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7 14:56:2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资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资管理制度15篇

工资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潜力,最大限度的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的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现行工资制度及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实施的基本原则:

  1、以岗定薪,注重实际,挖掘潜力,实现共赢

  二、绩效考核工资的构成:

  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员工工资的主体,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工作环境、技术含量等因素确定。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构成。

  (1)、基础工资:是员工取得劳动报酬的保底工资,占岗位工资的'60%。

  (2)、考核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是员工工作绩效的挂钩工资。由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定性,并结合员工月度总体情况按百分比进行量化考核。每月三日前上报至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

  2、职称技能工资。主要体现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高级技术职称:200元/月,中级技术职称150元/月,初级技术职称100元/月。

  3、工龄工资:按员工在本企业实际工龄计算。五年以上每月10元/年。一年以上,五年以内每月5元/年。

  4、通讯费:高级管理人员150元/月。中级管理人员100元/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个别重要岗位的职员每月给予30--50元通讯补助。享受通讯补助的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以便随时保持工作联系。

  三、劳动时间:

  1、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周带薪休假一日。各单位做好调配,不能影响工作。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带薪休假。

  四、绩效考核工资管理办法

  1、办公室是公司人力资源的归口管理部门,每月三日前汇总公布上月考勤情况,每月五日前汇总月度绩效考核情况。每月六日前核造工资表,办公室主任核查。报公司账务部、财务总监审核后,由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

  2、基础工资实行日工资制,与月出勤天数挂靠。

  3、绩效工资

  (1)员工考核工资由各单位考核汇总,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核。

  4、技能工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对申报执行技能工资人员的信息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考评,考评合格人员上报总经理予以聘任,聘任后方可享受职称技能工资。月度执行时,出勤满20天者执行,20天一下当月取消。

  4、通讯费按岗位核,月度出勤天数20天以上执行,20天以下取消。

  五、绩效工资调整

  1、易岗移薪,岗位变动、执行新岗位工资。

  2、根据公司经营和效益情况,结合当地消费指数,按人均基本工资额5―8%比例予以普调。年度考评按80、70、60分为基准,分别按150元、120元、100元三档予以普调,60分以下不予普调。

  3、对公司经营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每年按员工总数10%比例,进行表彰奖励,在工资普调基础上,再加上100元/月,执行期为一年。

工资管理制度2

  一、工资制度总则

  1、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经总经理室研究批准,制定本办法。

  2、酒店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a)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酒店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酒店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b)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酒店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酒店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酒店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一)岗位工资;

  二)绩效奖金;

  三)津贴;

  四)年终奖金。

  三、岗位工资

  等级 职别 相应岗位及工种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合计

  1 总经理 总经理

  2 副总级 副总经理

  3 总监级 总经理助理·总监 1800元 1200元 3000元

  4 部门经理级 总办·人力·财务·营销·餐饮·工程·(房务)·(娱乐) 1680元 1120元 2800元

  5 前厅经理·客房经理·KTV经理·xx经理·保安经理 1500元 1000元 2500元

  7 部门副经理级 部门副经理 1380元 920元 2300元

  8 部门经理助理 1200元 800元 20xx元

  10 主管级 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行政秘书·大堂副理·财务主管·主办会计、采购主管、电脑主管 1080元 720元 1800元

  11 1020元 680元 1700元

  12 960元 640元 1600元

  13 领班级 人事文员·销售代表·部门领班·会计·采购·员工食堂司务长·司机·出纳· 840元 560元 1400元

  14 780元 520元 1300元

  15 720元 480元 1200元

  16 员工级 迎宾员·行李员·工程技术员·总台(接待、收银)·餐饮预定·仓管、收货、调酒师、商务中心·总机·收银员·点菜·美工· 600元 400元 1000元

  570元 380元 950元

  17 员工食堂厨师·酒水员·房务中心·布草员、餐饮服务员·保安员·海鲜工客房服务员·xx服务员·KTV服务员、 540元 360元 900元

  510元 340元 850元

  480元 320元 800元

  18 PA·员工食堂勤杂工·洗碗工· 600元

  19 培训生 培训生、实习生 300元

  1、根据酒店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酒店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2、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为主体,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占主体工资的60%,与绩效考核结果不直接挂钩;绩效工资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3、酒店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4、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起薪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由总经理最后签字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会特批。

