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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仓库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纺织品仓库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纺织品仓库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仓库管理规范化,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流部仓库日常事务处理,及对物料,帐目,人员的管理
三、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做好货品出库和入库工作;
(二)做好货品的保管工作;
(三)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货品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四)保障各客户所需货品的供给;
(五)做到日事日清。
四、仓库日常管理
(一)做好各类物品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主管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到账、物一致。仓库的所有账目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清晰。
(二)仓库主管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损坏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公司领导及财务人员。
(三)仓库的物资分类必须清晰明确,货架必须牢固整洁。仓库应做到无灰尘、无蛛网、保持地面的整洁以及仓库的清晰。
(四)结合仓库条件,做到货品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品的进出和盘点的方便。
五、入库管理
(一)到货数量明细审核;
通过扫条形码确认实际到货单与实货有无差异;
(二)入库管理规定
(1)货品入库要清点数量、核对款号、颜色、尺码、查验质量、吊牌无误后方可入库;
(2)货品入库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汇报领导到库房检验本次新到货品的标示和货品质量;
(3)货品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清:物品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4)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出库管理
出库、配货、发货通过ERP系统审核完毕后,仓库根据配货单拣货,并装箱,仓库发货必须按照款式、颜色分类捆绑进行发货。最终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库、发货。
七、收退货
店铺收货货品到店,在ERP系统[收货单]请及时跟踪店铺验收入库,如发现差异,及时进行处理沟通,并将差异提并公司解决。
当有残次品或换货率要求退货时,需先向客服部申请退货,客服部根据实际情况处理退货通知单,ERP系统会自动根据预先设定好的退换货率(可分别设定期货、补货、铺货换货率)判断是否允许退货,如果允许,审核退货通知单,退货。
八、仓库盘点
(一)盘点前整理物料,清扫仓库。
(二)盘点分以下两种类型:
(1)大盘:在一个时间段内,货品全部盘点;
(2)抽盘:通过盘点,抽检某部分货品的实际库存与帐面库存情况。
每年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急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货品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
九、仓库储存管理
(一).仓库储存管理三原则:
1.防火、防水、防压;
2.定点、定位、定量;
3.先进先出。
(二)货品管理:
1.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2.仓库储存货品,所有货品要分类管理:良品与呆品、次品要分开区域来摆放。相同型号货品,如果有色差,工艺参数不同的不能放在一起。常用货品放在易取的地方,不常用的货品放在仓库里边;
3.将货品按ABC货品管理法实行分类管理。A类贵重的货品要妥善保管,并有专人保管;
4.所有货品不能长期直接摆放在地上,要放在卡货品架上。慎防货品倒塌,压坏变形。所有货品要做好防火、防水、防压、防尘、防晒、防变质工作;
5.搬动货品时,要注意轻拿罢放,注意不能弄脏有清洁要求的货品。
(三)安全管理:
1.仓库所有员工,要有安全防范意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认真执行“仓库十二防”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
3.严禁在仓库吸烟、生火、点蚊香。如要在仓库电焊作业,须请公司领导批准,并做好消防防火工作。仓库外二米内严禁烟火,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料品;
4.每天下班前检查仓库是否安全,关好电源、窗户,锁好门。
(五)仓库工作纪律:
1.仓库各级员工必须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要做到令行禁止。
2.工作认真,仔细;
3.每天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态,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工作;
4.不得与上司顶撞,恶言恶语。同事间团结互助,不得斗殴打架;
5.严禁在仓库吸烟,动用明火;
6.严禁赤膊、穿拖鞋,酒后上班;
7.严禁在仓库大声喧哗、追追打打、吃零食、看无关的报纸书籍、私自上网、玩游戏;
8.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严禁乱接电线;
9.严禁监守自盗、私自动用公司任何财物;
10.仓库所有人员,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
纺织品仓库管理制度 2
1、仓库管理的工作职责是保存物料的储存工作,及时供应生产所需的原料。对物料进行检验、收料、发料、存储、入账、盘点,以及呆废料的处理等内容。物料仓库主要指面料仓库、辅料仓库、机物料仓库。
2、仓库管理的收料工作在于检查采购物料的数量和品质。仓库员检验和清点送来物料的种类和合格品数量,填写入库单,发生数量不足和品质不合格时,通知供销科补足或更换,每种物料存放在固的地方,便于清点和发料。物料入库价格先按估价入库,等发票来后再红字冲销。
3、仓库管理的发料工作主要是为生产提供原辅料和机物料。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后才能从仓库领取物料。仓管员根据领料单所填数量分发物料。物料的'出库价格按照入库价格的移动加权平均计算得出。
4、仓管员要定期做好盘点工作。计算仓库内现有的物料种类与数量,掌握和明了库存的实际情况,作为采购或进货的参考。物料经盘点后,若发生实际库存数量与账面结存数量不符,除追查差异的原因外,还要编制盘点损溢单,经审批后调整账面数字,使之与实际数字相符。
5、仓管员要做好物料出入库的日报和月结存表,以供相关部门使用。
纺织品仓库管理制度 3
一.面辅料收货及入库制度
(1)所有面辅料确认前由采购对面辅料进行正确标示。新产品更应重视标示。采购将面辅料入仓单或送货单双方签字后及时交给仓库主管录入电脑。
(2)面辅料摆放需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摆放面辅料,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面辅物料,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
(3)需要采购测试检验面辅的需要当天确认数量、放至待检区;检验完成的马上安排收货确认单。
(4)检验出不良品或良品且需要注明该面辅料是刚采购的面辅料还是库存面辅料,以便后续确认累计入库数量。且需要将良品和不良品进行区分放在指定区域。
(5)仓库入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每一个物料单或送货单入库面辅料进行数量确认,即是确认登帐入库数量和实际入库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彻底解决完成。(有借料的需要见到相关单据,检验不合格的需要退货,补单且不能登帐入库,如登帐入库需要开“退厂通知单”扣除等同入库数量)。
(6)入库面辅料需要摆放至指定位置,小物料可以放在箱子里,箱子不能放在超过2米远的地方并明确且标示和储位信息。
二.成衣收货及入库
(1)成衣到库后,跟单或厂方付货品清单和送货单仔细核对成衣的合同、规格、款号、数量、批号及外包装,质量,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将到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相关单据上;入库后及时整理上架,并做好标识,入库帐交予仓库主管录入系统及单据存档;
(2)入库后及时整理上架,并做好标识,入库帐交予仓库主管录入系统及单据存档;
入库制度
一、对于成品入库要清点数量,核对合同日期,款号、颜色、尺码,如有出入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厂方核对;
二、入库后及时整理上架,并做好标识,入库帐交予仓库主管录入系统及单据存档;
