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3 09:50:51 进利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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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节、安全作业证

  第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第2条、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车间)转岗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第3条、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第二节、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1条、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第2条、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科核发。

  第三节、使用管理

  第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2条、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第3条、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第4条、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所谓目标管理,就是根据事先设定的目标进行管理。目标管理是指单位内部各个部门以至每个人,围绕总目标制定各自的具体目标、行动方针,保证措施和工作进度,有效地组织实施,并对实施过程实行“自我控制”,对实施结果进行严格考核从而确保目标实现的一种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以目标管理的原理、方法为指导,根据各单位生产经营总目标和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确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总目标,并发动和组织单位内部各个部门和每个职工,层层制定和实施各自安全目标的管理方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基本思想是:一切安全活动的开始是确定目标,安全活动的进行以实现安全目标为指针,安全活动的结果以完成安全目标程序来评价,安全活动的奖惩以实现安全目标情况为依据。通过安全目标管理,依靠全体职工自下而上的努力,保证各自目标的实现,从而最终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总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生产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是指向单位内外全体有关人员进行的安全思想(态度)、安全知识(应知)、安全技能(应会)的宣传、教育和训练。它在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可靠的系统需由安全生产来保证。其中人是生产的主体,具有能动的创造力,机器、为人所驾驭或改造。但人的自由度比较大,尽管在主观上不会愿意伤害自己,可是由于生理、心理、经济、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人发生行为的失误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人对于机器的驾驭和对环境的适应,也不是天生的,而必须经过长期的培训和练习。现代工业生产是集体劳动,在作业过程配合中的协调配合也至关重要。一个人的失误可能使周围设施和他人受到伤害或破坏。要保证生产作业中的协调,也要经过严格培训,并且要靠规程和纪律的约束。现在企业中发生的工伤事故,70%左右或多式少与人的失误(无知、误动作或违章)有关。由此可见加强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双双特别艰巨的任务。

  安全生产教育是污水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搞好污水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1、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管理思想。

  污水厂要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给予充分的认识。过去在安全教育方面只停留在“务虚”上,纵观历来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原因,总有安全教育不够或不力的问题,所以必须转变思想观点,树立“安全第一”的管理思想,彻底改变安全教育工作提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状。也只有这样,才能自觉地、切实地搞好安全教育工作。

  2、加强安全活动日管理,提高安全学习质量。

  开展污水厂安全日活动是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思想的有效途径之一,是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课堂。安全活动的质量与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检修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污水厂的安全活动不能流于形式和搞突击,而应形成制度,在安全日活动中要针对3个方面加大力度进行学习:一是要联系生产实际分析事故案例,通过对事故的分析谈出自己的体会、讲出存在的问题,逐步培养自己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或异常,并制定防范措施的能力。二是在学习《安规》中要力戒教条。应该说《安规》上的每一条都有丰富的内涵,在学习时应结合实际进行逐条讲解,学以致用。三是学安全知识要注意动手能力的训练,要让全体职工学会各类现场急救的方法、现场安措的设置方法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另外,安全活动方式要多样化,如搞一些安全技术问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技术比赛、模拟现场安全措施、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等,使水厂员工感到安全活动内容丰富、生动活泼,从而提高职工参加安全活动的积极性,最终达到提高安全学习质量的目的。

  3、建立“班组安全流动岗’制度,增强职工的安全责任感。

  实践证明,建立班组“安全流动岗”是进行安全教育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同时它还可以大大降低班组成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流动岗每周轮换一次,负责监督全班职工的各项工作。在安全学习会上流动安全监督员将一周来发现的班组成员中的习惯性违章、违规等不安全现象提出来让大家分析总结,以引起大家的注意。这样可以起到以高带低、互相促进、全员参与的作用,并且能够及时发现危险环境、危险行为等,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实现安全教育经常化。