  5、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评定,原则上员工级按每月600元计发,领班以上管理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特殊人才由酒店总经理特批。

  6、管理人员身兼两职,按较高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四、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以个人岗位工资为基数,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是工资构成中相对灵活的部分,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

  其中:应计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3、绩效考核按照酒店相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5、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五、津贴

  1、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量的差别而给员工不同程度的补偿,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时兼顾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特在工资结构中设立津贴一项。

  a)特殊岗位津贴:此类津贴并非普遍享受,仅仅针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人才。具体标准主要按照个人能力与对酒店贡献大小,岗位责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额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补贴:

  1).店龄补贴: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店龄补贴50元/月,以四年为最高年限。(一年内员工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旷工1次,取消年限增资资格)

  2).住房补贴:非温州市区员工可享受住房补贴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则住房补贴自动取消)

  六、年终奖金

  1、酒店实行年底双薪的年终奖励制度,即十二月份发放两个月的.薪水作为鼓励。具体发放额度根据个人在酒店工作时间长短确定,不足一年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折算。

  按以下公式计算:月年终奖金=月工资/12

  2、按照酒店激励机制对于平时为酒店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除以上年终奖之外,还可从总经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额作为特殊奖励。

  七、薪资调整

  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薪、晋升加薪和奖励加薪。

  1、定期调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据上年经营情况(包括全年营业额、营业利润及人均营业额、营业利润增长等)、同行业其他酒店薪资调整情况,结合酒店发展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工资标准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经研究同意调整工资标准,则调薪日期一般定为每年的3月1日;

  调薪的审定期间为一年,即从上年3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

  具有调薪资格者为调薪当日酒店在册职工,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除外:

  录用不满1年者;

  当年累计缺勤15天以上者;

  审定期间受过处分者;

  其他不宜调薪者。

  2、晋升加薪:

  员工晋升职务时,其岗位工资自晋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调升至新任岗位相应的工资档次,特殊情况需要高定工资者,需总经理室研究决定。

  3、奖励加薪: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室讨论通过,可随时给予一定幅度的奖励加薪。

  八、工资计算与发放

  1、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5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5

  2、酒店新进员工工资均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3、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4、酒店员工工资及补贴由酒店财务部统一发放。员工个人所得税由酒店代扣代缴。

  5、酒店采用下发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发放上月工资。

  6、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每月两次发放工资,即每月12日、25日。

  7、员工请假(事假、病假、工伤、婚丧、生育、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酒店考勤制度办理。

  九、临时工工资发放

  临时工工资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资,不享受其他相关福利及绩效工资。

  其中:推洗、搬运工、垃圾工、员工餐厅勤杂工600元/月杀洗650元/月海鲜工1000元/月,发薪日同酒店聘用员工。

  十、培训生工资发放

  培训生工资起薪工资300元,三个月后加150元。六个月培训期结束如继续留用,则根据酒店聘用员工工资福利管理办法。发薪日同酒店聘用员工。

  十一、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工资管理制度3

  (一)必须遵守维修部制定的考勤制度,在考勤表签到,日常抽检工作时间情况,无故早退者及时累计。

  (二)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并有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记录生效。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其他假也要有相应手续)。

  (三)迟到累计三次扣除一日工资,迟到一小时左右者按半天旷工处理,早退一次者按半天旷工处理。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

  (四)月累计4天以上缺勤者扣除出勤奖,事假4天以上者(不含4天)月奖金全部扣除。

  (五)无故旷工者,除当日工资扣除外,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六)工伤、产假、病假、婚丧假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但月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七)忙季双休日需要工作,必须服从大局,确实有事每月只可休一天,这一天没有工资,不扣其他奖金。但双休日不与累计,上班发工资。

  (八)设工程质量奖,考评工人在当月工作中工作质量完成情况,技术差、工作质量低下的将扣除质量奖。

  (九)设安全奖,考评工人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卫生、互相伤害等情况,当月发生事故、伤亡等情况时要扣发安全奖(造成严重事故的以后数月的`安全奖也应相应扣除)。

  (十)设其他奖,考评工人当月工作、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及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出现问题扣除奖金。

  (十一)设月奖金,从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工人工作情况而发放的奖金,如果其中一方面违反制度,扣除当月相应奖金。

