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1 20:41:1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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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1

  学生宿舍楼卫生主要包括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四部分:

  (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

  1、楼道由宿舍内成员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楼梯、厕所、洗漱间等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宿舍的公共场所,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6、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楼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内禁止隔窗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

  1、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学校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无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而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而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

  宿舍区环境卫生包括宿舍楼前后所有公共场所卫生,宿舍区的环境应做到保持地面清洁,无落叶、砖块、塑料袋,无卫生死角。

  (四)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其中,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撮箕实行定期定量发放,节约奖励。

  2、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拖把、小条帚每学期每发放一次,铁撮箕在新生入学时发放一次。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2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洁。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20分。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

  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

  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

  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

  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为改善学生宿舍楼的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生活、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楼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为落实国家教育部安全管理条例,入住学校学生宿舍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学生宿舍楼入住协议书》,所有住校学生必须遵守《宿舍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住宿学生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确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告值班人员或学校办公室登记。

  3、住宿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己的物品的严格看管。

  4、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5、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

  6、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7、不准私自使用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暧设备、电器设施。

  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二、消防管理制度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住宿楼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1、楼内的消防水龙、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

  2、楼内严禁乱拉电线,私设灶台、不准使用电炉等。

  3、住宿学生不准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4、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通报值班人员。

  三、卫生管理制度

  1、住宿学生要保持室清洁,不乱扔杂物。

  2、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离走锁门关窗,及时关闭水龙头,确保安全。

  3、不得在走廊内乱泼水,乱倒饭菜,乱仍杂物;不得往楼外泼污水及杂物;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不得在厕所内随地便溺,便后冲水,手纸投篓。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4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常规要求

  1、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管理员指定)。作为寝室卫生责任人,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2、各宿舍学生应该于每日早晨自习时间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3、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并取消参与本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4、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卫生成绩均计不合格。

  5、管理员每周安排一宿舍负责外面走廊及卫生间的卫生工作,定期清扫,保持清洁。

  6、由室长和值日生作好本寝室的防“四害”(鼠、蟑螂、蚊、蝇)工作,以防止疾病传播。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管理员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学校定期抽查。每月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较好和较差宿舍。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月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鼓励。不达标宿舍按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85分—100分优秀,60—84合格,60以下不合格。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月检查为“不合格”达三次及以上,取消住宿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4、检查成绩将与住宿补助挂钩,学期末根据得分发放补贴。

  四、宿舍检查标准(共100分):

  1、地面(15分):(包括阳台)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10分):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摆放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毛巾叠放一致;桌面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两人最多只能摆放6双)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阳台衣物和衣柜(10分):室内不要挂衣物(若遇雨、雪等特殊天气,衣服要整齐悬挂),窗帘整齐。

  7、纸篓和卫生工具(10分):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8、卫生间、公共卫生(10分):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时刻保持清洁,室内空气清新;门外不能堆放垃圾,不能摆放鞋子,自觉遵守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9、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15分):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整体效果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注:未打扫:0分;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5

  为创造一个优美、整洁、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增强学生公德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主要包括:个人卫生、宿舍内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环境卫生。

  二、学生宿舍卫生采取日常专职卫生保洁、学生自我卫生清扫和开展卫生突击清扫三种管理方式。

  三、对学生宿舍卫生管理按不一样区位和项目分别制定不一样规范,实行不一样检查标准和评比、奖惩办法。并定额包干,职责到人(室),量化管理。

  (一)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规范

  1、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由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

  2、每一天上下午两次清扫和擦洗楼道、楼梯,做到地面清洁,无痰迹、无垃圾、无污水。

  3、每一天擦拭一次楼梯扶手,做到无尘土、无污物。

  4、每一天清扫和擦洗水房、厕所,做到地面清洁,无积污水、墙面干净、上下水畅通、无跑冒滴漏、水池内外干净无污物、大小便池干净无便迹、无异味,水房厕所门干净。

  5、每周擦拭一次楼内公共门窗玻璃、窗台窗框,做到干净、完好、无积尘。

  6、每两周擦拭一次楼道墙裙,打扫楼内墙壁顶棚,做到无积尘、无蛛网。

  7、每月用草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

  8、认真做好季节性消毒、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9、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所用卫生工具等要妥善保管谨慎使用,尽可能修旧利废。

  (二)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规范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己负责。

