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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精选13篇)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我们来看看公司安全奖惩制度,欢迎阅读借鉴。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1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2
1、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3、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抢险救灾有功者;
1.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1.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
2、 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处罚:
2.1、事故责任者;
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违法犯罪三种:
2.9.1、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9.2、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9.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3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安监总局【20xx】1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
(三)权责
1.总经理:公司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的核准、授权与公布;
2.安全主任:拟定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的规范及修正,组织各部门安全绩效的考核,各项奖励的颁发和惩戒的执行;
3.综合办公室:按照审批报表支付安全生产奖金。
(四)内容
1.考核方式:
总经理授权安全主任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部门对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车间对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每年考核一次。
3.部门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部门工伤事故发生率;
(3)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部门事故隐患整改率;
(5)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6)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7)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4.组长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2)所辖组内工伤事故发生率;
(3)所辖组内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所辖组内事故隐患整改率;
(5)所辖组内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6)所辖组内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7)所辖组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5.员工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2)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机器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考核处罚方式
1.生产部主管安全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生产部主管人民币100元;车间主管及组长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责任人人民币50元;员工考核内容不落实扣除人民币20元(均从安全奖金中扣除),并接受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因部门、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造成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扣款、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规定由国家相关的法律处理。
(六)奖惩原则
1.奖金的设置:
1)安全奖金由财务部另外拔给,在年终时以安全奖金形式打入个人工资帐户内发放;
2)年终时由安全主任组织评比一次,将评比结果上报总经理。
2.奖惩原则
(1)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
(2)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惩;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七)奖励方式
1.生产部年度无工伤事故,公司给予部门300无安全奖;
2.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和人员,可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3.发现重大险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着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八)处罚方式及责任追究
1.各参评部门本年度如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则给予该工伤人员的组长书面警告、主管严重书面警告,同时取消该部门25%的安全奖;
2.不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组长,给予其扣除年终安全奖金的15%;
3.有违章操作行为,未造成工伤事故的,给予批评教育,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4.修机、安装设备时,未挂相关标识牌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5.未按《明火作业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作业人员,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6.未按规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口头警告并责令完成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 给予主管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7.当员工违章操作、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给予当事人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生产主管和组长视而不见、不提醒、亦不作任何处罚的,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8.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时,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9.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提出整改治理措施生产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0.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1.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安全主任处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2.对龙岗区、及各街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和安全主任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责任人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3.不履行安全责任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扰乱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责任人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4.不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部门或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5.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的机修人员, 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6.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4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治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1、职工入场必需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需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治理人员罚款100元工人罚款50元。
3、特别工种作业必需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4、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必需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5、机械设备未根据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展修理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100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赐予500—1000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便动用,违者予以100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爱护工作,依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200元。
13、每月5日、20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赐予200-500元嘉奖。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5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教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每学期对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考核并做出奖惩。
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做好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
(2)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明显效果的';
