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1 23:00:16 宜欢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1

  公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点多、面广、线长、任务十分繁重、搞好安全生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减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极为重要,为保障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道班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3、道班的工作车辆应有由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作业,严禁车辆在危险处停留。

  第二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应注意

  1、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或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若发现道班上路作业人员无穿着安全标志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在山体滑坡、塌方、山体经常掉石、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3、作业人员操作特种养护机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在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注意作业场地的环境卫生,不要乱丢乱放杂物、垃圾,尽最大努力减少环境污染。

  5、严禁在作业时乱丢火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脚上路作业。

  6、在雨季养护维修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在山坡下养护维修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山体的变化情况,保护自身安全。

  7、当养护维修作业区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维修作业区前后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志。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应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

  第三条:清扫绿化养护作业应注意事项。

  1、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下进作业。

  2、凡需占道进行绿化作业的,必须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有关标志。如遇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清扫、绿化养护作业。

  第四条:公路巡查应注意的事项.

  1、各道班的养护人员每天要坚持上路巡查,巡查的次数每天不少于一次。公路巡查必须做到定时、定向、线路进行检查时,必须做好检查记录。

  2、各道班养护人员要把当天巡路的情况汇报班长,并认真填写好《道班巡查日志》,记录员和班长应签名,认真做好《道班巡查日志》的归档工作。

  3、全面检查公路路面及沿线公路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按职责范围及时处理超出范围的应及时上报县局处理,防止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规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拨付,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和青岛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平度市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技术标准修建,经市交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纳入管理养护计划的县道、乡道、村道(含桥涵)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进行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半年考核评比和年终总评。

  第四条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养护的组织机构、计划管理、工程管理、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安全生产及其他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第五条评分标准:市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平度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评定,总分为100分。其中,不定期检查分数占20%,半年考核分数占30%,年终考核分数占50%。

  第六条检查办法:对养护路段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乡道检查考核的路线长度不少于在册养护总里程的40%,村道检查考核的路线长度不少于在册养护总里程的20%。

  第七条对列入养护计划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予以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和金额如下:

  1.对于县道的大中修工程由平度市财政和上级补助按照1:1的比例投资;

  2.对于乡道的大中修由上级补助、市财政和镇(街道、园区)按照1:1:1的比例投资;

  3.对于村道的大中修全部由各镇(街道、园区)自行筹资。

  第八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补助资金,作为聘用养护人员、工具费、办公费和日常小修工程等费用。

  县道的养护成本为每年15000元/公里,乡道的养护成本为每年9500元/公里,村道的养护成本为每年2000元/公里。

  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养护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投资。

  各镇(街道、园区)负责辖区内乡道和村道的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市财政对乡村道养护按照养护成本的40%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乡道每年3800元/公里,村道每年800元/公里。

  县道、乡道和村道的养护里程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年报确定。

  第九条综合检查考核结果及运用:各镇(街道、园区)目标任务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按照规定数额的100%拨付日常管理养护补助资金;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拨付90%的补助资金;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为合格,拨付80%的补助资金;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全部扣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条资金管理及拨付

  农村公路资金实行统一筹措,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养护计划批复后,县道的小修保养资金由市财政根据年度预算按季度拨付到市交通主管部门农村公路专户上,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使用。

  乡村道的小修保养补助资金根据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核情况直接拨付到有关镇(街道、园区),下达养护计划后先行拨付30%,半年考核合格后再拨付30%,年终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对农村公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市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计划管理

  (一)县道的大中修计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政府同意并报青岛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乡道和村道的大中修计划由各镇(街道、园区)负责编制,经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县道的大中修由市交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建设;

  (四)乡道和村道的大中修由各镇(街道、园区)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建设。

  第十二条在管理养护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一)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出现责任事故,造成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被上级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出管理养护质量问题并被书面通报的;

  (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有其他严重违法乱纪行为,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落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保障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设备以及车辆通行安全,根据《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划分为小修保养、专项工程、大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具体规定依照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履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行政管理职责;