  2、学生要勤洗澡、勤洗衣,持续个人床铺整洁、卫生。

  3、门、门框、窗框、纱窗干净见本色,无污物。

  4、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

  5、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阳台干净无杂物。

  6、床、桌、凳、书架等家具摆放整齐、干净。

  7、灯具、墙壁、顶棚、暖气设备无尘土,无蛛网。

  8、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无污物。

  9、桌上、书架上、桌洞内行李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10、床上物品干净整洁,被子叠成方块状,枕头放在被子里侧。南面宿舍被子统一靠床南头外侧摆放,北面宿舍被子靠床北头外侧摆放。

  11、脸盆、暖瓶、饭碗、水杯、牙具、肥皂、毛巾等摆放有序。

  1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干净、不零乱。

  13、宿舍内无床帷,无乱挂、乱拉绳线、乱张贴等现象。

  14、宿舍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无赌博等违纪现象。

  15、宿舍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

  16、各宿舍门前三包,墙上无球印、脚印、乱写、乱画、乱贴,门口外无乱泼污水,无垃圾,三包范围以二室(对门与隔壁)的中心为界。

  17、上课时刻内不准在宿舍睡觉(有证明或特殊状况除外)。

  (三)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室内洁净明亮(45分)

  (1)地面洁净见本色,无痰迹、杂物、污水、死角。地面不干净扣5分,发现痰迹、杂物、污水、死角一处扣2分。

  (2)门口外三包区域干净,地面无垃圾、污水,墙面无乱写、乱画、乱贴。发现一处扣3分。

  (3)各种用具清洁,门、床、桌子、凳子、窗台、门窗框、书架、暖气设备等显本色,无灰尘污迹。一处灰尘污迹扣2分。

  (4)窗纱、玻璃干净明亮,无积尘。窗纱、玻璃不洁净扣8分,一处不干净扣2分。

  (5)灯具干净无灰尘。一处灰尘扣2分。

  (6)墙面干净,顶棚无蛛网,无积灰,无乱贴、乱挂、乱钉。发现一处蛛网或乱贴等扣3分。

  2、室内物品放置和谐有序(40分)

  (1)床上物品摆放有序,被子方正,床面平整。被子不方正、床上乱放、床面不平整一处扣5分。

  (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床下乱堆放扣5分。

  (3)桌上、书架上、窗台上物品摆放整齐。一处乱放不齐扣5分。

  (4)各种家具摆放合理规范。摆放不合理、不规范扣3分。

  (5)无乱拉电线绳索,无床帷。一处乱拉扣2分。

  3、其它(15分)

  (1)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有异味扣3分,有苍蝇扣1~2分。

  (2)室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缺一种表格扣1分。

  (3)室内簸箕、笤帚、垃圾桶、拖把等卫生洁具齐全。缺一种洁具扣1分。

  (4)向走廊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并责令清除。

  4、说明

  (1)单项卫生严重不合格者,该项目扣分直至扣满标准分为止。

  (2)凡有下列违章项目之一,均为总分不及格:房间未清扫;门口、室内有垃圾;被子未叠;室内有床帷;查房睡觉未起(特殊状况除外);使用违章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有经商行为;留宿外人;毁坏或私拆宿舍设备;室内存放自开车;私自换锁;对检查人员不礼貌;其它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评比、奖惩办法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采取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方式。

  2、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由专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管理员负责,各系定期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公布张贴于楼内。

  3、宿舍内务卫生定期普查由学生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汇总公告于布告栏内。

  4、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四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5分、一般60-75分、不及格60分以下。

  5、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每两周总结、每学期和每学年总评并将结果公布于楼内和布告栏内,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6、定期进行“卫生先进系”评比。对评比结果运用摄像机、数码相机在校电视台、宣传栏上公布。

  “卫生先进系”的`评比,每学期进行一次,凡在一学期的宿舍内务检查成绩按月统计总成绩列在前三名的系,授予“卫生先进系”称号。

  7、凡在上级检查中内务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加重处罚。

  8、以上各项的评比结果,均直接影响所在班级参加优良学风班、优秀班群众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6

  为增强广大同学的劳动卫生观念,搞好宿舍卫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院团总支的工作精神和公寓《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在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特对我院上学期《卫生管理制度》作部分修改,具体细则如下:

