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30 19:05:17 晓璇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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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1

  实验室是教学研究的场所。为支持教师的科学研究,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制定本规定。现将开放实验室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学校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三、每学期开学初,教导处应将本学期本门课程开放的时间、内容等提交实验室,实验室统一向学生公布。

  四、实验室应做好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五、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六、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实验室应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促进学生实验小组之间的沟通,分享实验成果和心得体会,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报告能力。实验室必须做好成果收集工作。

  八、学生离去后,实验教师和指导教师要清理好实验室,保证第二天实验室的正常使用。

  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2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在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含义

  实验室开放是指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级各类教学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实验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师资、仪器设备、实施条件的资源,面向全日制在校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有独立思考、自由发挥、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做到因材施教,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一)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全校教学管理各环节应重视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统一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各院(系)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三)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应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

  (四)坚持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实验室应充分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努力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加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制订相应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实验室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向学生开放。

  (五)实验室必须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开放。

  三、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形式与内容

  (一)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计算机应有技术提高型、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成果(实物、论文及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经学生处批准并获得大学生创新基金支持后,结合实验室的条件,到相应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以学生科技活动的成果(实物、论文及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3、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4、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开放实验:针对非计算机和教育技术学专业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开发、可见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实验活动。

  5、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各人文素质教育基地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过程,如摄影基地、陶艺工作室、琴房等;其训练结果经两名指导教师确认并评定成绩后,可计算奖励学分。

  (二)实验室开放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时间的'业余性:实验室开放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

  2、内容的提高性:开放实验内容必须是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或提高,包括综合性、计划性、障碍性实验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站建设等。

  (三)参加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的实验项目学生数量的限制。

  1、每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实验项目的实验。

  2、有未完成实验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

  3、为鼓励协作精神,要求学生必须以3人以上的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并填写申请表,每个人必须有具体分工。

  (四)根据院(系)的专业性质,学校每学期资助各院(系)开放实验项目2—6项。

  四、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一)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实验室设备处、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协调组织,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各院(系)分管教学与实验室工作负责人直接领导本院(系)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应充分利用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及实验条件,切实组织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

  (二)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

  1、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主要为了扶持开放实验室的运转,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和指导教师实验津贴等。

  2、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的申请:凡学校正式建制的实验室均可申请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学校按照实验室实际开放实验的工作量和成果进行核定审批。

  3、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所支持的范围包括: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的材料消耗补贴与指导教师津贴、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的材料消耗补贴与指导教师津贴等。

  4、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所支持的实验消耗材料,按实验消耗定额核定(原则上每个项目每生不超过200元)。

  (三)每学期结束前两周由各院(系)实验室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新学期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请,填写《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报表》、《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各一式二份,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组织审定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各院(系)于新学期初公布开放实验项目,开学后第五周开始,组织本学期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的实施。

  (四)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院(系)将本学期内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并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组织对各实验室本学期内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情况及学生的成绩进行考查核定,奖励学分、核发补贴。

  (五)为推动实验室开展开放实验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有条件实施全面开放的实验室,可试行早八点至晚十点的全天开放,值班运行的管理模式。不同类型实验室根据各自的不同特点,确定开放时间,可以采用定时开放预约开放阶段开放等形式。各级重点实验室应带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实验,积极推进实验室的全面开放。

  (六)实验室应建立健全有关本实验室开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特别要有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实验室开放期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各院、系应加强对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和监督力度。

  (七)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将定期对实验室开放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组织交流实验室开放工作经验,确保实验室开放质量,结果将作为学校今后对实验室考核和审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是被举报并核定或经检查存在问题的开放实验室,视情节将在全校通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五、鼓励与奖励办法

  (一)开放实验室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后按奖励学分计入总学分,该学分可替代等量学分的综合素质提高课,参照《关于学生奖励学分评定的有关规定》最多奖励2学分。

  (二)为支持和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工作,学校和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开放实验的工作量及效果,对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补贴。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工作。参照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工作量与酬金计算办法,按标准工作量,标准酬金80元/生、期。指导教师凡由此任务已享受开放实验津贴的。不再享受超工作量酬金,反之亦然。

  (三)开放实验所产生的创新性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学生通过参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有关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可被认定为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或校优秀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成果一等奖;获得省部级奖项的,指导教师可被认定为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或校优秀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成果二等奖;以后在申报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是优先考虑。

  六、本办法适用于在建制的各级各类教学实验室面向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开放工作。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3

  一、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实验室都要力求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充分发挥教学实验资源效益。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三、每学期开学初,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及实验用品等上报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按规定预先向实验室报名登记。

  四、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五、师生应按规定向实验室预约登记进行实验,学生在进入开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六、实验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4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教学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本科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实行实验室开放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是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校、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二、教学实验室开放的条件和形式

  1.本规定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类教学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本校本科学生的开放。实验室开放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时间的业余性:开放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把课内的实验内容移到业余时间去作,不列入实验室开放范围。

  (2)内容的课外性:开放实验项目的内容必须属教学计划外,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和提高,或是对全校学生的科普知识训练和能力培养。