  (二)审批养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并负责监督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方案组织施工;

  (三)协调、指导和监督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和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职责履行。

  第四条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依法履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依照本规定提交交通组织方案审查意见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及时查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全路网养护施工作业动态统计信息。

  第五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有关规定选择具备安全施工作业条件的养护施工作业单位;

  (二)与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并负责监督落实;

  (三)负责养护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照本规定组织编制和报送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

  (五)依照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组织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六)及时向社会公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信息;

  (七)负责养护施工安全标志、设施的设置,通过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具体落实;

  第六条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负责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和教育;

  (二)设置养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养护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养护施工地点,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时间,交通管制方式,管制路段的起止桩号,现场交通标志布置方式(含文字和图表),应急预案;

  (四)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五)按经营管理单位要求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设置养护工程施工安全设施;

  (六)负责养护施工现场交通标志的维护及现场管理工作;

  (七)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七条申报养护施工作业方案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大修工程、需半幅或全幅断道施工的小修保养和专项工程以及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超过10日的养护施工工程,应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向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申报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会同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审查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并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二)凡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24小时以上10日以下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应征得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的书面同意。执法机构应在受理申报24时小时内回复,否则视为同意。

  (三)高速公路抢险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执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包括交通组织方案)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编制,报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备案。情况紧急的抢险工程,经营管理单位可以在保证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先期安排抢险施工。

  第八条大修工程、需半幅或全幅断道施工的小修保养和专项工程以及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超过10日的养护施工工程,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并应按规定时限组织施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告应在市级以上报刊发布,同时通过交通电台滚动播出,并通过相应的收费站及路段可变情报板及时提醒车辆合理选择路线。

  第九条高速公路养护与抢险作业的作业控制区和安全设施的布置,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养护工程施工作业车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出施工区域不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二)在施工区域外随意停放;

  (三)将物料、泥土带出施工作业区域污染路面;

  (四)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

  (五)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二)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

  (三)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货车除外)进出施工现场;

  (四)不准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

  (五)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

  (六)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

  (七)不得有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养护施工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由养护施工作业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应给予积极指导与协助。

  (二)断道施工区段原则上不能超过3公里,每一施工区段施工期限应严格按审批方案执行,上一施工区段结束后,方可开始下一施工区段施工。

  (三)在车辆运行高峰期,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应及时到施工现场指挥交通,会同经营管理单位和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当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时,应利用可变信息板等信息渠道及时发布限流、分流信息,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并通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五)在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抢险)作业时,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第十三条桥梁、隧道养护施工作业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桥梁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首先调查掌握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的布设情况,并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由经营管理单位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二)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时,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三)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由经营管理单位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四)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

  (五)进行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经营管理单位应负责检测隧道内一氧化碳、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响施工安全,并负责检测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作业;

  2、经营管理单位应负责检查施工道信号灯布设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3、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对养护施工作业机械、台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在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将作业现场的轮廓反映出来。

  (七)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八)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九)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

  (十)电力设施等维护有特别要求的,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四条在夜间或隧道内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的,应保证养护施工路段内的照明满足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雾天不得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确需雾天进行抢修时,经营管理单位应报告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封闭交通后方可作业;所有安全设施上须设置黄色施工警告灯号。

  第十六条抢险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高速公路因自然灾害、异常气候等造成险情时,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组织修复。

  (二)抢险作业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在工作区两端设置安全设施。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

  (三)设置抢险作业控制区后应尽快消除交通障碍和不安全因素,恢复公路畅通。

  第十七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不按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与规程施工、违反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依法解除合同、清退出场以及上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履约企业名单等措施。

  第十八条不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和违反安全生产义务,造成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穿、跨越高速公路的交叉施工,其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渝交委路〔2005〕25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4

  一、由公路管理处根据各镇、街道的养护里程和路况测算出日常养护资金,实行经费包干。

  二、各镇、街道与养护人员签订工作合同,并依据《荣成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对日常养护工作进行管理,分段责任到人,明确工作内容和养护标准。

