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服管理制度(精选9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校服管理制度(精选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校服管理制度1
一、采购前提
1.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决定后,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二、采购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
2.签订合同
按照上海市统一校服采购合同进行签订。校服合同价格严格按照沪价费【20xx】13号文执行。
3.公示采购情况
学校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学校将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站或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
4.交付验收
学校在收到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后,同时向企业收取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校服抽样检测的合格报告。
5.学校送检
学校在收到校服生产企业的校服后,第一时间将该批次校服抽样送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待检验合格后再发给学生校服,完成整个采购工作。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校服售后
学校采购校服一经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质监部门反映。
学校校服管理制度2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等6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20xx年青浦区中小学校服采购和管理办法、青浦区教育系统20xx年自行采购管理办法、颜安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不得强制学生穿着校服,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听取校家委会意见后决定,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校服穿着制度。并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做好校服的选购和采购工作,成立学校校服采购小组,成员由学校采购小组和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确定校服的供应商、校服款式、材料、颜色、价格等。
第二条:校服采购应通过综合比较、货比三家选择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到位的校服生产企业,将采购校服的中标通知书在校园网、公告栏公布,公布时间不低于一周。按照市工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自签订合同起10日内,由学校将两份合同报送校产管理中心公共服务管理科备案,并由校产管理中心送至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备案。
第三条:校服代办服务性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统一票据。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畄、挪用、挤占校服服务性收费资金。
第四条:学校接收校服时,必须查验生产企业提供的由上海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校服质量检测报告(或具有同等检测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对校服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服装标识等进行初步认定合格后才能收货。如有异议,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第五条:学校要建立“双送检”制度。学校在将校服发给学生前,应当按照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抽样送检比例,主动将每批次校服进行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在学校网站、公告栏进行公布,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校服送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第六条:学校应按时将校服发至学生,并会同校服生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七条:学校校服经办人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在校服采购活动中获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校发现校服有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依据调查结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产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校服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和监督,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的通知》(池教体[2020)]13号)要求,特制定城西小学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前提
1.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着校服。
2.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决定后,成立有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3.由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共同制定校服穿着制度和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管理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学校应当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生产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等,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作为供应商。
2.签订合同
按照池州市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进行签订。对校服质量情况,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对原校服款式、质量、价格、服务没有异议的,可延续合同一年;有异议,原校服生产企业又不能解决的,则按程序重新采购。
3.公示采购情况
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后,学校通过公示栏、网站或者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
4.交付验收
学校收到生产企业的校服后,同时向企业收取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校服抽样检测的合格报告。
5.学校送检
学校在收到生产企业的校服后,主动及时将该批次校服随机抽样送至质监部门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后,方可发放给学生。
6.递交相关校服采购管理材料
(1)学校在完成校服采购后,将企业营业执照、合同、检测合格报告以及《校服采购管理备案表》一式两份交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2)学校交齐相关校服采购管理材料,经区教体局核准后,再进行财务结算。
7.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应当减免校服订购费用,减免费用由学校与销售企业协商解决。
三、采购工作要求
1.学校不得向列入市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2.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区间范围进行采购。
3.学生校服的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质量标准。
学校校服管理制度4
为了确保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现就加强学校学生校服采购制定如下规定:
一、规范校服采购管理
(一)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制定校服穿着制度。学校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
(二)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本市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及时将校服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并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同时,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区县教育部门备案。
二、完善校服价格管理
(三)校服价格由学校在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建立校服送检制度
(四)我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五)我校采取将校服抽样送检制度,检验合格后,才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四、杜绝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
(六)学校关注质量技监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的'“黑名单”,决不向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五、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七)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同时,向质量技监部门举报,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学校校服管理制度5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学生装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1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特制定如下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一、校服采购前提
1.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
