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
为规范燃气锅炉房的日常管理,确保大厦供暖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燃气锅炉房时大厦的重要部位,由司炉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值班人员须报请工程维修主管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时应做到随手关门、人离门锁。
3、司炉工必须具有燃气锅炉操作上岗证,熟悉燃气锅炉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4、燃气锅炉属重要供暖设备,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启动运行。
5、严格按照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供暖操作,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6、燃气锅炉运行时,司炉值班人员应注意观察风门、水、汽、风、燃气、油、烟、泵、声音和震动等是否,根据用水量定期清洗保养软化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机检查。
7、停炉期间,每年应对锅炉进行二次全面保养,彻底清除水及杂质,对安全阀、转动机构及附属设备检查。
8、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室内和设备外表的清洁,每日做好设备的'巡查工作,如发现设备漏油、漏水、漏气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9、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锅炉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2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搭床睡觉。
(3)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4)每班都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按操作规程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根据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调节,并做好详细记录。
(5)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6)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校验。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
(7)工作人员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3
1、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在岗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表,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表、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春季停炉和冬季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4
1.总则
1.1为保证我厂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生产用汽供给,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质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1.3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的锅炉房。
2.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2.1司炉工必须培训、复训合格,并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司炉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2锅炉投入运行前,应先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给水设备及鼓、引风机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启动开机。
2.3锅炉升火、升压前应先开动引风机5-10分钟,清除炉膛及烟道中的可燃物质。
2.4升火、升温、升压过程应缓慢,从冷炉点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从热炉压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0.5小时。
2.5司炉工必须保持水位计清晰、准确、灵敏可靠,每班冲洗水位计至少一次,水位变动范围控制在±40mm以内。
2.6每班应定排1-2次,且宜在高水位、低负载时进行。排污量一般不超过给水量的5%,连排排污量应根据锅水化验结果确定。
2.7锅炉(锅壳)上的安全阀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必须大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并且在锅炉(锅壳)和过热器上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炉(锅壳)的蒸汽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1.1倍;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汽一次,以防其阀芯、阀座粘死,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
2.8每月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保持压力表准确、可靠。
2.9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小时进行一次运行记录。
2.10从窥视孔、人孔等部位观察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管接头、阀门、法兰、人孔、手孔周围有无腐蚀、渗漏。
2.11夜间压火期间,应有专人值班,检查压力,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膛内煤层是否熄灭或复燃。
2.12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全部失灵或其它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3.巡回检查制度
3.1随时监视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波动是否在工作范围内。检查安阀、水位计、压力表等锅炉安全附件及各类自控仪表是否完好、灵敏、清晰?(4-6次/班)
3.2检查锅炉本体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管接头、法兰、人孔、手孔等有无腐蚀,渗漏?(4-6次/班)
3.3排污阀有无泄漏,排污管是否通畅?(4-6次/班)
3.4检查燃烧工况、送煤系统及鼓、引风机的`工作情况。(4-6次/班)
3.5检查水箱水位、水泵进水、给水阀是否正常?(4-6次/班)
3.6水处理设备及其运行是否正常?(1次/班)
3.7锅炉耐火砌筑有无破损,脱落?(1次/班)
3.8锅炉周围安全通道是否畅通?(1次/班)
4.水质管理制度
4.1水处理工应由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担任。
4.2水处理工作列入锅炉年度检验考核目标内容,锅炉年结垢率应≤0.5mm。
4.3水处理工应严格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4.4水处理工应按时完成生水、软水及锅水的水质规定化验项目。
4.5水处理工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GB1576-96)规定的水质标准,并负责指导锅炉工排污。
4.6水处理工要爱护各种设备、药剂,各类药剂瓶上要贴好药剂标签。对危险药品要严格保管,严禁赠送他人。
4.7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水处理工应及时报请领导派人维修。
4.8水处理工应规范书写化验检测数据,严禁乱涂乱改原始记录及发生缺页现象。
4.9对各类检测仪器、量具要妥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勉强使用。
4.10及时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进行除氧器和离子交换器的反洗操作,补充流失的交换剂(如铁粒、树脂、盐等),确保锅炉给火和锅水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5.1各岗位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的设备性能,做到“三好四会”: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5.2维修人员应确保检修质量,使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泄漏率低于2%。
5.3司炉工应认真做好例保工作,定期加油润滑和防潮防锈。
5.4水处理工要一丝不苟地做好水质处理,保证锅炉无垢运行。
5.5加强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低水位报警器等锅炉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使安全附件灵敏、准确、可靠。
