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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2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钳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前必须将工具检查好,如有不完整时,应及时修好,方可使用。剔铲活时应有防护罩(挡扳),要注意铁屑飞出的.方向,以免伤人。
二、锉刀、刮刀须安好木把,并要牢固,加工下来的屑、沫不准用嘴去吹,工作台上的东西应安放整齐,妥善安排,防止附坠伤人。
三、使用的手锤必须检查木把有无松动及锤头有无裂纹,不准戴手套。虎钳卡工件时,不得用力过猛,钳把不许用锤打。
四、划线台上禁止乱放工具和敲打,禁止用锋钢子铲活,铲子末端禁止淬火。五、使用扳子松紧螺丝时,要逐渐用力,搬口一定要合乎螺丝规格,否则禁止使用。
六、推锉刀时要两手端平,不许用力过猛,要爱护工、量、检具、存放整齐,精心保管,合理使用,定期检查。
七、使用钻床,砂轮机及其他手持电动工具时,要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1、轻伤事故,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处理解决。
2、重伤以上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同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接到报告后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并得到批准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如实的向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名称、企业规模、单位地址、事故发生地地址、﹚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4、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不得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6、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干涉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在事故调查期间,单位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任何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9、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通知接待单位及家属;
10、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1、事故调查处理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未能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相关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及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一、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漏电、损坏等故障。把手、卡头、电门是否可靠。
二、使用时,外壳要接地,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地方,站稳后,方可操作。
三、取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轻拿轻放,不能用手提着电线,以免损坏工具。
四、不能不经插销直接把电插进插座。
五、电钻、手砂轮未能安全停止转动时,不能进行检修工作。
六、离开岗位、停电、休息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拔掉插座。
七、在潮湿、有水的地方使用时,或长期使用,要装漏电保护器。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一、危险化学品由本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进行安全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必须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或有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购买危险化学品。
三、采购人员需向供货单位索要与危险化学品名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四、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要认真阅读和熟悉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提示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
五、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穿戴整齐防护用品。六、未成年人员和怀孕妇女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
七、对剧毒品要制订“五双”(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领用审批等规定。
八、对生产、维修、使用的压缩气体,易燃气体(氢气、乙炔、氧气等)要专人保管,隔离存放,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曝晒。
九、本单位所需的酸性,碱性腐蚀品,或互为禁忌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和保管。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经过防腐蚀处理的场所。
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配备充足的消防器具。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一)园区应建有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台账、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一企一档”台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台账、安全生产巡查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事故统计和报告管理台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台账、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管理台账、园区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台账等安全工作台账。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台账。园区应建立园区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台帐。
(三)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账。该台账应设有园区考核人、被考核企业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企业签字及审批企业等栏目。
(四)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一企一档”台账。按照《园区企业“一企一档”制度》建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信息
(五)安全会议台账。主要填写园区召开的安全会议内容,尤其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况。安全会议台账应设有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内容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
(六)安全生产巡查台账。园区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账。
(七)隐患治理台账。凡发生在园区的事故隐患不论级别,不论资金来源,均应在园区的`隐患治理台账中填写。事故隐患治理台账应设有隐患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
(八)事故统计和报告管理账。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园区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账,分别记录企业所发生的事故。事故台账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企业、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台账。园区安全教育台账应填写园区领导及职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安全教育台账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内容、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十)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管理台账。包括园区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
(十一)园区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台账。应包括园区及园区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基本情况,包括: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价。安全防护专项设计、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
(十二)园区安全生产台帐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填写、更新、保管。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别墅园区工程部日常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目的:确保园区内人员安全、设备安全。
政策:小区内有许多设备,均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如配电,会引起触电和火灾,如锅炉会发生爆炸,还有许多高压容器,及高速运转的设备,这些都对人身安全带来威胁。
因此,小区设备运行管理,要抓安全第一。
程序: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来看,应抓好如下工作:
(1)设立安全管理组织。
(2)进行安全教育及训练。
(3)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4)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5)调查分析结果的保存。
(6)经常保持安全的工作场所。
(7)提高工作人员对安全教育的.兴趣。
(8)制定工作安全守则及奖惩规定。
(9)负责人应经常参与监督各项安全活动及安全措施的执行。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别墅园区工程部日常管理—安全生产管理
目的:确保园区内人员安全、设备安全。
政策:小区内有许多设备,均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如配电,会引起触电和火灾,如锅炉会发生爆炸,还有许多高压容器,及高速运转的设备,这些都对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因此,小区设备运行管理,要抓安全第一。
程序:
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来看,应抓好如下工作:
(1)设立安全管理组织。
(2)进行安全教育及训练。
(3)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4)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5)调查分析结果的'保存。
(6)经常保持安全的工作场所。
(7)提高工作人员对安全教育的兴趣。
(8)制定工作安全守则及奖惩规定。
(9)负责人应经常参与监督各项安全活动及安全措施的执行。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我园区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整个园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园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园区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园区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园区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及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库房、装卸、商户)人选。
