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13 09:53:4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公章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

  1、工作时间

  夏季:8:30—18:30 中午用餐时间:12:00-14:00

  冬季:8:30—18:00 中午用餐时间:12:00-13:30

  2、休息制度

  公司为每周六天工作日,每周轮休一天。在展会、广告发布日、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公司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3、考勤制度

  (1)、迟到:迟到1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加罚50元;10分钟以上1时以内,每次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

  (2)、早退: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

  (3)、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并处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除名。

  (4)、病假:员工病假须提前通知部门主管,并在康复上班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一个月内病假两天内不扣工资,两天以上病假扣除当天工资。

  (5)、事假:事假必须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签字后当事人应在当天交人事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事假不得超过1天,超期请假的须由人事部向总经理汇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岗。超期离岗者,以旷工处理。超期四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临时请假的需电话通知部门主管,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按流程补写假条,未经批准或未补假条的以旷工处理。临时请假的扣除当天工资并罚款20元。

  (6)、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部门主管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7)、脱岗:无故不在自己当值的.岗位上的,视为脱岗,给予20元/次罚款处罚,每月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

  4、其它规定

  (1)、各部门考勤由负责人如实记录,于次月1日前统计汇总,上报公司人事部。若有未执行或执行不到者,罚该店负责人20元/次。

  (2)、事假、休息、离岗前必须进行工作交接,离岗人员与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如因未交接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并处以20元/次处罚。

  【请假流程】

  (1)、请假人提前1天填写假条。

  (2)、由部门主管签字

  (3)、当事人于当日交人事部门审批

  (4)、审批同意后请假人可休息

  (5)、审批后的假条由人事部门备案

  备注:事假期超过一天的人事部门应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批准。如特殊情况下,须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须补写假条,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于人事。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2

  一、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及公章由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3

  01考勤方式及工作时间

  1、考勤对象为上海公司全体员工。

  2、原则上,上海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使用指纹/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并通过考勤系统记录考勤情况。

  3、职能部门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项目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项目秩序人员根据现场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为准进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现错误又没能及时整改,受伤的就是您的钱包啦

  02考勤异常及旷工定义

  1、迟到、早退、忘打卡视为考勤异常;未打卡且无补卡申请或应出勤而未出勤视为旷工;

  2、迟到早退:打卡迟到1秒也是迟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迟到早退扣款!

  3、旷工:应出勤而未打卡的,旷工时长在2小时以内的计0.5日旷工,旷工时长超出2小时的计全天旷工。

  特别提醒!根据我们现存的班次时长,一旦产生未打卡且未进行补卡申请的,都将会按照旷工一天计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03关于补卡

  1、未打卡:确因客观原因(断电断网、指纹脱落、新员工未录指纹等)导致员工未能正常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视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员工上下班未能按时按要求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记为忘打卡;若未发起补卡申请或补卡申请未通过的,按旷工处理;

  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过时不予补卡哦~

  04关于请假

  1、所有类型的请假均需提前发起审批,审批完成后方可休假,严禁事后补假的产生;

  2、员工因公外出原则上也需提前进行线上外出申请,如确为突发外出,最晚于外出当日发起申请,因公外出同样不允许事后补单;

  3、调休:调休必须是产生本休加班后方可进行调休申请,即“先加班,后调休”,严禁因个人原因将本休天提前;

  划重点

  1、所有异常的处理时限为三天,请及时关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况;

  2、人员请假、外出,均需提前发起申请;

  3、考勤冻结日为次月2日,月底发起的补卡、请假流程需在次月2日前完成审批,次月2日后将无法处理考勤异常

  4、员工考勤周期内迟到/早退/忘打卡共计3次免责机会,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单次产生考勤异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单次扣款50元。

  5、连续旷工3天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最后的最后,如果实在是记不住打卡,那就在上下班时间设置两个闹钟吧,动动小手,旷工没有,岂不是美滋滋嘛~~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4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3、公司每天综合办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负责领导,由其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6、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全勤奖。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9、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10、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办手续者,须经负责人批准,凡过期或末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发全勤奖,并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人事科登记。

  2、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边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资。

  5、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直属核准。

  2、4-6天由经理核准。

  3、7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2、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依元宝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4。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整。

  下午:自14时至17时整。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

  第三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四条 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五条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六条 员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七条 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八条 员工属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部门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的1%,充为福利金。

  第九条 员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条 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况者;