  班前班后会是班组管理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进行安全教育的督导有助于班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规范工作行为,从而提高班组的安全水平。在“班前碰头会”上,在布置一天的工作任务的同时,应向大家讲明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使用的安全器具等,提醒大家严格按《安规》办事,并将可能发生的问题作好事故预想,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在“班后碰头会”上,应对一天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总结,分析一下大家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大家今后在处理同样问题时避免类似错误的发生。这样通过班前班后会有意识的灌输各种安全思想,把班组安全教育融入日常的工作中,潜移默化地提高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5、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紧密联系实际搞好安全教育。

  学安全、讲安全,最终还是为了保安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反事故演习的方法对安全教育工作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班组应定期组织职工分析安全形势,测试设备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让职工在模拟事故处理过程中得到锻炼,提高职工的应变能力和实践水平,加深对安全知识的理解,同时培养职工临危不惧、遇事不惊、沉着冷静的心态和提高职工的防范能力。总之,污水厂只有建立良好的安全教育体系,才能使安全学习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才能提高污水厂防止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的`能力,从而提高污水厂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技术管理

  安全技术是辨识和控制生产运行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工程技术和组织措施的总称。其内容是研究生产过程中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以及人的行为方面的危险因素及其导致伤亡事故的规律,从工程、技术、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以创造合乎安全要求的劳动条件,防止工作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安全,促进生产发展。其基本任务是:

  1、分析生产运行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多种不安全因素及其导致伤亡事故的条件、机制和过程;

  2、辨认和评价危险源,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改变不安全的工艺、设备和劳动环境,消除和控制危险源;掌握与积累资料,制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3、编写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的资料;

  4、研究制订分析伤亡事故的办法,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四、安全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安全技术管理是对安全技术工作进行的组织、计划和控制活动。主要包括:对工艺和设备的管理;对生产环境安全的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标准。

  1、对工艺和设备的管理

  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危险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的主要危险源。加强生产工艺过程安全技术管理,是防止发生事故,避免或减少损失的主要环节。生产工艺过程安全技术管理主要包括工艺安全管理和设备安全管理。

  2、对生产环境的安全管理

  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是保障生产者安全与健康的基本条件。国务院颁布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其中厂院、道路、坑、壕,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及建筑物、电网等的安全卫生要求;工作场所总体布置、危险护栏、地面、墙壁、天花板、采光、降温、防寒、供水等一般安全卫生要求;特殊环境(如气体、粉尘和危险品)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要求。此外厂房设计、防火单蹄、仓库堆场安全、电气线路安全等也才有专门规定或标准。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要认真组织实施有益生产环境安全的规程、标准。

  3、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规定工人操作机器仪表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的技术文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要根据生产工艺、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特性,参考安全操作经验和事故教训。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要合乎生产 操作步骤和程序,有安全技术知识、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预防事故的紧急措施和设备维修保养事项等。这些都是从控制人的操作行为上预防作废事故的有效方法。

  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工程、各岗位的实际需要定出安全操作的详细要求,以进一步实施这些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人个防护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工作事故和各种职业毒害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性辅助措施。

  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污水处理待业除了配备一般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眼镜等以外,还应配备防毒面具 、救生衣、救生圈等),全面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六、防火防爆与压力宣传品管理

  1、火灾与爆炸

  凡是超出有效范围的燃烧都称为火灾。其中造成人身和财产的一定损失即为火灾,否则称为火警。

  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变为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释放出巨大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可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类。物理性爆炸,是指物质因状态或压力突变(如温度、体积和压力)等物理性因素形成的爆炸,在爆炸的前后,爆炸物质的性质和化学成分均不变。而化学性爆炸,是指物质在短时间内完成化学反应,形成其他物质,并同时产生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

  火灾是超出有效范围的燃烧。而燃烧的形成必须同时具备研修基本条件,即:有可燃物质;有助燃物质;有能导致燃烧的能源(也就是火源)。此“三要素”互相结合、互相作用,燃烧都才能形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会发生燃烧。而灭火的基本原理就是消除其中任一条件。

