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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1
一、学习制度
每周一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主持召开一次社区两委联席会议,研讨一周的工作安排,带领社区两委干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居委会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初及时召开社区计划生育例会。社区干部在参加会议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手续,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坐班办公制度
社区两委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每天保证至少有两名社区干部在班,实行签到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坐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向群众公开。坐班干部公布联系电话,保证在坐班时间内及时解决社区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社区干部坐、值班到位情况,检查结果在党总支会上通报,并将社区干部坐班办公情况列入镇党委对社区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三、请销假制度
社区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须向社区党总支书记和主任请假。因事外出3天以内的,由各居委会联系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社区干部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四、述职述廉制度
社区干部述职述廉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社区干部、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组成。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奖惩制度
1、实行社区干部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按年初社区与镇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内容,镇监督办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社区的农业、安全、维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年终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每年一次的社区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数为社区当前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社区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考核较好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年度目标考核较差的,视其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社区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或责令其辞职。
2、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镇上的各类材料、报表。未及时完成和上报的,需加强力量,限期完成。
3、对禁烧、防洪、严打、拆迁等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与年终奖励报酬挂钩。
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居委会(社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调动居委会(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执行力,切实加强居委会级组织建设,规范居委会(社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居委会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居委会(社区)干部,是指各居委会(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综服专干,综治专干,以下简称居委会干部。本土人才、妇联主席和居委会委会聘用的其他人员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居委会干部由乡党委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四条、为保证各居委会(社区)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开展,各居委会必须坚持每周二集中办公,其余工作日(含周末)轮流值班制度。办公室外应悬挂统一制作的去向牌,固定电话上班时间(8:30-17:30)应有人接听,个人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乡作风办、督查办将不定期对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无人值班的发现一次扣发值班人员年终绩效100元。
严格规范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主任、副主任、专干、本土人才请假应先向支部书记请假。支部书记(主任)因公因私出乡不超过2天(含2天),其他居委会干部出乡不超过3天(含3天),应报告联系居委会领导;支部书记(主任)因公因私出乡2天以上,其他居委会干部出乡3天以上,支部书记应向乡党委书记,主任及其他居委会干部应向乡长请假,并填写统一的请假单并送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要做好笔记。乡党政办负责综合会议签到考勤,各站所室负责单项会议签到考勤交乡党政办汇总。迟到(早退)一次从年终绩效中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落实到人头)。
第五条、各居委会(社区)工作受乡党委、政府领导并接受乡政府干部职工指导,各居委会(社区)应及时传达乡党委、政府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乡党委政府每半年组织对居委会(社区)工作进行考核,分别就各居委会和居委会干部个人的工作态度、工作时效、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打分并排名(居委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专干(综服、综治)、本土人才分别排名),对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由乡纪委约谈。一年累计两次排名最后一位并对全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涉及支部书记、专干、本土人才的,责令辞职,拒不辞职的,乡党委研究后予以免职,停发待遇;涉及主任、副主任的,按照程序提出罢免建议,并停发待遇。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及支部书记、专干、本土人才的,责令辞职,拒不辞职的,乡党委研究后予以免职,停发待遇;涉及主任、副主任的,按照程序提出罢免建议,并停发待遇。
(一)居委会干部违反中央、市、县有关规定被领导点名批评或书面通报批评,影响全乡工作或考核的;
(二)居委会干部不认真履职,未完成工作任务,对全乡工作和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居委会干部失职、渎职,造成越级群访集访的;
(四)支部书记(主任)不假外出5天以上,其他居委会干部不假外出10天以上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及纪律作风规定应予免职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由中共红土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3
一、工作制度
1、居委会干部要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居民委员会工作。
2、热心为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任全面负责,其它成员必须协助主任搞好本职工作。
4、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下班签到制度。
5、要以身作则,事事带头做好,做群众的表率。
6、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居委会的财务管理,居委会的一切财务开支必须报请街办分管领导同意。
二、服务承诺制度
1、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明确服务标准。
2、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三、居委会考核制度