三、采购物料抵库后,仓库管理人员要按照已核准的订货单,付货清单和送货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合同,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及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将到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相关单据上;
出库制度
一、配货员根据系统的配货单,进行配货出库,其它部门到仓库借衣服和物料时一定要严格审核领用手续是否齐全,并要严格验证审批人的签名式样,对于手续欠妥者,一律拒发;
二、配货员要核对清楚款号、颜色、尺码、数量,方可打包,配货单上签字并放一联出库单于大货包内,方便店铺核对货品,在包装外写好店铺地址、姓名及联系电话;
三、各个部门到仓库调拨货品必须走账,做到有帐可查,确保仓库货品的'准确率;
四、发货前需确认好发货地址、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等方可发货;
五、货品出库完后及时整理货架,需更改标识的要及时更改;
六、配货员出完库后要把出库单存根交予仓库主管及时登账,并做好和货运公司的交接;
退货制度
一、退货回来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有破损要当面清点完后,数量准确方可签字;
二、退货要及时清点,数据有出入时及时跟店铺反馈,并跟踪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没有问题的及时整理上架;
三、次品退货需维修的,及时交予生产部维修,生产部维修日3-5天,不能维修的退还工厂,并上报给财务,通知外发工厂退货,通知客户,通知营业部;
四、退货单核对无误后交予仓库主管及时登帐;并及时交给财务;
保管制度
一、仓库人员对库存货品和物料要每月月末盘点,盘点后由财务核实;
二、结合仓库条件,做到货品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品的进出和盘点方便
三、物料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地使用仓库面积
四、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库内消防设施按规定配置,定期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完好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出入库要接受检查监督;
3.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食品,
4.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在仓库内吃食物;
5.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卫生管理制度
一、不得在仓库内吃零食;勤洗手,并擦拭干净;
二、在货品上架、打包后要及时清扫,注明款号,物品名称;
三、仓库坚持做仓库无灰尘、无蛛网、保持地面的整洁以及仓库的清晰;
四、要及时清理桌面上的资料、杂物,保持桌面、抽屉的清洁。
安全事项制度
一、在上架、配货当中要确定梯子放稳后才能上下,注意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经常检查梯子是否有松动,货架是否牢固;并及时交维修人员维修
三、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及其它不安全隐患:
四,定期防范检查电源,安全网,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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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账物一致,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降低费用。
1.服装入库存,应先入待检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入库,更不准发货出库使用。管理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根据入库单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款式、数量、规格以及包装是否一致。不能及时完成核对的,需在监控下完成。入库后管理员需在入库单上签字并留底。入库时整货和散货以及不良品分别按照系统指定位置入库,入库必须要有原始入库单据。
2.进行入库扫码时要严格按照扫码要求小心仔细进行操作。扫码完毕需要再次与入库单核对是否一致,如有差异需及时查明原因并更正。扫码时要注意服装不落地,摆放不靠墙,平时注意防潮、防霉、防蛀等等。
3.服装摆放的原则是:在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物一卡一位原则。及时填写存储卡。有货物进出以及盘点时,管理员填写存储卡后需签字。
4.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严格按照拣货单的数量、款式、颜色及型号发货,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的管理员要提出批评;造成物资帐物不准、错发、缺发、等差错,保管员应负责任。一定要做到账务卡一致。
5.配货员持拣货单进行目标货物拣取,拣货员拣货完毕时需在拣货单上签字。验货人员持发货单对配货人所捡取货物明细进行核对并扫码,无误方可装包,并放一联出库单于包装内。交一联配货清单给仓库主管。
6.发料扫码时严格按照要求扫码,扫码完毕再次与拣货单单核对是否一致。如有差异需查明原因并及时更正。打包人员在打包前要提醒配货员有否有遗漏方可打包,打包完后对快递单进行扫码,并做好和货运公司的交接。出库一定要有出库单据。
7.原则上当天收发的货物以及账目需要当天处理完;日事日毕。上班进入仓库前先大概观察一下仓库是否有异常(例如门窗等是否完好如常),如有异常须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领导,下班前做好卫生清洁、关好门窗电源。
8.仓库成衣退货:退货回来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有破损要当面清点完后,数量准确方可签字。退货有异常要及时跟客服反馈,并跟踪解决。没有问题需换包装的,换完包装整理上架。次品退货需维修的,及时交予生产部维修,不能维修的入次品仓,并上报给营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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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的健康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资的性质、保管办法和注意事项,并能正确地使用该仓库的安全设备及消防器材。
2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等注意事项方面的教育。
3.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
4.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人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的`事故和损失。
5.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过高,应根据库内容星而定。存放物品的货架需考虑安全强度,不准超载。
6.库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可装设通风设备
7库内在不同部位,应挂温度计u随时掌握库内温度的措施。
8.库内不得混放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胡产品
9.仓库内外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在值班室内应有备用照明设施。
10.仓库成装置避雷针,井按时做技术检查龙修。种类和放置地点需经安全环保科同意。
12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13仓库内外需要进行维修施工时要办理“安全检修让’办理“功火许可证”。
14.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亩垃圾和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15.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均需巡视一次,检夯门宙是否牢固,是否有其他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以便追查处理。广告衫批发
16.交接班时要相互交接清楚,必须建立仓库保管员交接班日记。
17.值班人员严禁在非本人工作时间内随便进入库房
18.外来人员未经批推不得私自进人仓库,安全俭杏人员凭安全检查证可入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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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检查所分管的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内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5、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三节中层领导安全职责