工资管理制度4

  1、公司码盘工序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按劳分配,个人计件,无保底工资、加班工资等的'模式,入职时须签订临时聘用协议书;

  2、车间核算员须如实记录该岗位工人码盘、拆盘数量、规格、出勤等数据;

  3、计件产量记录表要做到日清月结,公开透明,准备无误,核算有依据;

  4、产量相关数据须上报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计件工资核算依据;

  5、计件工资标准,木材宽度尺寸为172—108时,17元/盘;木材宽度尺寸为57—72时,20元/盘;

  6、拆盘时,无论尺寸规格,均为8元/盘;

  7、码盘、拆盘作业中,不按标准操作致使材堆松散、倾倒,或在操作过程中对木料造成损坏,须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停发计件工资或照价赔偿;

  8、因不符合标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操作,不重复纳入计件工资中核算;

  9、对不遵守现场其他管理制度的操作人员,采取计件工资考核或劝退处理;

工资管理制度5

  1、根据公司的要求及有关人事工资工作的政策和安全规范规定,负责人员的聘用、培训。

  2、掌握和了解各类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配备和使用意见。

  3、协助安全相关管理部门,对其提出的各级人员的考核奖惩。

  4、负责管理人事档案、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人事统计、人事鉴定工作,收集和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5、负责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员工考勤等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6、收集和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后备人才库。能及时引进需要的各类人才。

  7、根据公司人才结构提出人才委培计划,并办理人才委培手续。

  8、熟悉和了解国家有关人事及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有关政策,根据要求办理各种有关手续。

  9、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10、z配合安全质管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系统的.入厂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分配工作。

  11、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年度审核和培训管理。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工资总额管控,发挥薪酬激励的调节作用,规范工资总额提取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管理原则。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工资制度、工资总额、工资标准及工资分配管理的责任部门。

  (二)坚持效益匹配原则。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相关联,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不高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人均收入增长幅度不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三)坚持分配自主原则。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核定的范围内,拥有工资总额再分配的自主权。

  (四)坚持减员增效原则。实行减员不减资,鼓励各部门通过降低用工总量提高员工收入。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对各单位实行工资总额调控管理,主要负责公司本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次年工资总额计划基数核定;在经销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分解指标、规范使用。同时,建立工资总额提取使用台账,用于记载工资总额提取、使用、结余等情况。

  第三章 工资总额结构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单列工资。

  (一)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补贴。

  (二)绩效工资包括奖金、经济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基数及奖惩。

  (三)单列工资主要包括企业负责人年薪、不实行年薪制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奖励、增人增资、工龄津贴自然增长、加班工资、带薪年休假补偿、代发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上级部门对个别单位或个人发放的奖励、集团公司安排的'单列奖励及其他核增部分。

  第六条 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总额构成:

  (一)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改进奖等技术奖励金和支付合理化建议的酬金;

  (二)经上级和集团公司核准发放的特殊贡献奖励;

  (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负担部分和符合集团公司规定的团体保险费;

  (四)员工福利费、教育培训费;

  (五)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各项待遇支出;

  (六)劳动保护各项支出;

  (七)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八)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和安家费;

  (九)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十)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员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一)解除劳动关系时由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赔偿)金;

  (十二)劳务外包费和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的服务费;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独生子女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

  (十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的其它项目。

  第四章 工资总额管理

  第七条 公司依据各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实发数、用工总量计划、绩效考核和年终绩效兑现挂钩基数及考核结果于年末进行清算,并结合集团公司及产品经销公司下达的次年工资总额,核定次年工资总额计划。

  第八条 在产品经销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做好计划分解,控制工资总额有计划运行。

  第九条 工资总额的考核。公司工资总额计划核定、经济目标责任挂钩基数确定后,按经济目标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第十条 工资总额的提取与使用。公司的工资总额施行月度计划管理,采用月度申报、年终清算的方式,根据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基数,分解到月,于每月18日前向产品经销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次月工资提取使用申报表。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对工资总额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应遵循'先提后用、规范列支'的原则,严格按照工资制度与会计准则核算和使用工资总额。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违反工资总额使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实施问责或处罚。