3、组织本部门及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及园区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5、协助和参与园区职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因安全生产所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7、在每周检查园区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仓库、车辆、装卸、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及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园区的有关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园区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园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园区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园区新招员工、新入驻的企业和新商户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园区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3、园区对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园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园区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装卸工人、库管人员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园区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园区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对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园区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每天作业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园区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园区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园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商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园区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园区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园区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园区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园区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园区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园区发生伤亡事故后,园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公司领导。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动火作业: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的不动火作业。
2.周围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作业。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未干燥的不动火作业。
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的不动火作业。
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响应的'防护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7.未配有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作业。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时不动火作业。
9.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加强观察,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10.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11.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2.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
13.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和燃烧废料废品。
明火使用:
1.工业楼宇内正常使用明火的设计及工艺必须符合消防法规定,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要有足够的应变措施。
2.正常使用明火燃料要严格按规定储存、发放和使用。对油管、煤气罐、仪表、接头、阀门等关键部位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对用火环境、用火装置及工艺设备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失火隐患。
报备审核:
1.凡在工业园区内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和承担作业的单位、个人,必须向管理人(物业部、保安部、工程部)申报审核。大型动火作业须经消防支队防火科同意。
2.凡使用燃料能源进行机械设备驱动、加工、生产的企业单位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核许可。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总则
(一)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
(二)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本公司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二十七)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二十八)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三十一)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总经理、经理或厂长。
(三十三)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三十四)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三十六)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三十八)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四十五)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四十六)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五十一)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六十)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六十一)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空袭的防护
(六十四)关于空袭的防护,应严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六十五)本办法所称空袭避难,系指发布紧急警报后,或突然遭受空袭时,人员、车辆、重要文件所应采取的避难行动。
(六十六)实施避离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关闭门户,熄灭炉灶烟火,关闭自来水龙头。
2.应接受服勤人员的指导,不得在街巷之间、防空壕洞前或户外徘徊观望。
3.敌机临空投弹时,应躺伏地上,紧靠墙基,将头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着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张开,以防爆炸及震动的伤害。
4.守卫及接线员注意警报音响,或携带半导体收音机,收听广播消息。
5.凡参加消防队组织的人员,应依照规定执行勤务。
(六十七)紧急警报发布后,人员行动准则如下:
1.公司的人员,应立刻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进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坚固建筑物底层,实施避难。
2.工厂人员,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应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实施掩蔽。
(六十八)紧急警报发布后,车辆(包括甲、乙种车辆)行动准则如下:
1.在市区内行驶中的车辆,应就近向马路两旁疏开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驶中的车辆,得继续驶往郊外疏散。
2.在市区停放的车辆,应一律禁止行驶。
3.在郊区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就近疏开掩蔽。
(六十九)紧急警报发布后,消防人员应立即出动,驶往指定地点,分别执行下列各项任务:
1.维持秩序。
2.指挥人车避离掩蔽。
3.保护公司安全。
(七十)夜间听到警报,守卫人员立即熄灭一切灯火,严禁露光。
(七十一)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一、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5858-XX《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1.2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申请报告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1.3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分析交底,并由接班人员签字认可方持续有效。二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二、管理办法
2.1根据火灾爆炸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分,厂内动火分为三级:
2.1.1一级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或开、停工过程中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2.1.2二级动火:经认真吹扫处理并经化验分析合格,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系统管网。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系统上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经吹扫处理且化验合格的容器、管线;仓库、车库;
2.1.3三级动火:在生产区域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2.2动火方案的规定:
2.2.1在进行动火作业前,要对动火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环境因素识别,识别项目和内容要全面;
2.2.2在一、二级动火作业前,要制定动火方案。动火方案要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其中包括:置换、吹扫方案、盲板表、盲板图、各项安全措施等。动火方案制定完成后,要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会审,并签字确认后,报送公司主管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及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批准;
2.2.3动火方案实施时,公司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及审批部门要在动火作业前、按《动火作业检查表》对动火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确认。以上各项工作完成后,方可办理《工业动火票》,进行动火作业。
2.3工业动火的审批程序及权限:
2.3.1一级动火前,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车间、动火作业单位有关技术、设备、安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协商,按动火方案落实措施,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并填写用火票后,报安全质量与生产运行部审批;
2.3.2二级动火前,由本公司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协商,按方案落实动火措施,填写用火票后,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批准;
2.3.3三级动火前,由本厂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按方案落实动火措施,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4动火人职责:
