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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精选12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1
进入本社团的成员,按照相关条例自觉遵守
第一条、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带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社成员应热爱美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社团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第五条。本社内的美术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美术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社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至少4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社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条、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注:本章程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2
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使11会计一A班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特建立此班级纪律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迟到三次者算旷课,无特殊原因旷课超过三次者将影响本学期考核成绩。
2、积极配合相应学委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3、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4、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讲话,手机应该调成震动或静音。
5、有事请假者,需持班主任签字假条。
2、活动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3、由班长组织召开班会,对近期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讨论和总结。
4、对于系、院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二、自习管理制度
自习的良好纪律和状态是确保广大同学学习效果效率的.重要前提,所以良好的自习制度必不可少。
1、所有同学必须参加班级自习,特殊情况请与辅导员请假,班委负责点名及详细记录(迟到、早退、事假、未到)。
2、无故不上晚自习或有事未请假的均视为未到,由值班班委如实记录。
3、晚自习请假讲明请假原因及请假长度。
4、晚自习时间夏季19:20~21:30冬季19:00~21:00不能按时自习则视为迟到或早退。
5、自习期间希望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自觉关机及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更不要和他人讨论和学习无关的事情。
三、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7、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班级辅导员批准方可请假。
8、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抽查一次,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四、班级例会制度
1、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班委例会,对班级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对班委一周工作进行总结,并为下周工作进行准备。
2、班会期间同学应保持安静,积极参与,期间若有不同意见可举手发言
3、班会和例会由组织委员进行记录整理。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3
班委为各个同学提供周到的服务,作好各项工作,起领头作用。每位同学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配合班委的.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落后。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不落伍、不离群、齐进退、共奋进,扬我外语院0805之名!
(一)班级纪律与奖惩制度
1、考勤
1)每位同学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早退扣一分,旷课扣两分。
2)请假必须持有假条,经辅导员批准后,报学委登记,一个月内答应请假三次,每次只扣0。1分,超过三次每次扣0。5分。
3)如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递交假条,需与辅导员当面联系或电话联系。
4)对于违背考勤规范的行为予以记录。
2、纪律
1)按时就寝,夜不归宿者一次扣5分,多次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2)不准留外校人员在宿舍过夜。
3)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者,寻衅滋事、持械打人、打人致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4)不准在宿舍集中酗酒,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5)在校内(非宗教场合)进行宗教、迷信活动,经劝阻不改者给予警告或开除学籍处分。
6)违反考场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至记过处分。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查看至开除学籍。
7)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给予批评教育,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开除学籍)。
8)组织或参加任何集体活动须经辅导员批准
(二)民主监督制度。
1)QQ群:1为使同学广泛民主的参加班级建设,表达意见建议或抒发情感,建立班级QQ群。由班长负责。
2)飞信群:为方便师生、同学间相互交流、传达信息,特建立班级飞信群。由宣传委员负责。
3)学习委员处新闻专栏:有关通知文件或班级信息,放在学习委员处供大家阅览。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4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5)协会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上扣相应分值。
三、执行与监督:
(1)每次开会或活动时,秘书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并存于协会内各成员的档案中;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社团各成员加以监督。
四、社员素质
1、做品得高尚的人,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提高个人品德修养。
2、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用心去提高工作质量,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3、服从命令,纪律严明,赏罚有度,对社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增强使命感多提合理化建议。
4、抛开功利思想,承担更多的责任,积极服从本部门的管理。
5、顾全大局,把社团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为自己所获得一点眼前利益沾沾自喜。大局观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养的前提和要求。
6、正确的工作态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级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立各级、各岗位、各场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检查、监督和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与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牵头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七)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为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业务主管机构,对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下设安全科(南北校区分设),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制作并组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监督检查校内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状况;