  三、各镇、街道养护人员每日对其列养路段进行巡查,掌握其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路面病害要及时维修,出现的坑槽要在两日内补好,修补坑槽必须当日完成。

  五、坚持每周进行路面清扫制度(特殊路线每日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整洁。

  六、严格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坚持标准化养护,使路基达到GBM工程、文明样板路建设标准的'要求。

  七、落实桥梁工程师制度,做好桥梁日常检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及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填写、上报检查记录,确保桥涵完好。

  八、对“三桩一碑”和沿线设施要及时维修、涂刷和更换缺损部分,确保完好齐全、醒目。

  九、加强对绿化植物日常管护工作,适时进行补植、除虫、浇水、施肥和修剪工作,确保绿美效果。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5

  1、建立养护数据库:收集道路历史数据,为养护决策提供依据。

  2、完善养护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3、强化监督机制:定期审计养护工作,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工作质量达标。

  4、技术升级: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提高养护效率和准确性。

  5、培训与激励:定期开展养护人员培训,设置绩效考核,激发工作积极性。

  6、公众参与:鼓励公众报告道路问题,提升养护工作的及时性。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高效、科学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系,保障高速公路的持续安全运行,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对公众出行需求和安全的高度重视。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6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是确保公路安全、畅通、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涵盖了预防性养护、修复性养护、应急处理、技术标准、资金管理、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预防性养护:定期进行道路巡查,识别潜在的路面磨损、路基沉降、排水系统堵塞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恶化。

  2.修复性养护:针对已发生的破损进行修复,如路面修补、桥梁加固、边坡稳定等,确保道路设施的正常使用。

  3.应急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应对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确保交通尽快恢复。

  4.技术标准:制定养护作业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证养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资金管理:合理规划养护预算,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养护项目的顺利实施。

  6.人员培训:提升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提高养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7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是对公路设施进行长期有效管理和维护的规范体系,旨在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和耐久性。这一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养护规划与预算制定

  2.公路巡查与状况评估

  3.维修与改善工程实施

  4.应急处理与灾害恢复

  5.设施管理与更新升级

  6.合同管理与服务质量监控

  7.技术标准与操作规程

  8.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

  内容概述: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资源管理: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质量管理:设定养护标准,定期检查公路状况,保证路面平整、标志清晰、桥梁安全。

  3.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公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4.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采取环保措施,保护沿线生态系统。

  5.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规,确保养护活动的合法性。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8

  1、建立养护团队:选拔专业人员组成养护队伍,进行定期培训,提升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2、制定详细规程:根据公路实际情况,细化养护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

  3、引入科技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提高养护决策的'科学性。

  4、加强监督考核:定期评估养护效果,对工作成果进行量化考核,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5、社会参与:鼓励公众参与公路养护的监督,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6、合理规划资金:根据养护需求,合理编制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公路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9

  一、由公路管理处根据各镇、街道的养护里程和路况测算出日常养护资金,实行经费包干。

  二、各镇、街道与养护人员签订工作合同,并依据《荣成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对日常养护工作进行管理,分段责任到人,明确工作内容和养护标准。

  三、各镇、街道养护人员每日对其列养路段进行巡查,掌握其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路面病害要及时维修,出现的坑槽要在两日内补好,修补坑槽必须当日完成。

  五、坚持每周进行路面清扫制度(特殊路线每日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整洁。

  六、严格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坚持标准化养护,使路基达到GBM工程、文明样板路建设标准的要求。

  七、落实桥梁工程师制度,做好桥梁日常检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及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填写、上报检查记录,确保桥涵完好。

  八、对“三桩一碑”和沿线设施要及时维修、涂刷和更换缺损部分,确保完好齐全、醒目。

  九、加强对绿化植物日常管护工作,适时进行补植、除虫、浇水、施肥和修剪工作,确保绿美效果。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10

  1.责任分配: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养护标准:设定公路养护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流程。