1、居委会考勤由专人负责。
2、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每天早晨9点之前签到,11:30下班,下午3点到5点。由专人负责保管签到簿,不按时签到者按迟到或旷工对待。迟到扣10元每次,旷工扣20元每次。
3、不论病、事假,需有书面请假条,逐级审批,请假半天,由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街办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要街办主要领导批准。
4、如因急事不能事先或当面请假者需向街办分管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每月累计病假或事假不超过一天或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三次者均视为全勤,每月病假或事假超过四天者,第一次扣20元第二次扣30元。
6、街办主管部门不定期下居委会检查。如发现问题,坚决按制定制度执行
7、每月10日居委会将上月的考勤表加盖居委会公章后报街办分管领导存查。
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4
一、社区居委会应建立统一的财务账簿,应按规定规范登帐、记账,出纳人员应每月及时报送现金银行结存报表、银行对账单及单位银行调节表。根据区财政局对社区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社区居委会所有收入,应存入街道社区资金专户;各社区分别开设一个经费支出户头,专门核算社区各项支出;出纳人员应由本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并定期接受街道财政所的培训。
二、社区居委会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须及时全额缴存到街道社区资金专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或挪用。
三、社区居委会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得使用自购(自制)票据私设“小金库”。
四、支出管理:
1、按区有关规定统一规范社区居委会各类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以及福利上限标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由街道财政所统一制表。各社区工作人员的福利应在社区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并确保工资发放的前提下,在不超过街道统一规定的上限内酌情发放。
2、严禁使用白条报销。
3、不得使用复印件、收费通知单等作为报销单据。
4、报销的发票上不能写“办公用品”、“高温用品”、“文化用品”、“纪念品”等笼统字样,报销发票需附购物清单。
5、对需要修缮项目需报街道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对达不到工程公开招标的零星修缮费用,也要做到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决算和审计,并转账支付。
6、差旅费报销应附出差通知书,审批文件,严格按财务规定报销,旅行社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7、招待费开支要求填写“公开招待审批表”,写明招待内容、时间、人数、地点,主管审批后方能报销,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茶艺居发票不能损销。
8、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应遵守财务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增收节支,理好财。补贴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所有报销凭证必须写明事由、列支项目,由制表人、证明人签字,会计审核、主管审批后报销。
五、各社区会计统一由街道财政所负责,各社区财务凭证必须于每月终(各街道定报关时间)将原始单据报送街道财政所,会计审核后方能报销,对不合管理要求的原始单据予以退回。会计凭证资料由财政所专人保管。
六、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社区财务应做到每月定期公布。
七、社区主要负责人离任应接受离任审计,并做好财务交接手续。
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5
1、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社区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薄。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社区居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社区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6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居委会财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可由一名副主任或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会计、一名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出纳。分管财务的社区居委会主任(或书记)不得兼任会计或出纳。
二、财会人员要熟悉各项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做到帐据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各社区要建立键全总帐、明细帐,固定资产帐。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离、日清月结、收支审批、定期审计”制度。帐、款、物实行专人管理,禁止使用白条下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必要时可向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反映。
四、全面推行“乡财旗管、村财乡管”的办法,经费开支使用厉行节约,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一次性超过1000元的经费开支由社区党总支研究决定;超过1000元的开支须报办事处财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同时备案);20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办事处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资产的出租、出售事先报请办事处批准,本着公开、竞争的原则在办事处的.协助和监督下进行。各项服务收费项目应事先报请办事处批准或备案。
五、社区居委会现金超过1000元必须及时存入银行,各项收入及接受捐赠的款物及时入帐。
六、实行科学理财,定期检查。每季度要对社区帐务账目进行一次清理审查,要及时公布清查结果,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委会财务督查小组,每半年对社区居委会财务进行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要督促社区居委会及时纠正。
七、履行财务规章,接受离任审计。社区居委会分管财务的书记、主任、副主任离任时必须接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八、健全资产帐目,确保安全和完整。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健全资产帐目,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做到帐,款,物相符,各项收入款、新增固定资产、新添物品应及时入帐。
九、社区居委会应每季度末向办事处报送财务报表一次。
十、社区居委会财务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并纳入办事处对居委会考核总体目标中,与居委会干部报酬直接挂钩。
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7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办公经费的使用流向,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2、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核查”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季度由街道办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工作。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报销票据必须注明事由,经办人签字后由居委会主任、副书记负责签字审批,不得代签。500元以上的开支应提前告知街道办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的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建立现金日记账簿,详细记录居委会收支及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妥善保存账簿以备核查。
