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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拨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调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调拨管理制度1
为加强学院对仪器设备出借、调拨、报废工作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的出借
1、 仪器设备出借须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出借单》,并经资产办及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借用。未履行借用手续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仪器设备。
2、使用单位内部借用的,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院内使用部门间借用的由使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院外借用的,由学院资产办审批。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向院外出借,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二、仪器设备的调拨
1、 各使用单位对闲置、多余、淘汰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进行调剂或调拨处理。调剂或调拨按先部门内后部门外、先院内后院外的原则进行。仪器设备调剂必须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调剂单》。
2、部门内和院内调拨,由使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报学院资产办审批后,由资产办办理相关手续;院外调剂,须经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并报主管院长批准。
三、仪器设备的报废
仪器设备的报废应慎重对待,本着“物尽其用,勤俭节约”的原则,采取强有力的维护措施,尽力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一)仪器设备的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超过使用年限,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者;
2、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者;
3、缺少主要部件,无法再配,无法使用者;
4、修理费昂贵,无修理价值者;
5、上级资产办明文规定,属于必须淘汰或不准再用的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报废的审批:
1、单价1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经使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学院资产办审批并具体办理报废手续。
2、单价1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单)(一物一表),按上述过程序办理外,还须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万元以上(含)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一物一表)。单价1万元以上的`,由使用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学院资产办参与鉴定;
3、仪器设备的报废在完成院内审批手续后,按规定由学院发文向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申报核准。
(三)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
1、凡报废的仪器设备,一律上交学院报废物品的调剂仓库。入库后可根据需要,由学院资产办牵头,在院内组织无偿调剂(整件或拆零)。
2、可使用的由资产管理办公室无偿捐助贫困地区。
3、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残值上缴学院财务,充入当年教学设备经费。
4、有历史见证或具有文化传承价值的不得报废,由使用部门或学院资产办妥善保管。
(四)对符合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各单位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报废物品经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复后,方可进行销账处理。
调拨管理制度2
材料和设备调拨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通则
1.0 总则
配合建筑项目合约化管理实施,为更好实行材料调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材料调拨全过程操作。
2.0 适用范围:集团内甲供材调拨,按受控程度分为两类。
2.1高值周转材(简称高周材)和设备:如木方、模板、扣件、钢管、电缆、塔吊等,其调
拨须经集团同意,本办法主要规范此类材料调拨。
2.2 主材和水电材料:如水泥、钢筋、pvc管等,如涉及城市内项目间调拨经地产副总同意
后可实行,同步报采购中心备案,并结算成本;如涉及城市间调拨,需经采购中心同意,具体操作参照本办法。
2.3 对同一项目实行跨期材料调拨视同城市内项目间调拨。
3.0 调拨管理原则
3.1 提倡就近调拨,如未来2个月就近无使用需求,方可远程调拨。
3.2 确保调拨有效性,必须由采购中心组织工程管理中心现场评估,确定残值或损耗率,对
不能使用的材料杜绝调拨并就地做报废处理,详见《材料报废处理管理办法》。 3.3 谁调出谁维护,强调调拨前必须作好维修翻新工作。 3.4 积极盘活材料,主动上报闲置材料避免积压。
3.5 服从集团安排,不得故意隐藏闲置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调出或接收。
第二部分高值周转材调拨管理
1.0 下架高周材管理
1.1 对下架材料,项目经理应组织人手同步清理与堆码,在下架完毕7天内归堆完毕。 1.2 对如木方、模板、电线电缆等不用维修的材料,应区分报废和可调拨的堆码整齐并作好
防雨防潮措施,仓库主管组织材料稽查、成本会计、施工工长进行盘点,按《高值周转材盈亏管理制度》由成本会计登记入库,入库单经以上人员会签后交项目经理确认,对需报废材料参照《材料报废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1.3 对如扣件、钢管等须维修或翻新的材料,由项目经理组织人手翻新维修后堆放整齐,仓
库主管组织以上人员参照1.2 进行盘点入库并确认。
1.4 以上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向采购中心提出《下架材料调出申请》,申请时间不得晚于材
料实际下架日期后的30天,否则视为下架材料不及时回收,将在综合检查中扣分。 2.0 材料维保责任界定
2.1 原则上,调出项目负责在集团指定时间内完成下架材料的清理、维修、养护和翻新。 2.2 对无故推卸翻修维保责任或拖延时间时,经采购中心调配可不维保直接发往接收项目,
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保费用,由接收部门送采购中心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后从调出部门全额扣除,同时对该批高周材的损耗率由采购中心适当增大,调出部门不得有任何异议。 2.3因接收项目需求急迫导致调出项目无法正常完成维保时,经采购中心协调可直接发往接
收项目,由此发生的维保费用由采购中心评定后报分管副总裁审批。
2.4 如果该批材料暂物接收项目,采购中心可安排就地封存,封存期间不计使用费,但维保
费用由封存项目负责。 3.0 集团对下架材料的评估与检查 3.1 从两个渠道确定检查时间:
根据项目向采购中心提出的《下架材料调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材料即将调出前。 3.2 检查组织
由采购中心组织,工程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参加,检查前由采购中心发出《下架材料评估检查通知》。 3.3 检查内容
下架材料是否及时回收,是否归类堆放,堆放是否整齐。 下架材料的维保及时性和质量。 复核木方残值评估是否合理。 下架材料入仓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对比材料进场和退场在数量上的差异,以便为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4.0 下架材料的'汇报
4.1 每周由仓库主管填制《下架材料周报》,注明有无下架材料、下架材料状态及每类材料数
量,其中对木方还须注明新旧程度,对每类下架材料需预计下次本项目使用时间。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发送采购中心。
4.2 采购中心根据各项目周报汇编《集团各项目下架材料周报》,发送财务、工程、成本和分
管副总裁,抄送地产副总。
5.0 高周材调拨管理流程
第三部分 设备调拨管理
1.0 设备拆除前工作
1.1 项目在拆除设备前,应向采购中心提出《设备退场申请》。
1.2 采购中心接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管理中心到场检查设备的使用状态并确认
拆除时间及接收项目。
1.3拆除前由项目机电主管核查《设备清单一览表》,包括如下内容,报采购中心和工程管理
中心核实。
设备所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对有故障零部件予以登记以便将来维修或更换。
核对之前的《设备清单一览表》(一览表需登记本项目使用过程中购置或更换的零部件),
登记缺失零部件。
1.4 拆除后项目机电主管负责将所有零部件装箱,并登记零部件状态,核对拆除前缺失零部
件是否一致,更新《设备清单一览表》。抄送采购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
1.5 拆除后的设备零部件做好防雨防盗措施,对故障零部件予以维修以待调拨。
1.6 采购中心登记每台准备调拨的设备情况,以便将来调拨后判断购置设备零部件合理性。 2.0 设备调拨流程
下架材料调出申请 本项目第次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项目经理
申请项目
针对年月日~月日下架的材料,清单如下,我项目已按集团要求全部分类堆码及维保完毕,为加速资产盘活,现申请调出,请集团现场核查并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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