  2.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自选实验项目型、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自选实验项目型开放实验:实验室拟定开放实验项目,此类开放项目包括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具有一定科普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和针对本学院或本专业学生开设的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项目经学校审核后网上发布供学生选择。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2)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是面向本专业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开放研究项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3)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条件,联系相应的指导教师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实验活动。

  三、教学实验室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1.实验室开放工作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协调组织实施。学院教学或实验室工作分管院长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院实验室(中心)主任负责本学院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实施。各学院要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实验室进行多种形式的开放活动,充分发挥学院实验室管理的作用。

  2.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进行。每个实验室都应根据自身条件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开放实验项目,并填写《西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开放实验项目报教务处审批,于开学后两周内向学生公布。

  3.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并配备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预案、论证,并向学生提出防范;

  4.开放实验室应及时做好总结和交流工作,每年9月份将上一学年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交学院存档,并报教务处实验实习科备案。

  5.教务处将定期对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下次审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重要依据。

  四、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1.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自行开发、研究、制造是开放实验室的重要任务之一。指导教师要积极参与研究新型实验技术和开放仪器设备,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高开放实验教学质量和技术水平。

  2.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在实验项目设计上的指导,要鼓励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

  3.实验前教师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对于没有预习的不允许做实验。

  4.实验时指导教师应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学生实验中出现的“意外”现象,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

  5.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

  6.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工具等完好,如发现有损坏等,应填写《仪器损坏、维修和丢失记录本》,报主管部门处理。

  7.指导教师负责批改学生提交的实验报告、审阅实验论文,结合学生实验情况评定开放实验成绩。学期结束前报学院,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8.对于学生自拟或设计的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五、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程序和要求

  1.每学期末关注“西南大学实验教学网”上公布的下一学期将开设的开放实验项目,了解开放项目内容。开学后两周根据网上公布的各开放项目的时间、地点,结合自身情况对感兴趣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

  2.学生要求自带实验项目的,可向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验方案,经实验室同意,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3.被录取参加开放实验的同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实验。凡无故不参加开放实验次数超过2此者,将取消参加开放实验资格。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5.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

  六、鼓励与奖励办法

  1.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验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及格后取得学分,作为实践性课程学分,跨学院参加开放实验取得的学分也可代替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一般20学时折合1学分,累计不超过3分。

  2.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积极开展开放实验工作。要求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每年都有开放实验的项目供学生选择,并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3.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需专家审定)和指导教师(含辅助人员)实验津贴费等,不列支其他费用。各学院根据开放项目申报情况于每学期末对下一学期工作量进行核定,报教务处审定,并由教务处将开放实验室工作量按公共课教学量的管理方式核算到有关学院。

  4.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通过学生开放实验取得成绩的项目,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

  5.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带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实验,积极推进实验室的全面开放。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规范学校实验室的开放管理,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保障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及其他相关实验场所。

  三、实验室开放时间

  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12:00,下午14:00 -17:30。

  根据实际需要,部分实验室可延长开放时间,具体由实验室管理部门提前通知。

  四、开放对象

  实验室主要面向本校师生开放,其他人员需经过批准方可进入。

  申请使用实验室的人员需具备相关的实验技能和安全知识。

  五、使用申请

  有意使用实验室的教职工或学生需提前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并提交至实验室管理部门。

  申请应注明使用目的、时间、人数及所需设备、材料等信息。

  实验室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六、实验室管理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

  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负责对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实验室使用培训。

  实验室使用者:

  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爱护实验室设备,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卸和改动设备。

  进行实验时必须穿戴适当的安全防护装备。

  七、安全管理

  实验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安静。

  使用实验室前须熟悉实验室的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理流程。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八、开放设备与材料

  实验室开放时,所有设备、仪器及材料的使用均需遵循实验室内的操作规程。

  严禁私用实验室的设备和材料,任何外借需填写相应借用记录。

  九、实验室卫生使用完毕后,实验室使用者应负责清理实验区域,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定期进行大扫除,确保实验环境干净卫生。

  十、责任追究

  对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和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因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实验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补充细则。

  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充分发挥学校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二、开放范围

  学校各专业实验室在满足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面向全校学生开放。

  三、开放时间

  实验室开放时间根据教学安排和学生需求确定,一般为课余时间、周末和节假日。

  具体开放时间由各实验室负责人提前公布,并严格按照公布的时间开放实验室。

  四、开放内容

  实验课程的预习和复习。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学生自主设计的实验项目。

  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等所需的实验。

  五、申请程序

  学生需提前填写《实验室开放申请表》,明确实验项目、实验目的、实验时间等内容,并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

  将申请表提交至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同意开放。

  审核通过后,学生按照约定的时间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六、实验室管理

  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学生不得擅自操作与实验项目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实验设备的参数和设置。

  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必须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丢失。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并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学生实验结束后,必须清理实验场地,整理实验仪器设备,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卫生。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安全保障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紧急喷淋装置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进行危险实验。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八、考核与评价

  学生在完成实验项目后,应提交实验报告,由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价。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学生的实验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学部门和指导教师,为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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