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液化气站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1
1、空瓶、重瓶要按指定的区域分别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2、15kg钢瓶应单层码放整齐,并留有通道。
3、钢瓶不准堆压在消火栓上,也不准阻挡消防通道。
4、钢瓶要周转使用,重瓶不易存放过多。
5、漏气瓶和超重瓶、待修瓶不得和其它钢瓶混放。
6、待修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必须排空后才能存放,待修瓶不得乱扔,集中后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
7、存放的`钢瓶要有专人负责,定时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2
1、在站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站内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气瓶安全的法规和其它规定,对站内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充装安全负技术责任。
3、负责站内各种设备、操作、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工作。
4、负责站内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建立站内设备的技术档案及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制定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站内各种设备、器具的检验,修理更新等技术审查。
7、负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校验情况。
8、负责向主管部门及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9、负责压力容器、气瓶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报告。
10、负责安全技术防火方面的规定,对站内临时动火作业,按要求执行审批手续,并到现场监督指导。
11、负责组织、搞好消防演练,加强防范,提高消防水平。
12、负责督促站内各岗位执行安全法规及岗位安全责任制的情况,有权制止违章操作现象,对站内领导忽视安全生产,不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等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3
液化石油气公司是易燃、易爆的重点单位,因此“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管理人员都要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和标准。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设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专门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
2、液化石油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教育,实行岗位定责,持证上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各项工作流程,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5、要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和车辆配套、完好,同时要具备各项设备的工艺操作规程。
6、要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做到帐、册齐全。
7、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图纸、档案。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4
为保证液化气站的安全生产以及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1、严禁在液化气站停车场和站内吸烟,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进站。
2、零瓶用户必须持液化气票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充装,整车用户必须持有关证件和票证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充装,不得随意停放,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3、停车场以及液化气站内不得排放液化气和倒残液,不得拖滚、敲打液化气瓶;停车场内不得摆摊设点,修理车辆。
4、凡是拉运液化气的车辆,进站时必须向门卫监测人员提供有效证件,槽车充装应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拉运钢瓶的车辆应提供(从业资格证、押运证、道路运输证)和液化气票据,不得无证进站和无票进站。
5、凡进出站门口的钢瓶,必须经监测岗位人员清点,核对后方可出入。
6、所有进站机动车辆必须安装好我站提供的阻火器,佩带好2个以上消防灭火器、危险标志灯具;进站车辆限速不大于五公里/小时;不得将杂物带进站内。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停放,停稳后必须熄火;严禁在站内检查、加油、调试和修车;严禁随意使用非防暴工具;不允许打开喇叭、开放收录机。
7、充装人员必须穿戴我站提供的防静电服装,用户不得随意进入工作间;进站后必须关闭手机等其他通讯工具。
8、拉运钢瓶车辆的车厢底部必须垫衬木板或胶皮。钢瓶最多只能装两层需用木板或胶皮隔离,严禁钢瓶碰撞。
9、液化气钢瓶和槽车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不得有鼓包变形,部件要齐全完好,检验时间要清晰,不得超过规定的检验期限,钢瓶必须按规定戴好两道橡胶震圈。液化气槽车的压力表、液面仪和安全阀等附件要齐全完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钢瓶或槽车,本站拒绝充装。
10、进站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兰州石化油品储运厂液化气站的各项有关制度,不得无理取闹,如有违章违法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本站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5
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确保站区安全。
a、防止明火:
一、为了防止明火,液化石油气站外围除设有围墙外,门口应设有“严禁烟火”警界牌,及站内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等进入防火警区,经同意入站车辆必须配带合格的防火罩,否则不得入内,拖拉机、电瓶车和畜力车一律不准进行站内。
二、严禁在防火警区内乱架、乱设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隔)爆型的,其等级为2—2级。禁止使用不合格或等级达不到要求的电气设备代替使用。如特殊情况必须设置临时配电线路或电气设备,应报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消防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通电使用。
三、防火警界区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支架、金属电线管或其他可能通电的金属部分,均应做有效的保持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确定安全可靠。
四、分装间、空重瓶仓库的地面应局部采用撞击磨擦不起火花的材料辅设,金属之间不得相互撞击,如用普通工具击打,必须垫木板。