(四)加强和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处理校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报警,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
(五)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检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八)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并对其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九)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台账;
(十二)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定期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三) 与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对接,并协助其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十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熟悉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消防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学校预算规定研究确定本单位年度消防经费预算;
(三)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队伍,并将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的具体工作计入其年度总工作量,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四)确定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组织与下属机构和岗位、场所、部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并督促其落实;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各类问题;
(六)组织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学校二级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开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负责拟定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制度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四)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管,防止丢失、防止遭人为破坏,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的畅通;
(五)具体负责组织建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队伍、义务消防员队伍,并组织做好其培训工作;
(六)具体负责在师生员工中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消防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七)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协助单位消防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接受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根据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做好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学校二级单位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宣传、教育和管理职责。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条学校二级单位须明确消防安全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及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及规定;
(二)具体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
设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三)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同时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如实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
(四)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组织初始火灾的扑救;
(六)联络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开展的'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公安消防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和区域的划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及“谁使用、谁负责”等原则,学校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楼栋(层)或房间负责,公用周转住房由学校房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由大学生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公用教学楼由教务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其他公用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单位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凡是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的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方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参与,召开协调会,明确楼栋(层)或房间具体消防责任范围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输电线路、供电设备、设施的防火工作,负责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学生宿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及其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与学生及宿舍管理人员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工作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三)建立有学生参与的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消防演练;
(四)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严格用火、用电管理,禁止违章使用明火,禁止违章私自接拉电线,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等高功率电器,禁止超负荷用电;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六)加强夜间宿舍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十四条教职工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6
勘察、设计文件编制与实施勘察、设计文件签字与盖章工程勘察管理 工程设计管理 技术资料管理 外出学习调研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了加强对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技术管理制度。
二、 我院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 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 勘察、设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五、 鼓励在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
六、 本制度未详之处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时,由总师室进行解释或修改
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
