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21 15:45:12 泽舜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精选14篇)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梳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室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会计室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2

  学生课堂作业既是用来对学生掌握知识、提升能力等情况的信息馈,也是教师用来自己检验课堂教学情况的手段,批改作业时教师能思教和学的效果,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老师们要按照“常规要求”及“细则”来规范自己的批改,教导处也将对教师执行常规的情况认真检查,特制定作业常规检查制度如下。

  一、检查人员

  分管语文、数学、英语、美术的校长、主任、教研组组长、备课组组长。

  二、检查依据

  依据信州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美术常规对作业的`要求及《石人乡小学对各科作业批改要求》

  三、检查制度

  1.每次作业常规检查实行查后及时馈、通报、整改、考核这一流程。

  2.学生作业每两周在备课组互查一次,检查结果要记录在教研活动记录本上。

  3.学校每学期普查2~3次,每次根据实际各有侧重。期中、期末两次要求把抽检的作业全部交到多媒体待检。(老师自己交,自己领回,以免丢失)

  4.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分别从各班所有作业中随机抽查,每种至少5本。检查后分别填写检查表。

  5.要求所有参加检查的领导及组长,一起汇总情况,共同填写整改通知(没有接到整改通知的教师,视为合格),一式两份,检查当天交到教导处盖章。(负责人:领导及组长)

  6.教导处将整改通知书盖章后于检查第二天及时交给分管校长。(负责人:教导处负责常规工作的.主任)

  7.分管校长接整改通知书当天及时下发教师本人并督促签字、整改。(负责人:分管校长)

  8.教师收整改通知5日内整改完毕,由本组组长及组组长负责检查并签字,一份交还教导处存档,一份留给教师本人。(负责人:组组长)

  9.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范的,要每周五跟踪检查,直到能符合规范要求为止。(负责人:分管校长、主任及组组长)

  10.对期末试卷或其它统考试卷,统分后试卷要上交教导处,由分管领导从各年级试卷中各抽查一本,以了解改卷评分情况。发现违规操作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11.常规检查实行检查人负责制,检查中及检查后哪个环节出问题,就由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对拒绝整改的教师,由校会研究作出处分。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3

  东莞xx灯培训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尽最努力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调动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学校,教师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以下工资制度标准。教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奖金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核定以学历,教龄和现实的'教学能力为依据由校长考核确定

  1、实习或试用期的基本工资1300元。

  2、专及以上学历1300元1500元。

  3、基本工资按10%逐年递增(做满一年以上开始计发)。

  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补贴,(已经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岗位工资

  1、招生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2、教学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一学期岗位工资,教学出现失误或其他严重问题,扣发岗位工资。

  3、任教师岗位工资200元/月。如日常考核无迟到早退,缺旷课等情形,可拿全额岗位工资,如出现违教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扣罚岗位工资。

  三、课时工资

  小班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1.5元课时计算。

  小升初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2元课时计算。

  一对一课时费:小学15元每课时,小升初17元每课时,初中20元每课时,初三22元每课时。

  如果出现学生中途无故流失现象按每生1.5课时扣发课时费,小升初按2元课时扣发课时费。(一对一收费标准小学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晚辅:按实收每月总金额的20%发放给科任老师。

  四、奖金,提成

  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3%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2、续班奖励:下期每续班一人按实收金额3%奖励。续班人数超过80%的按实收金额5%奖励。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4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架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架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架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6

  一、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按时作息。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六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3、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月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二、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年段长、班主任要把检查该年段,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一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我高尚的思想意识影响学习构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实行每周一扫,每一天三小扫(教室、公共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坚持工作。各年段、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一天打扫三次要落实(早读前,午自修前,午时放学后),周四午时放学后进行全校性卫生扫除,值日教师要落实检查。做到学校环境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

  3、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4、严格服从生管教师安排,搞好寝室卫生,每一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和宿舍楼卫生区,整理内务,坚持整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扔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水。宿舍中午、早晚开窗通风透气,坚持空气清新。

  5、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

  6、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教学区,经发现有带零食进教学区或随地乱扔废弃物的,视为违纪扣该班的纪律分。

  7、设立流动红旗,将卫生评比情景纳入量化项目。

  8、护导师要检查各班的卫生情景,发现问题要及时馈并给予解决。

  9、全体学生要树立卫生坚持的意识,构成发现脏物就清理的良好风气。

  三、教学卫生:

