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1
一、医院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二、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领导批准后提取。
三、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医院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医院应当加强对银行结束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四、医院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券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五、医院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医院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七、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八、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
九、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报销票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相关附件单上盖“附件”鲜章。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2
为加强医院专项资金合规有效使用,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落实使用部门职能职责,完善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医院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财政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由于事业发展需要向医院提供的具有明确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医院内部管理需要具有用途的自有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合理规划,科学论证。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医院制度要求。
2、统筹安排,保障重点。专项资金要统一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互相占用,切实保障医院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3、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4、绩效评价,量效挂钩。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落实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
三、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部是医院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汇总编制,政策文件收集、台账分类管理,资金使用的申报与审核。对专项资金设立专账,按年度、项目、资金类别等进行核算,项目完成后及时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严格审核经费报销凭据,专款专用。落实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的评价与分析工作。与财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做好资料上报和检查工作。
2、项目归口职能部门是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落实部门。负责归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各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具体编制项目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的使用、验收工作。按规定支出范围、支出用途申报专项资金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收集项目资料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工作。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使用部门等进行项目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与报批:由项目申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政府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汇报进展。
3、划拨与审批:财务部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负责到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及使用手续。
4、使用与管理: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需医院自有资金同步配套的.,财务部负责计提配套。项目归口执行人员应全面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任务,实现工作目标;财务部设立项目资金专管员负责统计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定期报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统计报表,并定期根据财政反馈的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表督促项目执行部门按序时进度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范使用资金,提供的经费报账资料应真实、有效;配合审计、财务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考评。
5、监督:实行“谁使用,谁负责”、“钱随事走,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由审计处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向院里报告。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整改、完善意见,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到位、合理。
6、验收:专项资金项目要按计划推进,在达到申请报告中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同时完成项目任务,由项目申请部门提请主管部门或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会同项目承担单位等相关科室,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及结算。
五、综合考核与评价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对项目的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评价与考核的结果与绩效挂钩,考评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项目管理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为依据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管理方案中规定的工作任务数量和质量等完成情况;
2、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的重视程度、组织协调力度、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与落实等;
3、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等;
4、项目实施的效果,包括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持续影响等;对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3
为了推动医院学科发展,加快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尽快提高我院临床诊疗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树立 “出名医、建名科、创名院”的品牌意识。建设一批达到市内先进、省内领先的医学重点专科,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设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相关制度如下:
一、专科定位
院内重点专科是指已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管理规范,人员结构合理,经医务科批准,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拟定科室。
省(市)级重点专科是指已通过申报、审核、挂牌的省(市)重点专科。
重点专科应具备较强的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和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学科关键技术和方法进行吸收和创新的能力;具有研究开发临床医学适宜技术的能力,并能加以优化和推广应用;具有较强的开展省内外技术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
资金为医院自筹资金,院内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20000元;市级重点专科专项资金30000元;省级重点专科专项资金40000元。
三、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使用原则:
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专项经费要确保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不得以各种名义挤占、挪用。
(二)、适用范围:
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由医院投入,主要是更新和添置对重点专科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技术、人才和设备等。专项资金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以下各项开支:
1、设备、材料费。用于重点专科建设所需的实验和技术设备、材料的投资,包括购置样品、药品和小型设备,以及设备租用、折旧、运输等费用。
2、管理费。用于重点专科建设的立项调研和论证、组织实施和检查、印制文件制度和合同等有关资料等方面的支出。对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学科带头人管理和使用。
3、劳务费。用于聘请院外专家讲座、查房、带教等费用。
4、会议费。用于对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进行研讨和学习交流会议的有关支出。