第六条车间(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4、不定期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一级、二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第七条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负责全厂的安全工作。
2、负责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3、负责全厂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督查工作。
4、参与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协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隐患通知的下达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全厂动火、动土作业票据的审批工作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指导工作。
6、协助部室领导做好对消防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调度员安全职责
1、全面协调、组织生产事宜。
2、协助部室主任组织、协调在生产中所出现的有关事宜。
3、负责对本班人员的考勤工作。
4、负责本班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工作。
5、协助部室主任完成其它的安全工作。
第九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主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防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条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参加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四节部室、车间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4、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负责企业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4、负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5、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在公司领导的带领导下,对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8、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0、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1、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动火分析和进入塔、罐作业的气体测定,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分析测定数据和报告。
12、负责因工艺技术引起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它有关报总公司以上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3、督促各生产车间、部室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14、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1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协调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
16、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3、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作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
7、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8、在办理临时用工(合同工、民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第十四条治保部安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会同车辆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安全管理。
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消防队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和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负责扑救企业内的一切火灾。
3、组织企业义务消防队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4、认真进行基本功训练,经常组织实战演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5、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和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
8、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主要车间、工序、设备及易燃、易爆物料贮罐区、仓库等,应有周密的灭火方案,并为各级消防指挥员所熟知。
9、认真维护好消防车辆,保证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发现火灾,立即奔赴现场进行扑救。
第十六条供应、仓库、销售公司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所辖范围内职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
4、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5、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各类贮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6、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国家规定和企业要求。
第十七条质计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并认真执行。
2、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统上报工作。
3、对本科室的安全设施、器材要认真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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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的目的就是为各生产人员提供行动指南,使各位员工在工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令公司的一切生产活动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每位员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既是劳动者又是管理者,希望各位员工能够随时以管理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基本工作守则
1、 遵守厂纪厂规,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认真执行上级工作指示。 2、 努力学习,勤于钻研,不断提高劳动技术与自身素质。
3、 树立勤俭节约观念,爱护公共财物,讲究公共卫生,不得任意损坏或涂鸦任何公物。
4、 工作期间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串岗闲谈、离岗会客、离岗打电话等一切私活。
5、 工作期间严禁打瞌睡。
6、 生产过程中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必须逐级汇报,寻求解决方法。
值机员岗位职责
1、上班时间要提前10分钟与上一班交接,了解清楚机台所用的原料及织布情况。
2、看机过程中要做到每一匹布下布时搞一次机台卫生,以防由于飞花聚集太多而造成布面飞花疵点及打针,另外机台的地面卫生也要随时保持干净,及时清扫,清扫的垃圾倒入垃圾筒。
3、接纱时尽量打十字结,纱尾不能超过1厘米,包括接小纱,手上要干净,不能捻纱,每个输线轮绕纱在8-10圈,每个班2次检查输线轮上绕纱的现象。
