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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文化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协会内部职能定位
第一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及副会长两人,其人选均依照相应规定由全体大会票选,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第二条· 设会长一人,把握本协会发展方向。统筹主持协会各项事宜。在重大活动上作出指引和决策。对外代表中山大学东校区饮食文化协会。其职责为:
⑴召集全员大会;
⑵公布规章制度;
⑶授予荣誉称号;
⑷对外最高代表;
⑸作出最终决策;
⑹上级联系沟通;
⑺活动最终审批;
⑻长期计划的拟定、检查及修订;
⑼学期计划的拟定、检查及修订;
⑽下属建议可行性研究;
第三条· 设副会长两人,协助会长完成协会具体事务,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分管、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会长因故未能视事时由副会长代理。
第四条· 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协助会长、副会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团体事务的综合协调;在活动过程中作为核心枢纽协调各部门行动。其职责为:
⑴保存档案资料;
⑵监督联系各部工作;
⑶汇总各部信息;
⑷召开各种会议;
⑸意见建议反馈;
⑹部长考核评估;
⑺负责人事登记;
⑻活动策划定稿;
⑼作为会长参谋;
⑽财务管理。
第五条· 定期召开行政会议(例会),商讨协会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例会由秘书长主持。
第六条· 所属部门各设副部长一人,按组织架构受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部长督导,管理本部门业务,并负责本部门干事。
第七条· 本协会设下列部门:
第八条· 秘书处的职责如下:
⑴负责文件起草;
⑵协调各部工作;
⑶做好会议准备,做好会议记录;
⑷收集意见建议;
⑸素质拓展录入;
⑹负责递交申报,联络团工委,申请活动及其所需场地、物资;
⑺组织架构、部门职权划分的研究、分析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⑻人事制度与其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⑼
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⑽人员的考勤、考绩、奖惩、迁调等事项的办理;
⑾文书、庶务管理办法与其作业流程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⑿表格、书刊、制度的印制、登记及整理;
⒀负责组织、联络协会内成员内联。
第九条· 外联部的职责如下:
争取外界支持,寻求合作伙伴和活动赞助;积极对(校)外宣传中山大学东校区饮食文化协会;负责协会与其他校内社团、校外组织、企业的联系。
⑴争取活动赞助;
⑵联系有关单位;
⑶寻求各类合作;
⑷树立协会良好形象,扩大校内外影响;
⑸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⑹各项活动与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及管理。
第十条· 宣传部职责如下:
积极对(校)内宣传中山大学东校区饮食文化协会;协会文化(凝聚力)建设,形象塑造的设计,知名度的建立;负责协会活动宣传策划的具体操作,为协会内部及外界提供一个了解饮食文化协会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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