  第十三条 接受上级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工资总额使用管理情况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资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职员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职员,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职员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职员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职员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职员。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员。兼职职员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职员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职员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2薪等XX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职员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职员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职员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职员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职员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职员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职员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职员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职员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职员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职员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的特别人才,其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职员转正时间:职员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职员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职员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职员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职员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职员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职员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职员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职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职员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职员薪酬采取密薪制,职员应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资管理制度8

  目的:为了给在公司服务一定年限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尊重劳动贡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在职员工

  保密:内部普通

  制度条款:

  第一条:工龄工资的定义:

  工龄工资,是公司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一种福利工资。

  第二条:员工工龄设定标准:

  1、从20xx年元月1日起,新进员工工龄以“年”为单位,当月15日(含)以前入职的从当月计起,15日以后入职的从次月计起,每满一年即可享受工龄待遇;

  2、20xx年12月31日(含)以前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2年工龄计算。日后每到元月1日递增1年工龄;

  3、20xx年1月1(含)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含)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1年工龄计算。日后按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递增1年工龄;

  4、20xx年6月30日(含)以前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半年工龄计算。从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满1年后即享受1年的工龄待遇,日后按“年”为单位递增工龄,不再按半年计算;

  5、20xx年6月30日以后入职的员工,以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满1年后即享受工龄待遇;

  6、所有工龄以连续工作时间的累计为原则,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第三条: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第二条第一款与第五款类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2、第二条第二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200元整,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3、第二条第三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100元整,按照该款规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4、第二条第四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50元整,按照该款规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第四条:管理人员工龄工资:

  管理人员(包括质检、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跟单、电工)工龄设定标准与员工工龄设定标准相同,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为200元每月,计算方式与员工相同。

  第五条:此工龄工资制度不影响公司的其它调薪政策。

  第六条:本制度于20xx元月份正式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修改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工资管理制度9

  为准确发放员工工资、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结合《员工手册》及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1、员工工资结构及标准统一依据公司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执行,行政部于员工入职时需告知其本人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试用期等事项。各部门经理可征询人事部相关规定予以解释,原则上进入公司员工需经过三个月试用期,特殊岗位以及人才引进,部门于该员工入职时予以定岗、定试用期及相关工资标准申请说明,报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予以执行工资发放。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时,由行政部下发该员工职务变动考评表,部门上报转正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发正式员工工资。

  2、关于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员工工资结构,绩效工资分为与绩效挂钩和与工效挂钩两部分,两者各占50%,其中与工效挂钩部分根据公司整体和各部门工效挂钩细化方案予以核发;与绩效挂钩部分根据绩效考核得分予以核发,绩效得分在40分至50分按100%全额发放;得分在30至39。8分按80%发放;得分在20至29。8分按60%发放;得分在20分以下则扣除与绩效挂钩部分工资,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凡绩效得分在45分以上者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优秀员工的依据。

  3、关于全勤及全勤奖的`发放:员工当月全勤的核定标准为:无特殊情况,当月无迟到、旷工、早退、请假等缺勤,以部门二级考勤和考勤卡刷卡记录相结合做为依据;员工全勤当月发放相应标准的全勤奖,如有缺勤将全额扣发全勤奖。

  4、若新进员工工作未满一月,则按全勤标准及全勤天数比例发放全勤奖,误餐补贴和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予以核发。

  5、各部门员工需严格按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并严格执行部门二级考勤规定,各部门由部门经理指派专人监督考勤,并负责每月21日将部门上月度考勤汇总表和下月度排班表上交,考勤表需予以公示无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核予以核发工资,部门考勤员如有虚报考勤将从重处罚。

工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员工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各类假期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用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基于岗位价值,完成所在岗位任务,企业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包括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福利费、教育培训费、劳动保护费、团体保险费、加班加点费、住房(车辆)补贴、一次性科研或特殊贡献奖励、安置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属于工资构成或不在薪酬科目中列支的货币奖励等其他费用。

  本办法所称绩效工资是指以一定周期的业绩考评为依据,支付给员工的与生产或工作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报酬。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工资支付相关事项。

  第五条员工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并建立'员工考勤卡'按日记录员工的出(缺)勤情况,员工考勤卡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条公司依据生产(经营)特点,向产品经销公司申报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工时折算按《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3号)执行。

  第七条员工工资以月为周期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员工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支付基薪;临时用工约定一次性工作事项的,在员工完成该事项后即时支付工资,但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替代货币支付。