4、经常要检查布面是不是有质量问题,比如坏针、坚条、横条、破洞、漏针、花针、断拉架、断丝等,下布时要里外仔细查看布面,有质量问题时自己解决的要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领班反映并跟进解决后的质量情况。
5、所看机台所用原料要堆方整齐,不能散落在地上,做到期及时拆包及时架纱。
6、发现有黄白纱、油污纱、烂纱等疵点纱要作标识后隔离放置,避免好坏纱混淆。
7、机位边的棉纱要放整齐,不能**放置,纱叉及风**用完要挂好,风管亦要整齐卷起。
8、不能漏写、错写布飞及落布卡的内容,写后要检查两次或以上,确保准确。
9、色纱转胚纱,要全面清洁机台,以防色纤、飞花影响布面质量。
10、两面不同花纹的布类要由抽针位剪开检查两面是否有花针、花点、油针等问题。
11、色织布、抽针布、提花布,落布必须对回OK板。
12、落布重量一般保持在20kg左右,偏差可在-+0.5kg,不能随意超重或偏轻。
13、不能乱调机台变频,不准私自调机,严禁无油无风开机。
14、不得私自剪掉任何疵点。
15、值机员需在班长指引下用纱,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到其他机台取纱用。
16、按规定在间丝处落布,间丝不能超过6圈,再由间丝中间剪开落布,即布头布尾各间2-3圈。
17、下班前要把所看机台的卫生彻底打扫一遍,圆机底下、卷布架上、台面上不能有明显飞花和油污。
18、要尽忠职守,有较好的责任心,服从公司领导安排,不能有敷衍塞责的行为,并且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
19同事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把工作做好。
质检员岗位职责
一、上班落班时做好交班工作。
二、每落一疋布要及时并认真检查布面、棉纱质量,并将每疋布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作记录。第一疋之后的布疋都要认真检查布头,避免有漏查及废布外流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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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每疋布的布飞及布头所需写明的资料是否清晰准确。
四、发现针路、花针、油针等严重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班长反映,并跟进处理后布疋质量情况;
五、每疋布不能超过6个疵点/20kg,超出范围的另行处理。
六、查色布时遇到严重质量问题要及时反映。
班长岗位职责
1、提前15分钟上班,巡视车间机台,了解车间生产进度。
2、查看验布记录,对各机台的质量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特别留意质量问题较多的机台。
3、安排值机员看相应的机台,其中要注意快机与慢机、分纱机台、清纱机台与正常机台之间的合理搭配。
4、当班织完布的纱需入仓的要及时做好标识,注明客户、纱支、批号、机号、日期等祥细资料,机台用纱出仓及入仓都要以书面形式写张出仓纸和回仓纸交由纱仓仓管作记录。
5、当班班长要时常巡机,留意机台状况,布面质量,布飞、落布卡内容是否准确并一致,环境卫生是否良好,一切棉纱及工具是否放置清晰整齐等。
6、领好所需要用的针,值机工换针时,班长必须要求以旧换新,并亲自拿针,同时做好记录,不可换错针,要清楚各机台所用针型号。
7、班长要及时清理机台夹板上的废旧资料。不得收漏或遗失落布卡。
8、新开机台,班长注意以下事项:
A、检查机台用纱是否正确,织排间、色织布应注意机台的色号、缸号、支数以及路数是否与生产单一致。色织布必须围好网布方可开机。
B、检查布面质量,不能有针路、油针、起横、夹痕、粗细纱等质量问题。
C、如以上问题未符合要求,必须要机修员处理妥当之后方可交接签名开机。
D、每台机必须由机修、班长签名后方可开机。
9、对生产过程中机台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的,班长处理后应签名并注明时间、原因,自己无法处理的,应立即通知机修。
10.生产不饱和的情况下,班长应安排值机员轮休。
11.班长收到《排产单》后,要仔细核对其中的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必须问清楚。
12.班要注意值机员及质检员的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值机员、质检员考评工作。
13.帮助值机员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做好日常培训工作。
14.做好交班记录,写清机台情况,值机人员名单、耗针数、机台运转注意的问题。
机修工作岗位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要求教机速度快,问题判断处理准确,教机疵点布少。
2、 必须按工艺单指示教机,有疑问可直接与机修主管商讨,不得擅自更改,教好机后须经机修主管核准后方可交机。
3、 教机员须核对排产单,机头卡、纱支、工艺同机上是否一致。
4、 教好机台,必须保证布面质量,不能有油针、针路、起横、夹痕,同时第一匹布必须质量跟踪,查验胚布并签名,发现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必须上报。
5、教好机,工具要收拾放好,机台要处理干净,同时保证油气管正常,辘仔、牙带保持一致。
6、洗机转针筒后不可有油针,教机后第一匹布可慢速运转,非工艺原因,机台必须按规定转速运转。
7、机台交接,机修必须在落布卡签名并注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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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如接到质量投诉,必须第一时间处理并跟踪下一疋布的质量情况。
9、 生产过程中机修如因机台故障或质量问题进行教机,事后必须在落布卡上签名并注明时间。
10、每台机必须用标签注明使用织针型号,织布必须备确认板交车间质检。
11、教机布必须磅过并记录,教机布不可超过2.5kg疵点不可超过8个。
12、机修发现开关失灵,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13、机修员要定期保养机台各部件,并要认真做好《机台保养卡》。
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工作安排,与同事团结友爱,工作互相配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准时上班,真正起到管理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办公室是公司对外的重要窗口,办公室人员的言行举止,代表着公司的良好形象,有客人来主动招呼,热情接待,并斟茶水,接听电话要礼貌用语等。
三、上班时间要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做到虚心好学,不懂就问,不要不懂装懂而造成工作失误,同事与同事之间相互沟通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当日的工作要求当天尽量完成。
四、当班时严禁看书报.吃早餐同零食。不得串岗闲谈,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不准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及其他消遣活动。
六、做好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单据其他物品。
七、在办公室不准拨打私人电话,接听电话要做到长话短说,客人有留言或转述电话内容要迅速、准确、清楚。
八、注意节约使用办公文具,纸张等易耗品要求尽量两面使用,笔及其他的耐耗品要以旧换新,最后一位同事下班时要记得关灯,关电脑,门窗,锁好门。
坯布质量考核标准
一、不可修补疵点8只以上属等外品;布面不干净坯布扣款1元/匹。油花衣属不可修补疵点,每匹布在10只内超出5只,每只扣2元;超出10只,属于等外品;严格按匹重要求落布,无关线的坯布扣款5元/匹;超出或不到规定范围1㎏以上的,扣款2.5元/㎏,试样布、扫尾布重量不到,由主管领导签字可免扣;转数未到时,如出现大疵点,内销单100转以内可落布,外销单30转以内可落布。
二、因长漏针、长花针、横直稀路、纱换错、次点超标等剪布,每公斤次布扣款2.5元,且挡车工扣除产量工资。
三、10米内长漏针扣款每米1元,淡花针、边轧破、针换错免半但扣除产量工资。
四、可修次点的规定:常规品种,以20kg/匹计,可修疵点6-15只,扣0.10元/㎏;洞眼15-25只扣0.4元/㎏,26只及以上算次品扣款2.5元/kg。
五、不规则抽针布出现漏针500㎝以上按第三条淡花针扣款,特殊规格另定。
六、坯布长疵点出现跨匹,第二匹始由班长承担20%扣款;如有跨班,交班后坯布由第二班组长承担20%.
七、在挡车过程中,如发现挡车未经主管同意,私自剪布或私剪次布藏匿,一律按纱价五倍扣款,并严重警告一次;如果发现第二次作开除处理。
八、经确定因机器不正常造成坯布质量问题疵点超标,由保全工签字后挡车工可免扣款,纳入保全考核里。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可免扣。