(4)在其他安全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3、奖励分为嘉奖、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2、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使用易燃危险品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给予警告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发现火警,未及时按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对保卫科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6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马上停顿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顿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需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峻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前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5、全部机械必需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需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承受惩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爱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2、电动机械必需装设触电爱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需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需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需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需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需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治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展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惩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一样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惩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惩罚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7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进展的前提和根底,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当进展。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防止和削减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阔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清楚,建立健全鼓励和惩处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嘉奖和惩处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嘉奖、惩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职责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退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赐予嘉奖。
5、对员工个人嘉奖、凡贴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嘉奖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赐予一次性100—1000元嘉奖;
⑴职工发觉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事故发生后专心进展抢救和实行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减轻损失;
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创造制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⑷在安全治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举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展举报者。
6、惩罚
根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展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展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假如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惩罚标准
⑴违章指挥每消失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⑵安全职责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⑷不组织或不参与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觉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觉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觉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觉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对仔细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有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觉一次罚200元;
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止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带给假证的,每发觉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准时实行措施的,每发觉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惩罚;
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判;
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发生一起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惩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惩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职责书的惩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惩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赐予50元——1000元经济惩罚:
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⑵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⑶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⑷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⑸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⑹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⑺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燃烧物品者。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8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各工程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安全生产嘉奖实行精神嘉奖与物质嘉奖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以惩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把鼓励、教育、惩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清楚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嘉奖;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惩罚;对在工作中因严峻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赐予重罚。
其次章嘉奖规定
第四条符合以下状况之一的,工程对责任单位实行嘉奖: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展嘉奖;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展嘉奖。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局部的30%进展嘉奖。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工程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嘉奖;
第五条有以下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嘉奖范围,嘉奖费用在安全生产治理基金中支付:
(一)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准时消退事故隐患,避开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实行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削减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纳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接受,有创造制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嘉奖应依据责任大孝奉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嘉奖由安全领导小组争论打算。
第三章惩罚规定
第六条符合以下状况之一的,工程对责任人实行经济惩罚(必要时赐予行政惩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以下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展惩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根底上,其余局部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根底上,其余局部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处理打算。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治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状况讨论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峻、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符合以下状况之一的,工程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惩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展惩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展惩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局部的30%进展惩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拒绝”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上缴工程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工程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惩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9
