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工作计划最新

时间:2024-05-05 07:14:3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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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工作计划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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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工作计划最新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工作计划最新1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速青年教师教材入门、成才,成为教学上的主力军;充分使他们具有独立驾驭教材的能力,并能够灵活根据教材的内容进行教学,优化课堂结构,实施素质教育,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提高新任青年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为学校建造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二、培养对象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在职青年教师;正式进入明招小学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

  三、任务及目标:

  (一)政治素质要求:

  1.青年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学生良师益友,塑造教师高尚人格。

  2.青年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组织的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师德规范、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认真做好有关纪录。

  3.青年教师要积极参加县市和学校组织的有关评比、竞赛等活动,并力争取得好成绩。

  4.党员青年教师要发挥好模范作用,自觉与非党员青年教师交朋友,协助支部共同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二)专业素质要求:

  (1)班主任工作:

  第一阶段:新任班主任的青年教师,要在有经验教师(另行安排)的`具体指导下,逐步熟悉班主任常规工作及要求,较快掌握本班学生及其家庭状况,了解本班的特点、优势和劣势,能组织班内常规教育活动,处理班内一般问题,开展学生思想工作。

  第二阶段:要了解班主任工作的一般规律并能运用其中的规律指导工作,能较顺利地树立起班风、学风,较圆满地组织班内教育活动,自觉地开展学生思想工作,解决好班内一般问题,所带的班集体秩序稳定。

  (2)教学工作:

  第一阶段:新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要逐步了解所教科目的教学大纲、教材,能表述本学年的教学任务及教学常规要求,熟知教学环节,能进行教材、单元(章节)的一般分析(能指出整体知识结构、重点、难点等),初步掌握教学语言、板书设计,能写出合格教案,做一般的公开课。

  第二阶段:要较熟悉所教科目的教学大纲、教材,准确表述本学年的教学任务及要求,基本掌握教学的几个环节,熟悉课堂常规,较自然地使用教学语言、设计和运用合格板书,能较好地进行教材、单元(章节)分析,会“说课”(即阐述一堂课教学任务的实施方案及教材内容的分析处理等),能较顺利地举行公开课。

  四、培养途径和方法:

  1、发展规划:每人写出自己具体的“发展规划”。

  2、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教育科研基本知识、师德修养、课改培训、新课标培训、班主任工作、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师心理素质提高等内容。

  3、理论学习:培养良好的自我学习习惯,每学期至少要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书籍,要做好读书笔记,并写出心得;每学期至少要到图书馆借阅五册以上的图书。

  4、教学反思:每周在教案中写好教学反思。反思内容字数不限,重在记录感悟,总结得失。

  5、师徒结对:在原师徒制的基础上,做好对师傅、徒弟工作的考核,对优秀的师傅和成长快的徒弟给予奖励。

  6、参与管理:青年教师任班主任者,接受被指定的有经验的班主任帮带指导;未任班主任者,均担任一个有经验的班主任的助理,见习班主任工作。

  7、教学展示:积极参加县市举办的各种活动,每学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师优质课评比。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武活动,对获得荣誉的教师,学校给予奖励。鼓励青年教师主动请缨,向学校提出申请,开设公开课。

  8、交流提高:组织青年教师相互交流,探讨教学体会、畅谈教学感受、倾诉教学困惑、研究解决方法、介绍成长经历;或就某个专题开展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学校给他们创造学习和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9、参观学习:学校组织青年教师外出学习交流,特别是充分利用白洋学区的教学教研活动资源。

  10、学历进修:督促新任青年教师认真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继续教育”等活动。

  11、召开座谈:

  ⑴召开青年教师座谈会,听取有关学习、工作、生活方面意见,总结交流教学实践中的得失、体会、业绩;

  ⑵指导教师、行政领导研讨会,就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专题进行意见交流,总结经验,完善培养措施。

  12、建立档案:专项教学档案包括:

  (1)青年教师的听课笔记、评课记录;

  (2)汇报课、考核课、业务竞赛的内容;

  (3)各项比赛的成绩和记录;

  (4)各项检查考核评估结论及其记录;

  (5)每学期教学成绩及竞赛辅导成绩;

  (6)青年教师本人的发展规划、总结;

  (7)学生调查结果;

  (8)青年教师参加培训的有关情况和成绩等;

  (9)班主任工作笔记及评价结论等。

  五、考核:

  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起止时间为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具体分值如下:

  (1)参加培训:参加暑假的业务培训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得10分。

  (2)普通话等级:达标得5分。

  (3)电脑等级考试:达中级以上得10分。

  (4)论文:

  教育教学论文汇编或发表:校级每篇得10分、县级每篇15分、市级每篇20分、国家级的每篇得30分。

  (5)课件评比:

  县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

  (6)优质课评比:

  县级:一等奖20分、二等15分、三等奖10分;

  市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工作计划最新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及《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实际,特设立“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为扎实推进该计划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旨在培养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术)带头人的后备人才。该计划纳入主要目标任务是20xx年—20xx年,重点资助500名左右35周岁以下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快速成长。通过该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引导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立德垂范、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勇于探索科学难题,加快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培养,促进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推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在职、在岗优秀青年教师。已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含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及国家级培养对象),不列入本计划资助范围。

  三、计划实施期限与规模

  计划实施期限为20xx年—20xx年。20xx年计划资助200名左右,20xx年—20xx年每年资助100名左右。

  三、申报条件

  (一)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至申报当年1月1日),身体健康。

  2、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严谨,协作精神好。

  3、已入选“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或纳入学校学科(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并获得学校的重点支持。

  4、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内某方向有深入研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5、近五年来系统讲授过本学科1门主干课程或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好;获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有2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取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6、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2—中心以及重点学科建设。

  7、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在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系列论文3篇以上,或从事科技开发、产学研合作以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在同等条件下,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优先推荐。

  (二)高职院校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至申报当年1月1日),身体健康。

  2、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严谨,协作精神好。

  3、已入选“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或纳入学校专业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并已获得学校的.重点支持。

  4、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和技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5、近五年来系统讲授过本专业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好;获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有2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取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6、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示范(名牌、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等建设,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专业建设。

  7、近五年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在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系列论文2篇以上,或从事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产学研合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第1)。

  8、在同等条件下,双师型教师优先推荐。

  四、工作程序

  1、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每年发布申报工作通知,实行限额申报。

  2、学校组织申报工作。申报人下载并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

  3、学校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以及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评审,择优遴选、推荐,并提出推荐意见。推荐人选须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入选名单及资助项目名称。

  6、各学校与入选人员签订培养计划合同书。

  7、省财政厅下达经费到各相关高校。

  五、支持措施

  1、省教育厅、财政厅以项目形式对入选人员提供人才项目经费资助,自然科学类3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5—30万元。入选人员培养期三年,资助经费一次性下达。

  2、学校成立培养指导小组,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入选人员专业情况,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3、学校支持入选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组建学术团队,优先给入选人员安排或协调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等;定期听取入选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培养指导,督促入选人员实现培养目标。

  六、日常管理

  1、“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纳入强师工程高等教育“育英培青“工程,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各高等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负责本计划的整体规划、人选选拔、期满考核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各高校负责人选推荐、培养、日常管理等工作。

  2、入选名单公布后,入选人员与学校签订《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合同书》(简称《计划合同书》),明确培养的目标任务和支持措施。

  3、《计划合同书》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进度安排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应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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