九、学徒工三个月内质量免扣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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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公司确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开展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在抓好生产质量等项管理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确定的单位年度分解目标和员工个人签约目标的.实现达标。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工伤事故和“三违”情况以及劳动防护管理工作进行月度考核,依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四、公司安委会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各生产单位每周一次的隐患排查、各班组每天日常安全自查,为完成年度目标坚持不懈的抓隐患整改,确保公司一方平安。
五、依照年度目标,有效开展每年两次应急预案演练,以实战状态投入演练,达到锻炼队伍一旦遇火情能在第一时间迅速灭火。
六、公司坚持执行全面禁止吸烟的规定,一旦查出按规定严格处罚,以此保证公司无火源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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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一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本公司的各项工作都要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二条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生产工作以及有关人员均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人人注重安全。
第三条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积极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圆满和超额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员工上班时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看书报、闲谈和私自换班,更不准将自己操作的机器、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二、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女员工应留短发或将长发卷入帽内,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准系围巾和赤脚上班。
三、不准酒后上班或当班睡觉,上班时精力要集中,不准将小孩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带进生产车间,当班不准做私活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操作工必须熟悉机械设备性能,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不准违章指挥。
五、对各种机电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全部穿戴整齐,严格贯彻
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制度。正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不准乱动、乱搬,以免碰伤或触电。
六、在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停机,无指令信号,任何人不得合闸。
七、配电室、油库、材料库、原料库、成品库等要害部门,闲散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各种压力容器、车辆、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九、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消防规范化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装位置显眼,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十、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要及时处理。
十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如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以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工作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清理场地,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
二、一切操作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操作,必须持有合格证,才准上岗操作。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处理。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用手触转动的部位。
四、必须钻研技术,熟悉自己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原理。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五、检修机械设备时,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检修,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验收,不准使用。
六、严禁非电气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等安全设施。
七、电气设备上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不准用湿手接触电气开关,不准用潮湿的工具洗刷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八、加强用火管理,禁火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要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
九、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性的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有专人管理。
十、对生产有害于人体的液体、气体、灰尘等必须隔离生产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治理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规划管理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在编制月、季、年的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车间、部门的安全措施计划。
二、安全措施计划内容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防火、防爆、防毒、防污染和防职业病等为目的的各项措施。
三、各车间、部门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公司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全厂的生产、技术、财务计划中确定各项措施落实。
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经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由财务部对此经费进行监督,保证资金到位。
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由供销部按公司审批计划,保证供应。
第六条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公司应设立一名值班员负责安全,每天佩戴标志值班,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的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2、认真检查各种安全防护罩、装置、设施,对发现不安全因素的隐患要立即报告处理。
3、检查员工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使用不当者立即纠正。
4、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
第八条安全员职责
1、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对违章操作、危险作业的,有权提出批评和劝阻,劝阻不听的有权停止工作,情况严重者,报告公司严肃处理。
2、对当班发现的隐患需查明情况,如处于紧急状态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操作,并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处理。