  教室面积要合理,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贴合卫生学要求,课巢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贴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教师要礼貌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四、体育卫生:

  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本事分组进行不一样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本事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五、社会实践卫生:

  安排社会实践劳动,不能让学生干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的劳动,劳动工具、劳动强度,要研究学生年龄小、个子高低、体力的强弱,劳动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注意劳动保护和安全。

  六、饮食卫生

  1、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提倡学生自带餐具,饭前先洗手,不购买未经加热的食品及生食菜肴,不把饭菜拿到餐厅外用餐。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同时加强灶房饮食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2、礼貌用餐,确保食堂餐厅卫生整洁。倡导“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礼貌做起。”购买饭菜要在窗口自觉排队,必须统一使用学校卡,严禁在食堂使用现金进行消费,严禁进入窗口内售菜处买菜,严禁随意进入食堂厨房操作间。在餐厅用餐要注意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珍惜粮食,噪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的.古训,倡议“节俭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不多盛饭,不乱倒饭菜。

  4、协助学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协助监督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自觉抵制卫生及其他工作不规范的食堂,共同创造卫生健康的食堂用餐环境。

  2、民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学校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礼貌建设的重要资料。良好的学校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3、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4、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坚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全校性卫生扫除(每周一次)。

  5、建立班级卫生职责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午时放学后完成。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午时放学前完成。

  6、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员组成,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7、实行奖惩制度

  每月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对有意违“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对校内公益劳动的班级,也给与必须的奖励。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7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一、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4、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6、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7、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9、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10、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11、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12、学校进取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1、学校成立爱卫和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校长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领导全校的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

  2、全校划分卫生包干区,落实到班级和职责人,各班级要坚持每日早、中、晚小扫,每周二扫,节假日前突击扫。

  3、卫生检查由卫生员和学生会负责,采用每日检查两次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4、每日公布卫生检查情景,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教师及时馈给有关班级和职责人,督促整改。将检查结果纳入养成教育示范班级的评比。

  5、爱卫领导小组、工会、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教师办公室、各处室、食堂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6、每学期开学初对各班劳动员进行培训,增强干部的工作职责性。

  7、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记入评语,成绩突出的可评为卫生积极分子。对违卫生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如经常违的应记入评语,品德等第下降一等,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校环境工作要求

  1、教室和包干区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包括走廊、功能室):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和脚印、划痕等污迹;日光灯管和吊扇干净无灰尘;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2)室外包干区: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坚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2、个人卫生要求:

  (1)做到四勤:勤洗衣、勤换衣、勤理发洗发、勤剪指甲。

  (2)做到六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垃圾,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不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草坪、不吃零食。

  3、食堂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以及携带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在个人卫生上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剪头发、勤洗手。

  (3)在蔬菜加工过程中要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蔬菜,要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异物、无污染。

  (4)盛放食品的器皿必须清洁,荤素分开使用。

  (5)在烧煮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在烧煮过程中要做到清洁、卫生、生熟分开。

  (6)食奇放应离墙、离地、不得乱堆乱放,做到环境整洁,工作场所不得有烟蒂、痰渍。

  (7)食品操作间和餐厅,应有防蝇、防尘设施(纱门、纱窗、诱蝇灯、风幕或竹帘等)。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见有苍蝇。

  (8)操作人员进入熟食专间,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穿戴好白色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戴上口罩。

  (9)在对餐具进行消毒时要做到一刮(残渣)、二洗(洗洁精或碱水)、三漂(清水)、四清毒。

  4、除灭害虫:

  (1)总务处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一样季节,采取不一样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传达室、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要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药物,专人投放。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8

  目录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一)中心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培训中心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举办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董事会成员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中信保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加强中心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中心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

  7、中心还要教育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2、加强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保障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5、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6、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长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5、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6、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7、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中心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9

  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门卫要注意仪表形象,礼貌待人,严格执法。

  3、外来人员一律填写“来客登记单”凭“会见人”签字方可出校。

  4、上学期间,禁止学生出入校门购买零食等物品,因特殊情况学生出校门须持临时出入单或班主任证明,方可离校。

  5、学生上、下学期间,门卫应制止学生骑车出入,及时疏散门口聚集的学生,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学生在校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警惕,预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及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7、校外机动车一般不得入内,如工作关系需进入,应指明停放地点。