5.6运行锅炉每二年应由锅炉检测所检验一次,(新炉启用后前二年和使用时间超过十年的老炉应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5.7锅炉的大修、改造一般由生产厂家或锅炉专业安装检修队承担,使用部门未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不得擅自进行。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5
一、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编制或参与编制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4、监督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随时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并检查督促其维护保养工作。
5、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6、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
(二)司炉工人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6、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2、锅炉燃烧良好,气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3、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4、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5、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6、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7、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8、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9、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10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a、锅炉运行情况。
b、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c、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d、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e、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f、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是否齐全。
g、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h、交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i、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司炉工人,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司炉工人巡回检查内容
序号内容时间
1、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不间断监视
2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3 、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4 、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挡板位置是否合适1~2h监视一次
给水系统中水箱水位
5、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1~2h监视一次
逆止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6、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1~2h监视一次
7、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8、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
变形等异常情况1~2h监视一次
9、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每班一次
四、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二)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三)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
过热器等是否有泄露、变形等异常现象;检查气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鼓风机和引风机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四)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五)闲人免进锅炉房,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入。
五、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一)操作人员应对锅炉、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进行经常的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时检修。
(二)每班应对规定的设备油位定期加油一次,防止遗漏。
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校验,保证其灵敏、可靠。
(三)锅炉未经采取措施,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四)每班司炉工应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6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7
一、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二、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三、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五、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六、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七、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八、开机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九、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十、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气、保障供汽、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8
随着我市燃料结构的变化,燃气锅炉的用量将逐年增加,同时还会有一部分燃煤锅炉要改造为燃气锅炉。为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和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的顺利进行,特做如下规定:
一、购置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在锅炉房初步设计前,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并填写《锅炉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本市辖区内各单位购置的燃气锅炉须是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的燃气锅炉产品。
三、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锅炉房所在地区(县)劳动局办理锅炉房设计审批和安装、检验、使用登记手续。
四、需要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填写《锅炉改造立项申请书》。
五、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选择持有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的方案设计、施工和调试,或者选择经市劳动局批准的通用改造方案,由持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和调试。
六、锅炉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市劳动局、当地区(县)劳动局、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区(县)劳动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由区(县)劳动局重新核发《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改造图纸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七、燃气锅炉的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燃气锅炉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八、凡在我市销售的燃气锅炉产品,须由制造单位到市劳动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时制造单位应提供锅炉制造许可证(影印件)、在京销售的锅炉型号及锅炉图纸、计算书、测试报告及鉴定文件等资料。
