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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用药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
一、遵医嘱及时准确用药
二、用药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准确掌握给药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必要时病人(或家属)参与确认。
三、口服药要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及时收回空药杯。
四、注射药物必须两人核对;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注明病人姓名。床号、药物名称和剂量,注明加药者姓名和时间,由另外一名护士核对并签名后方可用于病人。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2
一、重点药物包括:抗菌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中枢性肌松药、抗精神失常药、中枢镇静催眠药等。
二、医师开处方前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知病人和家属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是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三、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四、重点药物使用的.观察程序是:护士用药前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钟方可离开。一组输注更换下一组液体后同样应观察20分钟,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该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不适后方可离开。口服用药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代注意事项。当班护士3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五、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观察。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3
1、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工作质量,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工作秩序,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积极预防和正确处理医疗事故及差错。
2、提高药品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用药安全教育,将药品质量作为检查药剂科工作质量内容之一。
3、健全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处方调配制度和《处方管理条例》,使病人得到安全、有效的药疗服务。
4、药剂人员应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保障病人的用药安全。
5、病区护理人员就加强护理安全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使病人得到及时安全的药物治疗。
6、加强毒、麻药品的.管理,严格按《毒、麻药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量开具处方,不得滥用,以免产生不良反应。
7、加强医师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学习,正确开具处方、使用药品为病人治疗,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8、加强库存药品的防火、防霉变、防鼠工作,保障药品质量。
9、严格保护性医疗制度,加强安全监督,层层把关,各科室充分发挥主管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作用,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4
1、“三查七对”、“一注意”
(1)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的内容。
(2)七对:床号、姓名、药名、药物浓度、用法、剂量、时间。
(3)一注意:用药过程中注意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
2、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2)临时医嘱药药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查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诉一次确认无误才可执行,保留用过的,患者病情稳定后经两人核对方可丢弃。
(4)整理医嘱后,需经理两认查对,护士长每周查对两次。
3、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2)摆药前要仔细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裂缝、瓶口有无松动,查对有无松动,有效期及批号。
(3)摆药后经二人核对才可执行。
(4)易导致过敏的.药物,用前询问过敏史,如有过敏,应在床头悬挂醒目标记,使用毒、麻、限制药物时要反复核对,多种药物共同使用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如患者提出疑问,需再次查对清楚。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5
一、药品应妥善保管:
1、剧毒药品和具有腐蚀性的药品,严格与食用药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2、保健室的药品要求随时检查处理潮解、霉烂、变质、失效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
二、教师因生病带药上班服用时,必须放好(医院看病拿药、自己购药、或在保健室拿的药)最好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三、幼儿生病带药,幼儿所服的`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或写纸条交待。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家长只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药,并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经保健医生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送到班上,与该班老师共同查对幼儿姓名正确无误时,行交药签字手续,老师并将药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防误食。
四、幼儿自己带药来园,又无家长口头或纸条交待的,一律不喂。预防药品、保健药品类原则上不收不喂(体弱儿除外)。预防保健药建议家长在家早晚给幼儿服用足够了,不必要带到幼儿园来服用。
五、保教老师给幼儿喂药时,药袋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应一致无误,并严格按剂量服用。
六、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同带走,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师作遗弃处理,次日不得将遗弃药喂幼儿。
七、家长为幼儿所带药品一律交保健室,幼儿在园服药,必须把药物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药物配伍控制杂合理范围,如若家长要求大剂量乱配伍服用者,由保健医生请家长在登记本上签字,孩子服药所致不良反应,由家长负全责;如若班上老师私自收家长或幼儿所带药物,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者,以及喂错药所导致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任。
八、晨检时一位保健医生专门负责收药,同时,对幼儿的服药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如幼儿病情,药物来源,幼儿对药物的过敏史,以及幼儿的先天性疾病,如癫痫、血友病、先天性易碎性骨折、习惯性脱臼等。保健室医生应尽力了解和掌握幼儿中的特殊体质以防患于未然,将服药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九、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6
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
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
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
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
四、内容:
(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
9、发现有标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及有效期一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并填写《药品过期失效销毁申请单》报药械科、财务科,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统一销毁。过期失效药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
10、临床各科室取消备用药品必须由护理部、药剂科审核后退回药房,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使用登记管理备用药品:
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药品管理,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3、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品的使用:按照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出库使用原则使用。
(五)备用药品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第一类药品,须凭处方及空安瓶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瓶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7
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定义:合理用药是指医务人员在防治、诊断疾病过程中,针对具体病人选用适宜的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防治、诊断疾病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2、合理用药总的`目标: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全院用药监控目标:
(1)药比不得超过38.5%;
(2)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比例和费用比例均不得少于30%;
(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4)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5)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6)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3、合理用药的范围:医院所有使用的药品,重点监控抗菌药物、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剂。
二、组织管理
1、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开展日常工作。