2.在通过本校学生统一穿着校服的决定后,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3.由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共同制定校服穿着制度和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二、校服采购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招投标工作开展前必须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参与招投标的厂家不得少于3家,同时积极邀请同级纪委监察、财务审计、学生管理等多部门参与,尤其是要发挥好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原则上在山东省教育厅批复的济南市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中进行招标选用。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招投标工作结束后还需在相应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质询,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学校绝对不向列入“黑名单”的校服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2.签订合同
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同时,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市教育部门备案。校服价格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xx]74号)要求执行。向在校学生收取学生装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在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校服生产企业直接收取。
3.公示采购情况
学校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后,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或者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4.交付验收
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达学校的校服,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5.学校送检
学校在收到企业生产的校服后,及时将该批次校服随机抽样送至质监部门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再统一发放给学生。
三、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向质监部门举报。
学校校服管理制度6
为了确保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大学生在校学习的健康、安全,根据xx市有关方面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校服采购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xx市人民政府办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的精神,切实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利益。
2、学校校服采购供应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以校为本”原则.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必须通过校务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决定.并由家校双方制定相应的校服采购、校服穿着制度,经学校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布。
3、学校在采购过程中应通过综合比较,选择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到位的校服生产企业,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并送教育局备案。
4、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由学校在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约定。
5、学校接收校服时,必须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质量标识不齐全、与样衣标准不一样、未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等,学校可以拒收。
6、学校在把校服发给学生前,应当按照质量技监部门规定的抽样送检比例,主动将每批次校服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在学校网站内进行公布,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
7、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行“问责追究”制,列入学校考核内容.采购供应工作中如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校服采购供应工作接受教育局纪委、审计、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门的监管。
学校校服管理制度7
校服是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规范行为举止,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校服管理小组结合学校实际,经讨论特制定以下校服穿着制度。
(一)着装要求
1.学校规定周一至周四,学生在学校期间原则上必须穿着校服。周五为“自由着装日”。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都要规范穿着校服,校服内侧要写清班级姓名。
3.穿着校服要整洁,穿衬衣时纽扣从第二个开始往下必须扣上,穿着运动服时要将上衣拉链拉至胸部以上。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暂时无法穿着的,应马上上报班主任,同时及时补订服装。
(三)管理监督
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大队部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不定期检查、教育工作。
(四)检查考评
执勤队长和总护导教师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不符合服饰要求,1人次扣减1分。
学校校服管理制度8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
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和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学生统一着装,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在校生需按学校要求,定制统一校服。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须成套穿着,季节更替或有特别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穿着统一校服。
2、校服要保持整洁,上衣拉链或纽扣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3、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年级辅导员、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学生科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学生自行到学生科及时购买更换。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并负责本班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评比项目。在校生在校内必须按规定穿着统一校服。
3、对无故未按规定穿校服学生的处理规定
违反规定一次者由班主任批评教育,通知家长协同整改。一学期个人累计达五次者,学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评选各类先进及校奖学金的资格。
4、校服穿着情况列为评优评奖和解除处分依据之一。
学校校服管理制度9
为确保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43号)、《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学生校服采购、穿着制度。
一、发挥家委会作用,强化学校责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长牵头、德育处、总务处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对校服质量监控负责,设立校服专管员负责具体发放、补定事宜。
2、在校服订购前,我校听取家委会意见,家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与信誉好的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校服采购情况。
3、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学校积极配合家委会相关工作。家委会通过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价格,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学校接受家委会提出的改进建议,发挥校服穿着制度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
二、规范学校校服采购程序
1、学校通过综合比较,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经家委会审核、同意后,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
2、学校要将合同复印件及时报区教育局后勤中心备案。并督促校服生产企业尽快到区质量技监部门申报。
3、学校将校服样衣保留,作为验收校服款式、面料、颜色等的依据。
三、做好学生校服“双送检”工作
1、学校接收校服时,严格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质量标识不齐全、与样衣标准不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破损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拒收。
2、学校在收到订购校服后,将按照同一面料抽检1套校服的要求,及时将校服送市纤检所检验。检验合格后,学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开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学生校服送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向学生另行收取。
3、学校发现校服生产企业选用伪劣面辅料加工校服,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将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赔偿,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并向质量技监部门报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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