3、有权制止长头发、系围巾、高跟鞋、拖鞋人员进入车间。
第九条各类事故的管理制度
一、各类事故的定义:
1、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违反工艺指标和岗位操作规程,指挥有误,造成原料半成品、产品报废、影响了减产或停车事故。
2、生产质量事故:凡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半成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直接影响生产和检修计划的完成。
3、交通运输事故:凡是违反交通管理、事业心不强、操作不当发生翻车、碰车、伤人、伤车,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者。
4、生产设备事故:企业所有的生产设备发生事故或损坏,直接造成损失或停产。
5、火灾事故:无论何种原因,凡是发生了起火,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称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化学性、物理性爆炸事件,使财产遭受损失或停产、伤亡的。
7、工伤事故: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存在危险因素,突然使人身受到损伤,或使人的某种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一切事故。
8、人为故意损坏事故:心怀不满或故意泄愤,人为对物体或物资实施破坏或损毁者。
9、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因素影响或客观上尚未认识掌握发生的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
10、未遂事故:凡是操作不当或维修不彻底等因素,已够上事故条件,而及时发现抢救,避免了事故发生。
二、各类事故发生应负责任
1、生产事故,由生技部负责。
2、生产设备事故,由管机械设备、动力的生产设备部负责。
3、产品质量事故,由生技部所属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
4、交通事故,由管理车辆的供销部负责。
5、火灾事故,保卫部、生技部负责。
6、爆炸事故,保卫部负责。
7、人身伤亡事故,由保卫部、生技部负责。
8、破坏事故,由保卫部负责。
9、自然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各分工管理部门,按事故类别划分责任。
10、各类事故发生情况,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情况应及时反映汇报生技部和保卫部。
三、引起各类事故的原因
1、违章操作。
2、维修检查不彻底。
3、缺乏安全知识和操作不当。
4、设备配件、工具等不齐或质量不良。
5、检查质量不良。
6、检查计划不周。
7、工作场地通道不畅通。
8、照明不良。
9、劳动组织不合理。
10、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者规章制度不健全。
11、对现场工作缺乏了解或指导失误。
12、设计、安装、制造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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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纺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纺织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纺织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纺织企业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安全投入】纺织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的计划和财务预算,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纺织企业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作业行为标准化,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九条【建设项目“三同时”】纺织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
第十条【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纺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工程消防、特种设备和建设的安全管理;对于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和验收的事项,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内容要求】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纺织企业应当对新录用、季节性复工、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纺织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纺织企业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构成重大隐患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
第十三条【发包、出租项目安全管理】纺织企业涉及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发包或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纺织企业应当与承包、承租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纺织企业应当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应当服从发包和出租单位统一管理,并对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日常安全检查】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作业场所、仓库、设备设施、从业人员持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检查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危险辨识及告知、应急撤离】纺织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并将其工作场所存在和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如实书面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或欺骗。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纺织企业不得因此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纺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并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场所应当配备齐全、有效的监控装置、报警装置、防毒(防烟)面具、抢险应急工具和专用消防器材设施等。
第三章 生产设备设施及场所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安全要求】纺织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或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机械设备危险部位以及所有可能发生烫伤的蒸汽管道、箱体、排气装置等设备或装置均应当装设齐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
(二)纺织专用设备设施应当具备齐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联锁、信号、报警、保险等装置,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轧点必有挡板、有特危必有联锁,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
(三)各类用电设施、设备或者场所,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在配电设施、设备装设防水、防潮、防漏电和漏电保护装置,并有效接地。
(四)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工序、设备、容器或场所,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并对易产生静电的部位、静电消除器及静电接地状况进行定期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整理归档。