b、防雷电:
1、站区所有防雷设施应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中有关防雷设施的要求执行,严禁利用贮罐和高电位转移来代替避雷(网)针。避雷(网)针的接地极应具有充分的.导电性能和良好的机械强度,总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雷雨季节前,应对避雷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其可靠性。
2、雷雨天气,应停止槽车装卸和灌瓶作业。
c、防静电:
一、液化石油气贮罐、容器、设备、管道、槽车装卸台及分装间阀门、灌瓶用秤等都应设置可靠的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二、在进行装卸或灌瓶作业时,液态液化石油气的流速应不超过3米,以减少静电电荷的产生量。
三、在灌瓶时,要严格控制自喷向室内喷出液化石油气的数量,严禁为加快灌瓶速度将钢瓶内残液任意放散。
四、要经常在机房泵转动皮带内侧涂异电性能较高的涂料或防静电蜡,外侧罩金属网(罩)以隔断静电荷,抑制放电。
五、严禁穿化纤服装、针子鞋进入防火警界区或从事各类工作。
d、用电管理:
一、生活、生产用电必须专人管理;
二、严禁私拉乱搭线路;
三、杜绝保险合硬接,必须按照负荷大小装配相适应的保险丝;
四、生活区内严禁线路外露、外接;
五、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
六、工作区内严禁安装非防爆电器;
七、值班室内必须装置电源开关,并设置消防专用电源开关。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6
一、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液化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岗位和逐级责任人职责。应根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互动关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二、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
液化气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三、有消防档案
液化气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液化气站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十)其它应备案的记录。
四、有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液化气站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予以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五、有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
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液化气站负责落实,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六、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7
1、液化气站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5、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6、液化气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7、液化气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气罐罐体、加气机、气管道等储输气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气库房、装卸气作业区、加气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气区、作业区和加气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8、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
9、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液化气站内用火。
10、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11、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12、收发、测量和加注液化气期间,禁止用火;
13、在输气管道、气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气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14、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15、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16、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8
1、液化气站站长全面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液化气站人员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2、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及用具等均应属消防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用与非消防工作上;
3、对干粉灭火器定期检验,应保持良好状态(压力指针应在绿色区域视为正常);
4、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
5、室内外的消火栓,灭火器严禁埋、压、圈、占。
6、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保管,定时检查保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冬天要做好灭火器材的防冻保暖工作,灵敏有效。
7、各场站配置的灭火器材,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检查记录表上。一年进行一次更新换药。
8、擅自取消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损坏要照价赔偿,影响灭火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9、如遇特殊情况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后必须进行统一登记,在交接班记录上注明使用用途、使用数量,并及时报站长联系充装。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9
为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试验线项目使用的液化气及液化气罐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液化气罐属于压力容器,内装的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只能做为食堂生活用。不得用作工程,替代乙炔使用。
2.项目部食堂及外协队伍用液化气罐防火安全工作统一由项目部安质部管理,对防火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液化气罐应供应商应有合格的资质,并应提供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确认。液化气使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收集其资料存档,并上报项目部。应与供应商签订的供销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4.供货方需有液化气罐的检验合格证(签),钢瓶及充灌的液化气压力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禁止来历不明的液化气罐流入使用。