  一、公寓卫生检查由值班室、院团总支、学生会共同负责对男、女公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当天公布检查结果,学生会生活卫生部每月公布一次卫生检查评比结果。

  二、表彰及奖惩办法。

  (1)被评为“三星级宿舍”的房间,宿舍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0.3分。

  (2)凡在校级宿舍内务评比中获表彰为院争得荣誉的宿舍,获一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3分,获二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2分,获三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1分,其余的酌情加分。

  (3)公寓值班室对各室的扣分情况与个人综合测评挂钩,一学期末,个人扣分累计低于2分(含2分)的,不扣综合测评,个人扣分累计高于2分(不含2分)的,开始扣综合测评,每超过1分扣综合测评0.15分;学生会、班委、团支部成员每超过1分扣综合测评0.2分。一学期个人卫生综合测评扣分累计达到1分者,取消学期末的评优资格。(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4)实行困难补助评比与个人卫生挂钩制度,一学期扣班级卫生积分达4分者,取消向下学期个人困难补助评比资格。

  (5)一学期按公寓值班室和生活卫生部检查卫生成绩分男女公寓各评出优秀宿舍男8个、女5个(01级男4个,女3个;02级男4个,女4个;)各室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3分,室长加0.4分。

  (6)一学期内未被值班室扣分的宿舍各室成员每人加0.2分,室长加0.3分。

  (7)宿舍卫生成绩每月公布一次,分男女各评出最佳宿舍(1—6个),最差宿舍(0—3个)并对宿舍成员进行表彰或批评。累计三次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奖励班级积分8分。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班级积分8分,按团总支要求限期整改,并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学期末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宿舍成员每人综合测评0.3分,室长0.4分。

  三、实行宿舍卫生班级积分制

  (1)值班室和生活卫生部扣分情况与班级积分挂钩,检查所扣分直接计入个人所在班级积分,并每月通报一次班级积分。

  (2)学期末,同年级卫生积分最后一名的班级没有资格参评院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班级取消组织管理单项奖评比资格。学年末,同年级卫生积分最后一名的班级没资格参评校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

  (3)每月班级卫生积分(指扣分)达到30分者,该班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按团总支要求限期整改

  四、宿舍卫生保持时间与上课时间一致,即上午四节课,下午aer二节课,在保持卫生期间宿管中心和宿管会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院卫生部将对较差、较好宿舍分别进行表扬和批评。

  五、自本学期,院将设立卫生单项奖,具体评比细则另行制订。

  六、如有外出劳动、实习的班级,在劳动、实习期间宿舍卫生不免检,应在离开前按规定打扫好宿舍卫生。

  七、卫生区、楼梯卫生打扫不彻底,严重影响林学院声誉的班级扣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林学院团总支。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7

  一、学生在上课与自修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因特殊原因需进入宿舍,须持有卫生科或系办公室证明,在门卫进行登记方可入内。

  二、学生出入宿舍要有礼貌,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尊重卫生人员的劳动。

  三、按宿舍管理中心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不得擅自挪动室内家具,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

  四、遵守作息时间,维护宿舍秩序,楼内不准起哄或声喧哗,不准在楼道打球或进行有影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五、学生亲属及校外人员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不准两人同睡一床。

  六、遵守下列文明卫生条款:

  1、严禁向楼道或窗外泼水、倒饭菜、扔果皮纸屑,严禁在室内或楼道上使用炊事用具和烧废纸,不随地吐痰。

  2、保持室内卫生,床铺整齐,门窗清洁。

  3、室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随意张贴字画和涂写刻画。

  4、节约用水、用电,禁止使用任何电热器具和私自拉线接灯。

  5、严禁在宿舍内喝酒、聚餐、跳舞、打麻将和赌博。

  6、男女生之间不得互串宿舍,遇有特殊情况须经值班人员批准。

  7、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不准使用明火,做到人走灯灭,关好门窗,不准在宿舍楼内买卖东西。

  8、不准在宿舍内及楼道上摆放自行车或影响美观的.物品。

  七、平时学生宿舍楼晚10∶40熄灯,10∶30锁院门;法定节假日和周末晚上10∶45锁门。特殊情况需经同意后方予开门。

  八、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离校手续,接受宿管人员的检查、验收。离校手续全部办妥后,才可离校。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8

