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会议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会议管理制度1
1、会议计划管理
(1)各科室根据局年度工作目标提前一个月提出会议计划,报办公室汇总,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计划资料包括会议名称、参加对象、会议时间、人数、主要资料和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等。
(2)拟定会议计划务必贯彻精减会议的原则,各条线上的业务会议每年一般控制在二次以内。要明确管理的层次性和会议的有效性,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或资料要坚决合并,参加会议人数要压缩,会期尽可能缩短,尽量当天往返。
2、会议审批手续
会议除需列入计划外,还务必在会前履行审批手续。全区中小校园长会议,每年开l~2次,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其他业务会议,根据会议计划由局分管领导签署后由局长审批;全区性比赛活动,由局长审批;未列入计划但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由局长批准。
3、会议经费管理
(1)凡需要局财务核拨经费的会议,会议经费按区财政局和本局的规定执行,同一类会议同一标准。主办科室在发会议通知的同时填报《会议经费预算审批表》,经计财科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连同会议通知拟文稿送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财务局长和局长审批。
(2)凡不需要局财务核拨经费的会议,职责科室须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和财务制度,把好经费使用关。
(3)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安排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4、会务管理
(1)全区性教育工作会议、全区校长会议的会务由办公室主办,有关科室协助;业务会议由相应科室主办,办公室和计财科协助。会议主办科室应制定会务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职责到人:
(2)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材料由主办科室负责草拟和印发,会议材料一般应于会前分送出席会议的领导。
(3)会议食宿要按照批准的规模,严格控制食宿人员。在各乡、镇街道校园召开的会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本局主办的会议,会议地点和场地、食宿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4)业务性会议的服务工作,如录音、录像、拍照等,由会议主办科室落实专人负责。会议信息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上报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委办、区府办等,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材料整理、小结等工作由主办科室负责,并报办公室存档。
会议管理制度2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和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和规范部机关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范围
按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分类规定,我部召开的会议定为二类至五类。
1、二类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2、三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3、四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单项工作会议。
4、五类会议。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二、会议计划及审批
实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资料、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工作人员数及所需经费等),由办公室分类、汇总,构成市委组织部拟召开的年度会议计划,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二、三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报送市委办公室审核、市委批准后执行。三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2、四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执行,并将会议计划报送市委办公室备案。四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
3、五类会议。由分管部长审核并报部长批准后执行。
4、没有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相关科室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副部长审核,再报部长或部长办公会审定。
三、会期
1、二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的会议方案从严控制;三、四、五类会议以及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1天。
2、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二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三、四、五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四、会议规模
1、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规模执行,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2、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80人,其中,县(市、区)、开发区参会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参会人数不得超过120人,其中,县(市、区)参会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其他业务性会议参会人员视资料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五、会务管理
(一)会务工作由承办科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二)承办科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1、代拟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主持词、新闻通稿等;2、印发通知、组织报名;
3、布置会场;
4、印发会议材料;
5、组织与会人员入场、签到,统计会议出席状况。(三)办公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1、省级领导、市领导和部领导到会的'协调和座次安排;2、协调落实会议新闻宣传、安全警卫、交通疏导、医疗服务等事宜;
3、安排与会人员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办科室安排和布置会场;
5、制作会议证件,准备会议用品;
6、带给必要的车辆保障;
7、会务的其他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会议经费管理
(一)会议经费支出
1、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回单位报销。
2、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能够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15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其他费用50元/人天。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摊派。
