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9 10:51:32 王娟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传染病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传染病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传染病管理制度(通用25篇)

  传染病管理制度 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医疗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时限: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站;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站。

  三、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要求:内容填写必须完整,不得漏项;填写各项目要准确,病人住址等要具体详细,字迹工整易辨认,填报人签名;诊断与报告日期必须为同一天。

  四、镇卫生院防保站每一个月对门、急诊,妇产科等重点科室查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核对传染病病例是否已报告,核实报告卡填写质量。

  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为了杜绝传染病的漏报及迟报现象,同时保障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特制定奖罚措施:

  1、对传染病漏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于100元罚款。

  2、对传染病迟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于50元罚款。

  3、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漏项缺项的直接责任人处于50元罚款。

  4、所扣奖金的金额,按每个月抽查结果没有漏报、迟报,报卡及时、完整的科室和个人。每半年按传染病报告情况评出前三名,根据评分排序给予不同的奖励。

  传染病管理制度 2

  一、疫情报告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传染病的发生,应及时、准确地报告市疾控中心(在经医院确诊或实验室检查)。

  顺序:学生---班主任---卫生室---校长室---市疾控中心、市教育局

  二、晨检制度: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检工作。对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并对已发生传染病班级的其它学生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预防性服药,如板兰根、维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认真做好教室、专用教室消毒工作,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和住宿部要重点消毒,勤洗晒衣被并用紫外线消毒车和含氯消毒液喷洒、揩擦消毒。

  四、病愈后复课要求:

  根据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来决定隔离期限,隔离时间未到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并由卫生室复检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五、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六、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七、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长发现传染病人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传染病管理制度 3

  1.甲类传染病为强制管理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

  2.《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增减甲类和乙丙类传染病病种,以适应情况的变化。

  3.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如实公布全国疫情并随时通报重大疫情,并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

  5.传染病的控制包括:

  (1)控制传染源。

  (2)切断传播途径。

  (3)宣布疫区。

  (4)对尸体的处理。

  (5)药品生物制品等的供应。

  6.解答

  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末满擅自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淋病、梅毒病人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尚未治愈前,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

  (2)对除艾滋病人、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在诊疗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人,应当在两日内作出明确诊断。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亲密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人的污染场所,卫生防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应立即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

  (5)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7.切断传播途径:

  为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1)限制或者停止集会、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员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听课;

  (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4)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县级以上政府在接到报告时,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下级政府在上级政府作出决定前,必要时可临时采取第1,4项紧急措施,但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及时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8.宣布疫区:

  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实行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行卫生检疫。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9.对尸体的处理:

  对于患鼠疫、霍乱和炭疽病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火化。

  10.检测管理的对象:

  根据《艾滋病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我国艾滋病检测管理的对象为已确诊的艾滋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疑似艾滋病病人、或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

  11.检测管理措施:

  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艾滋病病人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其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接受治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疑似艾滋病病人、以及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可根据预防的需要,实施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

  (1)留验;

  (2)限制活动范围;

  (3)医学观察;

  (4)定期或不定期访视。

  12.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益保护: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对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的确认属个人隐私,有关部门不得泄露。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被指定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收拾,对其中经济特别困难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应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费用。

  13.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2)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3)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4)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登记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

  (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邮寄医疗废物,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14.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2)应当在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3)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4)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传染病管理制度 4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管理制度 5

  1.疫情制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疫情报告应在院疫情领导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院疫情管理小组应定期深入科室,监督检查传染病报告情况。

  4.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情况与各科室经济指标挂钩,分别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处罚:

  (1)甲类传染病漏报一例扣20分,迟报一例扣10分。

  (2)乙传染病漏报一例扣10分,迟报一例扣5分。

  (3)AFP、肺TB漏报一例扣10分,性病漏报扣5分,AFP迟报一例扣5分。

  (4)传染病未及时转诊,造成传染暴发流行,情节严重者扣20分。

  传染病管理制度 6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

  传染病管理制度 7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含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幼儿园成立园长、主任、班级教师、卫生保健教师组成的幼儿园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加强幼儿园卫生长效管理,由保育员、班主任协助保健室坚持晨检工作。