  3.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4.伪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1项的情形发生,代打者

  1、车间人员全勤奖:标准为每人30元/月,由公司承担。具体根据员工本人在当月是否

  满勤予以计算(正常调休除外)。如公司放假,则当月均无满勤。

  2、如由于公司原因,造成生产车间员工、计时人员停工停产或非正常放假的,则统一按

  每人25元/天的标准给予补贴。

  3、每月总工价的3.5%作为组长的职务补贴与考核工资(各占其中的50%),同时结合其本人出勤比例及每月的综合考核结果予以计算。如上述两项未获得全额的,其差额部分则流入员工薪资的计算范围之列。

  4、每月总工价的1%,作为副组长的职务补贴,同时结合其本人出勤比例计算。如未获得全额的`,其实际差额部分则流入员工薪资的计算范围之列。

  5、个人奖金部分:【每月总工价-每月总工价×4.5%】×10%×个人奖金系数

  (注:即每月总工价×9.55%×个人奖金系数)

  (1)由组长、副组长根据本组人员的出勤、工作表现等状况予以评出副组长及组员的个

  人奖金系数;再由生产部复评或更正,行政参与审核把关。

  (2)为适当均衡奖金额度,故要求初评和确认时,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3)因组长已享受考核工资,故不参与该奖金系数的评定和具体分配。

  6、本组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计算:

  每天计算出当日总工价,再减去每日提留的上述3~5条款的应分配部分,即为每日余额;然后则根据本组人员在当日的出勤时数,进行计算每人的基本日工资;当月结 束后,方最终汇总出基本月工资。

  7、如因本组组长请长假不在职期间,而由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则按相应的比例划到

  副组长的补贴中。

  8、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系数与金额、全勤奖及特殊岗位补贴,组长、副组长人员的职

  务补贴或考核工资等各项明细,均在本人的当月工资单中给予分别单独列出,以提高薪资计算的透明度,从而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

  9、中途离职的人员,则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奖金或职务补贴、考核工资等。

  10、车间人员日常违规、违纪的处罚金额,予以纳入生产活动基金库;行政审核后,由财

  务单独划出,并负责挂帐保管,以作为本车间优秀员工奖金和活动组织开展的专项支出费用,其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担。

  ★注:因工作失职或失误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罚款项,则不予纳入该基金库。

  11、车间季度优秀员工的评选和奖金额度(一般在100~200元之间),则逐级上报,经行

  政审核确认后予以发文表彰通报,再以红包奖励形式统一发放。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员工及管理人员。

  在本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在工作时间、请假流程方面应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时间与打卡

  1. 打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中间作为午餐、休息时间,不作为工作时间。

  2. 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将正常工作日与公休日调换,员工应予服从。如果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补休,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补休安排;如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按2倍工资支付报酬。

  3.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4.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行政人事助理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进行管理。

  5. 行政人事助理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财务部。

  6. 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确认签字后,部门经理签批。

  7. 员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经批准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

  四、加班管理

  1. 对于因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时间以外长期固定超时工作的,尽量安排员工按实际加班时间在当月补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当月安排补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推迟。补休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如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2. 公司总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通过OA流程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作为加班;

  总部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分支机构员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

  3. 下列情形不视为加班:

  (1)未按规定进行加班审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

  (2)出差时路途上花费的时间;

  (3)非工作时间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经加班审批的的;

  (4)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旅游、娱乐、体育、聚餐及其他娱乐活动;

  (5)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6)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因素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

  (7)公司在非工作时间安排与本职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类假期规定

  病假

  1.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 连续请病假超过5天的,或者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10天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并以该医院出具的假条作为请假依据。

  4. 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1)当月病假累计5日内的,或年度病假在20天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但扣除后的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病假超过上述天数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病假工资。

  5. 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职工自称“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

  (2)职工制造虚假病假证明或者通过欺诈、威胁、利诱等不当手段骗取病假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同时应按公司奖惩办法处理。

  (3)职工出现病假期间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职等情形的,视为职工欺诈取得病假处理。

  6.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经公司告知员工医疗期已满或将满,如职工仍继续请假或不能到公司报到的,将视为“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权直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 病假与考核、奖金的关联:

  (1)本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时,月度考核评为c或c以下;

  (2)本年内病假超过50个工作日时,年度考核评为c或c以下;

  (3)本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时,不予发放月度奖金;