  8、负责门岗责任区卫生,保持干净。

  9、负责清理门口摊点及车辆,保障道路畅通。

  10、拉运物品离校,门卫要进行盘问和检查。无有关处室负责人认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贩和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

  12、若发生被盗事件,校外人员进校或校内同学打架斗殴事件,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

  门卫岗位职责:

  1、门卫人员值班时举止要文明、礼貌、佩带标志上岗,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

  2、严格坚守岗位,每天实行24小时轮班制,从早6∶00开始每8个小时为一班。

  3、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准擅离工作岗位,确保学校安全。

  4、实行登记制度。对来人员一律要求出示有关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5、上课时一律关合门,从值班室进出。工作车辆进出及时开关门,出租车一律不准进校门。

  6、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持学校临时出入单放行。

  7、发现偷盗学校公物者,应予以扣留,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学校报告,送交派出所处理。

  8、负责值班室周边的卫生打扫。门、值班室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9、负责校园监控系统的监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2、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务必热爱学校,职责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务必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心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礼貌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务必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激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者经确认能够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状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10

  一、教师聘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利益,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聘用原则

  1、校长负责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部门协作的原则;

  3、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4、竞争择优原则。

  (三)聘用对象

  具备教师资格的应历届毕业生和各科离职优秀教师。

  (四)聘用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身体健康,适应学校工作要求。爱岗敬业,爱生爱校,尽职尽责,务本求实,严谨治学,辛勤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作风朴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正是范,堪为师表。

  4、要能胜任提供的岗位;同时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要求,可以兼任其他一些岗位。

  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有理论和实践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恶劣的。

  4、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五)聘任程序:

  1、由教务处根据教学需要,上报校人事宣传科;

  2、人事宣传科和学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校人事宣传科负责统一招聘;

  3.学校发出招聘公告;

  4.应聘者自愿填写学校下发的资料;

  5.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代表进行实际考核,资格审查,择优录用;

  6.由学校办理招聘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续聘和解聘;

  7.校长签发聘任合同,发放聘任书。

  (六)受聘人员待遇:

  1.教师工资按学校教师工作规定执行。

  2.受聘人员工作时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解聘:

  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与聘任人员解除聘任:

  1.聘任期满,工作调整。

  2.经考核,不胜任原工作岗位或不适应做原工作者。

  3.在任职期间,因受聘人员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损失。

  4.触犯法律、法规,受处理人员。

  二、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是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人,在教务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基本职责

  教师的基本职责有以下三条:

  1、承担一门或多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二)其他职责

  各职级教师在完成上述基本职责的前提下,还必须履行下述具体职责:

  1、工作原则

  (1)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教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准绳,自觉服务于教育方针和教育“三个面向”的要求。

  (2)坚持既教书,又育人的.观点,做到管教管导,身教言教,要为人师表。

  (3)锐意进取,积极改革,着眼于培养能力,早出、快出和出好人才。

  (4)认真贯彻“双全”方针,注意因材施教,分类推进,全面提高。

  (5)坚持正面教育,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2、制定教学计划

  (1)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制订好教学计划。

  (2)制订教学计划前做到“三熟悉”:

  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和内容安排,明确前后衔接关系;

  ①熟悉教材,通览教材,初步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

  ②熟悉学生,通过分析学生原有情况,与前任教师交流,与学生交谈或其他形式,了解学生的“双基”、“智能”、“学风”、“学法”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除教学进度可以在备课组范围内基本统一外,教学计划必须根据各班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要求要明确,措施要具体。

  3、备课

  (1)不备课不能上课。

  (2)个人备课不仅要备课标、备课材、备学生,还要备理论、备生活;

  既依据课程标准和教科书,预设教学进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写好备课笔记,又着眼于动态生成的观点,从教学的实际需求出发,做好富有创意的笔记,重视其他课程资源的开发。每节课教案应体现:教学目标的编制,教学内容的安排(包括重、难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考虑,教学过程的安排(包括课堂讲解、提问、讨论、练习、板书设计、作业布置、课后应用等环节)及教学后记。

  (3)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定。已建立备课组的科目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坚持每周集体备课一次的制度。备教研组组长要事先“定时间、定内容、定主讲”;

  每次备课主讲发言后,集体研究、讨论,然后各人修订调整各自的教案。

  (4)备课中要体现创新课程理念,在落实学生主体学习地位、优化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积极性等方面下功夫,不能照抄照搬参考资料。