(二)会议经费结算
1、由办公室按照会议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请部领导审批。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公室财会人员会同承办科室,共同审核会议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2、会议费报销时应当带给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带给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七、有关要求
(一)每年年底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资料、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状况在部内进行公示,理解监督。
(二)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三)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带给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带给水果。
(四)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会议管理制度3
一、适用范围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培训;转播上级视频会议;区直各部门组织的重要会议和培训等。为节约会议经费,提高会议效率,区级各党政机关组织会议、培训,凡适合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应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实施。
二、会场分布
1、设三个主会场,即区政中心一楼东会议室、二楼会议室、九楼会议室。
2、设38个分会场,每乡镇、园区2个。
三、日常管理
1、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部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等技术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视频会议期间主控室mcu等核心设备的操作;对全区各分场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备操作,主会场设备、主席台、灯光、音像设备、桌椅、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及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会务保障工作。
2、各乡镇(街道)、园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分会场的日常维护管理。要明确2名会议管理人员,其中1名为系统操作员,负责设备管理、系统联调等工作;1名为会议责任人员(原则上为乡镇、街道及园区的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组织、会场安排、会议纪律等工作。该岗位管理人员必须固定。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将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3、全区视频会议系统是利用全省政务专网进行传输,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政府及保密部门对内网管理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定期检查网络线路,认真排查故障隐患,确保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区政府办公室对视频会议有关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对以下行为,区政府办公室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1、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二次系统联调,不按规程操作致使设备损坏或音视频信号出现问题的;
2、分会场参会人员不全、座次不齐、纪律涣散的;
3、因不按技术规范操作或组织管理问题影响分会场收听收看效果的.。
四、会场要求
1、各分会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本乡镇(街道)、园区的名称(尺寸大小以能在视频窗口中明显显示且不影响会场人员为宜),要设置参会负责人桌签,重要会议还应在会场悬挂会标(会标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制作),标牌、桌签及会标应保证图像效果清晰。
2、会场内的视频设备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随意拆装,要有安全可靠的电源和网络接口,并做好设备防尘工作。
3、会场要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保持清洁,桌椅等设施摆放整齐。
4、会场所在单位要加强会场安全管理工作。
5、会场内禁止吸烟,禁止食用水果、零食等。
五、会议通知
1、会议通知内容包括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系统联调时间及会议议程、会议要求等。
2、转播上级召开的视频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视频会议通知,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3、区直各部门召开的视频会议,应由会议发起单位提前1个工作日与区政府办公室进行联系统对接。得到确认后,发起单位要提前下发通知,并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联系,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做好设备联调等相关会务工作。
六、会前准备
1、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要在各分会场开始准备前,应检查和调整会议室灯光、音响状态,进入值机状态。 2、各分会场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根据会议通知中的联调时间及时安排,准时参加联调(第一次联调时间一般为会议前一天下午3点;第二次联调时间为会议开始前1小时)。联调时,各系统管理员应按照视频会议系统操作规范中的相关要求,逐级检查系统状况,如发现本单位在设备正常开启下,不能连接主会场的,要立即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联系,以便组织抢修。联调时要做到三个查看:一是查看主会场传送到分会场的音、视频号是否清晰;二是查看所在分会场音视频信号传送到主会场是否清晰;三是开会期间要查看会议秩序,确保会场纪律。
3、会议开始前1小时,各分会场的系统管理员应到达工作岗位开始值机。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开机、试机,按操作流程开启设备,并进行调试,确保会议正常召开。设备开启后,根据参会人员座位布置情况调整摄像机镜头,设置预定位。完成设置后,调整摄像机镜头为小范围取景,确保会场画面整洁。会议开始时,要将视频会议系统切换到主会场画面。
4、视频会议系统连接完成后,由会议主办单位采用如下方式点名:我是主会场,现在进行会议点名,会场听到点名后请回答。各分会场应答时应采取如下方式:我是分会场,主会场点名已听到,设备一切正常,完毕。
5、如网络或设备出现问题,导致分会场无法连通主会场,分会场向会议主办单位汇报后,与会人员到就近分会场参加会议。
6、各分会场要与供电部门协调,确保会议期间供电。
七、会议召开
1、在视频会议召开前1小时,各分会场要检查系统视频、音频传输情况,如有问题立刻与区政府办公室及会议主办单位进行联系。
2、与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入场,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提前向主办单位请假。
3、在会议召开过程中,主会场系统管理人员应根据会议需要及时切换会场画面。
4、各会场管理人员应时刻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确保随时与主会场联系,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镜头和麦克风。要随时关注摄像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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