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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中医医院的如此管理制度
2011年7月25日我在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住院期间发生了一件令我非常遗憾和不可理解的事情,至今使我耿耿于怀,事发后医院方面竟然对此持无动于衷,真是令我十分的不理解。 我是7月21日由于严重的三高病症入院治疗,入院时由于考虑到各方面的原因,要求院方给开的高级病房(单间),入院后本人积极配合院方的治疗,几乎足不出户。25日的中午,我将自身携带的2部苹果4的手机插上了充电器,放在我的床头柜上了,13点55分02秒,我的一个朋友给我发了一条短信,看完短信我就休息了,一直到14点40分,在此期间本楼层某护士开门进了我的病房二次,绝无第三人进入(我的睡眠非常不好,稍有响动,都会知道)由于第二次是推进一台消毒机器,噪音很大,所以14点40分就起来了,突然发现我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有一部竟然不翼而飞了(另一部被书压着),我随即叫来了护士长并报了警,同时也找了医院方的保卫科反映了此事,可是方面当天没有给我任何说法,公安局要求调监控,竟然被告知"没有"。 第二天(26日),我找护士长要求医院方给我个说法,可是保卫科长竟然推说"忙""不在院内",碰巧的是我竟然在医院看见了他,找他理论,他推说"下午再说",我在病房一直等到了第三天(27日)的中午,他都没来,不得已,我一个住着院的病人,亲自去医院的办公楼找他们。真没想到医院会如此的态度对待一个病患。 见了医院领导董院长,没想到竟直接告诉我"我们很同情你,理解你,但是我们没有责任,医院是公共场所,责任自负" 我问:为什么没有监控。 医院:有但病房没有。 我问:探视制度为何形同虚设,保安或工作人员何在。 医院:由于经常挨病患家属的打,撤掉了。 我承认医院是公共场所,但是住院病房是不是一个有局限性的场所?住院的病患在医院还有何安全感?入住医院和院方签有协议和入院须知,那上面并没有牵涉到贵重物品的问题,难道我们的个人物品丢失,医院没有责任吗? 事发至今已经五天了,医院方面没有任何人找我,当此事没发生过,真是令人愤慨,我是病人,来医院是治病的,这倒好病没治好,各项指数没减反增,如此医院、如此领导、如此护士(某人)、如此管理制度,这样的医院能给人看病吗?对人对事能如此不负责任责任吗?这就是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这就是一个连人都做不好的医院在做事!可见如此医院何能治病! 希望广大网友相互转帖,大力呼吁改变这种劣等医院的现状,弹劾这样的医院领导谢谢【东丽区中医医院的如此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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