  第八条公司应委托金融机构向员工本人支付工资,并提供工资清单。公司按月编制工资表,并至少保存三年以上备查。工资表主要包括员工姓名、支付项目、数额、时间、领取工资者的签名等事项。员工有权向所在单位索取或者查询个人工资收入清单。

  第九条公司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以下费用:

  (一)个人所得税(含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扣税);

  (二)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三)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公司与员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在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手续之前一次性付清员工应得工资。

  第三章假期工资支付

  第十一条员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员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各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各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二条员工在探亲假、丧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间,发予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各类津补贴;当月假期满12个工作日的(不含12个工作日),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变,由原单位按月发放。

  员工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第十四条病假工资支付

  (一)请病假不满12个工作日(含12个工作日)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标准的30%扣发,绩效工资不变。病假满12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工资发给本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标准的70%,绩效工资不予以发放,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员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医疗待遇执行医疗保险规定。

  (三)超出规定医疗期,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员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享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条规定的实行补差,由所在单位将差额部分按月补足)。

  第十六条婴儿哺乳假期间,哺乳假工资发给本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标准的60%,绩效工资不予以发放,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年终绩效兑现按当年实际正常出勤月数计算。

  在规定的哺乳时间内哺乳婴儿的,按正常出勤对待,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七条事假期间,事假当月假期不满12个工作日(含12个工作日)按日扣发岗位工资、津补贴,按日扣发绩效工资;连续事假假期满12个工作日以上的,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八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可使用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期间各项待遇不变。

  第四章加班工资支付

  第十九条公司生产任务和经营活动应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加点:

  (一)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内,生产(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二)必须利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的;

  (三)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检修的;

  (四)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它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

  (五)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紧急任务。

  第二十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即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之和)。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工作日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二条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各单位安排加班的,分别按照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三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xx工作时间,公司应当按照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按照第二十一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实行倒班制度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公休假日出勤时;

  (二)员工应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因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而xx工作时间的;

  (三)从生产施工工作岗位上抽调从事非生产性工作,如文体活动、执勤、出差等,一律不发加班工资。

  第二十五条在全体公民放假期间工作的,按照第二十一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六条公司要完善员工加班加点的审批制度,合理安排、统筹管理,规范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实行年薪制和年度绩效奖励制的人员,原则上一律安排换休。

  第五章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履行法定职责参加社会活动,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第二十八条员工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使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暂停支付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的工资。

  员工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缓刑的,各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违反各单位规章制度被降低或者扣除工资;

  (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

  (四)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且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或者劳动合同未作约定,经与本单位员工代表协商一致降低工资支付标准的。

  第三十条公司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员工本周期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单位,经与员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适当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二条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前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在合并或者分立时清偿拖欠的工资;暂不能清偿的,应当在合并或者分立前明确清偿拖欠工资的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由其负责清偿。单位破产、终止或者解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清偿所欠员工的工资。

  第六章工资支付监察

  第三十三条员工依法对公司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如实向经销公司报告工资支付情况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第三十五条员工有权向综合办公室举报投诉工资支付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个人,由hb公司责令限期整改。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资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和潜力的体现来到达自己所期望的工资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资保密制度,让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具体制度如下:

  1、对公司每月所发放给本人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听同事的工资。

  3、人力资源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应做好员工工资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当员工存在调岗、升降职等状况时,对原有和现有的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状况都有保密的义务。

  5、员工对所发工资存在不明之处时,可向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咨询,不得自行理论。

  以上制度是从对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出发的,请大家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处罚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开自己工资的处以50元的罚款。

  2、特意打听他人工资的处以100元的罚款。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非特殊需要泄露员工工资的,处以100元的罚款。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岗位或职位工资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本该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期望全体员工及各部门严格遵守,用心配合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

工资管理制度12

  根据公司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业务人员薪酬由底薪佣金两部分组成。

  二底薪

  标准:

  片区经理月薪元+每月过程考核奖(详见过程考核实施办法)

  业务助理月薪元+所属片区经理过程奖的%

  初级业务助理月薪:本科元,专科元(不参加过程考核)

