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服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30 16:18:2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服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服管理制度

员工服管理制度1

  房产经纪公司销售人员工服管理制度

  第一条销售人员工服及工牌由公司统一设计、制作,所属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条销售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着工服,并保持工服的整洁。

  第三条凡统一制装而在工作时间内未穿着工服或未佩带工牌,每人次处罚20元,部门月度考核扣0.5分/人次。

  第四条销售人员在领用工服时需交工服折旧费500元/套。

  第五条销售人员离职时或需要换新工服时需将已领工服干洗清洁并交回公司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部检查无破损、污迹后方可全额退还工服折旧费。

  第六条销售人员在职期间,因个人原因使工服受到破损,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七条销售人员在职期间,如将工服或工牌丢失,工服或工牌重新制作,其全部费用由丢失者自负。

员工服管理制度2

  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2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3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4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5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所有服装物品统一购制,造册发放。

  4.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4.1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4.2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4.3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员工服管理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1.使用期限

  1.1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2.1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2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

  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

  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3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

  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

  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4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

  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

  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

  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5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所有服装物品统一购制,造册发放。

  4.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4.1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4.2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4.3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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