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时间:2021-06-08 14:16:3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应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内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医疗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对应急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医院突发事件定义

  本文件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二、成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内科主任、护士长、药房主任、医技科主任

  小组下设办公室。

  (具体成员名单每年一月公布)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3、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4、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小组中各位组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

  5、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

  四、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

  1、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内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重大医疗事故等)的应急救治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等)的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2、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务科负责制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类预案;护理部负责制订护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感染管理科负责制订医院感染爆发紧急处置预案;预防保健科负责制订预防感染、食物中毒类预案;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制订信息系统突发故障应急预案;办公室负责制订水、电、气、医疗设备故障及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医务科负责各类预案的汇总、整理工作。以上范围外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职能由主要分管部门负责牵头制订。

  3、各预案制订部门负责预案的演练工作,包括制定计划、人员与物资的准备、演练总结等。

  4、各部门及时总结预案演练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做好修订记录交医务科。

  5、各职能部门就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必要时交医院应急管理小组讨论。

  五、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1、当得知本地区有重、特大事件发生,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医、护、医技、行政后勤人员,下同)均应主动赶赴医院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2、院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凡在医院或接到呼叫的医务人员都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中层以上干部到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其他人员向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到,积极组织起来,参加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救援组:

  医生护士的主要岗位是在病人身边,应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时准确的救治和快速撤离出危险区域,安抚病人及陪客,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救互助,接受指挥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发事件,三级医师必须到位。

  4、后勤保障组:

  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生活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供水、供粮,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杂品等,妥善安排病人生活,保证参加救援者有较强的战斗力。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指挥者、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车。

  6、维修抢险组:

  完善对医院现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建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医疗仪器设备及其他生活或辅助类设备的维修抢险工作,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排查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提供备用设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以保证临床开展医疗救援工作和事故发生区域人们的生活所需。

  7、安全保卫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配合学校保卫处完成院内事故发生区域或全院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维护秩序,保护现场,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六、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

  1、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2、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2

  为提高医院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处置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办发[20xx]62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7号令)、《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医院在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担任,是组织决策层,负责对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实行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职能部负责人担任,承担具体监督贯彻实施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组织医疗救护,协调抢救设备、药品、救护人员的调配,紧急情况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求支援,负责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和后勤保障。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承担医疗救护、消毒防疫、专家技术、后勤保障,心理疏导等具体工作的实施。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卫生应急需要,配合卫生局及区应急办领导小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并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院办公室,由医院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医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时间由办公室主任及院办成员值班,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由医院职能科室主任值班,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院领导,通知应急办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要求医院各行政主管部门、各科室及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3、应急工作遵循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依靠科学,统一领导,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

  4、应急报告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

  (1)大传染病疫情: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种传染病病人,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历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

  ①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甲型H1N1流感、SARS、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新传染病,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并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②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6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于1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③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1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3人以上发生不明原因的疾病。

  (3)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中毒人数>30人,死亡>1例以上。

  (4)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①医源性感染暴发;

  ②药品或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死亡事件;

  ③严重威胁/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

  ④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⑤集体急性中毒事件;

  ⑥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⑦学生因意外事故自杀或他杀>1例死亡;

  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⑨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等物品丢失的;

  ⑩一次性造成死亡达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5)对各种人员如住院患者、门诊患者、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他来院人员等,发生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依据医院《重大事件请示汇报制度》、《会诊制度》、《首诊、首接负责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规范,接诊人员在立即抢救的同时,报告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由医务科负责主持抢救、会诊、院内院外转运等协调工作。

  (6)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应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纠纷处置预案》规定,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5、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院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院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6、医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及演练。

  7、任何科室及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8、接到报告后,应急办公室应当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院长调查情况,由院长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单独值班、设电话2部、复印设备1部、电脑4台(连接外网线路3条,内网专线1条)、录音设备1部、照相机1部、录像机1部。

  10、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有权指挥各个职能部门及科室,有权调配各科室的仪器、设备。

  11、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人员接到应急办公室命令后必须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无条件服从应急办公室统一指挥、调动、安排。

  12、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时间的变化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

  13、对于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可请示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并依据其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工作规范和控制措施进行工作。

  14、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疑似病例,应在48小时做出明确诊断。

  15、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死亡后,尸体由所在科室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立即火化。

  16、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转诊或死亡后,应对病人接触区域、仪器及物品等进行终末消毒。

  17、各部门应密切配合,互相协作,恪尽守职,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对由于工作疏忽、懈怠、失职等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按我院有关规定逐级追究责任。

  18、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办公室应对应急反应能力进行评估以及对医院整体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和分析,并能把结果用于持续改进工作的机制。

  1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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