九、制定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设计方案的单位(以下简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有锅炉、自动控制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有锅炉结构、控制系统的设计经验,并须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对所做出的改造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及方案的实施负责。
十、锅炉改造通用方案应符合《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安全技术条件》(另文下发)的要求,方案应包括改造后的`锅炉设计总图、控制系统电气图,注明选用的燃烧器、自动安全切断装置、主要仪器仪表等元器件的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并提供上述装置、元器件的测试证明;改造通用方案须经市劳动局批准后方可用于改造施工。
十一、从事锅炉改造工作的单位,须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另文下发)的规定,取得《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或《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许可证》。
十二、锅炉改造施工前,具体改造施工方案应报市劳动局备案;施工单位应接受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的技术指导。
十三、锅炉改造施工须由市劳动局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十四、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9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度左右。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 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8、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9、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0、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
4、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5、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6、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7、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
2、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3、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4、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1
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类人员必须熟知安全防火知识,学会使用各种防火用具。
二、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三、电气焊工要持证上山岗,不得违章作业,明火作业事先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作业前要先清理各种易燃物,特殊部位要事先准备好防火工具。
四、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正压运行,不得推火,上煤工不得把带火的炉渣推到室外。
五、各种热工仪表必须按规定每年复验一次,及时更换失灵的仪器仪表,不得超温超压运行。
六、吸烟要在指定地点,做到三不落地,对不遵守防火制度,不按操作规定作业人员,根据责任轻重给予处分。
七、更夫值班,不得睡觉,不得留宿他人,并做好巡视。
八、每年组织一次防火演练。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2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锅炉工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发现饮酒,分管领导须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3、锅炉房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点存放,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4、锅炉工每日负责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进行。
5、每半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进行。开水锅炉检修后,要反复冲洗保证水质。
6、开水供水必须保持达到100℃,确保师生安全饮用。
7、锅炉重地,非经锅炉工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锅炉投入运行前,应经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二、锅炉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严禁无证上岗。
三、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压力,水位、温度是否正常,经常检查燃烧工况、输送系统、送引风机、给水系统、排污阀、各类仪表和锅炉本体是否正常。
四、操作人员应做好锅炉及其辅机安全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锅炉停炉保养工作。
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未到达现场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交班时应做到: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无损坏;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六、做好水处理工作,保证锅炉水质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要求。
七、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应及时按《互助县中小学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报告。
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九、锅炉房应做到清洁、明亮,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摆放整齐。
十、应建立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检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证生产,当班司炉工必须严守岗位,聚精会神操作,操作期间要认真观察锅炉的各部件,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有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向校领导汇报,不得拖延或扯皮。
二、当班司炉工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如发现擅自离开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当月奖金的30%。
三、当班司炉工不准睡觉、玩耍,严禁参加一切娱乐活动。
四、锅炉最高气压不得超过0.5kg/cm2,最低气压不得低于0.4 kg/cm2,违者扣除当月奖金20%。
五、经常注意锅炉水位,不得高于水位线或低于水位线,保持水位正常。
六、加煤时应注意检查,防止铁器进入炉膛,以免发生故障。
七、进锅炉水必须进行处理,不合格水不得进锅炉,做好必要的'运行记录。
八、各人分工负责的机械设备应保养好,定时加油,经常检查,保持设备完好及清洁,保证锅炉在运行中不出故障。
九、锅炉部件机械设备,自己无法修理,应提前报告校领导,以免影响学生伙食正常供应。
十、锅炉及碱水等设备必须定时进行维修检查,加碱处理,做好必要维修检查记录。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5
