安全管理员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是否与本企业的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有关;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安全管理员负责保存与本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全体员工手上,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执行:安全管理员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四、记录:

  按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填写、存档。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安全环保科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3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3.4各部门单位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5各部门单位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环保科。

  3.6 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7各部门单位负责编写本部门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8安全环保科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由安全环保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综合办公室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环保科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3安全环保科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安全环保科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安全环保科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3安全环保科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环保科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5.1 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单位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4.5.2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评审和修订

  4.6.1安全环保科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安全副总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公司员工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3. 职责

  3.1安全办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2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设施管理、用电作业安全、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3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工伤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4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3.5生产部、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相关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3.6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3.7安全办负责对全公司通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登记、发放方式包括以公司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要求的获取

  4.1 获取的内容

  4.1.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

  4.1.2 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

  4.1.3 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4 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4.1.5 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4.1.6 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4.2 获取渠道

  4.2.1 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4.2.2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4.2.3 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4.2.4 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4.2.5 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4.3 获取方式和时机

  4.3.1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4.3.2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办每年整理一次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5. 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5.1 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5.1.1 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5.1.2 所属行业

  5.1.3 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5.1.4 相关方有关要求。

  5.2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5.3.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公司安全办。

  5.3.2安全办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的执行由单位办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5.3.3各部门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法执行。

  5.4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传递。

  5.5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

  5.6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6.符合性评价

  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4

  1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都是最新的有效版本,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

  3 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跟踪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都是最新的.有效版本,并及时与其它相关部门沟通。

  5 程序与要求

  5.1安保中心通过以下途径,不定期识别和获取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5.1.1 每周至少一次浏览各级安监局的网站,及时发现新的法律、法规、标准版本。

  5.1.2 通过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媒体,及时发现新的法律、法规、标准版本。

  5.1.3对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召集的会议和上级安全文件的要求、通知精神认真学习,随时将最新发布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制度识别出来,加以整理,向公司安全委员会进行汇报,同时向公司各部门传达、宣贯,必要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6 安保中心应建立适用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它重要文件的清单。

  7 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宣贯落实。

  8 安保中心负责对各部门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5

  一、 目的:为确定市场在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 使用范围:适用于对与市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办、综合办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物业部、经营部负责及时宣传、遵守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四、 内容与要求

  1、与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2) 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

  (3)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报、公报等其他要求

  2、 获取方法

  (1) 上级发文、转文;

  (2) 报刊、杂志登载;

  (3) 会议获取;

  (4) 从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5)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6) 上网查询;

  (7) 其他渠道。

  3、 识别和确认

  (1) 安全办、综合办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在相关部门、单位收集到的信息,编制市场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2) 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清单》。

  4、 贯彻执行

  (1) 安全、综合办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2) 各部门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3) 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市场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6

  为了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现规定如下:

  一、此项工作由与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联系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由其具体联系。

  二、根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到政府部门或相关的发行部门取得,或者通过互联网,查找最新的安全标准,我公司与同行业的单位也有畅通的.联系,通过他们也可以互通有无,及时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现有渠道:

  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协会;

  国家、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数据库;

  为本公司服务过的评价机构、咨询机构;

  通过互联网或其它相关媒体。

  三、本公司现已取了得各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网站及联系办法。可及时获得有关的通知、文件及相关综合性的书藉。

  四、本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安全工作管理会议,在会议个传达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最新消息,最新资料。

  五、获得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后,将在最短时间内传达到相关的承包方和供应方。

  六、通过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将所获得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时传达到全体从业人员;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时发放到相应岗位,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具体的发放。

  七、以上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由安全员和综合部负责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更新时能及时获取。应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价,由经理、安全标准化负责人、综合部人员进行。

  八、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综合部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及各班组积极参与,并应按照法律法规对照公司现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7

  1.目的

  识别和获取适用本公司生产和业务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引用条款

  3.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之4.3.1法律法规。

  3.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之4.3.2符合性评价。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2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4.3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工伤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4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5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6行政从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劳动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7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5.程序

  5.1获取方式

  各责任部门要建立获取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途经,主动的、经常性的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组织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定期通过数据库、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形式获取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将获取的规定进行识别和定期更新,确保当前使用的规定是有效的。

  5.2法规贯彻落实

  各责任部门将获取的规定要认真保管,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此外,有关部门还要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

  要求传达给公司相关部门、外来施工、供应商、销售商等相关方。

  5.3符合性评价

  公司安委办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未识别及获取或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6.支持性文件

  6.1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6.2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6.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8

  为认识和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传达全体员工和相关方,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企业负责人负责批准确定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清单。

  2.综合办公室负责识别、获取和评价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建立清单并保存。

  二、获取途径

  1.从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工会、图书馆等获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从公共出版物、专业报刊杂志及计算机网络上收集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三、传达和培训

  1.综合办公室将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到全体员工,并将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告之相关方。

  2.综合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定期对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四、符合性评价

  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主要查找公司和员工违法现象和行为,并及时消除(每年12 月进行)。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在生产经营或服务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控制。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保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总经办负责及时宣传、遵守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四、内容与要求

  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2)、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章、规程;

  (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报、公报等其它要求。

  2、获取方法

  (1)、上级发文、转文;

  (2)、报刊、杂志登载;

  (3)、会议获取;

  (4)、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行处获取;

  (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6)、网络查询;