  (4)本年内病假超过50个工作日时,不予发放该年年度奖金。

  事假

  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2.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 员工请事假在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 每次批准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全年累计原则上不超过15天。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原则上不予批准。

  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无正当事由的,公司亦有权不予批准。

  5. 员工请事假时,公司有权优先安排年休假。

  6. 事假为无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婚假

  1.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职工在本公司入职后结婚的,持有结婚证明,给予婚假10天。

  2. 婚假应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的六个月休完,超期的单位不再批准。

  3.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4. 本规定中的婚假天数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5. 婚假应一次性休完。

  6. 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固定工资部分正常发放。

  但是,与实际上岗相关的津贴、交通补助、餐饮补助、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等,休假期间不再享受。

  丧假

  1.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丧假3天。

  2.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去世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 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固定工资正常发放。

  但是,与实际上岗相关的津贴、交通补助、餐饮补助、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等,休假期间不再享受。

  产假及相关生育假期

  1. 女职工产假为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 男职工配偶生育的,享受15天陪产假。

  4. 女职工生育婴儿后至婴儿一周岁内为哺乳期,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也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周岁后,一般不得延长哺乳期。

  5. 产假天数包括其中的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天数。

  6. 孕检假:

  怀孕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公假计算。

  7. 计划生育假:

  (1)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凭医院证明休假算公假。

  (2)已婚育龄男女职工,自愿做绝育手术的,凭医院证明其检查时间和休假算公假。

  8. 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1)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计入个人账户。产假期间停发各项工资补贴奖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月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

  (2)不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下列处理:

  因女职工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公司不予发放产假期间工资或其它补偿。

  非因女职工自身的原因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如公司未缴纳生育保险),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公司按本人月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3)其它未作说明的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

  (4)如公司正常给职工发放产假工资,之后又申领了生育津贴的,公司有权从生育津贴中扣除公司已经发放的工资。

  (5)上述规定中的“本人月工资”标准,按本人月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计算,不含绩效奖金与出勤方可享受的津贴。

  年休假

  1. 年休假天数按以下标准计算:

  (1)累计工作年限为1年以上,不满10年者,假期为5天。

  (2)累计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不满20年者,假期为10天。

  (3)工作年限满20年者,假期为15天。

  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在享受年休假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则下年度不得休年休假。

  3.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 员工入职本公司后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开始享受年休假。

  5.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发出休假通知,而职工自愿上班的,视为公司已经相应安排年休假。

  6. 员工未申请当年年休假的,可于次年6月30日前申请休完。逾期仍未休完的,视为员工自动放弃该年休假。

  7. 公司给员工的年休假超过法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作为福利年假。福利年假未休的,员工不得要求公司作出补偿。

  员工所休年假,首先应视为法定年假。

  8. 年休假为带薪假期,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六、请假制度

  1. 员工请假,均应在办公平台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 请假的核决权限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行政人事助理(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 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6. 本制度其它条款对请假有特殊规定的,优先执行特殊规定;没有特殊规定的,按此一般规定处理。

  7. 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休假超期而未另行办理请假手续的;

  (2)以欺骗方式,或以不真实的请假理由取得批假的;

  (3)请假未获得批准而自行休假的;

  (4)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违纪处理

  1. 在规定时间未打卡或未到岗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未经许可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有正当理由且经核实者,或因公外出者,不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2. 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罚工资50元;旷工者,每次(一天为一次)扣罚工资200元,同时还应按公司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3. 考勤全勤奖励

  员工在一个自然月里无请假、迟到、早退等事项者,视为全勤,公司给予全勤奖励。

  4. 考勤与绩效奖金

  有下列情形时,不再享受年度绩效奖金:

  (1)当年度旷工超过10天的;

  (2)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岗天数(带薪假期除外)超过60个工作日的;

  八、附则

  1.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办。

  公司有权对制度进行不定时的修订或补充,员工应按经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执行。

  2.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后生效。

  公司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6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在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 公章的保管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主任指定或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由专人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其他业主代表专人保管。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八条 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九条 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条 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填写日期;

  4.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二条 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

  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5.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6.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7.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第十四条 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主任的签字);

  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六条 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法证明由于他人的责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责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担。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20xx年8月22日起生效。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04-22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8篇)10-19

公章管理制度04-22

公章管理制度04-22

公章管理制度范文12-29

机关公章管理制度03-21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06-27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08-11

公章管理制度(汇总15篇)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