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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和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控制和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控制和管理制度1
1目的
危害识别、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是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核心。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贮存、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等。
3职责
3.1公司行政总监直接负责风险评价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
3.2安全部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管理的培训工作,负责公司巨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评价分析,负责公司各单位风险评价记录的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低风险即等级判定为重大风险以下(不包括重大风险)各级风险的风险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
3.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要求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5风险评价和控制主要为从事该工作的人员服务,要求该项工作的从业人员参与评价。评价初期,可由各级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进行示范,逐渐转变由从业人员自行评价,从业人员风险评价可与技能考核相结合。
3.6非本公司施工单位到公司从事某项工作时,风险评价和控制由施工单位为主、公司为辅一起进行讨论、分析,分析人员签字也应包括两部分人员。审核审定由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负责。
4管理程序
4.1风险的分级管理
4.1.1风险评价依据本制度附录《风险评价准则》进行分级。
4.1.2各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的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4.1.3作业风险。巨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全部复检签字后,报公司领导终审批准;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全部终审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该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终审批准。
4.1.4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巨大风险和重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门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措施降低风险。
4.1.5风险评价、分析职责:
4.1.5.1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做安全预评价;
4.1.5.2项目的建设应由项目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3项目投产运行后,常规和非常规活动风险应由各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4生产系统的开停车风险由生产技术部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5较重要的工艺改变应由安全部负责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6设备新增或拆除的风险应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7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8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均由所在部门进行作业风险分析;
4.1.5.9原材料、产品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的风险应由供、销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10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11安全防护用品应由相应的采购部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12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2风险评价方法选择
4.2.1直接作业的风险评价方法为工作危害分析(jha);
4.2.2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价方法的首选工作是危害分析(jha),其次为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4.2.3重要设备、关键设备的风险评价为安全检查表法(scl);
4.2.4新生产工艺线路的设计评价方法为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
4.2.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它方法。
4.3 评价准则
公司定性风险评价按附录《风险评价准则》进行,需进行定量的风险评价由风险评价小组采用合适的评价准则。外部评价由相关资质机构自行选用评价准则。
4.4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
4.4.1行政总监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有安全评价工作经验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评价组织编制评价大纲。
4.4.2各相关部门收集、整理风险评价所需资料,提交评价组织。
4.4.3危害辨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4.4.4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4.4.5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制措施。
4.4.6得出评价结论。
4.4.7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3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4.4.7.1火灾和爆炸;
4.4.7.2冲击和撞击;
4.4.7.3中毒、窒息和触电;
4.4.7.4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4.4.7.5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4.4.7.6人机工程因素(指人员、设备、工作环境合理匹配,使设备、环境适应人的生理及心理特征,从而使操作简便准确、失误少);
4.4.7.7设备的腐蚀、缺陷;
4.4.7.8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4.5确定重大风险
4.5.1依据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4.5.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4.5.3公司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4.6风险控制的内容
4.6.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4.6.1.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4.6.1.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4.6.1.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情况;
4.6.1.4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4.6.2控制措施应包括:
4.6.2.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4.6.2.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4.6.2.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6.2.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4.6.3风险控制管理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对于确定为重大风险的项目,需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4.6.3.1风险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4.6.3.2评审意见;
4.6.3.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6.3.4治理时间表和负责人;
4.6.3.5竣工验收报告。
4.7风险信息更新
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价的的频次一般每年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4.7.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4.7.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4.7.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7.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4.7.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8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重大危险源的辩识。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xx)规定,识别公司生产区域范围内的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9风险管理的宣传、培训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通过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
5相关记录
《作业活动清单》
《重大危险源辨识记录》
《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jha)》
《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scl)》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记录表(lec)》
《预先危险性分析记录表(pha)》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记录表(hazop)》
控制和管理制度2
一、排渗设施
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排渗设施:
1、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2、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3、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二、防排渗措施
1、防排渗检查
①运行期应经常检查排渗设施是否完好、排渗效果及排水水质。
②应经常检查坝体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
2、浸润线观测
①运行期坝体浸润线观测须按设计要求实施。
②坝体浸润线超过控制线,应经安全技术论证增设或更新排渗设施。
3、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①在渗漏水部位铺设土工布或天然反滤料,其上再以堆石料压坡;
②增设排渗设施,降低浸润线。
4、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渗流:
①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②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③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④适当降低库内水位,增大沉积滩长;
⑤坝前均匀放矿。
控制和管理制度3
1、砼配合比是根据原材料品质,设计强度等级,耐久性以及施工工艺对工作性的要求,通过试验,调整等步骤选定,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2、搅拌站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鉴定后,才能投入施工生产。
3、施工生产前,必须提出配合比申请,对工程名称,部位,强度等级,时间,地点,应准确的填写。
4、由现场负责人,领取配合比后,要建立台帐,搅拌机操作人员应根据配合比的各中原材料的重量输入,并认真复核准确计量,砼的坍落度有试验人员调整,满足设计要求时,则可连续生产。
5、根据原材料的`含水率,试验人员对配合比进行调整,保证工程质量。
6、严格要求原材料的质量,外加剂必须按批量送检,严禁不合格品进入现场。
7、搅拌站拌和时,其最大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泥矿物掺和料为±1%;外加剂为±1%;粗细骨料为±2%;拌和用水为±1%
8、原材料向搅拌机投料顺序应为:细骨料,水泥和矿物掺料,水,粗骨料,外加剂。按规定时间进行搅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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