  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大事,也是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与管理制度: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并实行接触人群的健康监察与有相关体征人群的医务监察,是控制传染病蔓延与流行的重要措施。

  2、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成立园长、主任、班级教师、卫生保健教师组成的幼儿园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等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及处理突发事件。

  3、常规工作分工:

  (1)由保健医负责日常的传染病预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师生了解传染病的预防与相关的体能锻炼知识,从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个人卫生意识。

  (2)利用家长学校、幼儿园广播、网页、宣传板等,向师幼、家长、社会宣传有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3)后勤主任与保健医负责幼儿园室内外、校园环境的'卫生打扫及检查指导,对一些易忽视的卫生死角,加强督查,组织人力,进行经常性清扫,确保园内环境的整洁。检查结果与考核挂钩。

  (4)加强幼儿园卫生长效管理,由保育员、班主任协助保健室坚持晨检工作。

  (5)由保健医对体检异常者进行跟踪了解,督促就医,及时反馈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二、园内传染病发生的处理:

  1、保育员、班级教师负责每天对本班幼儿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时,应及时报告保健医,并提供班级幼儿的基本情况。对班级幼儿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每天早上报告给保健医生。

  2、保健医生负责每天检查晨检情况,并记录归档。出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时,负责及时将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幼儿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负责每天1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统计后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对病愈返园的幼儿,返园当天必须先到幼儿园保健室,经保健医检查后(卫生部门出具的返园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4、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解除通知后,方可对幼儿园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幼儿园领导

  1、组建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2、当事件发生时,幼儿园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叉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停课。

  3、幼儿园需加强同疾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幼儿的发病状况。

  4、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网页、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之自觉配合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做好幼儿园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治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加强教室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食堂、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传染病管理制度 8

  一、保健员负责园内传染病报告,登记、统计、分析和传染病管理工作。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

  二、发生传染病后立即隔离传染病患者,做好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儿童工

  作。

  三、对患儿所在班级进行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不得并班、不升班、不收新幼儿、不转托幼园。

  四、对环境和各种物品做好传染病终末消毒和医学观察期间的消毒工作。

  五、配合防疫部门和儿保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

  六、患儿临床痊愈后需持有区或医院痊愈证明才能返园。

  七、离开园三个月以上或离开本市到外省的幼儿需经儿保所重新体检,合格后才可返园。

  八、保护易感儿童在传染病理性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采取必要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九、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发生传染病后应按要求作好传染病管理。患者患病期间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痊愈后返园工作时,须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允许返园工作的证明。

  传染病管理制度 9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管理制度。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10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制定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确保涉及学校师生身心健康的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发现疫情,必须在2小时内报案。先报告乡卫生防疫站,同时报告教育局。

  四、学校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

  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

  七、加强自我检查,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措施。

  八、重视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改进学校卫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传染病的各种隐患。

  传染病管理制度 11

  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对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应指派校医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后由专人按要求及时上报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四早”(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二、晨检制度: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检工作。对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并对已发生传染病班级的其它学生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预防性服药,如板兰根、维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认真做好教室、专用教室消毒工作,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和宿舍要重点消毒,勤洗晒衣被并用紫外线消毒车和含氯消毒液喷洒、揩擦消毒。

  四、病愈后复课要求:根据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来决定隔离期限,隔离时间未到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并由校医务室复检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五、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六、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七、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长发现传染病人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传染病管理制度 12

  第一节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在门诊确诊或疑似的病人一律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报卡率和报卡及时率达100%。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区疾控中心。

  三、专职疫情报告员负责审卡、登记,统计分析,按规定时限网络直报。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都应按规定时间填写正规的传染病报告卡片。

  五、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项目不齐全、地址不详等卡片,除了让经治医生补报外,酌情扣发当月奖金。

  六、负责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报告制度的培训。

  七、定期对全院的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医院疫情管理委员会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九、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十、发现传染病人要及时转诊,并按规定要求对病人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第二节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门诊病人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传染病门诊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传染病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三、各科室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四、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六、不具备某种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七、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终末消毒。