  火灾与爆炸是相辅相成的,燃烧的研修要素一般也是发生化学性爆炸的必要条件。而且可燃物质与助燃物质必须预告均匀混合,并以一定的浓度比例组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着火源才会爆炸。这个浓度范围叫做爆炸极限。爆炸性混合物能发生爆炸的浓度 爆炸下限,反之为爆炸上限。物理爆炸的必要条件:压力超过一定空间或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强度。而防爆的基本原理,同样也是消除其中任一必要条件。

  2、防火防爆的管理

  污水处理厂及泵站防火防爆的管理,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全厂(站)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

  (2)学习掌握有关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操作技能,严格训练、提高能力、持证上岗。

  (3)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配备专用有效的消防器材、安全保险装置和设施,卖价负责,确保其时刻牌良好状态。

  (5)消除火源:易燃易爆区域严禁吸烟。维修动火实行危险作业动火票制度。易产生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击火花、磨擦和撞击火花处应视工作区域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6)控制易燃、助燃物:少用或不用易燃、助燃物。加强密封,防止泄漏可燃、助燃物。加强排风,降低泄漏可燃、助燃物浓度,使之达不到爆炸极限。

  七、事故报告制和调查程序

  国务院最新规定: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规定了事故报告制和调查程序规定,以加强事故的管理和防范。

  1、人员伤亡事故的报告制和调查程序

  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职工伤亡大体分成两类:一类是因工伤亡,即因生产或工伤而发生的伤亡;另一类是非因工伤亡。职工伤亡事故管理的对象是因工伤亡事故。

  这里说的职工包括固定工、临时工和其他各种开工的用工。职工伤亡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1)轻伤,指职工负伤后休工一个工伤日以上,未构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而没有死亡的事故。

  (3)死亡,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另有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表制度》中指明的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分类和事故原因、类型等进行分类的方法。

  2、伤亡事故管理的主要原则

  (1)及时性和准确性。要求单位领导应对事故报告、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实事求是、尊重科学。要求:“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

  (3)“三不放过”。要求: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这是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指导原则,也是评价事故调查处理工伤好坏的标准。

  (4)追究领导责任。“单位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发生事故,首先要追究其责任。对因严重官僚主义和忽视安全生产工伤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从重处理,不得姑息。”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在吹扫过程中,装置附近禁止动火。

  2.6严格禁止装置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装置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置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装置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装置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保证装置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置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在装置、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置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置。

  2.20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2.21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4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目的: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2、适用范围 :

  适用于本公司

  3、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2)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3)各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编写会议记录。

  4、安全会议组织:

  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单位自定。

  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7)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8)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5、会议内容:

  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 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各部门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6)公司安全会议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3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6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7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8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9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1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 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 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 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 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 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 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1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0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1 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 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 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 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7 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11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 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 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 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6 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 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9 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2条 工段长安全职责

  1 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写安全作业证。

  3 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 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 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第13条 班级长安全职责

  1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3 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 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 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 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14条 车间安全员职责

  1 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 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 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 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 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 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 车间工艺员、设备员、保管员等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15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 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3 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6条 工人安全职责

  1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7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17条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职责

  1 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 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

  4 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第18条 设计部门安全职责

  1 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2 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执行。

  3 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4 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19条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1 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2 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则不准挪作它用。

  3 协助生产技术部门做好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20条 生产技术(含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 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 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 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 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第21条 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厂长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 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3 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5 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6 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7 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8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9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0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1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2 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3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第22条 防火(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企业内的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 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4 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5 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 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23条 设备动力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 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 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 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

  5 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6 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第24条 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 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2 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第25条 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1 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

  2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3 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 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6

  1、检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碱和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灼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

  2、检修人员应明白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

  3、检修受压容器,设备和管路之前必须将其压力降到等于大气压。

  4、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5、在检修时不要触及电动机有电部位,以及电缆和照明线。

  6、使用手电钻时,工人必须戴上橡胶手套,电钻外壳应接地。

  7、在起重和其他危险工作区域都应挂警告标志,不许外人进入工作区域。

  8、检修完毕后应拆除脚手架,临时电器线路,警告牌和标志,搬走检修用的机具,清理设备,屋顶上,地面上等的杂物垃圾,到达工完、料净、场地清。

  9、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10、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11、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12、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13、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14、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15、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6、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7