5.50kg液化气罐应存放在专用的砖砌库房内,与人员密集区域应有有效安全距离,库房应与用火区须有有效隔离,库房应设置门、锁。
6.液化气罐库内禁止放置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用火。除运送人员和炊事员外他人不得随意开锁入内。气罐库应有防晒、防雨、通风设施。
7. 15kg液化罐应与炉灶保持1.5米的有效安全距离。放于室外的液化气罐必须防晒、防雨、通风。
8.连接罐体的减压阀必须为合格品,连接炉灶的.软管连接必须使用耐压、耐油管,管头使用专用卡扣紧固,禁止使用铁线绞固。超过1.5米距离的应采用硬管(镀锌铁管)连接过渡。穿墙管必须加硬管做防护。
9.液化气罐使用单位应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在食堂的炊事人员中,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防漏气的安全检查。
10.炊事人员在使用前应进行《液化气罐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未参加培训考核或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考核成绩存入人员管理档案。
11.项目部及外协队伍单位应贯彻落实、遵守本制度和《液化气罐防火、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12.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违反本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安质部将根据情节和严重性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罚款处理,对违反规定引发的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10
1、液化气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液化气灶的基本知识。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液化气。
4、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液化气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每只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然后通知供气室关闭气源总阀门。
7、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液化气灶具。
8、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液化气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11
1、空瓶、重瓶要按指定的区域分别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2、15kg钢瓶应单层码放整齐,并留有通道。
3、钢瓶不准堆压在消火栓上,也不准阻挡消防通道。
4、钢瓶要周转使用,重瓶不易存放过多。
5、漏气瓶和超重瓶、待修瓶不得和其它钢瓶混放。
6、待修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必须排空后才能存放,待修瓶不得乱扔,集中后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
7、存放的'钢瓶要有专人负责,定时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12
一、液化气瓶库安全制度建立要求
(一)液化气瓶库应建立以下安全制度:
交接班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钢瓶维修保养制度;
安全防火制度;
清洁卫生制度;
钢瓶检验检测制度;
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应急预案。
(二)液化气瓶库应建立装卸钢瓶安全操作规程。
(三)液化气瓶库应建立以下记录:
交接班记录;
车辆出入记录;
班组hse活动记录;
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
隐患及事故处理记录;
钢瓶进出库记录;
钢瓶检验检测记录;
钢瓶维修保养记录;
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联系点到位检查表。
二、液化气瓶库安全设施要求
(一)液化气瓶库应设防雷和防静电设施,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loω,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并应每年检测一次,检测报告应存放在安全管理部门。
(二)瓶库内应备有消防水源,按标准配备消防器材,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
(三)瓶库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各种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电气开关的熔断器应安装在室外。
(四)瓶库应采取通风措施,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瓶库地面应铺设防静电胶皮板。
三、液化气瓶库安全管理事项
(一)瓶库的安全管理
1、瓶库工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护品,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
2、瓶库应24小时值班,每班检查一次瓶库的安全报警装置,配备通迅联络设备。
3、瓶库及库区周围5m范围内严禁有杂草或易燃物。
4、瓶库应配备消防器材,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
5、班组hse教育每半月进行一次,班组hse活动每周进行一次,班组hse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以及整改情况应如实记录,并及时录入hse信息系统。
(二)钢瓶的安全管理
1、液化气瓶库应建立用户档案,详细记载钢瓶维修检查记录。
2、钢瓶应保持清洁完好,橡胶圈保持完整、有效。钢瓶出、入库前,保管员应对钢瓶逐个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入库:
未经省级劳动部门批准的生产厂家生产的`钢瓶;
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的;
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超过检验期限的;
外观检查中发现有明显机械损伤、变形及腐蚀严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没有带橡胶圈的;
发现有火烧痕迹的。
四、钢瓶的使用要求
(一)供气单位应建议用户安装液化气泄露报警装置,液化气用户应具有安全使用液化气、试漏和泄露处置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二)钢瓶应置于通风良好、距离火源或热源1m以上的位置,严禁暴晒、雨淋、水浸、碰撞,严禁倒置、用火、蒸汽和热水及其他热源直接对液化气钢瓶加热使用。
(三)用户应采用肥皂水、洗洁精或燃气泄露检测仪检查钢瓶密封性。
(四)燃气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不得有接口,每二年应更换一次。
(五)发现液化气钢瓶减压阀损坏等原因造成泄漏时,应立即报告供气单位。
(六)液化气钢瓶内的残液不得任意倾倒,残液应由液化气瓶库统一处置。
(七)液化气钢瓶的定期检验应按gb8334-2022标准执行。
(八)对在用的ysp118和ysp118-ⅱ型钢瓶,自钢瓶钢印所示的制造日期起,每3年检验一次;ysp4.7、ysp12、ysp26.2、ysp35.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三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