2.4.1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4.2动火人必须持用火票作业;
2.4.3按用火票上规定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2.4.4动火前,应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4.5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
2.4.6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2.4.7执行“四不动火”即无动火票、无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预防措施不落实、与用火票内容不符的动火。
2.5动火监护人职责:
2.5.1动火监护人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2.5.2了解动火区域和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2.5.3动火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2.5.4动火监护人必须持用火票;
2.5.5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措施不落实有权停止作业;
2.5.6动火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及时采取措施;
2.5.7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2.6动火作业要求: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是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来移到安全地点动火,节假日非生产必须,一律禁止动火,非动火不可的,必须提前通知有关人员。
2.7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2.7.1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取样时间与动火时间间隔超过1小时,应对气体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7.2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2.7.3清除距动火区域周围5米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
2.7.4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
2.7.5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2.8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2.8.1凡需动火的储罐、容器、工艺管线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周围环境气体分析,气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氧气浓度检测分析;
2.8.2动火施工中,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为0lel%时方可动火。若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2.8.3分析报告单附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
2.9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要求:
2.9.1进入设备、设施及容器内部动火应进行气体检测和复查,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内;
2.9.2所有可能影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
2.9.3有专人监护。
2.10高处动火作业要求:
2.10.1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并经专业人员确认,设立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人造纤维绳;
2.10.2在架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应系安全带;
2.10.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
2.11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要求:
2.11.1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2.11.2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有员逃生;
2.11.3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2.12其它要求:
2.12.1动火作业时应将塔、罐、容器、机泵等设备、工艺管线内的易燃、可燃和有毒介质吹扫置换,化验合格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
2.12.2进设备内动火,必须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高空作业必须符合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2.12.3遇有6级以上大风(含6级)不准动火,特殊情况必须动火时要进行围隔并控制火花飞溅;
2.12.4用火票是动火依据,不得涂改,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由相关人员保存一年;
2.12.5动火现场5米以内应无易燃物或用阻燃物隔离、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
2.12.6四不动火即无用火票不动火、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作业与动火审批报告内容不符不动火;
2.12.7在轻烃分馏装置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外来单位,必须按动火等级报请安全质量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动火;
2.12.8用火票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缺项或项目填写不符合要求,该用火票无效。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目的
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防止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加强企业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生产场所安全卫生
1、工作场所、生产场地、应该保持整齐、清洁。
2、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宽度不能小于1公尺。
3、井下、巷道应保持畅通无阻、清洁干净、照明齐全。
4、斜井、斜坡道、提升口、升降口、工作台应加护围栏、栏杆。传动部分的走台不能低于或平行于传动设备。
5、矿石、原材料、工具、设备的堆放都不要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及时清除。
6、生产车间、厂区的地面、墙壁、天花板、窗户应保持完好。
7、高空设施、设备、工具要保持稳固、不能坠落。
8、坑道、厂区都不能有积水、废水停留,排水沟需加盖板。
9、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
10、工作地点的照明亮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但不允许光线刺目。
11、工作室、值班室、生产车间的窗户要经济擦试,启闭装置应该灵活。
12、经常开启的门户,在气候寒冷的时候,应该有防寒装置,对于较常在寒冷气候中进行露天操作的工人应该设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对于淋雨的露天作业和临水作业的工人应设雨棚或发放防水雨衣等劳保用品。
13、室内生产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32度的时候,应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10度时应设置取暖设备。
14、在低温条件下工作,首先要穿着暖和。
15、在高温条件下生产操作的工人,应由单位供给盐汽水等防暑清凉饮料。
16、工厂要供给工人足够的清洁开水,盛水器和饮水用具应该每日清洗消毒。
17、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痰盂,每天要清洗一次,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洗手设备,并且供给肥皂或洗衣粉。
18、工作场所不允许堆放垃圾,脏物腐朽东西。
19、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地就餐或饮水。
20、禁止在工作作业场所大小便,解手必须上厕所,厕所必须按时清洗、冲刷、消毒清池。
第三条:生产性气体、粉尘治理
1、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职工健康,消防粉尘危害,防止尘肺病的发生,杜绝矽尘病例,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2、本矿对坑道掘进采矿作业,碎矿工段矿石装运等粉尘生产环节和接尘人员定期检测,坑道作业人员每半年检测一次,车间作业人员每个检测一次。
3、通过有效性综合治理,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不能超过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最大允许浓度不超过2-4毫克/立方米。
4、具体治理措施:
①坑道井巷掘进、采矿必须保证供水,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②合理安全劳动力,减少接尘人员。
③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首先保证坑内贯通和自然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井巷必须设置良好的机械通风,及时排除炮烟和粉尘。
④碎矿工段车间的老虎口,圆磨振动筛、矿仓、漏斗等粉尘散发量较大的流程和工作场所,必须采取密闭式作业。矿石应保持5-10%的.水份。
⑤矿石和精矿粉的装卸,要保持3-5%的水份,粉尘浓度不能超标。
⑥厂房、车间要设置良好的吸尘、除尘设备或湿式雾化设备。
⑦入厂新职工必须经过入厂前的健康检查。
⑧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使用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口罩和防尘口罩。
⑨尘埃要按时清扫干净。
⑩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地应严禁烟火。
⑽生产性废气必须合理排放,防止跑冒、泄漏。
第四条:生产性防毒治理
1、严格防止硫化铅、氧化锌、一氧化碳、游离二氧化硅中毒以及加强药剂管理,特别要加强三酸和剧毒药剂的管理,防止职业危害,防止中毒。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3、毒性浓度不能超过0.02毫克/立方米。
4、对于铅粗矿堆、铅粉装卸、铅浮选必须有严格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5、各种原矿、精矿作业都要坚持湿式作业。
6、对药剂工要加强专职业条训练并要戴好防毒手套和口罩,使用巨毒药剂时,必须带好防毒面具。
7、对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以及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备。
8、对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地点应加强防护设施。
9、对化验室的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责任要到人,严防使用不当和流入社会。操作人员必须符合技术规范。
10、加强药剂的管理作用。
第五条:生产性噪声防治
1、噪声防治和国际性卫生标准和工业防治重点,噪声超标对人体危害较为严重,必须加强防治。
2、噪声最大允许量为ad90分贝。
3、打钻人员必须要保护好消音罩,并要将消音罩的出口方向朝前。
4、圆磨、筛分机、球磨机、空压机等较大设备应加设防护隔音消音设备。
5、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6、操作时不能靠近噪声较大的设备。
7、严禁听觉失常、心脏病以及身份虚弱者操作声级较高(ad80分贝)以上的设备。
8、对从事超标设备(90分贝)以上的操作工,应发给护耳器。
9、对(90分贝)以上的超标设备、设施,应采取密封隔音和消声措施。
10、对从事声级较高的岗位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矿区安全卫生
1、加强外来车辆、外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常驻矿区的外来人员应服从本矿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加强外包工程队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外包工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必须参照执行本矿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接受本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卫生监测检查。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矿区堆放废品、垃圾、脏物和柴草、废石、废碴必须按工业设计地点专门堆放处理。
