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双先”)的评选、表彰工作, 对于培育企业精神,激励广大职工 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随着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局对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严肃性,我局一年一度的“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统一由“双先”评比领导委员会组织领导,日常工作由电业工会负责处理。各类单项专业性的评先工作由职能专业部门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评选,报电业工会审核。
“双先”评比领导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局长 局党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电业工会主席(常务)
委 员 :副局长 总工程师
二、评选的原则与要求
1、评选先进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由职工群众充分讨论,反复酝酿,自下而上民主推选产生。要严格掌握条件,坚持标准,不勉强凑数,防止包办代替,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
2、评选必须体现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数据和主要事迹为依据,实现评选工作的数据化、程序化、科学化,使评选出的先进为广大职工群众所公认。
3、评选先进的目的在于树立学习榜样,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先进的根本标准,必须是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方面起到显著作用,能体现现代化建设的创新精神,要选树那些立志改革、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
4、“双先”评选、表彰工作一年一次。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国家财经纪律,领导班子作风正、团结好、纪律严、威信高。
2、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思想政治工作有特色,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文明建设成果突出。
3、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技术指标和工作任务,做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秩序井然、服务周到。
4、在推动改革,改善管理,挖潜革新,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关心职工生活方面成绩优异。
5、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6、未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勇于创机关报,在生产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效率高,关心集体。
4、在综合治理、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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