一、 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资质管理制度,必须在我院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越级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二、 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在我院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我院,不得受聘于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我院受聘,不得以我院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三、 我院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工程主持人应为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本专业高级工程师。
四、公路工程设计文件由总师室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定;勘察文件暂不要求由总师室审核、审定。
五、关于提交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审定的资料要求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质量管理之规定:
1、施工图设计前,应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前置审核,由审核人确定认可。
2、施工图设计中间,设计人应适时向审核人反馈设计过程需要解决的难题。
3、施工图完成时,设计人应向审核人提交经过校对人签字的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计算资料,必要的电子版文件。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7
一、 院长安全职责
院长是设计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 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
会议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室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参加检查至少不少于四次。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设计院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组织制定并签署设计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重大事故,及时赴现场组织或协助事故处理工作;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根据安全保卫部门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督促落实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院长安全职责
副院长是设计院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具体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详细记录。
2、负责指导分管业务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检查制度。
3、组织和配合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分管部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的检查;加强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措施,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按规定上报。
5、组织制定分管业务室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等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范。
7、在分管业务室发生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或协助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8、监督和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及演练工作。
9、督促和指导分管业务室外地出差人员和配署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业务室主任安全职责
业务室主任对本业务室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公司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业务室、业务区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2、 组织制订实施本业务室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并参加业务区、项目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意见。
4、 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等处于完好,教育员工加强日常维护,正确使用
5、 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业务区、项目组和个人。
6、 对本业务室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 督促和检查分管业务室外地出差人员和配署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 充实工作间和外出勘察项目组安全负责人员,充分发挥工作间和外出勘察项目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四、业务区、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设计院和业务室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业务区、项目班组和外出执行任务期间配署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设计院、业务室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业务区、项目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实习)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业务区、出差临时住所、配署勘察车辆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业务区、项目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业务区、项目班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保持业务区整洁、清洁,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安全员在综合业务室主任领导下,负责设计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保卫部汇报工作,并对业务区、项目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设计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设计院安全生产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业务室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业务区、项目班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业务区、项目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安全事故演练。
6、负责设计院安全设备、灭火器材和防护器材的管理;掌握全院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参加设计院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六、业务区、项目班组、工作间安全员职责
1、业务区、项目班组安全员由业务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兼任,工作间安全员由业务室主任指派,接受院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业务区、项目班组、工作间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业务区、项目班组、工作间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员工(包括实习)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防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业务区、项目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七、出版室出版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出版室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出版室纪律和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设备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坚持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上班,严禁赤脚、赤膊、披头散发、穿高跟鞋、拖鞋(需要穿工作拖鞋的必须穿者除外)以及拖拉着鞋等上班