2、职责和任务:
(1)根据医院用药情况提出合理用药目标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2)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对医院使用药物特别是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全院通报点评结果;
(3)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4)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程序,防范药害事件;
(5)向医务人员和患者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三、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1、根据临床诊断确定选用药物的类别;
2、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使用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程记录有分析。执行用药方案时,医师、护士要密切观察药物疗效,监测药品不良反应;
3、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个体化给药,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时间、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经济性,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无正当理由不得使用高价药物;
4、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因病情治疗需要超说明书用药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同意,同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四、管理措施
1、临床医生必须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合理使用药品;
2、严格执行医院有关药物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3、严格执行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对全院的用药情况进行检查,每个月对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对不合理用药进行相应扣罚处理,全院公示;不合理用药科室和医师按医院质量绩效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罚处理。
4、药学部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及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为临床用药提供服务。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8
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9
一、处方权限
1、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2、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拉丁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限量
普通药以3日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7日量,如超过7日量须经领导批准。
四、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到期领导批准后销毁。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0
1、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工作质量,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工作秩序,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积极预防和正确处理医疗事故及差错。
2、提高药品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用药安全教育,将药品质量作为检查药剂科工作质量内容之一。
3、健全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处方调配制度和《处方管理条例》,使病人得到安全、有效的药疗服务。
4、药剂人员应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保障病人的用药安全。
5、病区护理人员就加强护理安全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使病人得到及时安全的药物治疗。
6、加强毒、麻药品的管理,严格按《毒、麻药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量开具处方,不得滥用,以免产生不良反应。
7、加强医师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学习,正确开具处方、使用药品为病人治疗,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8、加强库存药品的防火、防霉变、防鼠工作,保障药品质量。
9、严格保护性医疗制度,加强安全监督,层层把关,各科室充分发挥主管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作用,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1
一、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各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江西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一)“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二)“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出本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切实推进全院临床合理用药。
(三)各职能科应履行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职责,医务科、质控科应经常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讨论决策。药剂科应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和新特药品的使用情况。
(四)各临床科成员负责对本科医生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纠正本科室医生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四、医生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五、医生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六、医生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一)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
(二)使用贵重药品、医疗保障患者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生承担。
(三)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单剂型价格30元以上药品、单种药品日用量价80元以上的必须经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记录,如无科主任审批,无使用目的.记录或依据不充分的按不合理用药总价的20%处罚责任医师。
(四)落实科室用药公示制度、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医师用药情况监控制度、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定期在本院局域网公布以上监控情况。
(五)对临床用药情况,医院将常规监督检查,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对无充分依据使用贵重、滋补药品和滥用其它药品的,由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进行评价,确属不合理用药的,按药品总价的20%处罚责任医师。
七、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疗程。
(一)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原则上不联合用药。下列情况时可联合用药: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二种或二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和为利用药物协同抗菌作用,同时为减少其中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的剂量和毒性反应使用联合用药。
6、联合用药原则上只能采用二种药物联合,三种及三种以上药物联合必须有科以上的集体会诊确定(结核病除外)。
7、门诊病人使用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严格控制联合用药。
(二)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1、内儿科以下情况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2、外科的清洁性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和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3、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性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
③异物植入性手术;
④高龄或免疫缺陷等高危人群;
4、清洁工——污染手术,如上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等手术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使用疗程:
1、门诊使用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三日量,最多不超过七日量(结核病除外),特殊情况需要较长疗程的,经治医生必须在病历上予以记载。
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一般感染性疾病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治疗,以防复发。
八、抗菌药物的分线管理规定
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药物的耐药性和药品的治疗费用,根据其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性、使用安全性、毒性反应以及价格将其分为三线。
(一)抗菌药物分线原则:
1、第一线抗菌药物,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少的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处方不受限制。
2、第二线抗菌药物,疗效好,但价格较贵,或不良反应较明显,应控制使用。
3、第三线抗菌药物,疗效好,但易致菌群失调,价格昂贵,不良反应大或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
(二)抗菌药物的三线分类(见附表)。
(三)抗菌药物分线使用规定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致病菌以及细菌耐药情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加于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第二线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第二线抗菌药物;第三线抗菌药物的选用必须从严掌握。
