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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薪酬及管理制度
促销管理制度包括:1.A类促销:由公司统一规划的全国性大型促销,主要目的为配合公司品牌塑造、新产品推广、竞争策略实施等整体性目标的达成。由公司企划部负责策划,各区域办事处和经理负责组织实施。2.B类促销:主要是指快速响应社会上的短期突发性的焦点新闻,或者突发的公众危机以及应对竞争对手的进攻等突发事件的反应式促销。由公司企划部和事发区域市场的办事处或负责经理共同策划,后者负责实施。3.C类促销:主要是指各区域市场针对行销中一些的经常性问题,如:打击窜货,增加网点,拉动流量,维系客情关系,打击竞争对手等,而举办的日常小型促销。由各办事处和区域负责经理申请,企划部协助策划,由市场人员决定和安排实施,公司内部提供"促销套餐"计划支持。促销薪酬管理制度1、促销员的薪酬构成促销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基本工资+销售提成+超额奖励+其他奖励和福利基本工资,是给予促销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已含餐补、住房补助及通讯补贴等;销售提成,指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促销员的提成;超额提成,指在公司下达销售任务量的情况下,促销员实际销售额超过公司规定的基本任务量,则超过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的提成奖励;其他奖励和福利是指根据公司奖励规定发给的额外奖金或公司安排的其他福利。2、促销员试用期薪酬管理制度促销员须参加入职培训(培训期一般为7天,按20元/天给予培训补贴,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培训日程),完成基本培训科目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工资800元/月,特殊促销员的试用期工资需进行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试用期间主要参加场外促销或进入指定卖场实习为主;试用期统一为一个月,一个月后根据表现,考核评定其是否合格,并按其表现评定促销员等级,按相应的等级提供基本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给予辞退。3、促销员提成方法:销售提成:试用期促销员享受销售额的2.5%的提成,转正后统一为销售额的3%。超额奖励:无论是试用期或正式促销员都可享受超额奖励。实际完成销售额超过基本销售任务量的超额部分计提超额奖励。超额奖励计算方法:超额奖励=超过销售基本任务金额×(3%+超额比例÷100);超额比例=(实际销售额-月基本任务量)÷月基本任务量×100%;超过基本任务量100%的,最高按"超过金额×5%"计算;即: 若实际销售额达不到月基本任务量的,则按计算公式扣除相应金额。终端店铺管理制度及表格销售管理制度大全销售人员奖惩制度销售报酬制度促销员评级与薪酬制度销售人员薪金制度【促销薪酬及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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