  八、传染病门诊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九、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第三节传染病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更好地开展我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新来人员进行传染病报告培训,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安排,计划进行一次以上的全院职工疫情报告的`培训。

  2、对新来人员必须进行传染病报告知识的岗前培训。

  3、对全院职工疫情报告的培训时间主要在上半年,对新人员的培训主要在上岗前。

  4、疫情报告培训的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分类、报告方式、报告时限等。

  5、疫情报告培训后,出具相应的的传染病报告试题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6、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报告方式进行及时培训。

  第四节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在门诊确诊或疑似的病人一律书写日志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报卡率和报卡及时率达100%。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立即报告防保科或感染管理科,防保科和感染管理科向报告疫情领导小组汇报,确认后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三、防保科有专职疫情报告员负责收卡登记,网络直报。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都应按规定时间填写正规的传染病报告卡片,专职疫情报告员每天检查收集卡片,发现错报、迟报、不合格的卡片进行登记,及时处理。

  五、防保科定期到各科室核对疫情报告情况,同时每月要进行自查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项目不齐全地址不详等卡片,除了让经治医生补报外,视情况根据传染病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六、防保科负责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报告知识的培训,通过答卷组织讲课和随机提问。

  七、防保科定期对全院的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医院疫情管理委员会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八、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第五节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一、责任报告人在接诊所有就诊病人时,必须在登记本上作好记录。

  二、门诊日志登记:各科门诊医生做好门诊就诊病人登记工作,项目填写齐全。

  三、出入院病例登记:各科室及时对本科室的出入院病人进行登记,项目填写齐全。

  四、临床科室、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填写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学校班级、电话号码。

  五、检验科发现与传染病有关的化验结果,住院病人应将化验结果返回主管医生处,门诊病人,将化验结果送到肝肠门诊,以便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进行诊断、报告、登记、转诊。

  六、放射科发现与传染病有关的检查结果,住院病例应将检查结果及时返回主管医生处,对于门诊病人应详细登记病人信息,并将结果通知首诊医生,以便对发现的传染病及时进行诊断、报告、登记、转诊。

  七、防保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八、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医院。

  第六节传染病管理自查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二、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三、防保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防保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五、防保科对检查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漏报者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节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与流行,保障工作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50元。

  2、对一个月内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三、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与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挂钩。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八节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预防保健科负责。

  二、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臵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四、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检查门诊就诊登记、检验科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例及时与责任报告人联系,以防漏报。

  五、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

  六、预防保健科除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七、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八、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臵。

  第九节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必须按照肠道传染病专用登记本项目详细登记,不得漏项,住址要填到最小单位。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6、发现甲、乙类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上报疫情,每周一将腹泻就诊人数网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对漏报、满报、迟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第十节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2、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按照常规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3、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

  4、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做好双向防护。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值班医生要认真做好门诊日志,并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报告院感科,院感科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6、凡发热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象,并按要求做好基本必要的检测工作。

  第十一节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1、院感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传染病管理工作计划及相应制度,收集、积累、整理信息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2、门诊部主任及急诊科主任应是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组织成员,应对轮转医师、进修医师宣传、介绍疫情报告制度。

  3、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下称传染卡)和转诊工作,并指定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相对固定)对每天的门诊日志与传染卡进行核查,发现漏报应及时督促当事人补报。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报卡和转诊工作。

  4、各科室设臵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及时发送传报卡至院感科,院感科负责各病区所有传报卡的签收、分类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第十二节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医院传染病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为所有可能诊疗传染病病人的门诊、急诊科和住院部备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卡片;检验科和放射科备检验检查结果登记本;院感科备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院内自查登记本。

  三、传染病卡片收发管理:每日(包括节假日)至少1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补充各科室的传染病卡片。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妥善保存三年。