  (5)对课堂实验与实践要事前作好准备工作。

  4、上课

  (1)课堂教学是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必须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完成课时教学任务,不得旷课或任意调整;

  教学过程要做到教育教学“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发展为主旨”的原则,强化目标意识、改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重点突出,教学过程科学合理,有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

  (3)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具有广博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态亲切自然,语言规范、简练、生动,板书设计合理,演示操作熟练准确。

  (4)准时上课、准时下课,不影响学生课间休息。

  5、作业批改

  (1)认真批改作业,对学生作业中的突出问题,应作必要的摘录和分析,及时进行评讲。

  (2)批改作业要规范化,对学生、对自己都要从严要求。

  (3)作业批改要及时,作业在下次作业前要批改好,与学生见面。

  (4)作业量要适当,作业题要精选。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可以布置不同要求、不同内容的作业。

  (5)注意改进批改方法,既要正确及时,又要收到实效。

  6、考查考试

  (1)讲授新课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复问,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项依据。

  (2)讲授新课后要及时检查理解、掌握的情况,力争当堂巩固。

  (3)学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时间考核练习由教师自行安排。

  (4)严格考试纪律,不得事先暗示、透露考题,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

  (5)考查考试后及时总结教与学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认真做好期末质量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7、其他工作

  (1)根据教书育人、管教管导的要求,科任教师遇到偶发事件须自己先行处理,而后报告班主任,或反映情况,或请求协助,不得向班主任推卸自己的教育责任。

  (2)每学期定好个人研究课题,期末写出有质量的总结一篇。

  (3)相互听课、观摩(每学期听课5节以上)。

  (4)加强进修,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教学水平。

  (5)完成校长室和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教师绩效考核实行月绩效考核制度,并由教务处联合各教研小组统一考评,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处罚机制

  1、不能完成当日、当月工作的扣3-10分。

  2、工作被动应付,不能按期完成分配任务,工作效率低的一次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根据情况轻重扣5-10分。

  3、工作不负责任,出现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除自行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外,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扣10-20分。

  4、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串岗、玩游戏等酌情扣1-10分。

  5、不听从分配的,因事假、病假或无故不参加教务例会,一次扣5分,严重者扣部分工资。

  6、部门有考核不合格人员,一个月中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不佳或出现责任事故至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扣部门负责人1-20分。

  7、部门责任区范围内卫生状况较差或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扣部门负责人1-5分。

  8、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行政人员和教师兼行政人员不按部门要求完成日常工作每日扣5分。

  9、不团结同志,有挑拨、吵架、打架;观看、传播不良书刊、影碟等不文明行为者,扣1-10分。

  10、有投诉且经核查属实者扣2-10分。

  11、班主任班级工作出现学生流失、学生违纪至群体的事件者扣1-20分。

  (二)激励机制

  1、在完成本职工作中做出成绩(比如在学校举行的活动、比赛、检查中获一等奖、第一名者)或休息时间加班(按加班规定,调休者不计)为学校工作且有明显成效的。量化过程中予以加0.5-5分。在全校范围内举办讲座演讲者每次视好评情况予以0.5-1分的加分。

  2、在教育教学工作、行政服务工作、招生工作中,服务质量高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获得师生好评的(根据相关测评表),予以2-5分的加分。

  3、在某报刊、书籍、杂志发表文章的,在市教育局及以上组织的活动比赛中自身或指导学生获得荣誉的予以2-6分的加分。

  4、为学校整体工作献计献策,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建议的,视情况予以2-5分的加分。如采纳的予以6分加分。

  5、积极为学校网站供稿(指新闻稿、论文、自编教材等)并被采纳者每次加0.5分。

  四、教师请假制度

  1、所有教师请假必须报教务处核实登记,需要调课的需填写调课单。

  2、教师请假1天(含1天)的,教务处长视具体情况予以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含3天)以下,需报分管校长审核批准;请假3天以上者,需报校长审核批准。

  3、教师请假必须假前填写请假条;若因突发性事件临时请假的,需立即补填请假条;请假条填写要完整,公假假条需填写外出办公具体事由;病假需要有医院或诊所的医疗证明材料;所有请假条填写完整后,需交至校人事宣传科。

  4、教师全年度累计病假30天者,不参与年终绩效考核;教师年度累计事假超过22天,以第23天事假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所有工资福利,并不参与年终绩效考核。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参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原则是: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促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有序进行;正确处理国家、举办者、出资人、学校和受教育者的经济利益关系。