  (7)、其它渠道。

  3、识别和确认

  (1)、安保部、总经办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在熟读部门、单位收集到的信息,编制清单,作为酒店各部门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2)、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目录、内容。编制清单。

  4、贯彻执行

  (1)、安保部、总经办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2)、各部门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采取会议、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落实到相应的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3)、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核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10

  1、 为了xxxx公司xx工程项目部获取最新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及其它要求以及已有相关文件的适用性确认。

  3 、安全环保部负责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定期更新,并传达到各部门、各施工队。

  4 、获取内容为国家及地方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里有关本项目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行业标准中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与有关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等。

  5、安全环保部每半年一次与上级安全生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系,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定及行业标准,途径包括公司文件、业主、监理文件、专业报纸、杂志、网上等渠道。各部门、施工队获取法律、法规时报送安全环保部。

  6、安全环保部对照新确定的'法律、法规判断本项目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如不符合,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整改措施。安全环保部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应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出具评价报告。

  7、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员工学习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新的法规标准出台时,应及时组织学习,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8、 当法律、法规标准化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部及时修改清单,并重新发放至各部门、施工队。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审查、更新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加油站的经营、服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

  3职责

  3.1 加油站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3.2 安全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汇总后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定期进行更新。

  3.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4控制程序

  4.1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范围

  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主要内容包括:

  4.1.1 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规定、要求;

  4.1.2 地方法规、规章、标准规定、要求;

  4.1.3 行业规范、规章、标准规定、要求;

  4.1.4 相关管理或执法部门的规划、通知和公告等;

  4.1.5 国际公约;

  4.1.6 其它方面的规定、要求。

  4.2 获取渠道

  4.2.1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与本专业对口的工商、税务、财务、技术监督、质量检验、公交、消防、安监、环保、工业卫生、劳动保障等政府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国家及地方最新的有关安全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4.2.1 通过行业协会、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4.2.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4.3获取方式

  4.3.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4.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媒体介质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4 识别适用性

  4.4.1 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的特点,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4.4.2 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识别本单位经营过程中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的适用性。

  4.4.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传达。

  4.4.4 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识别。

  4.4.5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获取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5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4.5.1 安全领导小组应对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编制《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aqbzh-jl/1-1),负责跟踪其变化。

  4.5.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监督相关人员执行情况。

  4.5.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如承包商、供应商等),并且有记录《文件发放登记表》(aqbzh-jl/1-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qbzh-zl/5-15)。

  4.5.4 当旧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废止,新的要求出台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对照所收集、识别形成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及时更新,填写《规章制度定期更新记录》(aqbzh-jl/1-2)。

  4.5.5 安全领导小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报告》(aqbzh-jl/1-4);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依据《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或《变更管理制度》(aqbzh-zd/3-3)等其他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5相关文件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

  《变更管理制度》aqbzh-zd/3-3

  6相关记录

  6.1《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aqbzh-jl/1-1

  6.2《规章制度定期更新记录》 aqbzh-jl/1-2

  6.3《文件发放登记表》aqbzh-jl/1-3

  6.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报告》aqbzh-jl/1-4

  6.5《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aqbzh-jl/5-15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获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本企业活动、服务过程中所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根据《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健环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厂站、项目。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各厂站、项目、各部门负责识别和获取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第四条 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厂站、项目、部门、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本部人员进行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行为。

  第五条 项目部及其他涉及相关方的管理部门负责将适用的安健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工程承包商),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同或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第三章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获取

  第六条 获取的内容

  (一) 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

  (二) 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法规;

  (三) 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制度;

  (四) 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标准;

  (五) 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规范性的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行业有关的要求,非规范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第七条 获取渠道

  (一) 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国务院各部、委、局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二)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国务院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三) 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四) 还可以通过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五) 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第八条 获取方式和时机

  (一) 各单位通过前述渠道以网络、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二) 各单位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建立适用法律法规清单列入适用清单。

  (三) 各厂站、项目、安全监察部应及时整理更新本单位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处于最新状态。

  第四章 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第九条 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一) 工程建设活动、服务要求;

  (二) 所属行业要求;

  (三) 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四) 相关方有关要求。

  第十条 各单位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登记形成《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清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纸质版目录清单正式文件形式下发,附件一般可以电子版形式共享或由相关单位自行网络下载或购买。

  第十一条 传达

  (一)各单位将审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清单(或电子版)传递到各职能部门、各项目部。

  (二)安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或发送电子版),然后按照文件管理程序要求发放到有关部门。

  (三)各厂站、项目、各职能部门、各项目部将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宣贯传达,力求职工知晓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以便具体使用时查阅。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随时掌握与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监察部传递。

  第十三条 为使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单位每年确认、登记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清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各项目管理部门,由项目部按职责分工发放给相关单位。

  第十四条 各单位对作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13

  公司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于公司获取、更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获取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确认其适用性,并追踪新的法律、标准和其他要求。

  3.2安全环保科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3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3.4各部门单位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

  3.5各部门单位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环保科。

  3.6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7各部门单位负责编写本部门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8安全环保科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由安全环保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形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综合办公室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环保科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3安全环保科组织有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安全环保科每年进行一次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4.4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安全环保科及时将适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3安全环保科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环保科建立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5.1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单位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4.5.2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评审和修订

  4.6.1安全环保科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安全副总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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