  1、各宿舍必须制定卫生值日表,并张贴于室内醒目位置。宿舍卫生按照值日表由各入住人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自行负责。

  2、宿舍卫生做到“六净”。即衣柜、门窗、玻璃、床铺等每天整理干净,床铺及衣柜上不得乱放杂物。个人的`皮箱、鞋、脸盆等物一律摆放整齐,无用物品及时清理。

  3、宿舍卫生做到“六无”。即墙壁、地面做到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室内无异味。室内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4、宿舍内因人员未住满而空出来的床铺,任何人不得在上面乱堆杂物,如若是存放衣物等则必须叠放整齐。

  5、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6、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畜、家禽或宠物,违者限期2天内自行处理。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9

  为营造我院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发挥宿舍文明育人功能。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一、卫生责任制度

  学生宿舍卫生实行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会(主要为班长和卫生员)、宿舍长五级管理。党总支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不定期深入宿舍检查卫生情况,辅导员定期深入所负责年级(班级)学生宿舍督促卫生清扫,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班会要切实组织本班学生宿舍的卫生清扫工作,宿舍长要带领全宿舍成员搞好本宿舍卫生。

  二、值日及扫除制度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和扫除制度,要坚持做到一日一清扫,一周一次扫除(时间为每周四)。宿舍长负责将值日表、评分标准、学院管理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值日生按卫生标准打扫好整个房间的卫生,同时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员整理好自己的内务卫生。

  三、检查评比制度

  1、宿舍卫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检查方式。全院卫生检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参加人员包括辅导员、学生会干部及班级卫生员。公寓中心卫生检查则为不定期检查。

  2、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最终得分由学院检查得分(60%),院领导、辅导员抽查得分(40%)最终按比例规定得出并评出A、B、C、三档。

  四、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奖罚措施:

  1、对于一个月内连续三周卫生成绩得A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给予表扬。

  对于在一个月内无论学院检查,公寓中心检查均为A的宿舍,授予“机电学院AAAA级文明宿舍”的锦旗,并在宿舍内悬挂一个月,以示鼓励。

  2、对于卫生成绩连续两次得C的宿舍,上报团总支及辅导员老师,对宿舍内所有成员在学院内予以通报批评,给予班级卫生员、及班长口头警告处分,并相应在综合测评中扣分。对于一个月内出现三次C的'宿舍,(范文网 )或在公寓中心简报中出现为“最差宿舍”、及因违规被通报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建议降低综合测评德育评定或延缓入党发展阶段。

  3、对于在同一周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宿舍被评定为C的班级,由班长及卫生员向其辅导员做出书面解释,并制定出改进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长及卫生员的责任。

  4、对于违规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卖东西、使用违规以及劣质电器(如插排、吹风机、热得快等)的同学按照《山东建筑学学生手册》和《公寓管理规定》分别给予不同处分并在学院内部作出检查。

  六、检查结果的运用

  1、宿舍卫生检查结果要在班集体考核、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体现,对于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扣分,对长期保持宿舍卫生的优秀宿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对于因违规而被学院及公寓中心通报的宿舍及同学,综合测评德育评为B级。

  2、综合测评的卫生成绩是依照学生会平时的卫生检查结果以及公寓中心的公寓检查结果来评定的。其中公寓中心检查成绩占50%,学生会检查占50%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补充说明:

  对于由于卫生成绩较差而受到处分的宿舍,如果连续三次以上获得院级评比成绩“A”或两次以上校级评比成绩“A”,可降低或取消以往处分。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10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拟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宿管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管理员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单、枕头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发放。

  5、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由管理员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管理员请假,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插座等。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音响。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员请假并签名,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星期五下午必须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须返校。如因故无法返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在上课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8、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9、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0、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师,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要求有记录。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必须做到“八个一条直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宿舍周围的卫生清洁,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9、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两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室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末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2、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3、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4、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5、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文明寝室”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一、评比办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卫生、纪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计算一次成绩。

  2、每月汇总检查结果,一学期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1)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的卫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卫生,并接受管理教师的检查后方可离开。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11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学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县城)学生必须住宿,特殊情况除外。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当学期的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退宿时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备品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2、宿舍楼作息时间

  早5:20起床,5:30离寝。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为休息时间。

  晚上21:00封楼,21:30熄灯。

  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

  (5)放假期间寝室封门。最后离开的同学同时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贴好封条。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务。

