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基金会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心基金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爱心基金会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基金由(4)班同学本着自愿、有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基金是(4)班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而产生的经费,每学期结束后剩余部分则捐赠于其他慈善机构。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基金使用金额数目,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确定。
第二章基金来源
第四条由08(4)班全体同学捐出。每位同学每星期捐贰元,由宿舍长收齐并交于基金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08(4)班老师和全体同学也可自愿再捐赠,不限定金额。
第三章基金机构组织和相关职责
第六条基金财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4)班安全委。负责保管、收发基金,并做好相应的`台帐工作。
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4)班组织委。负责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协调各负责人活动。
基金监督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为(4)班班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负责监督一切关于本会基金的使用工作,以保证捐赠额始终处于阳光程序的操作中。
第四章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爱心基金会的基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负责人和其他同学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八条08(4)班对此基金的管理负总责,(4)班全体成员对基金会可使用监督权。
第九条08(4)各宿舍长按时接受宿舍成员的捐款并统一交于基金财务人员。
第十条本基金的使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公式制度,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第十一条全体捐款人均可向"基金财务负责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查询或疑义,基金财务负责人应当如实答复。
第十二条班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作为"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对于本基金管理使用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实施全程监督。
第五章基金申请和审核
第十三条申请:由活动组织人根据活动本身情况认真详细地写申请书,申请时间为每周一、五。
审核:1.基金申请人将申请书交于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由负责人登记。
2.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对申请人组织的活动做相应的了解,并予以审核批准。
3.由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中的精神文明小队代表进行二审,并提出书面意见。
4.整理后统一交给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中的其他成员审批。
第六章公示
第十四条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将给予爱心基金会的基金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本管理办法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基金监督审批负责人负责最终解释权。
爱心基金会管理制度2
为加强企业员工凝聚力,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丰富公司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加员工对公司文化的归属感,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与温馨的工作氛围, 公司特此成立阳光基金会。
一、阳光基金会的性质:
1.爱心基金会是单独设立基金,独立核算,民主管理,专款专用。
2.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基金会的资金。
二、阳光基金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员工成为公司爱心基金会员为自愿行为,在基金会正式成立之时,公司全体员工将自动升级为基金会会员。
会员的义务:遵守基金会管理制度,团结合作,积极参与团体活动,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
2.会员的权利:享受基金会组织的团体活动,集体旅游,文艺活动等待遇;如果符合阳光基金的爱心捐助申请,将获得公司基金会的捐助。
三、阳光基金会资金来源
一 公司的专项拨款作为基金会基本费用;
二 员工自愿爱心捐款;
三 社会团体和其他爱心人士捐款;
四、 阳光基金会的日常项目
1 公司的团体文艺活动,团体旅游。
2 公司的爱心捐献活动。
3 技能比武,团体合作,体育比赛。
4 公益活动等。
爱心基金会管理制度3
一、爱心捐献的申请条件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踏实、生活俭朴的公司合同期内在职员工,其个人和家庭成员因发生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确有困难无力救治者急需医疗费救助,如:突发重大疾病、严重意外伤害、家庭贫困子女考上大学。
2. 在公司工作时间满半年或工作不满半年,但个人工作能力特别突出或情况很危急者。同时满足以上二个条件者,可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基金会不予资助
1、有酗酒行为和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2、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火灾、被盗等而产生临时性生活困难者。
3、在工作、学习方面不求上进,特别是工作不勤奋努力,考评经常被扣分者。
4、受到警告以上违纪处分记录者。
三、基金会的管理
1. 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名誉会长1名 委员长3名 委员6名 。
会长:董事长 ,委员长:工会主席 人力资源经理 财务经理 委员:车间主任5名,员工代表1名 。
2. 基金会所有资金将开立专门的账户,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资金由公司财务部支付管理,账目由公司统计负责记录管理,并定期向会员公开账目明细。
3. 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1)基金会各项日常事务的管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2)组织并管理各项团体活动合理运行 ,提出优化建议。
3)对申请者资格的审查并作出是否捐助的决定。申请者资格由三位委员长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交付基金管理委员会投票决定是否给予捐助。一般情况下2000元以下的捐助可由三位委员长决定(必须三人达成一致意见),超过2000元或委员长会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召开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投票决议(超过二分之一票数即为通过)。
4)所有捐助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所有会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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