4、严禁在出版室工作间吃东西,严禁带与生产无关的器具、易燃品进入出版室。
5、搞好出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日小扫、周大扫制度。做到出版设备整洁、无油污;门窗清洁、玻璃明亮;纸张、文本、工具堆放整齐;地面无废纸、油污、烟头和脏物。责任清洁区干净卫生。
6、严禁在出版岗位上、机器上、出版室内吸烟,防止火灾发生
八、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预防事故训练。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所属各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工作建立一套统一的产品设计标准体系打造公司高端产品品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全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属各项目须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设计部负责公司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的指导、服务及监督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为适应公司房地产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公司设立规划设计院所属各项目公司设置工程技术部或规划设计部。
第五条 公司规划设计院通过产品研发、设计执行、技术支持、协调服务、系统建设来协同各项目公司设计管理部门开展规划设计及相关各项工作。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制定公司规划设计管理相关制度编制规划设计管理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表单、合同范本、任务书范本等。
(二)对公司所属项目公司上报的各类文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备案。
(三)负责公司所属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阶段的组织实施工 作。
(四)负责实施针对公司开发项目的建筑设计标准化研发工作。
(五)对较大程度地影响项目基本指标、使用功能、外观效果、建设成本、施工周期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
(六)参与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处理方案的确定。
(七)对公司所属开发项目阶段性设计成果进行备案、评估.
(八)进行相关材料、设备、工艺选型的研究及论证参与大型物资招标技术评审工作。
(九)组织公司及项目公司设计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考察等工作。
第六条 公司所属项目公司成立工程技术部或规划设计部,具体组织并落实所在公司项目的设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配合并全程参与公司规划设计院开展的项目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工作。
(二)负责组织并落实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之后全部设计工作。
(三)制定并上报所属项目设计工作计划和相关产品技术要求。
(四)监督并落实后续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质量、设计进度、成本控制等方面内容。
(五)参与审核各阶段建筑设计成果。
(六)配合前期开发部门做好各项报批工作。
(七)为相关部门做好工程招标和设备招标等工作提供完备的技术支持。
(八)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与设计变更处理。
(九)编写适合所在地、所在项目的设计管理相关细则并实施。
(十)对各阶段性设计成果和设计变更进行存档。
第三章 设计单位选择管理
第七条 设计单位的选择基本分为招标邀标和定向委托两种方式。原则上方案类采用招标邀标方式施工图类采用定向委托方式若存在特殊情况需报公司审批。
第八条 设计单位选择入围原则如下:
(一)入围设计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二)规模较大或在所属地区甚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的控规研究、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应选择国际一流、知名度高的设计机构。
(三)大型公建类项目或以公建类为主的综合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应选择具有国际品牌知名度的设计机构或国内一流的设计机构。
(四)住宅类为主的大中型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应选择国内一流的设计机构若因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或报批需要必要时也可考虑具有国际品牌知名度的设计机构。
(五)小型住宅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或小型单项工程设计应选择项目所在地一流的设计机构。
第九条 招标邀标是指在标底价格确定的情况下通过设计方案比选最终确定中选设计单位的方式。定向委托是指在评判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确定入围设计单位后根据入围设计单位设计报价及服务内容等情况确定中选设计单位的方式。
(一)招标邀标方式的要求:
1.规划设计主办部门应将入围设计单位选择原则及方式、拟选择设计单位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企业规模、相关设计业绩、设计团队人员简历报公司审批。 2.规划设计主办部门依据公司审批的入围设计单位结果开展招标邀标工作组织设计方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公司审批最终确定中选设计单位。
(二)定向委托方式的要求:
1.规划设计主办部门应将拟入围设计单位选择原则及方式、拟入围设计单位简介及评价报公司审批。
2.依据公司审批结果规划设计主办部门分别与入围设计单位进行对等谈判形成谈判记录并要求入围设计单位提供正式服务建议书包括设计单位资质、企业规模、相关设计业绩、设计团队人员简历、分阶段设计报价、设计计划等内容。
3.规划设计主办部门将拟定设计单位正式服务建议书、谈判记录主要合同条款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 对于市政工程和特种行业专项设计本着项目公司主导的原则参考行业规则确定设计单位将结果报公司规划设计院审核备案。
第四章 设计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设计管理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前期阶段、概念规划、设计咨询、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二次设计、设计变更以及景观、室内、机电等专项设计工作。
(一)项目前期阶段由公司规划设计院组织进行。项目前提规划条件的取得、可行性研究、项目调研、市场定位、产品定位、设计咨询等工作。
(二)概念规划设计阶段由公司规划设计院组织进行。根据项目前提规划条件以及市场、产品定位而进行的初步规划设计重点在于落实项目的地块分析总体布局基本指标产品类型、风格、档次等。设计成果报公司及董事会工程技术委员会审批。
(三)方案设计阶段由公司规划设计院组织进行。在概念规划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具体的方案设计过程重点在于落实项目的总平面规划、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日照间距、交通组织、单体平立剖设计、附属用房设置、各专业系统说明、制定工程估算同时考虑结构选型、景观设计、设备选型等内容并最终通过公司及董事会工程技术委员会审批。
(四)扩初设计阶段由项目公司组织进行。在方案设计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各专业配合落实过程重点在于确定各项设计技术指标、结构选型、各设备专业系统布置、主要材料设备选型、制定工程概算、同步进行各项专业设计等并将最终成果上报公司规划设计院审核后公司审批。
(五)施工图设计阶段由项目公司组织进行。在扩初设计基础上对项目进行最终指导施工的详细设计过程制定工程预算并最终完成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和各项工程与材料设备招投标工作通过设计交底为项目工程建设提供所需全部条件。项目公司组织进行施工图审核公司规划设计院参与审核工作。
(六)专项设计政府限定各专业部门进行的设计内容例如供电、燃气、热力、电信、有线电视等。
(七)二次设计须由专门单位或厂家在建筑施工图基础上进一步完成的设计内容例如弱电、装修、钢结构、幕墙、门窗、电梯、雨蓬、栏杆等。项目公司负责组织进行评审邀请公司规划设计院参加。
(八)设计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存在的错漏以及欠合理、欠经济的部分进行修正以保证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设计变更管理由项目公司负责。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公司规划设计院审核公司审批。
第十二条 景观设计在建筑方案设计结束后开始后续设计过程参照建筑设计过程执行且兼顾市政各专项设计所提供的条件合理安排设计进度。