1、嘉奖
对仔细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榜样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奉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赐予适当嘉奖:
1.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明显效果者;
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开事故发生者;
1.3、准时发觉或消退事故隐患,避开重大事故发生者;
1.4、抢险救灾有功者;
1.5、积极参与公司xx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1.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别奉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比,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依据标准赐予肯定的现金和物质嘉奖。
2、惩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当赐予惩罚:
2.1、事故责任者;
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违章违纪,情节严峻,性质恶劣者;
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5、事故发生后,不实行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6、对坚持原则,仔细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峻后果者;
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惩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惩罚分为行政惩罚、经济惩罚和违法犯罪三种:
2.9.1、行政惩罚依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9.2、经济惩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9.3、性质特殊严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10
1.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全部人员
3.职责:
3.1安全生产治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嘉奖凡具有以下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赐予表扬或嘉奖,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嘉奖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赐予上述嘉奖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详细嘉奖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争论打算。
4.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4.2由于仔细检查,准时发觉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有效措施、专心参加抢险救灾,避开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4.3为保证安全生产,专心提出合理化推举,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退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爱护奉献较大的技术改善工程的主要成员。
4.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爱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开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6准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4.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处分违反《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观察、开除。在赐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赐予一次性惩罚。
5.1发生以下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1.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5.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
5.1.4电源线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贴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开工具。
5.1.5操擅自离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准时反映。
5.1.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听从治理者。
5.1.9操作旋转机床、钻床载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5.1.10操作冲床时,手入冲压行程作业。
5.1.11特别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展作业者。
5.1.12未经危急作业审批而进展危急作业。
5.1.13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5.1.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1.15任意、私自撤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5.1.16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惩罚并追究法律职责。
5.2其它违章行为。
5.2.1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职责人,视情节严峻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0%-100%,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6S考核分10分。共3页第2页KJWI-PER-00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2.2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职责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厉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职责)。
5.3以下状况之一者,报经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赐予严厉处理:
5.3.1对工作不负责,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按期实施又不实行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4对无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实行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职责者。
5.3.9对发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实行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职责者。
5.3.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6.附则6.1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11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化工安全生产对事故车间、事故直接和相关责任者、违章违纪者实行处罚的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及员工,以及在公司从事生产、实习、检修施工作业等活动的相关方及人员。
三、职责
1、公司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处罚意见。
2、其他部门负责提出业务范围内的处罚意见。
3、各部门参照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执行本制度。
四、对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下列贡献之一的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章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能坚持原则,及时有效地制止违章操作或误操作,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在发生重大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得力,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成绩突出者。
4、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危害,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效果明显的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
5、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被列为安全措施,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者。
五、内容及要求
1、安全日常工作行为管理:
1)进入生产厂区的员工,要穿工作服、装置区内戴安全帽、不许穿带铁钉、高跟鞋、拖鞋、吊带鞋,违犯上述一条者罚款100元。
2)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好下颚带,将安全帽固定,女员工必须将辫子、齐肩发盘在工作帽内,违者罚款100元。
3)带烟火进生产厂区者罚款200元,在装置区内吸烟罚款1000元。
4)进入生产区手机要集中存放在内操室严禁带进装置区(公司批准带手机人员除外),违者罚款100元;
5)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车、带后备箱的单车及私人轿车(经检查除外)进入生产厂区、违者罚款100元。
6)仪表柜、配电柜等电气设施内及其表面不能放其他物品违者罚款100元。
7)生产区内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等,违者罚款100元。
8)值班室、办公室无人时及下班前将室内电器电源全部关掉,以防发生电器火灾,违者罚款100元。
9)禁止在靠背轮、安全罩、运行设备上行走,违者罚款100元。
10)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工作或休息时严禁依靠栏杆或在栏杆脚手架上坐立,违者罚款100元。
11)每一项检修工作完成后必须清理好现场,检查现场不安全因素,并将不安全因素消除后方可离开,违者罚款100元。
12)不经安全部门批准挪用消防器材,更换消防设施者罚款500元。
13)各种作业必须按作业规范办理作业票、联络单等手续,票证不齐全或出现代签、漏签等现象,违者罚款200元。
14)无视安全规定,为图省事省力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者罚款100元。
15)因工作需要,拆除盖板、栏杆、隔离层等设施未重新加安全防护设施或作业完成后未及时恢复者罚款100元。
16)各部门发生事故,恢复生产后三日内不按时上交事故报告者罚款200元,连带上两级领导责任。
17)各种检查查出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必须按时进行有效整改,不整改又未制定预防措施的罚款100元。
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未按制度进行定期巡检罚款100元。