5、培训费。用于重点专科建设人才梯队建设,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点专科建设规范、学习和制定相关技术规范等培训的`支出。
6、差旅费。用于制定或修订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和文件制度等有关的差旅费。
7、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报销流程,首先由科室主任签字通过,上报财务科审批,经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8、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科室人员津贴、奖金及绩效工资等,学科带头(科主任)要严格控制支出,保证资金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开支上述范围以外的其它支出。
四、管理规定:
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建设周期原则上定为3-5年。科主任要根据重点专科建设周期预算专项资金使用预算,并不断完善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建立专科建设进度评价机制。
1、列入重点专科建设的科室要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达标计划,并于每年12月前向财务科和医务科(科教科)提交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预算。
2、如果出现学科带头人调动工作、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条件变化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医务科(科教科),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决定专项资金是否继续使用。
4、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由医务科组织每年对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科室,本年度结存的专项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对于被淘汰的科室,由财务科及时清理专项资金帐目,结余经费暂时冻结,如果下一轮入选,可结转后继续使用,如果被淘汰,则由医院收回,转存其他重点专科使用。
5、医院不定期组织督查小组按照重点专科建设达标计划的内容和考核指标,对重点专科建设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和
中期检查,对未按计划进度和要求实施建设的专科,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顿、通报批评或撤消建设计划,追回拨款等措施。
五、奖惩规定:
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出,要追缴相关费用,并取消重点专科专项资金的资格。对于违反有关财经法纪的,按有关财经法规处理。
六、其他:
本办法由财务科和医务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4
(一)依法正确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得片面强调收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必须按规定标准收费,做到不多收,不滥收,不少收,收款员要牢牢掌握收费标准。各项收入要统一纳入财务部门管理,任何部分不得随意截留或隐瞒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
(二)各门诊收款员要严格按照各医疗项目和物价标准收费,遵守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当日账款当日结存,各款项与每日报表核对一致。
(三)各住院处收款员依据医保,物价政策审核和收费,每日下班按时结账,核对医嘱,收费记录,各款项与每日报表核对一致。
(四)门诊收费处,住院结算处要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发票,由发票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复印、购买、验收、领取、使用、交回、复核、核销、保管、归档、销毁时认真履行手续,设登记簿记录,以便卫生、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各收入退费要有明确的退费流程,退费发票要有各科室相关人员,与大夫签字,写明退费原因,退费凭证要三联齐全,由发票管理人员统一审核归档管理。
(六)加强对其他收入的管理。对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对外投资利息收入等均要列入其他收入进行管理,有关部门必须及时上交财务,不得留存,留用。
(七)对三产和承包部门的.各项收入,根据医院制定的经济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收入要按照合同约定,定额如期上交,财务部分和质检部门定期对其收入及相关账务进行监督,检查。
(八)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科统一核算,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采取综合治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九)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以便分清职责,严明纪律,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收入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公司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指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合同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第二章 收入确认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所有收入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工程施工收入在工程已完工、取得收取工程价款权利或收到工程价款时确认。在一个会计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合同完成时确认收入;对于跨期项目,如果其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期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第五条 如果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
(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第六条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七条 合同收入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
第八条 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九条 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 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
(二)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一条 所有施工合同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均由分公司确认,平时在分公司的账表中反映,每月末以报表形式报公司财务部汇总。其他收入项目按其内容分别在公司、分公司确认。
第三章 工程结算收入核算对象
第十二条 分公司以单项合同为会计核算对象,按工程项目确认收入。
第十三条 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公司或分公司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
第十四条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四章 工程结算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工程结算收入管理流程
(一)公司统包再分配给分公司的项目
1.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合同评审,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公司按照相关制度依内部转移价格将统包的项目分配给相关分公司。分配时,要明确各分公司承建部分的下列数据:
(1)成本定额。即各分公司承建工程的对应定额成本(即合同预计总成本),可作为确定分公司工程进度的依据。
(2)合同收入。即合同总收入扣除经验审减金额后的剩余额中,与各分公司承建工程对应的总收入,将作为各分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依据。
3.分公司在将公司分配的项目再分配给工程处时,要将记载分配资料的文件抄送本分公司财务部;施工过程中,在向建设单位等报送工程进度情况时,有同时抄财务部。
4.如果工程在内完工,分公司按总公司核定给本分公司的“合同收入”额确认收入。
5.如果工程在年末未能完工,各分公司应按照适当的方法确定工程进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同时,将工程进度情况报公司市场部,公司市场部汇总后向客户汇报,并依据工程进度向客户催取工程价款。
6.公司财务部收到款项后,向客户开具发票,但不再在公司财务部确认收入。
(二)分公司自行签约的项目
1.根据公司法人授权,依《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合同评审,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报公司市场部备案。
2.分公司按相关制度规定将项目分配给工程处,同时将合同副本抄送财务部。
3.各项目小组每周向工程处报送工程进度情况表,工程处汇总后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将各工程处所报工程进度情况汇总后,向客户汇报并催收工程价款,同时抄市场部和财务部。
4.工程价款由市场部依据工程进度向客户收取;有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项目小组就近收款,但项目小组应及时将收款情况报告市场部。
5.款项收到时,市场部将工程进度情况及工程已收款情况一并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据以开具发票。
6.财务部根据工程发票记账联编制转账凭证,据以登记工程结算收入明细帐和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明细帐等。
7.内完工的工程项目,分公司按合同总收入确认收入;年末未完工的项目,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8.每月末,各分公司应编制《工程结算收入明细表》等,报公司财务部汇总。
第十六条 未签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动工,并按特殊事项对待。此时,项目小组和市场部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确定工作量,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一旦签订,要密切关注此类工程的价款回收情况,对照工程进度定期收款,并按上述办法确认收入。