  注:新聘用员工实习期(个月)本科元,专科元,实习期满自动转为初级业务助理

  底薪发放时间为每月日,出差人员回公司后领取底薪。

  三佣金

  佣金

  佣金标准:佣金=提成分担费用失误损失(包括本政策业务管理制度市场财务制度业务人员业务费用制度范围内的所有应承担的损失)

  底货款两清账目明晰的',春节前可发放全部佣金

  提成标准:提成=净回款(返利除外)×提成系数

  提成系数(指标均为百分比)

  华南(西南)部部长提成系数(万),片区经理提成系数(海南粤西(万)珠三角(万)粤东赣州(万)广西(万));

  云贵川大区提成系数(万):(云贵个助理(万)四川(万)

  华东部部长提成系数(万),业务代表提成系数(湖北(万)湖南(万)

  浙赣(助理人万)福建(万));

  苏皖沪大区提成系数(万):片区经理提成系数江苏上海(万)

  安徽(万)

  华北大区提成系数(万):,片区经理提成系数(辽宁(万)吉黑(万)

  冀北个助理(万)冀南直供(万)

  山东大区提成系数(万):(胶东个助理(万)鲁中(万)鲁西(万));

  西北部部长提成系数(万),片区经理提成系数(山西(万)陕甘宁蒙个助理(万)

  新疆(万)河南(万))

  销售公司后勤人员(包括财务人员)参考片区平均收入结合个人工作表现给予奖励。

  业务助理提成为该市场业务员提成总额的%,由该市场的片区经理负担,初级业务助理不参与提成分配。

  库存细则

  库存率=(退货总额/全发货总额)×%

  库存率指标

  长江以北库存率为%,长江以南库存率为%,广东库存率为%。

  奖罚标准

  库存率减少,奖励减少货款金额的%;库存增加,则扣除增加货款金额的%。

  罚款

  片区经理过程考核详见《过程考核办法》

  以公司规定的回款政策为标准,如果所属片区内有%的客户因超最高赊欠额度而发不出货的每个月考核一次,每出现一次罚款元。底从佣金中扣除。

  业务代表是企业的一线人员,合理的薪酬体系能充分调动业务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原先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制度已经被干多拿得多干少拿得少的制度彻底更替,至于业务人员到底该拿多少?企业在发薪水的时候究竟发多少?这需要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薪水制度。

工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为规范企业劳动管理,建立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维护良好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劳动管理、用工、奖惩需依照本制度执行,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从严管理,奖优罚劣。

  第三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技术业务,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对违章违纪者依照本制度处罚。

  第二章劳动工资管理

  第四条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工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同时注重兼顾新老职工的利益,确定工资结构标准。

  第五条工资计算与构成

  1、工资计算: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京劳社资发[20xx]71号文《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的精神,月工资按制度工时20.92天计算。加班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事假按缺勤时间扣款;其它缺勤按政府劳动部门及本厂考勤制度规定计算。

  2、工资构成:实行组合式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津贴+补贴构成。每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休息日一般在15日前发放。

  ①基本工资:北京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②岗位工资:各岗位月全额工资标准减月基本工资后的70%;

  ③效益工资:各岗位月全额工资标准减月基本工资后的30%;

  ④津贴补贴:职工在法定工作日内每工作一天(超过4小时(不含))发给饭费伍元,交通费贰元,职工上夜班或连续工作超过23点的发给夜餐费,夜班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的发给150%的夜班费。其它各项补贴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条严格控制加班工时,确实需要,经批准后,按以下规定计算。

  1、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计算加班时间。每八小时按一天计算,每天加班费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日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200%。

  3、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每日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300%。

  第七条下列各项收入不记入最低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

  2、饭费补助、交通费。

  3、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劳保福利待遇。

  第八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正常工作,企业保证职工收入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个人收入已达到纳税标准的,应照章纳税,如当月漏税,下月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由于企业工作任务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下岗待工,下岗待工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职工保险制度

  第十一条养老保险。按北京市规定缴纳。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按北京市规定缴纳。

  第十三条大病基本医疗统筹费及补充医疗。按北京市规定缴纳。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按北京市规定缴纳。