19)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300元。
20)严禁带儿童进入上岗区,违者罚款100元。
21)对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要定期维护、保养,违者罚款50元。
22)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的作业,罚款200 元/次。
23)未经安环部门批准,挖占消防道路或堵塞消防通道,罚款500-2000元/次。
24)未经生产车间同意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擅自施工作业,罚款200-1000元/次。
25)各种危险作业要有作业许可证,严格执行“四有”,即作业有计划、行动有方案、步步有落实、事后有检查,对作业风险有削减措施和作业指导,并向作业人员交底,作业期间改变方案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否则罚责任车间200-1000元/次.
26)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罚款100元/次。
27)没有按照要求对备用的应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以及更换的,罚款 100-300元。
28)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废气、废水、废渣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29)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如遇雷击或附近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违者罚款200元。
30)严禁电器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31)高温部位严禁烘烤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罚款100元。
32)严禁敲打液化气、氢气等易燃易爆物料管道或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33)在易燃易爆区临时安装照明设施、电动工具等,必须使用防爆设施及漏电保护装置,违者罚款100元。
34)物理性质不同,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准同库存放,违者罚款200元。
35)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程中,现场必须安排监护人,违者罚款100元。
2、特殊施工作业行为管理:
1)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没有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而用火,对用火人罚款200—500元/次,对施工方罚款2000—5000元/次。
2)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而用火人擅自施工用火,对用火人罚款100—300元/次,对施工方罚款1000—5000元/次。
3)用火监护人擅自离开用火现场,对用火监护人罚款100—300元/次。
4)用火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对相关车间及人员罚款200—1000元/次。
5)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办理进车票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罚款200—2000元/次。
6)机动车辆未安装阻火器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罚款200—1000元/次。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罚款100-500元/次。
8)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罚款200—500元/次,对施工作业方罚款2000—5000元/次。
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擅自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罚款100—300元/次。
10)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擅自离开监护现场,罚款100—300元/次。
11)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对相关车间及人员罚款200—1000元/次。
12)其他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500元/次。
13)进行高处作业没有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对高处作业人员罚款200—500元/次,对施工作业方罚款1000—5000元/次。
14)高处作业者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罚款100一300元/次。
15)高处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擅自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罚款100—300元/次。
16)高处作业监护人擅自离开作业现场,罚款100-300元/次。
17)应在高处作业点下方设置安全警戒区及明显警戒标志的作业而未设置的,对作业方罚款200-500元/次。
18)对其他违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500元/次。
19)违反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没有办理用电票,罚款100一300元/次。
20)不按规定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或使用绝缘不符合要求的电缆, 罚款100一300元/次。
21)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未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或用一个开关接两台或多台电动设备,罚款100-300元/次。
22)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用电内容与现场不符而擅自
23)接电者,对相关车间及人员罚款100-300元/次。
23)临时用电使用车间私自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对使用车间罚款100-300元/次。
24)对其他违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300元/次。
25)未采取保护措施直接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对现场起重作业人员罚款200-1000元/次。
26)大中型吊装作业没有制定吊装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全,对作业方罚款500-2000元/次。
27)起重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对相关车间及人员罚款200-1000元/次。
28)对其他违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300元/次。
29)施工动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罚款200—500元/次。
30)对其他违反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500元/次。
31)施工方私自雇佣未接受相关部门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罚款200元/人次。
32)在禁烟区域内发现有烟头或烟具,对所在车间罚款100元/个。
33)外来实习和施工人员违禁吸烟的,取消入厂资格,并对本人和其所在车间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事故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其所在车间要赔偿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本工种特种操作证作业,罚款500—1000元/人。
3、车辆管理工作行为管理:
1)进入厂区车辆,门卫值班人员监督其戴好防火帽,限速行驶,有关人员随车到指定地点,并保证安全,违者罚款100元。
2)进场车辆驾驶员及乘车人员必须服从公司治安及安全人员的监督管理,违犯者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3)进厂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必须佩戴合格使用的防火罩,严禁私自开启防火罩,违者对外来车辆违法罚款200元。
4)进厂车辆驾驶员酒后驾车者及在装卸车期间饮酒者,对驾驶员罚款200-300元。
5)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者,除赔偿损失外,对驾驶员罚款200元。
6)进厂车辆速度超过厂内机动车规定速度不足50%的(限速15km/h),罚款100元;超过厂内机动车规定速度50%-100%的,对驾驶员罚款200元。
7)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及他危险化学品进厂的车辆,对驾驶员罚款200-300元。
8)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的装卸区,驾驶员必须关闭手机违者罚款200元,接、打手机者罚款300元。
9)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擅自驶入生产装置、原料产成品罐区及其他禁止通行的区域,对驾驶员罚款200-300元。
10)进厂车辆未按指定路线行驶和停放,以及未办理相关手续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对驾驶员罚款200-300元。
11)进厂车辆驾驶员在厂区清扫车内垃圾,随地倾倒烟头等废弃物品者罚款200-300元。
12)进厂车辆穿行、辗压电缆沟、下水井、管沟、消防井等不能承重部位,造成损失,除赔偿损失外,对驾驶员罚款200元。
13)在叉车操作中,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违者罚款200元。
14)槽车装卸时必须按要求将车轮固定好并在车身前放置标识牌,如有违反,对卸车人员罚款200元。
15)货运车辆驾乘人员不得离开车辆装卸区,进入生产区或保密区,违者罚款200元。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章不循,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
2)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3)由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4)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5)忽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要求,削减安全防护措施而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6)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各级主管部门不采取防范措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7)对发生事故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真相嫁祸于别人者。
8)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落实整改措施而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9)因明火给公司造成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500-5000元,情节严重的并追究法律责任。
10)预防雷击、电击的设施要齐全、有效,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失效或不齐全者,对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造成损失要赔偿。
11)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施工车间,除赔偿直接损失外,一次罚款1-5万元。
六、奖罚款执行办法
1、 由各级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开具罚款通知单。
2、 罚金由主管部门收缴建帐,使用时报主管领导审批。