  四、传染病登记: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检查有无错项、漏项等,并与门诊或住院传染病登记本核对,在院感科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五、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性病、慢病和死亡的网络直报工作。遇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罕见疾病、新发疾病及其它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需立即电话告知院领导、科长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传染病报告登记自查:按照自查奖惩制度的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全院传染病报告登记情况的自查,做好自查记录,及时报告科长,按规定实行奖惩。

  七、传染病培训:按照传染病管理培训制度的要求,协助科室做好培训工作,保存培训通知、签到本、讲义、培训效果评估等记录。

  八、做好乙肝疫苗的领取、发放和资料保存工作。

  九、协助完成科室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节传染病诊断制度

  为了对传染病做出早期正确诊断,及时发现和早期隔离治疗传染源,根据医院实际,特制定以下传染病诊断制度。

  严格执行《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其他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进行正确诊断。

  1、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2、认真询问病例流行病学资料,包括病人居住区域或近期所到区域是否有该种传染病发生流行,与病人及病畜的接触史、个人及环境卫生状况、既往传染病史及预防精神病史等。

  3、详尽的询问病史及认真、细致、全面进行体格检查,全面准确地掌握病例的临床资料。

  4、根据病例的实际情况,采集相应的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查及其它检查。

  5、对病例的所有资料应作详细的记录妥善保管。

  第十四节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管理制度

  1、所有门诊医生均应有单独的门诊日志登记本,不得多名医生共用一本门诊日志。

  2、门诊日志应包括以下基本项目: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初诊和复诊等。

  3、门诊日志项目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项目填写完整率应达100%。病人现住址应填至所在镇、村、社或街道、门牌号,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

  4、所有住院科室均应设臵出入院登记薄。

  5、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以下项目: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基本内容。

  6、所有住院病人均应作出入院登记,登记率应达100%。

  7、出入院登记项目应填写完整,完整率应达100%。

  第十五节检验科和放射科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放射科均应设臵检验、检查登记本。

  2、每例病例检验、检查结果应作登记,登记率达100%。

  3、检验科的检验登记本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送检科室、送检日期、病人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检验人员、报告日期等。

  4、放射科的检查登记本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报告日期等。

  5、检验科、放射科异常检验、检查结果必须及时反馈送检医生处。

  第十六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一、定义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定义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特点。这类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传染病暴发是指在一个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的人群中,在该病的最长潜伏期内突然发生许多临床症状相似的病人。暴发往往通过共同的传播途径感染或由共同的传染源所引起。

  二、处理机制与流程:

  1、值班人员接到聚集性症候群事件报告后,应详细了解并记录以下情况:

  (1)报告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报告时间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范围以及事故发生经过。(3)病人的主要临床表现与特征。(4)病人数量及分布特征。

  (5)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和困难等。2、报告院长,由院长决定在2小时之内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采样工具、调查表格等初步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

  4、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对原因比较明确的,可在进行上述调查的同时,对现场采取应急控制、污染因素的措施,特大及影响范围广的疫情或污染中毒事故应视情况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

  5、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6、事件完毕后进行总结评估。

  传染病管理制度 13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或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院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数据的备份及资料的存档。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7、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8、检验科、放射科应根据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9、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10、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11、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12、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13、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天或每周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收集并存档。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保存三年。

  14、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管理制度 14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传染病管理制度 15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三、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四、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1、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1名为专职);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2、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3、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5)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五、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初诊和复诊、处理、报卡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六、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2、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七、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2、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3、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4、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修订版)》、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5、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八、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职责

  1、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每月召开疫情例会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疫情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3、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4、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本等,备足报告卡,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5、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疫情漏报检查。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把疫情检查情况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按制度进行奖惩。

  6、负责对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核对、网络直报、登记、卡片保存等工作。

  7、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新入人员传染病知识的岗前培训。

  8、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调及采样工作。

  传染病管理制度 16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事故,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校内各部门、年级、班级

  二、需要报告的事故包括触电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饮用水污染、安全伤害事故等。

  三、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发生的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班级、人数、家长姓名、单位、原因、主要症状、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等。