  1、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培训

  6.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评审

  7.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总及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7.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4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8、考核

  8.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8

  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9

  第一节、安全作业证

  第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第2条、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车间)转岗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第3条、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第二节、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1条、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第2条、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科核发。

  第三节、使用管理

  第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2条、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第3条、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第4条、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为了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

  二、标准化管理组织架构

  1、设立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化工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2、在生产车间设置标准化管理岗位,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3、成立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制订出具体的标准化管理目标和计划。

  三、标准化管理流程

  1、标准化管理的流程包括: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

  2、制定阶段:制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

  3、实施阶段:将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落实到化工生产过程中。

  4、监督阶段:对落实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的过程进行监督。

  5、改进阶段:根据监督结果,制定改进方案并执行。

  四、标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1、建立标准化管理档案,对标准化管理的过程、计划、检查、评估等进行记录。

  2、制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操作,并定期进行检测。

  3、提高员工标准化管理意识,进行标准化管理培训。

  4、根据监督结果,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五、标准化管理评估

  1、设立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体系,对标准化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2、收集评估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并定期进行跟踪检查。

  3、通过评估,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从而保障化工生产的安全。

  六、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审批后执行。

  2、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实施。

  3、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规定。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总则

  1.1生产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厂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1.2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组织方法和检查内容

  2.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3日常安全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2.4季节性安全检查

  2.4.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2.4.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2.4.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2.4.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2.4.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2.5专业性安全检查:

  2.5.1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2.5.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等;

  2.5.3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等;

  2.5.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2.5.5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2.5.6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2.5.7检查设备开停工等安全状况;

  2.5.8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2.5.9专业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和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2.6节假日安全检查

  2.6.1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检查;

  2.6.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2.6.3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a: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b: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c: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d: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e: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f: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g: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2.7不定期安全检查

  2.7.1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2.7.2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2.7.3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车间、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7.4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2.7.5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厂里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2.7.6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生产部监督执行;

  2.7.7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2.7.8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生产办签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2.7.9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2.7.10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隐患整改

  3.1事故隐患范围

  3.1.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3.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1.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3.2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3.2.1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生产部需建立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并负责日常的隐患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及备案工作;

  3.2.2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两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3.2.3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强监护;

  3.2.4安全主管领导须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负首要责任,技术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负责。

  3.3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全面的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并做好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4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3.4.1已竣工的隐患治理项目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的2个月内,报请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组织考核、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表,建立竣工档案;

  3.4.2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车间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转入正常维护管理。

  3.5车间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的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依据发现事故隐患的难易程度,隐患危险性,发生事故的后果程度及事故隐患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对发现重要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同时对不认真进行事故隐患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化工企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2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职责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2、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谁主管、谁负责,公司的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起决策作用,公司内部重大安全活动等须经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决定。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法规,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秩序。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重要安全事项决定等。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和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5、研究决定在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重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重大项目的计划、研讨与决策。

  7、重大安全生产投入的申请、研讨与决策。

  8、决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9、重大安全责任的考核。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惩罚错误的不安全行为。

  10、听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对内部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及道路交通责任死亡事故作出事故责任处理决定。

  11、研究决定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奖惩,审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会议决议,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政令、决策、意见;对公司工作全面负责。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分管部门设备部、财务部、企管部、安全部。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议,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4、批准和发布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工作的长远规划;

  5、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按计划适时组织演练;

  6、督促副总经理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组织召开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并解决重大的安全工作事宜,审核引进技术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7、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和组织,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专业人员;

  8、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9、重视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公司的安全、卫生状况;

  10、密切关注安全、健康和环境问题,积极推行“责任关怀”计划,不断提高员工对推行“责任关怀”的认知;

  11、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12、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3、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事故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发生重大事故直接向上级报告;

  14、按照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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