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考勤的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考勤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培训考勤的管理制度1
1、学期初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写好校本培训自培计划。
2、按时参加校本培训,及时在签到册上签名。统计学分时以本人签到为准给予学分。如有特殊情况要向负责人书面请假,否则作旷课处理。事后应补齐有关学习记录笔记。
3、参加培训要认真作好笔记,整理资料,统计学分时上交,凭资料给予学分。
4、在校外参加培训,要凭学分卡到负责人处登记学分。
5、计算学分要严格按照要求计算。
6、学期结束前两周要做好学分自评,再交教研组考评,最后由考核小组考评。
培训考勤的管理制度2
为严肃校本培训的学习记录,确保校本培训的`学习时间,使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培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培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三培训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培训考勤的管理制度3
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累计不少于48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的规定,为保证培训课时要求,提高培训质量,对参加会计培训人员出勤特做如下规定:
一、参训学员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会计培训,带上规定的培训教材和必要的学习用具,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迟到和早退。
二、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时,应事先请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主管老师安排以后批次相应的`课程上课,不得缺课。
三、每次上课由班主任负责点名,点名时间不定。
班主任要认真负责,确实做好点名记录。
四、学员出勤情况,记入学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作为年检重要依据,凡当年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未满规定学时的,一律不予年检。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可不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
(1)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六个月的;
(2)年度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
(3)生育。
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确认。
【培训考勤的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培训学校考勤的管理制度03-10
考勤管理制度07-05
考勤管理制度08-18
考勤管理制度04-03
考勤管理制度07-22
培训机构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11-16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04-09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04-10
餐厅考勤管理制度04-10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