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影楼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8 09:34:3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婚纱影楼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纱影楼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婚纱影楼管理制度

婚纱影楼管理制度1

  对公司日常工作的管理,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

  一、管理:

  1.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指由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公司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它包括质量目标和对质量的承诺,并且体现出顾客的期望和要求。质量方针应形成正式文件,以便有利于有关人员正确理解,并由最高管理者签发。最高管理者必须坚持执行质量方针,并将对质量方针的正确认识传达给各级人员,保证它的有效实施。

  2.人事组织

  从事与质量有关的人,包括管理人员、执行人员和验证人员。质量资源包括人员、奖金、设备、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也包括人员的培训。

  3.管理评审

  由最高管理者就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正式评价。评价的对象是该公司的质量体系,评审的目的是确保质量体系的持续有效。评审的内容包括:①组织机构,即人员和资源;②质量体系执行的步骤和水平;③与质量要求相关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质量;④消费者的反馈和内部反馈,如内部质量审核、工序状况、产品和服务的状况等;⑤时间,要求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评审,通常为每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⑥评审结果要记录存档。

  二、质量体系

  1.质量体系和程序,指为进行质量体系要求的质量活动所规定的途径和方法。该程序要编制成文件,与公司的质量方针保持一致,其内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的质量体系程序实施是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

  2.质量策划,指保证质量和实施质量体系目标和要求的活动。包括:①产品策划,对质量特性进行识别、分类和比较,并建立其目标、质量要求和约束条件。②管理和作业策划:为实施质量体系进行准备,包括组织和安排。③编制质量计划和做出质量改进的策划应与公司质量体系其他要求协调一致,也要求形成文件。

  三、质量体系合同

  顾问要与公司签定质量体系合同,并将合同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有关部门。

  四、质量体系的设计、制订和步骤

  1.确定质量体系的目标;2.质量体系的设计和开发;3.质量体系的设计输入;4.质量

  体系的设计输出;5.质量体系的设计评审;6.质量体系的设计验证;7.质量体系的设计确认;8.质量体系的设计更改。

  顾问要帮助公司解决疑难问题,更重要的是帮助公司防止问题的’出现或将问题圆满地解决。

  为了做到这一点,顾问要做到:1.长期研究影楼存在的问题;2.把婚纱影楼正在发生的重要事件记录下来;3.知道问题为什么出现;4.身为顾问,对问题的了解要更加深入;5.知道通过解决问题会有什么收获;6.明白放任问题发展会有什么后果;7.最后,令人满意地将问题解决。

  顾问在解决问题时往往遵循三个步骤:

  1.收集信息

  解决问题方法的'第一步是收集很多与问题有关的信息。在收集信息时要保持思想开放。比如婚纱摄影的价格波动大,公司要每周进行市场价格的调查。花多少时间和精力去做由各公司自己决定,但如果等到收集到全部信息再开始行动,极易失去行动的良机;但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收集到足够的信息,就没有足够的资料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要正确处理收集信息和把握行动机会的关系。

  2.解决方案

  下一步是制订解决问题的方案。大多数问题有不止一个解决方法。因此要决定采取哪一个方法来解决。方法是:①客观地思考问题,做到从多方面思考问题,避免受到个人偏好的影响。②集思广益。从一群关心此问题的人中获取看法,这样会发现许多新的角度。

  3.列出思考结果

  在找到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后,将它们记录下来。千万不要对任何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行判断,只把它们写下来。

  一旦些方案写下来,就可以同主要的管理人员进行讨论,最终确定一个最佳的解决方案。方案确定以后就坚决地实施下去,直到把问题彻底解决。

婚纱影楼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航空摄影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航空摄影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测绘航空摄影,是指在飞机、飞艇等飞行器上搭载摄影设备,对地球表面进行以民用测绘为目的的摄影、扫描等获取地理信息数据的活动。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航空摄影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规定的职责,负责做好测绘航空摄影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航空摄影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测绘航空摄影成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实施相关测绘项目。

  第六条 测绘航空摄影包括基础航空摄影和非基础航空摄影。基础航空摄影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非基础航空摄影项目由项目出资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基础航空摄影应当纳入全省基础测绘规划,相关预算应当尽量满足基础测绘工作急需,基础航空摄影所需经费从预算安排的基础测绘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

  第八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本部门工作需要,按规定向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基础航空摄影项目建议。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的项目建议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全省基础航空摄影年度计划。

  第九条 实施测绘航空摄影项目应当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在实施测绘航空摄影项目前,测绘单位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凡登记的项目已有适宜测绘航空摄影成果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利用已有的成果资料。

  第十一条 测绘单位应当建立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航空摄影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成果资料的质量。

  第十二条 测绘航空摄影项目完成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将成果资料送军队有关部门进行军事保密审查。

  第十三条 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的测绘航空摄影项目完成后,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法定授权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测绘成果质量检验;使用其他资金实施的测绘航空摄影项目完成后,项目出资人根据需要委托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测绘成果质量检验。

  测绘航空摄影成果未经质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 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的测绘航空摄影项目,由测绘单位向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成果资料;使用其他资金实施的测绘航空摄影项目,由项目出资人向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成果资料目录。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汇交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移交给测绘成果保管单位保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成果资料目录,促进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资料的社会化应用。