  (2)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寝室钥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师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6)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7)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9)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1)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2)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13)宿舍内禁止赌博、打麻将,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4)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12

  为创建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切实维护住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肃住校纪律,促进对住校生的规范化管理,培养学生的自理和自立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寝室卫生

  1、各种生活用品、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保持地面、门窗、墙面、卫生间和走廊的清洁。

  2、养成爱整洁、讲卫生、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不在寝室就餐、不乱丢杂物、不乱购零食、不浪费水电。

  3、使用卫生间后,必须及时冲洗干净;蹲坑内不留废水、杂物。保持寝室干燥、通风。

  4、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须每天早晚打扫卫生,早晨必须清理纸篓、垃圾桶等。寝室长每天督促、检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摆放情况并协助老师做好点名和检查工作。

  二、寝室纪律、安全

  1、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晚上点名以后不许外出,平时无急事不进出寝室。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并经班主任(或学校值班领导)以及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严格按照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床铺、寝室。

  3、不把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亲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在学生休息时严禁异性学生家长进入其子女寝室。

  4、不追逐打闹起哄、高声喧哗以及打架斗殴。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买东西等。

  6、不吸烟、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赌博及变相赌博。

  7、未经生活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许可,不换铺、合铺睡觉,不窜寝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寝室留宿。

  8、不穿奇装异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9、不将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学习的书籍、图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带入学生宿舍。

  10、不在墙上随意张贴宣传画,钉钉子,不在楼内外墙上乱涂、乱刻、乱画。

  11、不在床铺上蹦跳、嬉戏,以免发生意外,不拨弄电风扇,电灯等设备。

  12、不翻越栏杆、窗台;不在就寝期间离开寝室,更不离开寝室楼。

  13、不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不乱接电源。注意用火安全,不点蜡烛,正确使用蚊香。

  14、不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15、未经许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严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发生,对有偷窃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16、不在就餐时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购物。

  17、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善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违纪现象、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教师。

  18、保管好自己财物。不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19、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时应照价赔偿,有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同时也按违纪处理。

  三、寝室文明

  1、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创良好的生活环境。

  2、尊重生活指导教师、值周教师、寝室长和他人。

  3、争创“文明寝室”,争做“文明住校生”。

  寄宿制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三牌楼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和我校来华留学生。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床位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调整分配,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管理物业的招标和监管、指导宿舍物业履行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通报需要其处理的相关情形。相关具体事务由学生工作处下设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管办”)处理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提供年度招生、毕业、学籍变动等涉及学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为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确认研究生住宿许可条件。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办;负责学生宿舍楼宇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调配和学生宿舍家具购买配备、空调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确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按照“学管办”提供的学生住宿信息按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

  第十条学校基建处负责新学生宿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现有学生宿舍的修缮、绿化与景观工程、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保以及装修改造的具体落实等。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一卡通业务、网络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十二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留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并协调留学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导宿舍物业进行留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x邮电大学学生手册》及《x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已办理好开学报到手续,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及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及时自觉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绝调整。

  (五)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含在校内学生宿舍区外住宿)。对未办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x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的学生持学校决定或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况,应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生应在退宿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对遗留的个人物品,学校不负责保存。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刷卡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返回,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八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填写《x邮电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办理流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x邮电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已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况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管办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x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应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学生应积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校园卡,经门禁系统确认允许通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校园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园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如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会客时间段为8:00-21:00,学生应在一楼公共区域会客。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寝室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经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内探访;探访时间段为8:30~12︰00,14︰00~17︰00,探访时长不得超过0.5小时,原则上异性亲属不得入室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住宿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遵守消防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一切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点煤油灯、焚烧纸张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二十一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宿舍和使用。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是指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暧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章电器;凡是无3C认证,不符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给各类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床铺上使用;严禁无人值守时充电。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依照《x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提供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约使用开水,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二十二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属于物业维修的,由物业维修部门每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不属于物业直接维修的,由物业帮助联系维修。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提供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责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于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用和材料费。

  第二十三条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得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禁止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保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处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天清扫客厅、卫生间、洗漱间、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蹲坑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应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对所饲养或种植的动植物予以清出宿舍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各种电池驱动的车辆;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非法的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树立美好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宿舍文明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参照《x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特别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参照《x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文明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故意损坏公物;

  (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使用明火、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诬陷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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