(五)纺织企业原料、成品储存库房要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库区和库内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麻纺织工厂严禁设置地下或半地下麻库,其他各类仓库要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达到防火等要求。
(六)纺织企业的防火、防爆条件或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纺织企业有关防火防爆标准的规定。
(七)涉及可燃性粉刺爆炸危险的场所、设施设备采用惰化、抑爆、阻爆、泄爆等措施防止粉尘爆炸,现场管理措施和条件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八)纺织企业的燃气站、除尘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缆隧道(沟)、原料及成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防爆部位,采取有效、可靠的监控、监测、预警、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得随意切断。
第十八条【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纺织企业应当在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应当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维护、校验,并作好记录。对超过使用年限或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及时予以报废或改造。
对于特种设备以及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运输工具,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未经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
第十九条【工业及设备淘汰】纺织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及时淘汰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推广使用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企业安全本质化建设。企业在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第二十条【纺织企业仓库安全管理】纺织企业原料及成品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应与生产、生活区分开设置。新建、改建、扩建原成库以及在库区附近新建的建筑物,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和验收,否则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二十一条【仓库安全要求】纺织企业仓库内的电气装置和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库房内禁止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等场所,严禁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和各种生活电器。
第二十二条【安全距离、安全出口要求】纺织企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与员工宿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纺织企业生产作业场所以及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通道、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封闭生产场所的疏散通道或者堵塞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纺织企业涉及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行政规章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特性,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和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要求】纺织企业严禁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操作纺织专用设备旋转部位,严禁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接触腐蚀性、危险性的部位进行操作,严禁在设备运转未停妥时处理机械故障。
第二十五条【危险作业审批】纺织企业应当对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内进行明火作业、具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实行作业审批制度,要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进行监控。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监部门及人员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对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将纺织企业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企业、关键事项、时间和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第二十八条【专项执法检查】纺织企业集中的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纺织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安监人员能力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监督检查人员加强纺织制造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应按规定配戴必需的防护装备,避免不安全行为,并做好检查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记录,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企业违规处罚】纺织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在案,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未有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作业审批擅自进行作业的,或未按规定采取监护措施的。
第三十一条【执法人员违规处罚】监督检查人员在对纺织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相关方责任】纺织企业发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或者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纺织企业与承包承租方对发包、出租导致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关闭取缔】纺织企业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改正要求拒不执行,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有关部门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对违法企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取缔。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实施时间】本规定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
纺织品仓库管理制度 11
根据WTO《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规定,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取消配额限制,纺织服装产品可以自由进入任何国家或地区。这为中国的服装业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然而,环境标志制度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将成为世界纺织品服装贸易面临的新挑战。
一、环境标志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产生和发展
1.环境标志制度的主要内容
环境标志也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是指由政府管理部门,或由民间团体依据一定环境标准,向有关申请者颁发其产品或服务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一种特定标志,标志获得者可把标志印在产品和包装上。它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或服务从研制、开发、生产、使用、回收利用、处置的整个过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最终有利于保护环境。