4、工业建筑必须整齐有序,不许任何人乱建私房,乱搭工棚。
5、不许随意排放有害气体、有害毒物、脏水。
6、井巷、道路、厂容厂貌、宿舍院落必须整洁卫生。
7、禁止随地大小便。
第七条:生活环境保护
1、办公楼、宿舍楼、家属庭院都要每天清扫,不准乱堆乱扔杂物垃圾。
2、阳台、楼道、门口、洗脸间、水房要清洁卫生。
3、住室床铺要摆放整齐,不许乱倒乱扔、随地吐痰泼脏水,不许贴挂黄色画面图片。
4、厕所要男女有别,定期打扫,夏季消毒灭蝇,禁止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大小便。
5、大力提倡种花养花,发展盆景书画,创造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6、搞好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职工的情操。
7、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开展体育比赛,发展体育运动。
8、激发职工爱矿热情,把我矿建设成花园式的企业、城市化的风貌,园林化的环境,造福于自己、造福于后代。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
1、认真贯彻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相应关系。
2、严格遵守厂内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站内各项操作规程。
3、对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和岗位级),对于专业技术工种(给排水、机械、电气及仪表、焊接、高空、起重、化水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具有相应工种操作经验并有一定的防护措施下方可独立操作,建立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
4、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服,使用酸碱,腐蚀性化学药品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电气设备、线路发生故障,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排除。
6、增强防火意识,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杜绝火灾隐患。设置消防器材,全员要学会使用和保管。
7、在污水池、井口及操作平台上工作,严防溺水和跌落事故发生,登高作业要有安全保护措施。
8、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10、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10%时,不宜启动电气设备。
11、操作人员在启闭电气设备时,应遵照用电操作规程进行。
12、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安全标识牌后,方可操作。
13、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14、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接头、仪表、电气柜和电动机及润滑部位。
15、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6、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17、严禁非岗位人员操作本岗位的各种设备。
18、其他未竟事项应及时修改增补入本制度,不断修订完善。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
一、园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安全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经营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园区火灾事故年发生数0次
(4)园区食品安全事故年发生数0次
(5)园区盗窃事件的年发生数≤3起
(4)争创省、市安全文明旅游景区
(5)应急事件出勤率100%,应急事件处理率100%
(6)部门综合服务满意率≥98%
2、管理目标
(1)年度投入安全经营专项资金10多万元。
(2)安全教育:管理人员每季度培训1次,新职员入职须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每日安全监督员对园区进行例行检查、每月由安全监督负责人组织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大检查,每季度由公司安全执行指挥组织安全大检查,每半年和年终由公司安全总指挥牵头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总结大会,确保园区的安全运营。
(4)安全表彰大会每半年进行1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个人及团队;
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的办法,组织向安全先进单位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经营整体水平,同时向公司领导呈报《园区半年安全管理分析报表》。
(5)年终:评比表彰安全经营先进部门、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并进行相应奖励。对未完成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或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任务要做出相应处罚。
3、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监督办负责解释。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制定目的
为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园区所有从业人员,在经营生产工作中涉及到所发生的重大未遂事故、火情、一般设备设施和一定财产损失等以上事故的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的处理和处罚;对事故的责任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由园区安监办依据本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园区总经理决定。
园区所属各部门等应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并上报集团审核、批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需要给予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3、责任细分
3.1主要领导责任和次要领导责任。
3.1.1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3.1.2次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
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3.2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
3.2.1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工作不负责任,违规违制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而导致事故或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
3.2.2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管理不到位,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管理责任的人员。
4、处罚规则
4.1处罚情形
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缺陷或者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和违章现象严重而酿成事故或造成损失的。
4.1.1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或者对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置若罔闻,不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的;
4.1.2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的;
4.1.3滥用职权,批准或者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施工
队伍;批准或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置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批准、使用或者指派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指非法用工、雇佣童工或者未成年工、无有效证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女工或者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不应从事的工作等);
4.1.4进行违章指挥,或者对违章作业或看见违章指挥不加制止的;
4.1.5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以人为本,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4.1.6对各级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4.1.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组织抢救和实施应急措施方案,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4.1.8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逐级分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松懈,从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意识淡薄的;
4.1.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
4.1.10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或者不按要求和规定予以改进的。
4.2事故或损失标准
4.2.1重大未遂事故、火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1万元(不含);未造成轻伤伤害和火灾的;
4.2.2一般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含);轻伤1人,或者微伤2-3人(含);
4.2.3较大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不含);重伤1人,或者轻伤3-5人(不含);
4.2.4重大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50万元(不含);死亡1~2人,或者重伤3-5人(不含);
4.2.5特别重大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重伤5人及以上。
4.3处罚标准
4.3.1重大未遂事故、火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此要领导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和专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教育,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
4.3.2一般事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500元罚款;对次要领导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300元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及警告、记过处分和专业安全培训教育,并处以50-150元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和安全管理教育,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4.3.3造成较大事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处以100-1000元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处以100-300元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处以50-200元罚款
4.3.4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对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处以500-3000元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处分,并处以200-500元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100-300元罚款。
4.3.5造成特别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职、辞退处理,并处以10000-30000元罚款;对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降级、辞退,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撤职、辞退,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4特别说明