七、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公司安全处罚细则废止。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12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的奖惩措施,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安全奖励措施
1.安全奖金
公司将设立月度安全奖金制度,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事故预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金钱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根据员工的贡献程度和安全绩效进行评定,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奖励经费从年度安全经费中支取,奖金标准和评定指标将由安全委员会制定,建立奖金发放流程,确保公平、透明。
2.安全表彰奖金
每季度,公司将评选出“安全标兵”,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事故预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并颁发相应的奖金。奖金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贡献程度进行确定,以鼓励员工继续努力。
3.安全技能培训与奖励
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技能培训,员工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将获得专项技能证书和相应的奖励金。奖励金额将根据培训的难度和员工的表现进行评定,旨在激励员工不断提升安全技能水平。
确定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建立培训档案,对通过培训并获得证书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
三、安全惩罚措施
1.违章绩效扣分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绩效扣分。扣分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和违规程度进行确定,以起到警示和纠正作用。
明确扣分标准,规定绩效扣分执行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执行公平、公正。
2.警告处分
对于轻微违规的员工,公司将进行口头警告;若员工再次违规,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规范警告程序,包括记录和监督流程。
3.停工整顿
对于严重违规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实施停工整顿措施,责令其立即整改。在整改期间,公司将加强对该部门或个人的安全监管和培训,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复工。
制定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整改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4.降级处理
对于多次严重违规的员工,公司将进行职务降级处理,并相应调整其薪资待遇。
5.开除处理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者,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开除处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执行机构与监督
公司设立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工会主席组成,负责具体执行安全奖惩制度,监督其落实情况。安全部门作为制度执行主体,将对安全奖惩情况进行统计、记录和报告,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其他事项
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委员会所有。对于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和争议,员工可向安全委员会提出咨询或申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通过本《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通过明确的奖惩制度,激励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13
一、总则
1、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分公司各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管理水平,落实公司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措施的落实,激励各从业人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长年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分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资金,公司安全分会每年对各部门、客运站场、维修车间、车辆、从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责任有落实,方法有创新,管理有突破,工作有成效,安全生产局面稳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各类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管理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处罚。
3、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所属的车站、修理厂、班线车辆、各班组、科室以及商贸、物流从业人员。
4、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并行的原则。
二、表彰和奖励
1、认真贯彻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 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重伤、火灾、死亡事故的车站、修理厂、班线车辆、各班组、科室以及商贸、物流,给予全体从业人员奖励50—100元/人。
2、对于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文明行车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如无违规和事故现象,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文明服务良好无投诉等,奖励50—100元/人。
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500元。
4、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200—500元。
5、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成绩突出者,奖励200—500元。
6、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高,按规章操作,奖励100元/人。
三、处罚
1、对发生因工重伤、死亡、火灾等事故,或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文明作业、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消防等不断出现重大隐患的,按照严重程度和责任大小,对相关集体和个人进行处罚。
2、各种违规行为,首次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再次发现则进行经济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发现一次处罚一次。 司乘人员按照《行车安全管理规范》和《驾驶员安全17条》、《乘务员安全10条》规定处罚,其他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3、各种违章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4、没有安全生产目标、重大危险清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安全技术交底、事故应急预案、每月安全检查记录、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和每周安全会议的,罚安全员和安全主管200—500元。
5、各分管主管未与各责任部门和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罚各分管主管1000元;各责任部门和从业人员未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令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根据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200—500,造成后果的,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500—1000元。
6、各分管主管未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投入,责令限期整改,并罚各分管主管2000元,安全主管1000元;各责任部门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投入,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2000元。因安全投入不符合要求造成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2—5倍罚款。
7、在严禁烟火的区域抽烟;未进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内乱放杂务、不上锁等;使用损坏的插头(座)或不用插头;电源线随意放在地上、泡在水里等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视情节处罚20-50元/人、次。
8、各单位如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一经发现,严格查处,罚责任单位500—3000元,并且因为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行负责。
9、司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未要求、帮助旅客使用安全带,罚200—500元/次。
10、司乘人员违反《行车安全管理规范》的,按照公司规定处罚。
11、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并处罚50—200元/处。损坏车载GPS和SD卡设施设备的,除承担维修费用外,罚款1000-2000元。
12、各类事故隐患不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按期完成的,扣罚50-500元/项。
13、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单位100-500元/次,并且由此引发的后果,如保险索赔等,由其负全部责任。
14、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100元罚款。
15、打架、斗殴、打击报复等,一次罚款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阻止、威胁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罚200—500元/人。
17、酒后作业罚款500元/次。
18、每周安全会议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者,罚款50元/次;无故缺席者,罚款500元/次。
19、造成设备损失的相关责任人,按照《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处罚。
26、所在单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在年终绩效考核时罚分管主管5000元,安全主管4000元,责任人负事故责任的,在保险理赔后的差额部分,按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50%罚款。
27、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5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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