2.环境标志制度的产生
环境标志于1978年起源于德国。目前德国已对4500种以上的产品发放了这种标签,占全国产品的三分之一。随后日本、美国等许多国家,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制定和实施了环境标志制度,其中较为有名的有:美国的“绿色签章” 和新加坡的“绿色标志制度”等。
我国于1994年5月组成的环境标志认证委员会,是代表国家对环境标志产品实施认证的惟一合法机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及一系列“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批准发布,为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奠定了基础。目前已开展认证种类42类,产品涉及家电、轻工、纺织、汽车等各大行业,有140多家企业的430余种型号产品获得环境标志。
二、环境标志制度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的影响
1.中国纺织品服装行业受到环境标志制度的消极影响
(1)环境标志制度可能阻碍我国纺织服装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中国企业对环境意识和观念淡薄,纺织行业中的上游企业——原料商、面料商、印染制造商等少有申请生态纺织品认证的。虽然环境标志属于自愿性标志,本身并不具有公开的歧视性,不区分国内和国外的环境标志申请者,但它仍然可能具有隐含的歧视性。因此,取得出口国环境标志的产品可能因为不具备进口国的环境标志而无法进入进口国市场。因不符合国际环保标准且未获得环境标志,我国近年来大批纺织服装出口商品受阻,损失惨重。
(2)降低了中国不具有环境标志产品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产品占有率
中国的环境标志制度起步晚,企业的具体操作法规存在空白点造成其产品申请并获得环境标志认证越显困难。事实上,发达国家环保行动起步较早、技术先进,其授予环境标志的评价标准较为严格。而多数发展中国家基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即使真正实施环境标志制度,也往往会是依据的标准或条件相对较宽松,法律法规没有严格明确的强制要求认证,因而其未认证环境标志的产品无法得到发达进口国的认可,从而限制了这些国家产品的出口,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较低。
(3)环境标志认证增加了中国纺织服装出口企业的成本
目前,我国国内环境标准与技术水平较低,实施环境标志的纺织产品的申请和使用成本较高。我国服装行业目前拥有的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手段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际市场接轨等方面都处于落后水平。企业为达到进口国的绿色环境标准往往需要引进先进设备以保证产品的清洁生产,提高产品的环保标准。这对受资金短缺的瓶颈约束的中国企业构成了环境保护的成本。另外,我国企业为了获得国外绿色标志,不仅需要支付大量的检测、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使用年费等费用。
2.环境标志制度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的积极影响
(1)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如果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能带来环境绩效的改变,使绿色标志的产品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也会有很大的提高。纺织品服装环境标志产品一经出现,就吸引了广泛的公众关注,并在公众中有很高的认知度,成为引领绿色消费的先导。许多纺织和服装环境标志产品品牌已成为国家名牌,如杉杉西服等。尽管环境标志产品的售价要比传统产品高出5%~15%,但仍博得了许多消费者和厂商的青睐。在欧美、日本等地的百货市场中,有专门经销生态纺织品的专柜,销售的纺织品服装的面料都采用天然纤维制成的棉、麻、丝等,染色是用蔬菜汁染制。
(2)提高纺织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而避开“绿色贸易壁垒”
目前,我国的生态纺织品尚处于起始阶段,为适应国际纺织品市场的发展需要,2000年10月我国推出了第一个与国际接轨的HJBZ30-2000《生态纺织品》标准,以应对发达国家对我国纺织品设置的技术壁垒。中国生态纺织品环境标志标准基本上可以与国际通用的生态纺织品标准接轨,因此可以说中国纺织和服装环境标志产品突破了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获得了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这将有助于提高我国纺织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目前有90余家纺织企业也相继通过国际环保纺织品协会“Oko-Texstandard100”的认证。如“鄂尔多斯”牌针织纯羊绒服装被授予“信心纺织品”标签,为我国驰名商标早日成为世界名牌打开一条绿色通道。
(3)促使出口企业节约能源,降低经营成本,加速产品结构的调整
环境标志标准要求企业按照自身的情况,逐步实现能源消耗的减少和废弃物的再生利用。这样既减轻了污染,减少了资源消耗,又降低了各项环境费用(投资、运行费、赔罚款、排污费等)的支出。另外,环境标志制度在改进企业环境行为的过程中加速了纺织品结构调整的步伐。一些企业在申请环境标志过程中,积极开展高新产品和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改进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努力提高产品档次和技术附加值,从而达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了条件。如淄博第三毛巾厂在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中,采用了两项工艺改革,使染纱的耗水量降低73.5%,染布的染料用量降低54.7%。
三、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应对环境标志制度的对策
1.提高环境意识,树立正确的可持续发展观
我国纺织服装出口生产企业应顺应全球环境保护大潮,实施以质量取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企业应提高技术水平、注重环境保护,从整体上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从根本上突破环境标志这个新贸易壁垒。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企业要设计绿色产品、进行绿色生产、获得绿色环境标志并建立绿色营销渠道。这一系列的绿色环境保护措施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2.调整企业结构,开发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
环境标志制度的推行无疑为正在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催化剂,并且纺织行业推行环境标志制度还带来了其他相关行业的结构调整。如染料行业与纺织行业密切相关,由于生态纺织品标准中禁止使用部分有致癌作用的.染料,并且这一要求也成为纺织品国际贸易的普遍要求,因此,染料行业加大了对环保型“绿色”替代染料的研发和生产的力度,并成为染料行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的一个切入点。
3.积极申请国际环境标志认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
虽然环境标志制度的实施属于企业的自愿行为,但它对国际市场关系的影响是潜在和巨大的,因为零售商或消费者可能会拒绝购买无环境标志的产品,从而使有环境标志的产品和无环境标志的产品处于不同的市场竞争地位。我国纺织服装企业的出口产品应积极申请并取得出口市场需要的环境标志等认证,主动争取在国际市场的有利竞争地位。特别是要重视贸易对象国的产品认证要求,根据进口商要求的标准提供产品。如杭州市喜得宝丝绸公司自从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并被批准使用环境标志以后,原
先要经过200多项检测的丝绸产品出口到对方口岸时获得了免检,大大促进了公司的出口增长,使公司业务量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出口量增长了一倍多。
总之,从长远来看,只有更加注重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质量、对环境保护较为有利的“绿色纺织品”,才能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中国服装企业应在新一轮绿色消费的浪潮中,惟有提升纺织环境竞争力才能有效获取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争取逐步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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