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制度建设

时间:2024-06-19 11:56:0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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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制度建设

  一、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

创先争优制度建设

  1. 加强“三个建设”。即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2. 发挥“三个作用”。即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 增强“三个力”。即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程序:

  计划 实施 自查 评议 记优 小结 归档

  三、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做法:

  1. 制订规划:

  “创先争优”规划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党员的条件和义务,以及三项基本要求,按照区委组织部拟定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选条件,结合党在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以及党支部的工作目标,学校的各项任务,确定本支部“创先争优”的要求、评选标准和措施,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集思广益,把“创先争优”规划变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

  2. 贯彻实施:

  “创先争优”活动应贯穿党的日常生活之中,激发党员的创造热情和奉献精神。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容,力求形式新颖,注重实效。

  3.定期检查:

  各支部要定期自查“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实际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努力方向。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的反馈信息,经常听取他们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接受群众的公开监督。自查工作每学期至少一次,可与党内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4. 评议记优:

  每两年,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评议。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条件,以及本支部制订的评选标准,推荐优秀党员及受表彰名单。

  各支部应设立《记优册》,记载评选先进党支部的材料以及优秀党员、被表彰党员的事迹。

  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材料,由局党委进行审核,报请上级党组织审定命名,“七一”表彰。

  5. 小结归档:

  年终,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小结,对照规划,回顾一年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进一步明确方向,制订下一年的“创先争优”规划。每年的“创先争优”规划、先进事迹材料和小结应及时归档。

  四、 几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1. “创先争优”活动不是单一的评比表彰,其根本点在于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活力。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党内各项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风建设。

  2.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要克服单纯任务观点和形式主义的做法,努力做到规划目标化、措施具体化、工作规范化,多层次地进行发扬表彰,不断提高“创先争优”活动的水平。

  3. 局党委根据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及时发扬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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