  第三条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保障财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合理编制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民办学校财务状况和办学活动情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

  第四条 民办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并由民办学校实施“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民办学校尽可能独立设置财务科(室),统一管理民办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制定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集中管理民办学校的各种资金。民办学校不得在财务科(室)之外设置同级的财务机构。没有设立财务科(室)的要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

  第五条 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由校长提名,经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下同)批准后任命,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制度,决策机构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同时被聘任为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六条 民办学校预算是指民办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经费支出需要编制的综合性财务收支计划。年度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民办学校的收入预算,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参考本年度维持民办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概括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测算编制。

  民办学校的支出预算,应根据民办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的需要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首先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统筹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七条 民办学校预算的编制应当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八条 民办学校必须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方法和审批程序。

  民办学校校长负责组织财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拟订年度预算,由学校决策机构审核,报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预算一经备案,对民办学校的业务活动具有约束力。未经规定程序原则上不得改变。

  第九条 民办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时,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教学所需经费的前提下,由民办学校财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民办学校决策机构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调整实施。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条 收入是指民办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

  第十一条 民办学校收入内容: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民办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民办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民办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民办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民办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二条 除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收入外,为民办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如伙食费等)和代收费,不列入学校收入。服务性收费根据非盈利原则,按实际服务成本收取。代收费采用按学期收取,定期结算,不得挪作它用,按实列支,多退少补,并须每学期向学生公布收支情况。

  第十三条 民办学校各项收入都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确保及时足额收取,全部纳入民办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民办学校不得自行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禁止隐匿、截留学校收入或抽逃办学资金。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民办学校支出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根据“确保必需、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民办学校全部支出应当统一分类、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指民办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经营支出指民办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民办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指实行收入上缴方式的民办学校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十六条 民办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经营活动中,应当根据收入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十七条 民办学校要加强支出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并将内部管理制度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项支出不得虚列虚报,也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12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单位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重要出入口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其中重点单位门卫值班室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并与总值班室联网。重要出入口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七)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5、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八)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九)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工作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等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13

  一、切实加强厕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厕所每一天打扫一次,确保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

  三、厕所每周进行二次扫除,负责班级重点清理隔板、墙面、门窗灰尘、污垢等。

  四、每周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进取采取灭杀措施。

  五、师生礼貌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俭用水。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六、师生若违不礼貌条例者,学校将通报批评。

  7、民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理解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根据《学校卫生条例》开展工作,为全体学生服务,每学期初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期末作出工作总结。

  二、热情为全体教师、职工和每个学生服务;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三、、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和组织工作。

  五、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监测;近视、沙眼、肠道蠕虫、蛔虫、营养不良、贫血、龋齿、齿龈及牙周炎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

  六、非医务室人员进入医务室后坚持安静,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及器械或药品;坚持室内整洁、整齐,任何人不得在室内吸烟。

  七、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和转诊工作。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定期购置常用药品和必备器械,以便实施简便治疗;定期检查药品,注意失效期,医用器械消毒求及时,防止交叉感染。

  九、借用医务室物品,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十、做好学校卫生档案资料的分类、统计、分析、报表工作。

  民办非企业学校管理制度 篇14

  1、每一天早晚分别进行寝室、公区、教室清洁卫生小扫除;每一天每班均安排学生对教室、公区、寝室进行清洁卫生维护;

  2、每周一早上和二、四放学后各班组织卫生扫除,对教室、公区、寝室等进行彻底清扫,学校组织检查;

  3、垃圾必须入坑,严禁在垃圾坑外的其它地方倾倒垃圾,违者,教职工及家属处以5元次的`罚款,并在师生上通报批评,对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打扫干净,同时扣该班常规管理分;

  4、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周围卫生管理,并负责于周末将卫生工具按规定顺次移交给下一个班;

  5、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吃零食,违者进“规范”学习班学习,并扣该班带规管理分;

  6、搞好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工作,各班公区、绿化带的绿化管理,保洁工作,由各班包干负责;

  7、值周领导、值周学生每周早上、上午、午时巡视、检查各班卫生等情景,并作好记载,作为该班清洁卫生管理评比的、依据,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班处理,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应主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加强师生饮食卫生管理,落实职责制,杜绝食物中毒和变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出售给师生等现象,保证师生有足够的、卫生的饮用水;

  9、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室的作用;

  10、清洁卫生检查扣1分则在该班主任操行中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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