4.4.1本制度4.2.和4.3中的标准,系集团自定标准。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5
(一)园区应建有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台账、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一企一档”台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台账、安全生产巡查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事故统计和报告管理台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台账、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管理台账、园区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台账等安全工作台账。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台账。园区应建立园区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台帐。
(三)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账。该台账应设有园区考核人、被考核企业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企业签字及审批企业等栏目。
(四)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一企一档”台账。按照《园区企业“一企一档”制度》建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信息
(五)安全会议台账。主要填写园区召开的安全会议内容,尤其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况。安全会议台账应设有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内容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
(六)安全生产巡查台账。园区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账。
(七)隐患治理台账。凡发生在园区的事故隐患不论级别,不论资金来源,均应在园区的隐患治理台账中填写。事故隐患治理台账应设有隐患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
(八)事故统计和报告管理账。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园区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账,分别记录企业所发生的事故。事故台账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企业、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台账。园区安全教育台账应填写园区领导及职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安全教育台账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内容、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十)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管理台账。包括园区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
(十一)园区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台账。应包括园区及园区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基本情况,包括: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价。安全防护专项设计、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
(十二)园区安全生产台帐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填写、更新、保管。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
为了规范天华电商物流产业园的经营生活秩序,美化工作环境,保证园区的水、电、网络畅通,安全高效运转有序,创造安全卫生通畅优美的办公经营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总则
1.园区的安全保卫、房屋使用及维修、水电网络使用维修、园区内道路交通、环境卫生、绿化等综合管理工作由企业服务部统一主管,各入驻企业协助执行。
2.园区综合管理的目标是“环境美化、秩序规范、运转协调、安全通畅”。
3.为提高园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园区综合管理采取自管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实现社会化。
4.园区综合管理的口号是“园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园区综合管理要坚持做到“三个及时”,即沟通及时、协调及时、解决及时。各入驻企业可对园区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园区综合管理工作实行计划书、申请单、任务单制度。企业服务部根据需要制定园区综合管理计划,园区各入驻企业如有需解决的问题,可向企业服务部提交申请单,企业服务部按照计划、根据需要或园区各入驻企业申请要求,及时下达园区管理任务单,交由相应责任单位或负责人限时落实。
6.企业服务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保证管理工作责任明确、程序清晰、落实有效。
二、入驻管理
1.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需持有XXX出具的证明文件(场地租赁合同、合作意向书等),向企业服务部提出办公场所落实,领取办公室房间钥匙、档口仓储自动卷帘门遥控器;否则不予以办理。
2.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的日常经营活动受企业服务部约束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服务部下达的各项通知及园区管理制度。
3.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如有合理化建议,需上报到企业服务部,经企业服务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在办理退场手续前一个月需向企业服务部提出申请,企业服务部在接到退场申请后办理清场手续,涉及到园区质押物损坏及无法恢复原貌的公共设施,企业服务部将按照即时市场行情执行赔偿手续,执行多退少补政策。
三、环境卫生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园区良好形象,园区环境卫生执行以下规定:
1.园区环境卫生工作由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物业公司实施,实行统筹监管,分区负责。
2.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分公共区域、非公共区域。
公共区域包括仓储、档口、办公楼以外的公共走廊、楼梯、公共厕所、门窗等设施,以及园区道路、停车场、绿地、广场等外部公共区域。入驻企业的办公室、档口和仓储区域则不属于公共区域。
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由保洁员分区负责管理,定时清扫和随时巡扫相结合,保证环境卫生时时清洁。非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则由各入驻企业自行承担。
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标准包括门窗上无浮尘,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蜘蛛网、浮尘,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等污物、污水,楼内公共通道等公共场所无堆放垃圾、摆放物品等,各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卫生清洁,符合会议服务要求。企业服务部应对园区内环境卫生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公共区域立即执行现行标准,对不达标的非公共区域督促入驻企业及时清扫。
园区绿化养护工作由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由专业园艺人员负责日常培植、养护、修剪、浇水等工作。园区内的入驻企业和全体人员应该爱护绿化,不得踩踏、损坏、擅自占用绿地,不得往绿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栅栏,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和其他招牌。绿化养护负责人应加强常规巡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求赔偿损失。对于违反园区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情况,应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园区安保工作由物管公司管理,并成立保安队伍具体负责。园区大门、停车场及办公楼出入口均安排保安24小时值班,凡进出园区的'人员都应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查询。入驻企业所属车辆应悬挂企业服务部签发的《园区出入证》。
1.来访车辆和人员需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园区。门卫人员有权拒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园区。各类车辆进入园区必须减速慢行,限速5公里/小时。进出各出入口的人员应自觉接受门卫管理,不得妨碍门卫工作。值班人员应接受管理和监督。门卫执勤人员玩忽职守、难他人、态度粗暴者,经查实,立即予以辞退。门卫执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仔细查询,做好登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热情服务。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调班或由其他人员顶班。并做到热情周到,礼貌待人。值班期间,接待来人、来访,接听电话或接待有关事项,必须做好记录,重大事件及时汇报。
2.为保证电商大楼各入驻企业的公司财物安全,电商大楼执勤保安对大件物品进出严格实行凭证出入制度。搬出企业需持有企业服务部出具的出入凭证方可作业。如在审查出入物品时发现有违法现象或强行冲卡着,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污染的物品进入园区。一经发现,企业服务部视情况做相应处罚,直至清理出园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由企业服务部监督执行。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监控人员执行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工作守则。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个人需要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定岗时方可离开。值班人员要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值班登记本要保留存档。对监控到的不明身份人员,通知巡逻保安进行跟踪,并及时盘查,确保天华电商物流产业园的治安稳定。监控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范,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监控人员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上网、玩游戏,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值班监控人员需要熟悉设备应用情况并保守秘密。他们不得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不得随意对监控设备摇放、追踪。
针对园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破坏公共设施及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需要进行存档。这些录像需要另存入U盘并做好标记。
在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值班人员需要及时联系企业服务部并做好登记、事情检修。企业服务部安排专人保持监控室设备日常卫生清洁,由园区信息部门安排专人对监控设备定期系统清洁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同时,监控室的设备也需要定期检查。
园区保安需要遵守严格的仪表规定。他们需要统一着制服,衣帽整齐,制服上统一佩戴标准,服装整齐、干净、笔挺。制服上不得佩戴其他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穿拖鞋或赤脚。保安还需要举止文明、大方、端庄、仪表整洁,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他们需要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等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背手、插腰,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保安还需要注意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音机、看书报,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他们需要做到“微笑服务”,对待园区工作人员、来访客人友善、热诚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