2、临床医生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使用一线抗菌药物;患者需要应用第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必须填写《贵重药品及二线以上抗菌药品审批表》,经科主任审批同意方可使用。需要应用第三线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经院内会诊并经业务副院长同意后方能使用。
3、紧急情况下临床医生经请示科主任可以超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一天用量,第2天用药按前一条程序审批后使用。
(四)选用二线、三线抗菌药物原则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菌血症、脓毒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脏器穿孔、重度烧伤等。
2、免疫功能低下并发感染者。
3、细菌培养药敏试验对某些药物敏感者。
(五)违反以上抗菌药物分线使用规定和原则,经“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和其他专项检查、评价、确定为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按不合理用药总价的20%处罚责任医师。
九、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评价标准
(表)
十、检验科应加强和重视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的诊断水平。掌握规范的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技术,提高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准确率,为临床医生选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临床医生对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要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以明确病原菌和药敏情况,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十一、各药房药剂人员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报告。
十二、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及其他相关科室,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2
一、总则
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中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各个环节,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药品采购与入库
1.审核制度:药品进货凭证需经财务和采购部门审核,核对药品规格、型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并核实厂家授权经销商的.证明文件及药品质量保证书。
2.验收制度:建立药品验收制度,检查药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品等质量问题,确保入库药品质量。
三、药品储存与保管
1.分类储存: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用途等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
2.温湿度控制: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定期监测并记录温湿度。
3.防火防霉:加强库存药品的防火、防霉变、防鼠工作,保障药品质量。
四、药品调配与使用
1.处方管理: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循合理、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合作,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书写处方权限,严格执行“基本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2.核对制度:药品发放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确保药品发放准确无误。
3.合理用药:医生应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的用药,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五、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1.监测制度:护士、医生和临床药师一旦发现可疑药物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科及药房。
2.报告与处理:药房在接到通告后,药师应即时前往调查,填写“药物不良报告表”并按程序上报。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六、药品召回与销毁
召回制度:凡发生、发现和高度怀疑药品质量与药事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病人安全与诊疗质量时,要收回药品,并按规定处理。
七、监督与考核
监督制度:严格监督考核,把安全、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药师、护师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聘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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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用药管理
1.目的:确保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医师职责
1.合理用药:临床医师应根据疾病类型、临床状态和患者特征等因素,制定合理、有效的用药方案。
2.处方管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书写处方权限,严格执行“基本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三、药师职责
1.审核处方:药师应对处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药品的剂量、用法、配伍等无误。
2.用药指导:药师应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解答患者用药疑问,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四、护师职责
1.执行医嘱:护师应严格遵医嘱执行用药操作,确保药品的准确发放和患者按时用药。
2.观察反应:护师应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医生。
五、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1.监测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讨论。
2.报告与处理:一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并按程序处理,确保患者安全。
六、培训与教育
定期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安全用药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用药意识和能力。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临床用药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二、药品采购与验收
1.采购计划:根据临床用药需求,药库管理人员应编制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经审批后实施。
2.质量验收:购进药品需严格验收,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三、药品储存与保管
1.储存条件: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如温度、湿度等,确保药品质量稳定。
2.分类管理:药品应按性质、剂型分类存放,易燃易爆药品需特殊保管。
3.定期盘点: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及时处理过期、变质药品。
四、药品调配与使用
1.处方管理: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药师审核处方后调配药品。
2.核对制度:药品发放前需核对处方信息,确保无误后方可发放。
3.用药指导:药师应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包括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1.监测机制: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报告可疑不良反应。
2.报告流程:发现不良反应后,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及药房,并按规定填写报告表上报。
六、培训与考核
1.定期培训:对医务人员进行安全用药知识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2.考核监督:将安全用药纳入医务人员考核体系,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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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用药管理
1.合理用药原则: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循合理、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2.处方权限: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书写处方权限,无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务人员不得开写处方。
3.用药方案:医生应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的用药需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二、药品调配与发放
1.核对制度:药品发放人员需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确保药品发放准确无误。
2.双人核对:对于注射药物等高风险操作,需两人核对后方可应用于病人。
三、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理
1.即时报告:护士、医生和临床药师一旦发现可疑药物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降低病人用药风险。
2.跟踪随访:临床医师与药师需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治疗及预后情况。
四、特殊药品管理
1.专管制度:对毒、麻等特殊药品实行专人专柜加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量开具处方。
2.严格监督: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滥用和流失。
五、考核与奖惩
1.监督考核:将安全、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药师、护师的重要内容。
2.奖惩机制:对于在安全用药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科室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或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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