5、居委会报销票据必须是正式发票,要求每月在规定日期将每张需报销票据与票据明细一起上交,票据与明细的日期、金额要相对应,必须是所购买单位的统一采购清单,坚决杜绝倒票行为,一经发现追究居委会主任的责任。另外,需报销票据均需在票头用铅笔注明类型(如:党费、办公经费等等),并另附所需报销票据的分类合计与总计金额。
6、居委会主任工作调动时,应接受街道办的财务核查,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8
1、社区村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区村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村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社区村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薄。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日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社区村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社区村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9
一、 社区居委会公章使用须按《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为辖区居民出具有关证明。
二、 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胡各项事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真实合法。
三、 社区居委会公章应设专人管理,建立完善的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做到申请人、经办人、批准人签字俱全,并注明用途、经办时间备查。
四、 按照岗位责任要求,社区居委会主任对出具证明要严格把关,本着谁批准谁负责的精神,出现问题由社区居委会主任负全责。
五、 对使用公章中无法确定的特殊问题,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请示备案。
六、 义务制居委会公章委托社工站按规定管理使用。
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10
1、居委会干部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居民委员会工作。
2、热心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任全面负责,其它成员要服从主任的领导,协助主任搞好本职工作。
4、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和早退,每个月超过3次,主任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谈话后任不遵守,报镇社区办处置。
5、实行请消假制度,如有事要事迟到或早退要事先和办公室打招呼,请假2天以内写请假条报主任审批,2天以上报镇社区办审批。离岗不请假按旷工处理,其他婚嫁、产假均按相关制度办理。
6、上班时间不得做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串岗。
7、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11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社区居委会财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会计业务,实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2、社区居委会活动经费应按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日常经费开支必须控制在年度拨款指标内,不得超支。各项经费(包括各项活动经费)的使用须按预算执行,不可统筹使用。
二、财务人员设置及管理
1、社区居委会配备一名财务报账员,具体管理财务收支工作,帐务由镇财政集中统一记账。
2、担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报账员应经相关业务部门培训考核。
3、社区居委会财务报账员应当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服从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和管理,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4、社区居委会财务报账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因工作需要离任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正常交接手续。
三、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3、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的监督管理,按规定严格审核收支单据。
4、按时记账、结账、报账,定期核对现金、银行存款的帐实情况。
5、及时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6、负责管理社区居委会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确保财产不受损。
7、严格执行现金收付制度,按规定审核收支单据,对不真实、不合法凭据拒绝付款。
8、及时记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9、严格财经纪律,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入账,公私款分开保管。
10、社区居委会票据实行定期报结制度。财务报账员将报结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报结。报结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原始凭证名称、填制日期、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包括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单位签章、凭证附件、大小写一致。
四、资金管理
1、收入管理
社区居委会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都必须入账,不得建账外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公、私款分类保管;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收费人员必须及时收取各种应收款项,并将收取的现金,银行支票当天交给财政所入账。
2、支出管理
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在银行结算起点上的支出(单笔1000元以上)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每笔经费报销必须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财经纪律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报销标准,须做到经济内容合法、合理,有关单据清晰、规范。凭经手人、分管领导签字且经审批的`合法票据予以报销。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加强货币资金支出管理。财务报账员库存现金不超过限额2000元。
3、债权债务管理
加强各项应收、应付款管理,定期清查暂收、暂付、内部往来款项。对于暂时无法收回的财物,要签订借据,约定归还期限,并按时催讨入账。严禁以各种形式向外借款、投资、担保、捐赠,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镇主要领导审批。
五、开支审批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财务管理的责任人,对财务管理负有全责。
1、社区居委会必须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开支审批手续。所有支出,必须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2、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财务开支权限控制在单笔2000元以内;单笔开支超过2000元的报请镇分管主要领导审批。
六、固定资产管理
社区居委会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暨政府采购)申请表》,送党政办公室审核,经分管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购置。
七、监督管理
社区居委会的财务收支状况每年由镇财政审计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根据需要还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社区居委会的财务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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