(九)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钢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在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十)液化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
五、液化气瓶运输、装卸与贮存要求
(一)运送液化气钢瓶的车辆应经地方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持有有效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准运证。
(二)车辆进入液化气瓶库前排气管应戴防火帽,不得在站内长时间停放。驾驶员应持有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和驾驶证,押运员应持有危险品押运员证。
(三)运送液化气钢瓶的车辆应有防静电措施,并设置相应的危险品警示标识。液化气钢瓶在车上应加以固定。
(四)运送钢瓶的车辆应停靠在指定位置,手闸制动,并熄灭发动机,停车有溜车可能时,车轮应打掩木。
(五)装卸钢瓶现场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装卸液化气钢瓶时,应轻放、轻卸,严禁抛、划、滚、碰。操作人员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六)遇有雷雨天气、附近发生火灾、液化气泄漏和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中止装卸作业。
(七)严禁在瓶库内进行试气。瓶库的钢瓶内气体总容量不宜超过lom3。
(八)钢瓶摆放时,空瓶摆放不得超过两层,实瓶应单层摆放,且横竖摆放不宜超过6×6瓶,每区块之间留有不小于0.8m的通道。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13
液化气是一种燃烧性能较好的液化气体,存在着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潜在危险。因此,为了生命和财产安全,使用瓶装液化气应遵守以下要求:
1、钢瓶应放置在专用厨房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将钢瓶放在卧室内使用。钢瓶应防止暴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钢瓶周围的温度不得超过40℃。
2、钢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准卧放或倒置。严禁用火、蒸汽、开水对钢瓶加热,以免钢瓶压力急聚上升发生意外事故。
3、钢瓶与灶具最外侧距离不少于1.5米,且注意胶管不应接触高温物体或热辐射而加速老化。
4、使用瓶装液化气时,应先关闭灶具点火开关,再开启瓶阀,最后开启灶具点火开关;停用时应先关闭瓶阀、让管内余气燃尽灶具熄火后,再关闭灶具点火开关。
5、使用中应不离人,以免火焰被溢出的汤水浇灭或被风吹灭使燃气泄漏造成事故。
6、严禁乱拧和拆卸瓶阀、调压阀。如发现瓶阀、调压阀有问题应及时送维修点维修。
7、勤检查、细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确保安全,请在睡觉前、出门时关上瓶阀。严禁直接导气、倒(液)气,更不允许自倒残液,以免造成火灾。
8、如室内发现液化气泄漏,要严禁火种,不要开启电灯和任何家用电器的`开关(包括电风扇开关、手机等一切电器),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爆炸,并且赶快打开窗户加强通风,用肥皂水检查泄露源,采取措施消除泄漏。
9、不得在卧室内使用并存储瓶装液化气。
10、不得用任何手段加热或者敲、砸、倒卧液化气瓶。
11、不得自行倒罐,排残液和拆修瓶阀等附件,不得自行改换检验标记和瓶体漆色。
12、不得擅自安装、拆卸、维修燃气用具。
13、防止减压阀漏气。用户应经常检查减压阀上面的密封胶圈,一旦发现胶圈老化脱落,应马上更换,否则会发生气体外泄事故。当发现阀体漏气,应立即送去维修或更换。
14、检查胶管是否老化、龟裂或破损,防止漏气。胶管要选用液化气专用胶管,并用不锈钢夹把连接减压阀和炉具的两端锁紧。
15、炉具要安全使用。炉具应安置于远离易燃物处,并与气瓶保持足够的距离。应保持炉具及减压阀、胶管等配件的清洁。养成炉具使用时人不离开,炉具不用时关好开关(包括气瓶的总开关)的好习惯。一旦发现炉具漏气,应立即请专业维修人员检修。
以上安全操作知识请认真阅读,按照要求操作,保证人身安全与正常运行。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14
液化石油气以其清洁卫生和方便的特点而被广泛使用,但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质,加上瓶体本身承受较高压力,使用不当,容易发生安全检查事故。为保证我处餐厅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 、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民用气瓶,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为三年。使用期超过15年的.气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依法予以销毁。
3、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4 、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禁止使用。
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6、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7、夏季应防止曝晒。
8、严禁敲打、碰撞气瓶。
9、严禁在气瓶上电焊引弧。
10、严禁用温度高于40℃的热源给气瓶加热。
11、液化石油气用户及经销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次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严禁自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3、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篇15
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质,加上瓶体本身承受较高压力,使用不当,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保证我单位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必须到已输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3、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为三年,液化气瓶安全使用期限是15年,应避免液化气瓶超期“服役”。
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禁止使用。
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6、严禁敲打、碰撞气瓶。
7、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8、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9、气瓶连接加热装置的软管,应在工作面自然下垂,液化气瓶应与加热装置保持3米以上距离。
10、使用液化气时,先检查附近是否有火源,安全检查后打开气瓶阀门,再开加热装置开关,用毕,亦要先关气瓶阀门,待火熄,再关闭加热装置开关,防止因关一个阀门,易致气体泄漏发生安全事故。
11、气瓶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库房,严禁将气并瓶留在工作现场。
12、库房液化气实瓶与空瓶要分别存放,严禁混放。
13、安全员应每天对液化气瓶库房进行安全巡查,每日不得少于三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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