  第十六条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依法建立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资料的归档保管和保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成果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七条 基础航空摄影成果应当定期更新。城市规划区的基础航空摄影成果更新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其他地区的基础航空摄影成果更新周期不超过5年。

  用于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以及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航空摄影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八条 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开发生产的产品,未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测绘航空摄影成果的'秘密等级。

  第十九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利用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资料中含有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在利用前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提供含有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资料。

  第二十条 向境外提供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的,应当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军队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使用财政资金完成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使用测绘航空摄影成果。

  除前款规定外,测绘航空摄影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利用财政资金完成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有偿使用取得的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航空摄影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测绘航空摄影成果提供、利用单位的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收到汇交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资料后未按规定移交的;

  (二)不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

  (三)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及时、不依法查处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规定有关测绘航空摄影成果利用保密规定的,依照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婚纱影楼管理制度3

  摄影、摄像器材是新闻传播系教学实验过程中使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全系师生应本着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的原则,站在爱护学院财产的高度,自觉的爱护仪器设备,指导教师要认真对学生讲授各项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以防止操作不当对仪器造成损坏。为切实防止设备的损坏和丢失,保证设备的合理有效利用,特制定以下有关借用摄影、摄像器材的管理规定:

  1、本系有关专业教师,根据实践课程教学大纲计划,需借用摄影、摄像器材的,需在开课前,填写实验教学纲要,向系部提交书面实验授课计划后,教学秘书与管理员根据各门课程的需要具体安排设备的使用。

  2、设备借用方式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组实践,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将学生分成若干组,依据实践作业要求确定设备使用时间的长度,如新闻类作业一般拍摄半天即可,专题类内容1-2天。

  3、学生在借用器材(包括演播厅的使用)时须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器材申请表》,根据拍摄计划和拍摄需要填写表格,并由任课教师审核后提前一天交到管理员办公室,管理员根据设备的使用状况具体安排借用。

  4、学生在领用设备时,需带上本人学生证,经过任课教师审批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器材申请表》,签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器材借用协议》后,方可领取设备,申请表应与学生证、设备领取人应一致,否则不得领取。

  5、设备借用时间以半天为一个单位时间,设备借出归还时间为:

  12:00—13:00 16:00—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设备借还手续。设备借还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单位时间,不得转借他人(包括其他组的同学)使用。超出时间或转借他人的.一律按违规处理,停止其两个月的设备借用权,同组同学停用一个月的设备借用权。

  6、实验教学摄影、摄像设备的借用只能用于本组拍摄实验作业使用。本人不得用于或转借他人用于商业及其他与实践学习无关的活动,此种情况一经发现将终身停止其设备的使用权,上报学院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7、摄影摄像设备的使用本着教学优先的原则,实验教学安排以外的学生实践活动,要制定项目策划书,确定指导教师,制定拍摄计划进度表,由指导教师审核批准,管理员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做出具体安排。

  8、学院摄影摄像器材优先满足新闻系教学实验需要为前提,其他系部因教学要求需使用新闻传播实验室的摄影摄像设备,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制定设备使用计划,上交学院教务部核准,由新闻系教务秘书和实验室管理员进行具体安排。

  9、学院行政部门及各系部借用新闻实验室摄影摄像器材用于非教学实践工作,如:拍摄晚会、系部活动等,由活动主管部门向学院实训中心申请,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器材申请表》,经学院实训中心主任和新闻系主任审核后,方可借用。

婚纱影楼管理制度4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 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 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2、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 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觉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包括xxxx、加洗、压膜、复制光盘等)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 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 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 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3、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6、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8、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9、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10 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以上规章制度全体员工签字即日生效)

婚纱影楼管理制度5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有较强责任心,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坚守岗位、不谋私利。

  2、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会话能力,热情主动、有礼貌地接待来客,仪容端庄、反应灵敏、应变能力强、善于动用语言技巧为顾客提供最佳服务。

  3、负责顾客的安排、接待、预订及选样、取片等工作。

  4、熟悉影楼专业知识,能满足顾客提出的要求和解答疑难问题。

  5、严格遵守影楼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不擅离职守,讲求职业道德,努力把门市工作做好。

  6、向顾客做推销工作要有诚实、热情的态度,要自觉维护影楼的声誉,严禁出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7、送客时注意送上祝福语,服务中“请”字开头,“谢”不离口。

  8、顾客走后,及时检查是否存遗留物品,如有,报告主管,一起清点,记录并通知顾客。

  9、服务中一定要留下顾客档案,服务后送交客户服务部。

  10、及时清理桌面、烟灰缸,影集、桌、椅陕复原样以保持店堂的格调。

  11、月枞主管安排,配合部门其他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12、提醒顾客拍照时缴足金额,如当日未缴齐经手人负责,看样后在规定日付清。

  13、按规定站班列位,站班时严禁依靠桌椅、门柱,开单据(预约单、更改单、加洗购片单等)必须详细完整。

  14、选片时,陪选人必须在小样后标明规格并让顾客确认,若发生错误,更改尺寸写错或出件数量写错,照价赔偿。

  15、门市之赠送应确实依靠权限范围,具有成本观念,必须主管签字以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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