对讲机是保安工作中的重要工具。仅值班人员和巡逻管理员可以配备对讲机。保安不得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必须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同时,保安需要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园区交通管理由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管理。为保证园区安全,园区内各入驻企业所属车辆需要统一办理车辆出入证,一律凭证出入,车证相符,严禁私自将车辆出入证转借他人。园区各入驻企业所属车辆进入园区原则上一律停放停车场,外来车辆一律从大门保安室领取临时出入证,待车辆离开时,执勤门卫负责收回。为合理分散车流,原则上各单位车辆就近从园区四个大门进出。车辆进入园区,必须按照园区内交通指示减速慢行(园区内限行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不得逆行、随意调头,未经许可,所有车辆禁止在道路上长时间停放(10分钟以上)。
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如果违反了园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在园区内随意停放车辆、占道、堵塞消防通道和停车场通道,交通管理员有权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对园区内车辆,首次发现,将粘贴违规停车告知书;再次发现,将通知所属企业进行批评教育;第三次发现,将开处罚单。对外来车辆予以劝阻,责令改正。停车场有专职保安人员管理。消防栓和灭火器按照消防要求设置,由安全负责人检查,由保安人员管理使用。所有车辆进场时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有序停放。大型车辆进出停放,要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工程车、拖拉机等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园区,特殊需要须报经批准。禁止损坏停车场消防、通讯、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要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在园区内禁止洗车(固定洗车处除外)、修车、试车、练车。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停放在各指定区域。园区消防管理由企业服务部负责。应加强对园区的消防监督、指导,并负责公共区域消防管理工作。园区各入驻企业是消防责任主体。应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办公园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办公园区内乱燃乱放烟花爆竹。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入驻企业内部装修,需向企业服务部进行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对供电线路改造等施工,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拉临时用电线路。值班保安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要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为加强园区用水、用电、用网的管理,保证日常办公、生活等的正常用水、用电需要,制定了本规定。
企业服务部是园区水电网的管理部门,负责制表核实、质量检查和监督园区用水、用电、用网工作的实施,同时负责维护园区供水、供电、供网的正常运转。此外,企业服务部还负责检查园区内用水、用电、用网的情况,以及收缴、托收水电网费用等工作。
为了确保园区水电网的正常运转,企业服务部聘用了专业的水电网操作人员,负责配电房、水泵等日常管理工作。他们全面掌握园区供水、供电、网络等各类管线的分部和走向,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每日巡查,以确保水电网运转正常。此外,企业服务部还实行了应急处理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在原则上20分钟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与供电、供水、供网等部门联系抢修,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障处理。
在水电网各项费用托收后的一周内,企业服务部向各入驻企业下发交款通知书,以保证园区各单位水电网正常使用。企业服务部负有保证水电网账户按时托收的责任,同时,入园企业负有按时缴纳水电网络使用费用的义务。如果出现滞缴情况,企业服务部将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配电房是园区的供电中心,属于要害部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防事故发生。为此,需要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修清扫,防止灰尘造成短路。电器设备及线路也需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安装、检修电器维修设备线路时,电工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同时,需要严格操作规程,时刻注意安全。保证配电房内气流通畅,室温适当,并做好防鼠工作。此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需要学会使用维护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并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
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园区内各仓房、电商大楼等房屋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的使用和维修,维修范围包括屋面、墙壁、门窗、梯道设施、地面、落水管、防雷系统、上下水、供电设施、制冷取暖设备等。企业服务部严格执行房屋维修申报制度,报修方需填写房屋维修申请,并交由企业服务部对维修项目进行初步勘察。对于属于房屋设施报修时间范围内的项目,报修方需协助企业服务部要求具体施工方案按时完成维修;对于超过保修时间范围内的项目,企业服务部需报出预算价格,经报修方签字同意后组织实施维修,并及时结算费用。
在维修方面,日常维修保养由企业服务部按照园区维修养护标准进行巡回检修养护。对于日常的损坏,入驻企业需报修,维修人员需现场勘查确定维修方案,并经报修单位同意后组织实施。
3、维修工程完成后,必须由企业服务部和报修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施工验收单。
5、对于大面积的维修改造项目和维修工程,企业服务部将成立专项工程组来具体组织和实施。
四、会议室管理
1、园区会议室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楼层、培训和多功能报告厅等不同类型。
2、企业服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园区会议室。大型、中型、小型会议室向入驻企业免费提供使用,而楼层会议室、培训教室和多功能报告厅则需向企业收费。入驻企业需要在使用前三天向企业服务部提出申请,由企业服务部确定具体使用时间和会议室。
3、具体要求包括:
会议标志必须准确填写在会议申报单上,并正确悬挂,不得出错。
席卡由办会人员提供和摆放。
使用会议室前,需要向企业服务部提交申请领用表,注明使用时间、人数和所需设备等。企业服务部将通知负责会议保障。
在使用会议室时,不得随意移动或改变设施,参与人员应爱护公共设备。如果造成损坏,应及时报告,分析原因并落实赔偿责任。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7
目的
为明确物流园区管理,规范物流园区内各种公共行为,营造园区安全、文明、和谐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范围
适用于XX园区内所有人员(包括临时进入园区人员)。
细则
人员出入管理
1.1内部员工出入管理
(1)我司所有人员进入园区,一律佩戴工作证,违者不准放行。
(2)因证件遗失待办的我司员工须到运营部及时补办,忘记佩戴工作证的人员由部门主管至门卫室认领或运营部核实放行。
(3)员工出园携带公司物品需有公司出示的`物品出门证(如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写疏漏或不规范及其它物品货物异常,有权拒绝放行)。
1.2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1)外来人员进出园区时需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保安发放“出入证”,提示外来人员阅读“出入证”上的访客须知,访问结束后需让受访人在来访登记表上回签,出厂时保安收回“出入证”,归还外来人员身份证。
(2)有提前预约人员要求会见公司高层领导者,保安应电话至运营部确认后,直接带至办公室,由运营部或行政部安排接待。
(3)政府机关单位人员无公司人员陪同或无预约来公司时,保安应及时上报运营部,并陪同到运营部,可免填来访登记表,但须作好人员登记记录。
(4)外来人员进出仓库、作业、加工区时需有我司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1.3园区入驻企业人员出入管理
园区入驻企业人员进入园区,需佩戴该企业统一的工作证,违者不准放行。
因证件遗失待办的入驻企业人员须及时补办,忘记佩戴工作证的人员由部门主管至门卫室认领或运营部核实放行。
入驻企业人员出园携带该公司物品需有部门主管签署的《出厂证》(如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写疏漏或不规范及其它物品货物异常,有权拒绝放行)。
车辆出入管理
2.1内部车辆出入管理
(1)公司及员工车辆须提前在运营部登记备案,门卫可凭备案记录放行。
(2)从车辆出园时,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车辆载有物品时,均需凭已签署的物品出门证始准放行;(如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写疏漏或不规范及其它物品货物异常,有权拒绝放行)。
2.2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园区需根据我司停车收费标准缴纳相关停车费用。
(2)外来车辆出园区时,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所有车辆载有物品时,门卫均需凭已签署的出厂证对所有物品名称、数量、型号核对无误后缴齐相关停车费用才给予放行(如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写疏漏或不规范及其它物品货物异常,有权拒绝放行)。
园区交通管理
(1)园区实行交通管制,所有进出园区车辆和行人须遵守园区交通管制,违者一次警告(备案车牌和姓名),再次违反规定罚款50元处理。
(2)所有进入园区车辆,一车一栏,严禁尾随前车,如有冲栏,责任人承担全额费用;进入园区后按照国家相关交通规则行驶。
(3)进出园区的来访车辆及装卸货车辆需在保安室做好出入登记。
(4)车辆进入园区后,车辆限速10公里/小时,转弯及路口处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
(5)停车车辆须尽快进入指定停车区域,装卸货车辆须尽快进入指定装卸货区域,不能以任何理由占据园区车辆通行通道;维修车辆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维修,不能及时维修车辆,须停在指定停车区域。不能以任何理由占据园区车辆通行通道。
(6)进入园区车辆禁止鸣号、喇叭喊话、鸣警报器。
(7)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的车辆严禁入内,套牌、故意遮挡车牌车辆严禁入内。
园区安全管理
(1)维护园区治安,遵守公共秩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园区不能成为犯罪地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违者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2)严禁未经同意私自打开或撬开在园区内所设置的配电箱、弱电柜及消防设备。园区内包括库区、停车场范围内的消防、治安、用电等安全,按照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物流园区域范围内嬉戏、打闹,所有相关人员一律佩戴工作证。
(4)园区内任何基础工程需要改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消防规定,如不符合规定,产生罚款和损失由改造单位及责任人全额承担。
(5)园区内租赁单位应做好区域范围内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设备故障立即通知园区管理部处理。
(6)园区内租赁单位须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培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7)园区消防通道正常情况下须时刻保持畅通,不能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通道,如需使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向我司安技部进行书面报备,经安技部确认同意后,方可使用。
(8)库房仅作为中转、周转之用,严禁在库房内生火做饭。
以上违反条例者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公共行为管理