司炉工岗位工作制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智,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二、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接班时应按规定,共同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系统,给煤出渣等装置,并对运行记录进行确认,交接双方共同签字方可交接。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锅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作到文明生产。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巡回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没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二、检查上煤机、除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三、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供、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五、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是否正常。
六、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七、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八、检查安全附件和依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九、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十、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接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需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炉可采用炉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炉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锅炉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指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害有毒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向应保持清洁卫生,有放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监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7、锅炉一但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散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要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司炉
1、冲洗水位计时要戴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计,以防玻璃板炸裂伤人。开关阀门要缓慢,以防水流、汽流突然被截断、压力骤然上升而损坏玻璃板。
2、开炉门看火时,要戴手套和护目镜,并侧身缓慢操作,以防炉膛喷火伤人。
3、不得靠近分汽缸、蒸汽管道,以防烫伤。
4、不得随便乱动现场电缆和开关,以免触电。
5、中、晚班接班后,应准备好手电筒等应急照明用具,并摆放在指定位置;班中点检时随身携带。
6、锅炉点火前或封闭烟道各人孔门时,应先确认内部无人。
二、升火
1、新安装、新检修的锅炉升火前,必须进行炉内、汽包内及其它附件的.检查。
2、做好准备工作并接到开炉通知后,方可进行点火。
3、供汽前应冲洗、校正水位表一次,防止出现假水位。
三、运行
1、锅炉进水要均衡,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表一次,防止出现假水位。
2、至少每半小时查看一次压力表,避免超压。
3、每天应冲洗压力表一次,手动冲洗安全阀一次。每半个月对安全阀进行一次超压试验。
4、锅炉要保持中高水位运行。
5、压火时,应保持较高水位并关闭鼓、引风机风门,防止自燃。
6、供汽前,确认供气压力正常,水位较高;供气时要进行暖管,并密切观察水位变化,及时补水。
7、每班要根据锅炉水质情况进行排污,并在低负荷、高水位的情况下进行;排污时,缓慢开启快开阀进行暖管。定期排污时应注意观察水位。
四、停炉
1、运行中,如遇严重缺水或严重满水时,应紧急停炉。
2、正常停炉应在锅炉未完全升压前,并保持正常水位。
3、压火锅炉要保持水位在最低水位线上。
五、故障处理
1、发生锅炉水位异常,立即判断是否满水或缺水。
2、若判明是严重缺水时,必须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严禁向锅炉内进水,以免发生锅炉爆炸。
3、若判明是满水时,应立即冲洗,对照和检查水位表,并减少进水。发生严重的水冲击时,紧急停炉。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7
1、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2、厂房内严禁烟火,在厂房内动火,必须有动火证;
3、在发生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等事故需要紧急停车情况下,岗位人员(班长)可先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且尽快通知厂值班调度;
4、水泵、鼓风机、引风机严禁带负荷启动,且不得同时启动两台水泵或鼓风机、引风机;
5、锅炉房内操作设备、阀门等带压设备,不得少于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6、必须保证锅炉房内各灭火器正常好用,煤气报警装置检测灵敏。
7、观察锅炉燃烧时,须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或用有色玻璃遮着眼睛,在锅炉开火期间或燃烧不稳定时,不可站在看火门或燃烧器检查孔正面。
8、开启锅炉看火门、检查门须小心,操作人员应站在门后侧,并看好退路。
9、冲洗水位计、压力表时,应站在水位计的侧面,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
10、锅炉运行中,不准带压对承压部件焊接,紧固螺丝等工作。
11、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要准确、有效方能投入运行。
12、锅炉排污时,操作人员必须戴手套,排污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排污装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点,通道无照明时,禁止排污;开启排污阀必须使用专用扳手,不准用套筒帮助开启。
13、在处理煤气泄漏事故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带好呼吸器,且不得少于两人,在上风口处操作,一人负责监护。
14、在锅炉房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油储罐附近20米以内严禁烟火。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8
1、上岗前必须穿戴劳保护具(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手套等)。
2、储气罐经常开启放水节门(阴雨天4-5次;晴天2-3次);管道放水节门2-3天放水一次。
3、确保冷却风机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停机修理。
4、听到电机或空压机有异常声音时应及时停机,并联系维修处理。
5、观察每台空压机的排污阀是否都在正常运行。
6、停车时经常清理擦拭机器表面脏物,查看过滤器有无渗油现象。
7、在修理或停机检修时,必须把排气截止阀关闭。
8、空压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空滤芯每两天清洗一次。
9、必须保证空压机房室内外卫生。
10、杜绝违章操作,做好设备运行和检修记录。
11、皮带轮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罩。
12、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岗。
14、要保持空压机和动力系统的外部清洁。机房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其他货物。
15、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
16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17、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和技术监督部门下发的锅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定期请主管部门对锅炉进行检验。
18、锅炉安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安全阀定期校验,运行中定期进行人工试放,使其保持灵活有效。压力表显示正常,水位计玻璃必须清洁透明,标线清晰,灯光明亮。
19、蒸气压力为8kg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高压力,定期用盐水对软化水装置进行置换冲洗。
20、观察炉膛火焰打开挡门时,人要站在侧面,不要面对挡门,以防烧伤。
21、保持备用锅炉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定期进行传动加油。
22、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23、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24、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意移动或挪作他用。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采取应急措施并马上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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