  四、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1、班主任、教研组长、任课教师、处室主任直至校长室,在获悉突发事件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取得第一手资料,在处理过程中及时向校长室报告。

  2、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

  3、班主任、任课当事人、工作人员、校医、部门主任应积极主动配合校长室开展工作。

  4、事态严重的,校长室应在最短时间向区教育局、区政府报告发生的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班级、人数、家长姓名、单位、原因、主要症状、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等。事态一般的应在一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区政府报告。

  五、处罚

  1、学校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2、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缓报的,严格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传染病管理制度 17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设立疫情登记簿,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必须登记并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性肺炎、高致病性人感染禽流感或肺炭疽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向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报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于6小时向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应于24小时内向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报告疫情。

  6、在传染病发生或暴发、流行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7、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做隔离观察处置,尽快作出诊断和转送综合医院或传染病专科医院治疗。

  传染病管理制度 18

  一、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市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报告。

  二、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三、建立传染病个案登盲目产,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四、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预防性用药。

  五、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六、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扫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七、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记、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和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八、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传染病管理制度 19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管理制度 20

  1.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2.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①规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②学校卫生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③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上报连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④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⑤学校发生师生集聚性发热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按照《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相应的措施。

  ⑥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3.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①开展每日学生晨检工作,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②每周一次由卫生老师对全校师生健康、传染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4.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①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学生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②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健全和执行学校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5.利用学校教育网络对师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传染病管理制度 21

  1、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2、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①规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②学校卫生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③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徐汇区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④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⑤学校发生师生集聚性发热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按照<徐汇区学校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处理规范>要求落实相应的措施。

  ⑥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3、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①开展每日学生晨检工作,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②每周一次由卫生老师对全校师生健康、传染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4、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①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学生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②按照“徐汇区学校消毒隔离制度”要求,健全和执行学校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5、利用学校教育网络对师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6、严格学生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保证学生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学生免疫水平。

  传染病管理制度 22

  1.传染病分类

  1.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1.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1.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传染病报卡根据《疾病报卡管理制度》执行,医院获得性感染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3.住院期间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按以下原则处理:

  3.1疑似患者为传染病者,立即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并请感染性疾病科医师会诊;

  3.2医师会诊后认为必须转科治疗的病例须报告医务部,由医务部联系转科事宜;

  3.3未转科的传染病患者在确诊或转科前按医院感染相关制度执行。

  4.不同类型的隔离患者须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不同的'隔离标记。

  5.对于某些特殊时期的特定传染病,根据国家和本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传染病管理制度 23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应马上采取隔离措施,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观察,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送医院治疗。

  2、密切跟踪接触疑似传染病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

  3、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疑似传染病的病人经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休学住院治疗,待病愈并凭医院证明方可回校上课。

  5、做好学生健康档案及疫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完整的学生健康档案。

  传染病管理制度 24

  1、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关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2、设诊疗区和清洁消毒区,保持室内清洁。

  3、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应当分室进行。

  4、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5、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灭菌程序必须遵照国家2004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6、进行内窥镜诊疗前需对病人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过筛检查,必要时进行抗-HBV、HCV、HIV过筛检查。对HBsAg阳性者或特殊感染和非特异结肠炎患者等应使用专用内镜或安排在每日诊疗工作的最后。

  7、每日诊疗工作结束,用75%乙醇对消毒后的内镜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存于专用洁净柜内。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进行清洁消毒。

  8、每日诊疗工作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采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

  9、做好内镜诊疗、清洗、消毒登记工作。

  10、储存柜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11、每日监测使用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并记录,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每日室内紫外线消毒。

  12、每月一次对空气、物表、工作人员手、戊二醛培养。

  传染病管理制度 25

  一、成立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成立预防机构,承担校内传染防治和疫情报告。

  二、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

  三、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消除污染源,出四害、改善生活条件。

  五、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讲卫生,同时加强学校饭堂饮食卫生管理杜绝"病从口入"

  六、定期给全校师生进行健康体检,以便做好常见病的预防保健工作。同时根据病情,对师生进行预防接种工作。以避免传染病流行。

  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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