第十三条 室内设计应在建筑方案设计结束后开始在建筑施工图开始前结束。设计过程管理按建筑设计过程执行。
第十四条 设计前期阶段 规划设计主办部门配合投资管理部门完成可行性研究、项目调研、设计咨询、产品定位等内容的相关设计工作。
第十五条 概念规划设计管理
1. 概念规划设计是指在获得土地初期投资开发部门出具市场定位报告后规划设计部门会同设计单位结合政府要求的土地性质、容积率、控高等规划条件及市场定位报告综合各方因素设计出的整体概念性方案为方案深化阶段提供基础。
2. 公司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概念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负责对设计单位的沟通与监控负责制定设计计划负责取得各设计成果并审核负责讨论并组织方案汇报会形成成果上报公司负责公司审批意见的执行负责向设计单位传达公司评审意见。
3. 工作程序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铁建安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的监管,保护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办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设计过程涉密(国家或企业要求)图纸及文件;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
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承诺书或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勘察报告、测量成果、咨询报告、各阶段设计文件及图纸、可研报告、造价咨询、管理诀窍、经营战略规划、客户名单、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中的秘密事项。
6.承担国家有关要求的秘密事项。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以及国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招投标资料。
2.公司经营指导及底线单价。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综合办公室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领导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2.经营企划方案。
3.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纪律检查、总工办等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公司大事记。
5.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政主管领导任组长、班子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部室可根据本部室业务情况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十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副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在与合作单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对方对我公司的有关情况保密时,要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司机要对公司领导在车内的谈话应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加强保密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全员保密学习,提高保密意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控制
第十七条 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应由原稿提供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审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内容,应在发文单上记录涉及人员姓名,同时确定保密级别,需要发放的涉密文件应有文件编号、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纸质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的电子文档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条 涉密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件印制部门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10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我院的经营发展,提高我院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我院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建立健全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2、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提前预警资金收入和支出状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院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院的合法权益。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投资、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我院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4、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财务收入管理
财务收入分为现金收入和银行转账两种。
1、现金收入:
(1)我院现金收入必须经财务人员开据凭证或发票,收据须加盖财
务专用章,若财务人员委托其他个人收款的.,须先到财务室开据借条,加盖财务章后方可收款,收回应收账款后交给财务室换回借条;若未收到账款,向财务说明情况,索回借条。
(2)招投标工作中的资金流向及收支,全部纳入财务管理,收支两条线,用专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投标保证金收取与支出由财务人员管理,标书费用的收入与支出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以投标管理收费对账表(见附件)作为做标书人员领取提成的依据,投标管理收费对账表要求标书人员与财务人员一起确认签字,并加盖财务章,标书人员与财务人员各执一份,提成领取后交回财务保管。
2、银行转账:为了清楚、有效地管理财务收入,银行转账须用公司账户,个别特殊情况在授权范围内,可使用财务人员的一般账户进行转账业务。
三、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处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报院领导签批,借款单交财务留存,待借款人回来报账作为清账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7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和其他临时费用借款(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与出差借款程序相同;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办公设施单价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属固定资产。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且新购物件须经分院办公室验收并进行登记。
4、所有借款均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四、日常费用报销
1、员工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相应的收款证明;
2、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关知情领导及院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共8章)
为了加强对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技术管理制度。
二、我院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勘察、设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五、鼓励在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