  3.维护程序:规定日常巡查、保养、应急处理等具体操作步骤。

  4.资源管理:涉及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和使用。

  5.监督评估:设立检查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6.法规遵从: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保证养护工作的合法性。

  7.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巩固我县乡村公路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和技术标准要求,结合我县乡村公路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公路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技术等级的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乡道公路指乡镇(街道)辖区内同一条公路有二个或二个以上行政村受益的公路;村道公路指乡镇(街道)辖区内一条公路只有一个行政村受益的公路。

  第三条乡村公路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采取正确的`养护技术措施,及时治理公路存在的病害和隐患,保持公路及其设施的完好状态。

  第二章乡镇(街道)养护管理工作机构

  第四条乡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受益行政村负责,村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由受益行政村负责。各乡镇(街道)应建立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名称为XX乡镇(街道)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并配备具体的工作人员。受益行政村也要相应建立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小组。

  第三章养护管理工作职责

  第五条县交通部门职责:

  县交通局负责制订乡村公路养护考核和检查评比办法;督促、检查、协调和考核乡镇(街道)养护管理工作;按规定拨付养护资金。

  县公路段负责提供养护技术指导和开展业务培训,参与养护验收检查;对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开展日常巡查。

  第六条乡镇(街道)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职责。

  负责制订本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方案,报县交通局审核后,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公路巡查,落实养护承包人并督促承包人认真履行职责。

  及时协调筹措较大水毁和公路大中修经费,并及时组织抢修工作。

  维护路产路权,及时制止占用和破坏公路、红线内建筑(乡村公路红线为公路路基边沟外缘5米范围)、超限超载、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

  及时上报危害公路及影响交通安全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公路受益村职责:

  负责落实养护承包人并签订养护合同;对本村范围内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阻止占用和损害公路的行为。

  负责筹措较大水毁和公路大中修工程经费,在乡镇(街道)养护管理站的指导下及时做好修复工作。

  第八条养护承包人员职责

  自觉配合接受检查、考评和社会监督。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做到安全生产,穿戴安全帽和标志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及时清除路面泥砂、垃圾和积水,保持路面清洁。

  整修路肩、边坡,清除路肩杂草、杂物、种植物。

  及时疏通边沟,保持排水设施无淤塞,确保排水畅通。

  及时举报和阻止红线内建筑、超限超载、污染公路、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

  及时报告有关危害公路安全和交通安全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九条乡村公路的养护资金来源由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补助资金以及乡镇(街道)、行政村配套资金共同组成。

  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补助资金设立资金专户,资金专户设在县交通局,由交通局负责安排使用。各乡镇(街道)应建立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用于支付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和维修经费补助。日常养护经费用于支付承包人的工资、工具费、标志服等,维修经费补助包括公路大中修工程和较大水毁修复经费。

  第十一条各乡镇(街道)的日常养护经费,根据考核结果,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从县级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中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大中修和较大水毁工程经费,村道由受益村负责筹措,乡道由乡镇(街道)协调,沿线受益各村负责筹集。

  第十三条奖励标准按照乡村公路路况考评结果确定。乡村公路路况考核结果分"优等、良等、次等"三个等级,等级评为"优等"的乡村公路每公里每年奖励1000元;评为"良等"的每公里每年奖励800元;评为"次等"的每公里每年奖励600元。

  第五章考核奖惩

  第十四条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终对乡镇(街道)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养护承包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管养好的乡镇(街道)及个人给予表扬及物质奖励,对管养差的乡镇(街道)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不能胜任公路养护的承包人应解除养护合同。

  第十五条被评为乡镇(街道)级年度样板路的增加奖励200元/公里,被评为县级年度样板路的增加奖励400元/公里。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12

  1、完善规划:制定长期养护计划,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2、强化巡查:建立常态化的公路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提升技术:引进先进的养护技术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培训队伍:定期对养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和服务意识。

  5、健全监管: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养护工作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6、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反馈公路状况,形成全民参与的养护氛围。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13