(1)严格遵守园区管理办法,以租赁单位的仓库前后为责任区,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垃圾投放到垃圾桶内或垃圾收取车或袋装化集中堆放,禁止随意乱倒垃圾。
(2)遵守公德、爱护公物;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
(3)园区规划有指定吸烟区,严禁在非吸烟区区域范围内吸烟。
(4)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随地大小便;不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壳等杂物。
(5)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仓库区域范围内嬉戏、玩耍、学骑自行车或骑自行车玩耍,禁止在园区内学习机动车驾驶。
(6)租赁单位进行户外宣传或制作广告,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XX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7)园区内,禁止饲养家禽或宠物;园区内各种建筑物及门窗,严禁晾晒衣物或悬挂各种物品;禁止私搭乱建。
(8)园区内绿化带、草坪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践踏。
四、附则
本办法经安全领导小组核准后颁布实施,由安技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园区的管理。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管理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
(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区经贸局与重点项目办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
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
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
6、由管委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7、由管委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区水利局、林业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
第八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五条款、第七条款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管委会存档备案。
第九条土地的使用,依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企业承担,管委会负责协助办理。按《招商引资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三章入园建设
第十一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
第十二条企业建筑工程建设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安全。上述有关事项由管委会协调帮助办理。
第十三条企业厂区建筑物、构筑物、所建围墙要退让主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4米,退让次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3米,退让支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2米,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内土地应按园区总体规划,实施绿化、硬化,要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服从园区总体规划。
第十四条入园企业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应抓紧施工,按照《招商引资合同》签订时间开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竣工;约定期限自《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计算,至验收之日止。
手续正在办理中的`企业,可先行施工建设,后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手续办理完毕。
第十五条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工建设或不开工生产的企业,管委会有权督促其工程进度,无正当理由超期闲置的,将视其情况收回已办理的各种手续,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征用土地时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项目竣工后,企业要及时向管委会申请验收,管委会负责组织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建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根据《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政策进行验收,确定签字后兑现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各在建企业要按季度报送进度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报送地点为管委会,报送内容包括到位资金、完成投资、形象进度等内容。
第十八条凡是未达到《招商引资合同》约定投资额度、节能减排标准、滚动发展进度的入园企业,其资产应逐步退出园区。
第四章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十条园区企业对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一条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均有权向管委会和区安监局报告或者举报。
第二十二条园区企业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企业要做好自身防汛抗洪的治理及防护,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三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管委会和安监局报告。
第五章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容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所称园容,主要是指与园区环境密切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园区景观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称环境卫生,主要是指园区内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园区企业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
本制度所称自身责任区,是指园区内企业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及管委会指定给企业管理的范围。
第二十六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管委会、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第二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第二十八条园区内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容的物品。
第二十九条园区内企业设置的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设置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修、清理,确保完好、整洁;损坏严重、影响园容的,应当及时拆除。大型广告的设置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企业对自身责任区内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电讯、人防等公共设施,应规范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三十一条企业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
第三十二条企业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管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
第三十三条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
(二)进入园区的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运送大型设施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三)运载工业产品、建筑材料、废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应当装载适量,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漏。
(四)进入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园区道路。
(五)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十四条进入园区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二)临道工地应当打围作业。
(三)施工废水、泥浆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地排放。
(四)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停工场地应当进行整理和覆盖。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第三十五条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园区内道路的企业,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原状。
第三十六条禁止在园区建筑物、公用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在园区内建筑物、公用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管委会批准,并保持完好、整洁,设置期满后必须立即清除。
第三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占用或挪用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八条园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应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对企业内公共场所要有专人清扫保洁、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运。
第六章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十九条为加强园区内环境保护,促进园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十条园区内各企业及个人有保护环境和互相监督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一条园区内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做好环保工作及检查。
第四十二条园区内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四十三条园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第四十四条园区内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物的企业,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害。
第四十五条园区内各企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企业和居民,向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及时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罚款及停产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以上安全监督、园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企业,园管会将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第四十九条园区内所有企业要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坚持安全、文明生产;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向园管会报送生产、效益、固定资产等方面相关报表。
第五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属xxx管理委员会。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管会”)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高粱坪工业集中发展区、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山新技术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园管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管理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