六、本制度未详之处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时,由总师室进行解释或修改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一、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资质管理制度,必须在我院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越级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二、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在我院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我院,不得受聘于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我院受聘,不得以我院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三、我院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工程主持人应为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对于工程勘察,若工程主持人为非注册人员,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核或审定人员中必须有一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对于工程设计,工业建筑的工程主持人若为非注册建筑师,其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建筑专业的负责人或审核人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建筑师。
四、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由总师室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定;勘察文件暂不要求由总师室审核、审定。
五、关于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审定的资料要求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质量管理之规定:
1、施工图设计前,应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前置审核,由审核人确定认可。
2、施工图设计中间,设计人应适时向审核人反馈设计过程需要解决的难题。
3、施工图完成时,设计人应向审核人提交经过校对人签字的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计算资料,必要的电子版文件。
第三章勘察、设计文件编制与实施
一、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城市规划;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二、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三、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设计人员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四、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必须注明:其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五、勘察、设计人员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第四章勘察、设计文件签字与盖章
一、勘察、设计文件签字实名制
1、所有在勘察、设计文件中签署的姓名,必须是本人亲笔签署真实姓名,不得使用化名、假名或者冒用他人姓名,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名。
2、勘察、设计文件中签署的姓名栏,统一左侧打印姓名、右侧本人签名。
二、统一勘察、设计文件签名格式
1、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各自应有统一的封面。
2、工程设计图纸,应有规范图签。图签应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单体名称、图纸名称、设计号、图别、图号、日期等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工程主持人、审定人)、工种负责人(专业主持人、审核人)、设计人、校对人、制图人签名。同一人不能同时在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签名。
3、勘察报告勘探点平面位置图的图纸图签参照工程设计图执行。
4、计算书,应有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在封面上签字。
5、勘察现场原始记录,应有项目负责人、观测员、记录员签字。土工试验记录,应有项目负责人、试验员、记录员签字。
三、统一勘察、设计文件盖章格式
1、勘察报告,封面应加盖单位行政章(公章),扉页加盖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设计院出图章使用管理制度)制的勘察设计资质(出图)专用章(资质章),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加盖单位公章和资质章。
2、工程设计文件,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扉页应加盖资质章;总平面布置图、综合管网图应加盖相应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限建筑工程)、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各专业图纸目录加盖资质章,建筑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结构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已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其它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专业注册师执业专用章;每页图纸,均应加盖资质章。
3、专项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装饰、建筑消防、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轻型房屋钢结构专项设计文件,还须经工程主体设计单位确认、盖章。
4、任何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盖章。
四、公章、出图章等,应有专人保管,保管人对其所盖的所有印章负责。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12
为加强图文输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二条、打图室第一责任人:何丽琼;第二责任人:林游辉。
职责:
1、负责打图室进出管理,妥善保管打图室钥匙。
2、负责公司内部打图、晒图。
3、负责定期更换打图室电脑开机密码。
4、打图机、晒图机故障或需要更换配件及时上报。
第三条、打图室、图档室属于公司重要关键部位,钥匙由相关责任人保管,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
第三条、公司设计人员如需要进行打图或晒图,必须先填写《图纸输出申请表》,写明打图或晒图项目的具体名称、数量,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后存入网络共享区或用U盘存储后,由打图室相关责任人进行图纸输出。未经审批一律不予打图或晒图。发现擅自打图晒图者,给予5元/张罚款。
第四条:打图晒图应认真细致,防止打印废图。因人为原因(打印纸设置错误、重复打印等)导致打印废图的,给予5元/张罚款。
第五条、连接打图机的'电脑必须每月更换1次开机密码,图档室责任人负责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密码。
第六条、打图机、晒图机出现故障或需要更换配件,及时上报至行政部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完好运行状态。因维修不及时导致延误工作的,给予50元/次罚款。
第七条、委托外部图文公司制作
1、除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外,任何人无权将图纸送到外部图文公司进行晒图或方案本制作。
2、需要到外部图文公司进行晒图或制作方案本,应先填写《图纸输出申请表》,写明晒图或方案本项目的具体名称、数量,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后方可委托制作。如遇特殊情况(总经理外出、客户急需等),必须先电话请示总经理(或授权人)同意后方可委托制作。
3、员工未经审批擅自交由外部图文公司制作的,制作费用自行负责,并给予100元/次罚款。
第八条、复印打印应厉行节约,尽量做到双面复印、打印。禁止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者给予3元/张罚款。
第九条、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接受人员。因收发不及时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200元罚款。
第十条、图文存档
1、公司图档指:设计底图、白图、玻璃图、晒好的图纸、方案本、设计决算书等
2、图文存档第一责任人:何丽琼,第二责任人:张亮。
职责:
负责公司图文存档工作,并妥善保管。
3、图纸经审核加盖出图章后,设计专业线负责人应及时提供设计底图到行政部,行政部将相关文件刻录光盘,与设计决算书一同存档登记,进行编号,放置在存档室制定位置。
4、施工图纸审核后寄送至施工方前应先编号,明确寄送方式(快递、货运),制定专人负责追踪。寄送时明确寄送过程的查件方式,送达时间,快递单号或货运单号。在寄送时间内及时查询图纸寄送情况,施工方收到图纸后及时反馈。
5、图文存档工作应注意防火、防潮、防虫、防盗工作。
6、因保管不当导致的图档损坏,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50—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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