  1、建立全面的养护计划:依据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制定年度养护计划,明确养护任务、时间表和责任人。

  2、强化技术监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无人机巡检、智能监测系统,实时监控道路状态,提升养护决策的精准性。

  3、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优化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

  4、实施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机制,对养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

  5、持续培训和激励:定期对养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通过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6、加强合作与交流:与科研机构、供应商等多方合作,引入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养护水平。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1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中心及各作业点必须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路养护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1、为确保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凡是在公路上从事养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公路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穿戴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帽进行养护作业。

  2、养护人员修补坑槽或在行车有效路面进行其他作业时,应在作业范围区前后一定距离放置好安全作业牌(墩)或设立其他明显标志。

  3、养护范围内出现的路基缺口和塌方,滑坡路段,必须及时填补或清除,如一时难以填补的,应在两端设立明显标志(或采取堆放土、石等紧急措施)。

  4、上下班乘坐车辆时,车未停妥严禁下车,严禁在车上打闹嬉笑。

  5、在路上作业时,应注意观察,避让来往的车辆和行人。

  6、在路上作业休息时,必须在公路水沟外,面向公路休息。

  7、采料取土时,严禁挖神仙土,清理塌方时,应注意观察边坡的松土和落石。

  (二)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

  1、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B照,方准上车驾驶,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2、驾驶员要坚决做到不开疲劳车、英雄车,要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到不酒后驾车。

  3、驾驶员必须落实班前检查,班中观察,班后保养的制度,做到勤保养、勤维修,及时做好车辆的例保工作,始终将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决不带病作业。

  4、未经分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更不准私自带徒,无证驾驶,私自出车。

  5、严禁超负、超坐、超载,严禁携带与公路养护无关人员。

  (三)机械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机械操作手必须具备操作技术资格,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

  2、机械操作手必须做到专人专机,严禁随意将机械交他人操作,不准私自带徒。

  3、操作手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工作区,更不允许打闹嬉笑。

  4、操作手必须爱护机械,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清洗保养,并做好日常的例保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

  (四)油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油库人员要加强安全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2、负责对油库每个角落、每个部位进行经常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做好油料等材料出入库工作,对库里的易燃易爆物品应认真进行经常性检查。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配备足够的性能完好的灭火器材,防患于未然。

  5、油库人员应坚守岗位,杜绝无关人员入内,严禁与无关人员闲聊。

  (五)后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食堂人员要妥善将油、气、煤等易燃易爆物品分类放置和安装,严禁霉烂食物供给,做好消毒工作,并加强对厨房的巡视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后勤人员要负责办公区、生活区的防火、防盗工作,配备足够的、性能良好的灭火器材,做好预防保护工作。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15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到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公路段与养护道班签定安全合同,需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道班对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实施处罚。段部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道班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段部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养护道班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养护道班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标志服,路面施工点要按规范规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洒落物干扰行车;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必要时请路政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需要过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件。路面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养护施工工程要尽快完成,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凡是来不及安排处治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要采取紧急预案处理,对路面坑洞要采取临时填补。

  四、养护设备安全管理

  养护道班的所有养护设备运行时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资质证书,应会基本知识,熟悉操作技能,养护道班要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掉头和逆向行驶,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严禁疲劳和违规驾驶。

  五、突发紧急情况处置

  养护道班应针对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突发紧急情况分别制定处置预案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情况造成地损害。

  六、养护安全信息管理

  段部和养护道班必须坚持路况巡查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施工信息,凡是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情况,都应当及时将信息汇集至上级部门,突发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将收集的养护信息认真予以记录。

  七、安全检查考核

  段部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为、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以上养护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问题,要求停工整改。

【公路养护公司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路养护总结12-03

公路施工及养护04-27

公路养护技术概述04-26

公路养护个人总结01-06

浅谈公路的日常养护04-26

浅谈公路养护巡查04-26

公路养护的述职报告模板10-25

浅谈干线公路的养护与管理04-30

试论牧区公路养护管理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