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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肉制品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肉制品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
1. 车间员工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开工前所有准备。迟到早退1~10分钟扣5元;11~60分钟扣10元; 61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 上班中途员工外出必须向车间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打卡正确登记出入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3. 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亲自提前提出,病假无假条按事假处理,不得事后请假或他人代假,否则事假按旷工处理,病假按事假处理。
4.事假一天扣款40元(每小时5元),病假需凭正规医院诊断书,不计工资。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时间按旷工处理。每月病假超过三天以上者,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5. 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 无故旷工一天扣80元(每小时10元)。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提请商务部予以辞退。
7. 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或临时通知上班,不得无故推托,无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8. 上下班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则每人次扣10元。
9. 下班前妥善处理当日生产的部件、产品,并清扫责任区。没有擦机台、清扫责任区者扣10元。
10. 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没关闭责任范围内的设备、照明电源,下班后没关车间窗户者扣10元。
11.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违者扣10元。
12. 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违者扣10元。
13. 工作时间,不得听音乐、玩手机,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通话时不得大声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扣10元。
14. 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须会客时,应经车间核准在指定的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5.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违者扣10元。
16. 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坐姿端正,不得脱鞋、翘腿、左顾右盼,违者扣10元。
17. 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违者扣10元。
18. 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闲聊、吃食物、随意吐痰、吸烟、喝酒、看书报、唱歌、吹口哨等。违者每次扣10元。
19. 个人责任区内有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内地面有散落零件等,扣款10元。
20. 废品、废料未存放于指定区域,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合格品无清晰明显标识,扣10元。
21. 工具(钳子、螺丝刀、电烙铁、通路仪)、工位器具(周转箱、周转车、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装盒、酒精等使用后未及时放回到原位,扣10元。
22. 不在本班组责任区内工作时,工作结束后未及时将工作地点清理干净,扣10元。
23.合格部件、产品不按时入库,返修品不及时返修,不及时清理废品、边角料、工作垃圾(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在现场存放超过一天,扣10元。
24. 未对原料、部件、产品做好防尘,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将其垫起,扣10元。
25. 不爱护公共环境,随处乱仍果皮、纸团、瓜子皮等垃圾,扣10元。
26. 按规定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在工序流动中不允许揉搓、沾湿、撕毁、损坏和丢失。违者扣10元。
27. 不按规定使用放置工位器具、周转工具,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扣款10元。
28. 各岗位妥善保管生产工艺文件(质量规定、操作规程),本岗位、责任区的文件丢失、破损扣20元。
29. 不得怠工或煽动他人,不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扣20元。
30. 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1. 未经车间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加工,违者扣20元。
32. 工作时间干私活,扣款20元,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价值的2倍赔偿。
33. 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34. 有偷盗行为或擅自将公司财产占为已有者,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35. 涂改工票数字及虚报情况和数字者,一经发现,按10倍数量处罚。
36. 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设备,新员工未经培训擅自使用设备,扣款2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7. 因个人原因影响生产进度、影响发货,扣款30~50元。
38.自责加工不合格品及将不合格品转序者,按其对后续工序及成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扣款30~50元。他责不合格品转入本序而未发现且加工转序者,按自责处理。
39. 因工作失误造成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事故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及后果扣款50~100元。
40.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拔弄是非当面顶撞领导的视情况扣款50~100元,甚至提请主管领导解除合同。
41.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设备损坏以及原材料浪费的,视情节况扣款50~100元,并且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肉制品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2
一、劳动纪律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一次罚款5元。
2、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上班时间刷卡考勤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元,早退一次2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着10元/次。
3、员工每天上班开早会,不得迟到,一次罚款5元。
4、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领导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5、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吵嘴打架,私自离岗,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必须向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元。(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车间内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不执行者罚款100元。
6、上班时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玩手机,吃零食,睡岗的如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有事须提前写请假条,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每月在四天休假后还想需请事假的,车间需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签署意见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100元。
8、上班和吃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元。
9、下班前必须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如发现一次罚款5元。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11、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13、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现场管理制度
1、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物件必须捡起。发现一次罚款5元。
2、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必须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发现一次罚款5元。
3、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识。
4、填写设备点检表应认真,真实记录,并对设备进行清扫与保养,不执行者罚款10元。
5、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填写记录应真实、清晰、字体工整,不允许虚报,发现一次罚款10元。
7、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元的处罚。
8、每天上下班打扫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划一,地面无杂物,工作台面禁止放个人物品,发现一次罚款5元。
9、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发现一次罚款5元。
10、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气泵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负责人的责任。
三、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2、严格按照图纸作业,每班生产的第一件产品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产品100%自检,以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如发现批量报废,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3、设备只能本工序的.员工进行操作,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如因此而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将双倍考核,造成的设备部件损坏,将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4、设备加工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部件损坏的,应当照价赔偿。
5、生产过程中,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需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的损失,后果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6、员工工作时无法按照工艺文件执行时,需要及时提出由相关部门进行解决,不能强行工作。否则造成的问题严重时,由于员工知情不报将进行考核。
肉制品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 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 违者罚款1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车间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
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
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肉制品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4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静电表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6.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7.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8.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9.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0.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1.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制度好定落实难,我们公司为了让制度落在实处,配合日事清管理工具将责任层层落实,增加相互之间的透明度,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肉制品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员工的考勤管理由生产主管负责实施。
第四条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第五条迟到、早退
1、上班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六条请销假员工请假一天至两天的由生产主管批准,两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所
有请假人员都须在生产主管处备案。
第七条病假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生产主管批准,月累计超过
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第八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生产主管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上班以前请示生产主管),如实说明原因,经生产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旷工
1、未向生产主管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十条加班如公司有加班任务需无条件执行,违者一次警告,二次上报公司人事部门,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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