  第四章各种假别制度

  第十五条事假。

  1、请事假不得低于1小时(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算)。

  2、请事假按缺勤小时扣发工资。

  3、职工请事假在外地期间,得疾病或慢性病复发,持乡镇以上医院证明在2天以内、区县级医院证明在7天内,生病期间按病假处理,规定天数以外按事假计算。

  4、职工上班不许带小孩,违反规定按事假处理,小孩发生问题由家长负责。

  第十六条病假。

  1、职工因病假不能工作,在医疗期内按劳动部门规定享受病假工资。职工患病经医院证明后按病假处理,(有合同医院或指定医院的医务证明才有效)。凡到医院看病未开病假的,凭当日挂号条填写请假单按病假处理。

  2、职工离开岗位看病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超过30分钟的要填写病假条。

  3、职工在医疗期内病休,应按时交病假条,日期应连续不断,如有中断视为医疗期停止。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免交假条。

  4、职工病假期间如因计划生育、人工流产、产假、婚丧假、公假等情况,可按时间扣除,前后病假仍连续计算。

  5、医疗期的计算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工伤。

  1、职工负伤、致残、死亡,依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范围被认定为工伤的,在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按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共商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3、因本企业长期从事有害作业,并经医疗机构认定为职业病的,其门诊治疗期间支付给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第十八条婚、丧假。

  1、职工结婚凭结婚登记书给假3天;职工男25岁、女23岁,初婚登记的除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奖励晚婚假7天,共10天(包括公休日)。

  2、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公婆及岳父母死亡给假3天;由职工供养的非直系亲属死亡必须本人料理的给假1天;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假1天。

  3、职工不满一岁的子女死亡给假1天;满一岁以上子女死亡给假3天。

  4、夫妻双方在异地工作或长期居住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本企业职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除3天丧假外,根据路程另外给与路程假,路费由职工自理。

  5、以上假期期间企业应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

  第十九条产假。

  1、女职工生育,按劳动保护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2、按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晚育(24周岁)的妇女,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由女方申请,根据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经领导批准,产假期满后可休假至孩子满六个月。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晚育妇女可增加奖励假30天,产妇护理确有实际困难的,经领导批准可由男方使用(需由女方出具女方未享受此假的证明)。

  3、产假期间企业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第二十条探亲假。

  1、进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合同工,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由部门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安排探亲休假。职工探亲需填写申请表,保本部门及劳资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30天假,;未婚探父母原则上一年一次20天假,如因工作需要本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探父母四年一次20天假。以上假期,根据需要可另增一定期限的路程假,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及法定节日的,不再另行补假。

  3、职工探亲假期间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路费按国家规

工资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1、管理层系列:总经理、副总经理

  2、职能管理系列: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3、项目管理系列: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4、生产系列: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5、营销系列: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所属岗位工资的80%。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1、考核成绩:90(含)—100分,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8,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2、考核成绩:80(含)—90分,绩效工资计发系数:≤1,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3、考核成绩:60(含)—80分,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5,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4、考核成绩:60分以下,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3,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______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________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

  1、总经理,职务津贴:_______元;

  2、副总经理,职务津贴:_______元;

  3、部门经理,职务津贴:_______元;

  4、项目经理,职务津贴:_______元。

  五、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 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互相对应。

  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1、考核成绩:90(含)~100分

  薪级调整幅度:上调1~1.5个薪级

  薪级计算公式: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2、考核成绩:80(含)~90分

  薪级调整幅度:上调0.5个薪级

  薪级计算公式: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3、考核成绩:60(含)~80分

  薪级调整幅度:工资保持不变

  薪级计算公式: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4、考核成绩:60分以下

  薪级调整幅度:下调0.5~1.5个薪级

  薪级计算公式: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六、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 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 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 员工工资变更。

  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 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 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 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日,绩效工资在次月______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 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______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 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 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 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 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福利与补贴

  第三十九条 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

  1、发放取暖、降温费:____月~____月,每人每月___元;____月~____月,每人每月___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 通讯补贴: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____%报销,报销上限为________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____%报销,报销上限为________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____%报销,报销上限为________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____%报销,报销上限为________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________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 住房补贴:每月补贴_____元。

  第四十二条 误餐补贴:每月补贴_____元。

  第四十三条 交通补贴:每月补贴_____元。

  第四十四条 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工资一览表》(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度)

  附件2:《试用期工资标准》(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度)

工资管理制度15

  一、 总则

  1.1 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 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 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 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 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 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 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 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 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 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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