(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
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牵头,镇(街办)、园管会配合,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区环保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
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
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
6、由园管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7、由园管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区农业水利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
第八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五条款、第七条款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园管会存档备案。
第九条土地的使用,依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企业承担,园管会负责协助办理。按《招商引资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三章入园建设
第十一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
第十二条企业建筑工程建设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安全。上述有关事项由园管会协调帮助办理。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
一、总则
1、园区物业部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2、为了加强园区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园区内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园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治安管理制度。
二、出入园区的管理规定
园区大门是保障入住业主安全的关键,为保证园区内的工作秩序,从严管理,特制定此项管理规定。
(一)本制度适用于出入园区的所有人员和车辆。
(二)凡本园区各单位职工及其自备车辆,凭出入证进出本园区,检查工作由门卫保安负责。具体事宜如下:
1、园区员工应凭入区企业单位的工作证或胸卡进入园区,无工作证或胸卡的须持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
2、自行车进出园区时,骑车人须下车推行;
3、机动车进入园区应出示出入证,并减速慢行;
4、货运机动车及旅行机动车出门时,一律停车接受检查。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须遵循以下规定:
(四)物品出园区时,须凭园区统一使用并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出门条,经门卫保安验证后方可通行。遇有特出情况须提前向物业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放行。
(五)以下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园区:
1、小商贩、修补、收旧、乞讨、推销等流动闲杂人员;
2、未经许可进入园区的出租车、三轮车;
3、携带猫、狗、鸟、鸽及其它动物者;
4、携带易燃、易爆等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物品者。
(六)对违反上述制度条款者,门卫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科技园区。
三、园区治安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科技园区治安管理,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园区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园区内工作的各单位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市有关的治安管理条例和本园区治安管理规定。
(二)园区内严禁下列行为:
1、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闹事及无理取闹等妨碍正常生产经营及办公秩序的违法行为;
2、擅自撬开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自开拆他人邮件、信函等行为;
3、非法携带、存放,非法储存并使用爆炸、剧毒、易燃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非法制造、贩卖和携带匕首等管制刀具;
5、非法制造淫秽物品及各类用品;
6、故意损坏园内各种公共设施;
7、侵入其它单位,损坏其它单位财物;
8、凡有以上行为,园区物业部门将视情节的恶劣程度,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园区内各单位下班后应注意锁好门窗;驾驶员离开汽车时,注意锁好自己的车辆;
(四)节假日期间,园区内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并认真检查治安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各单位不准超现额存放现金,私人贵重物品、现金及有价证卷不准任意存放在单位。
四、园区保安管理
为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保安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保安范围
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标准的保安服务,防范园区内出现的盗窃、打架斗殴、故意破坏他人及公共财务和伤害他人身安全等行为,维持科技园内的公共秩序。
(二)保安队长职责
1、检查各当班保安员是否在岗,确保所有保安工作都按计划进行,并达到规定标准。
2、检查保安在岗时,是否着装整洁、动作到位、站立姿态端正;有无在当岗期间聊天、说笑、打闹、打手机、听音乐等现象。要按照《保安员岗位职责》严格要求,如有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3、检查当日交接班记录。
4、对保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及时处理。
5、上下班高峰时,应在门岗带班值勤。
6、节假日期间带领巡逻人员在园区内巡查。
7、遇到下雪天气时,要组织保安扫雪,清理道路,疏导交通;遇到大风天气时,带领保安检查园区内的广告牌等高悬挂物,防止发生坠落事件;遇有大雨天气时,及时检查园内积水情况,并向物业管理部门汇报情况。
(三)保安员岗位职责
1、按规定着制服、佩带符号及武装带,携带值勤器材。准时交接班,认真履行其职责,热情服务,维护本园区安全秩序。
2、熟悉物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的姓名、职务及所乘坐汽车牌号。
3、熟悉科技园区的地理位置;熟悉园区内楼号及楼内公司的位置;了解园区内正在装修的单位。
4、值勤中检查园区内各楼进出口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5、牢记职责和有关规定,遵守科技园区物业部颁发的园区各项管理制度。
6、值勤中要做到文明上岗,礼貌待人,谨言慎行,使用“请问”、“您好”、“谢谢”等文明语言;处理情况时要做到先立正敬礼,遵守文明值勤的工作制度。对正常来访人员必须礼貌接待,并给予帮助。
7、确保园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完好,有效制止各种违反消防、装修、环境卫生、绿化等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效制止违反各类公约、公共制度和干扰、妨碍管理工作的现象。
8、熟悉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正确果断、灵活机智地处置各种情况,并能准确快速地向园区物业部或相关部门报告。
9、管理进出园区的人、物、车辆,对违反《出入园区的管理规定》的人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园区,绝对禁止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者进入园区内。
10、要按照巡逻路线认真地检查巡视;交接班时,要将交接班记录交代清楚。(四)门卫保安职责
门卫是科技园区安全的第一卫士,门卫的素质代表着园区的形象。“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并举”是对园区门卫工作的基本要求。门卫的工作除治安防范职能外,更重要的是为园区业主及来访客人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
1、门卫保安必须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各门卫不得空岗。
2、门卫上岗时要做到警容风纪严整,精力集中,精神饱满,站姿正确,认真负责,使用文明语言,礼貌待客。对领导的车辆要敬礼,行为动作要规范。
3、必须熟悉园区内各单位的所在位置,为来访客人提供准确的信息。
4、疏通车辆和人员进出,维护门前交通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使大门畅通无阻。
5、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园区;学生及儿童不准进入园区;禁止携带宠物入园。
6、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和事情后应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
7、要认真检查进入园区车辆的车证,对来访车辆要认真登记。坚持执行客户大宗及贵重物品凭证出门及检查制度,确保客户财产安全。
8、对外来人员要认真验证,办好会客登记后方可放行;园内职工一律凭单位工作证或胸卡进入园区。
9、出租车及三轮车等不得进入园区,遇到送货、接送外宾及恶劣天气的情况下,允许进入。严禁出租车停放在大门口等候客人,严禁车辆堵塞大门。
10、向园区内运送建筑材料的车辆,应由施工单位持园区物业部开出的施工证到门口接车入园;施工单位向园区外拉送工具等物品时,要持有物业部开出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五)保安巡逻职责
1、巡视园区内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发现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认真记录巡逻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做好巡逻交接班工作。
3、对形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查。
4、制止园区内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5、制止在园区内,尤其是在楼内的电梯、公共走廊等地的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6、看管好园区内的车辆,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车门、车窗未关好、锁好等隐患,防止出现撬车、盗车事件的发生。
7、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对客人提供有关园区分布情况的咨询服务,必要时为客人做向导。
9、发现园区内的工程设备设施损坏或存在清洁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物业部反映。
10、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办理了施工手续,检查施工现场物业的设施是否有自行移动、改造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立即向园区物业部门报告。
11、检查是否有未经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私自在园区内张贴、悬挂广告的现象。
12、检查园内各种车辆是否存在着乱停乱放的现象,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制止。禁止在园区内刷洗车辆;禁止在园区内停放大型班车。
13、禁止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及未经许可动用明火。
14、上岗前统一着装,服装干净、警帽佩带端正,使用文明语言、礼貌待客。
(六)保安交接班制度
1、保安应提前10分钟着装上岗接班,在登记本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保安要把需要在下一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移交清楚。
3、交班保安要等接班保安对园区进行一遍验收巡逻后才能下班。
4、接班保安在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离开岗位后发现的问题由当班保安承担责任。
5、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在离开岗位前要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字。
6、接班保安未来时,交班保安不得擅自下岗,若接班保安未到,交班保安已经下岗,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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