第五章 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七条 对于工程剩余材料,要先填制“退料单”或“残料交库单”,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工程成本。如再进行对外销售处理的,应经本分公司工程处和物资管理部领导会审批准,出售时按实际销售价款开具发票,并确认为收入。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出租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申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各部门所管理的资产的出租由公司财务部直接进行账务处理;分公司所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出租由分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九条 公司无形资产转让后,由公司财务部直接确认相应收入。
第六章 营业外收入的管理
第二十条 对公司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收入,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财务部直接记录、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6
1、医院统一结账时间为每月25日下午,26日起各项资金收支、药品收发等账务结算至下月,各相关科室搞好配合,保证数字准确。统一报账时间为每月29日,每月29日前收款室、药库、一体化、防疫等将结至当月25日的报表清单核对无误后报财务科。
2、各科室所用收款票据必须从财务科领取,并由财务科做好登记,其他科室均无权购买或发放。
3、药房、药库每季底结账后随即盘点清查药品数量,次月2号前将核算好的药品盘点表报财务科。
4、防疫科建疫苗进销存明细账,对疫苗库存进行详细登记,每月一次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5、一体化建一体化明细账,逐月登记各卫生室报账、进药、工资发放。
6、各科室人员变动情况每月10日前报财务科,以免造成工资计算错误。
7、现金日清月结,每月盘点现金,核对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确保账实相符。
8、收款室用收费管理系统汇总结账,有与实际不符须说明原因。
9、每年12月底由办公室会同总务科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与科室固定资产卡片核对,保证固定资产。
10、财务科定期检查各科室账表,核对账表和实物,保证资金及资产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7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对医院的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财务院长出纳。对于未经审核的凭证不予支付。
三、按照事业方案,正确准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方案,办理睬计业务,根据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
四、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举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管理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凡本院对外采构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依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证,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准时办理结帐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准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削减呆帐。
七、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协作,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财产举行常常的监督,准时清查库存,防止铺张和积压。
八、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具体记下,每日集中研究,找出缘由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九、原始凭证、帐本、工资册、财务结算等资料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对本院的物价有监管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院收费举行监督管理。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8
1、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国家制订的其他财经法规。
2、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财务院长领导下,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医院财务工作接受财政、审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财务工作岗位本着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原则设置为:财务主管、出纳、收入费用核算、资产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住院结算、门诊收费、成本核算、稽核。根据业务量繁简情况,设为一岗一人,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4、医院分院、成本核算、住院结算、门诊收费的财务人员,纳入相应科室的人员编制、行政上归各部门,业务上受财务科的指导。
5、财务人员的任免按《会计法》规定办理。
6、财务人员在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时,由主管财务院长监交,必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7、积极合理组织收人并保证及时入账,严格控制支出。医院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执行,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凡是本院对外的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8、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
9、认真做好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资产进行盘点,保证财产物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0、固定资产管理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11、物资管理贯彻“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严格按国家有关制度和医院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
12、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
13、医院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制订的各项结算制度,接受银行部门的监督。
14、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对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查明原因,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
15、因工作需要,需领备用金的科室,须提交申请报告,经院长批准、财务科长同意后方可领用,年度终了必须归还备用金。
16、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严格按国家制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9
1、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记下工作;银行预留印鉴不得由出纳一人保管;全部银行存款、现金的收入、支出原始凭证不得由出纳人员填制;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库存现金应该受到不定期的常常性的检查。
2、其他会计人员非经授权,不得代表单位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的收支业务。经授权代办的现金支付原始凭证,须经出纳检查认可并盖章后方为合格。
3、选购人员不得兼任材料、物资保管,保管人员不得兼管材料明细帐。
4、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个人负责办理全过程,必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处理。
5、对经济活动,确定审批权限,建立审批制度,审批人对所审批的财务内容负责。
6、建立财产物质的验收、入库、盘存对帐制度。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10
为庇护国家财产的平安完整,财务科特制定以下平安守卫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和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财务机关的现金只能保留银行核定的`库限范围,超过要准时送存银行。
出入院处只准保留允许数额范围的现金,当日收取的现金必需交送款人员送存银行。
门诊收费处要准时结帐,定期查库。对收取的现金,要准时交送款人员送存银行,个人保留的现金不得超过允许的范围。
二、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平安守卫制度,下班要关水、关电、锁好门窗,保险柜钥匙要专人保管,不得任意乱放,发觉隐患要准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财务档案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应归档的一切单据和凭证必需按时送交档案保管处。
四、财务科微机要有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为了保障数据平安,未经允许严禁他人使用电脑及局域网络接口。
五、各收费处要妥当保管好收据、医疗收费章和各种有价证券。
六、出具支票或发票必需填写金额。
七、各收费窗口必需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11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医院项目管理制度03-13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通用11篇)06-19
扶贫资金项目报告01-11
优化园区项目资金管理04-30
项目资金承诺书11-11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07-02
资金管理制度04-25
资金管理制度06-12
资金管理制度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