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工作计划集合五篇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我们要好好计划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了。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工作计划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整治工作计划 篇1
根据《颍上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颍财农[20xx]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总结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经验,提高计生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健全机制,完善政策制度。颍上县人口计生委积极组织、精心筹备,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一、责任落实到位
省、市文件下发后,县人口计生委立即召开各乡镇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会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及时成立颍上县计划生育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负责,各镇办计生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委涉农资金联络员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具体落实有关工作,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还把此次计划生育涉农资金整治行动纳入对乡镇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督查指导到位
各乡镇重点检查20xx年和20xx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长效节育等七项涉农项目档案是否齐全、执行程序是否规范、公开、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到位、群众政策知晓是否普及和满意等内容;20xx,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县人口计生委组织业务人员对全县的`计划生育涉农资金逐项梳理,摸清规模,流向等基本情况;二是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表格进行填报;三是深入查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环节存在的各类问题,做到逐村逐户逐项检查,重点督查各地评议审核、公示公开、审批确认、档案管理等程序是否规范,进村入户宣传是否到位,电话随访政策知晓是否普及,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到位,监督举报渠道是否畅通等。
三、结合宣传发动行动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县人口计生委印制和发放奖扶宣传资料20xx多份,制作固定宣传标语140多条;做到干部入户、宣传资料入户、政策入户;同时在主要路口及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三项制度”奖励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营造了“大宣传”的活动氛围。
四、及时整改到位
对在“回头看”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乡村两级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制定相关措施,排出倒计时工作整改计划表,确保补差补缺到位。同时要求各乡镇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四月份奖扶核查工作,开展一次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再掀宣传高潮,从而提高群众知晓率。
整治工作计划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净化育人环境,防范打击学校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学校安全、和谐稳定。根据《廊坊市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活动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开展有序,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我校职责,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落实整治措施。采取抓苗头、抓源头、抓根本,有效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履职尽职,确保隐患查得出、改得掉。
二、整治内容
新学期已经开始,我校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广大师生学习、生活环境安全,学校和谐稳定。
1、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法制安全办20xx-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法制安全工作计划》要求,我校扎实地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真正将中小学安全教育落到实处,真正将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严格执行安全教育“五落实”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
2、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学校要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低速载货车、超员超载车和拖拉机等,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3、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学校教育、教学及师生生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改,对学校周边商业、企业消防隐患开展检查整治,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消防通道畅通,各项制度完善,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公安局负责)。
4、治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对学校门前机动车道全部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线,规范校门前车辆停放秩序,严厉查处接送学生幼儿的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低速载货车和拖拉机等违规、违法接送学生车辆(公安局负责)。
5、彻底清理校园周边非法商业摊点。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坚决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所有网吧和经营性娱乐场所,出售非法出版物的音像店、书刊店(文广新局负责);取缔50米内流动商贩(综合执法局负责)。
6、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学校周边和涉及师生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坚决铲除学校周边的'黑恶势力,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消除治安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公安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领导小组。小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对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列表登记,建立检查台账,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认真履行职责。将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纳入本系统、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中,严格监督执行,注重日常管理和整顿。根据本单位职责,认真排查辖区内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做好信息反馈。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于3月31日前,书面报县教育局法制安全办。
整治工作计划 篇3
20xx 年开展小农资整治和规范工作以来,我局积极推进“小农资”整治和规范工作上,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立足实际、创新思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我局以行业 “脏、乱、差”和“无、散、低”为整治重点,以行业规范提升为主线,认真组织开展“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扎实稳步地推进各项工作,“小农资” 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整规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全县原本共有小农资店261家,整治后为212家,其中经营农药、肥料和种子的有198家,经营兽药、饲料的有14家。所有小农资店已达到符合农资店建设标准,整规率达100%,建立了50家示范店。小农资店整规投入各类资经30多万元,包括店面改造20多万元,设备投入6万元,培训宣传4万元。现有100多家纳入农资身份证管理。
通过整治和规范,成效明显,行业“脏、乱、差”和“无、散、低” 得到明显改变。一是经营条件明显改善;经过整规之后,仓储设施、货架柜台、店面环境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真正提升了为农服务环境。二是主体资格明显规范;有部分农资经营单位尚无营业执照,通过指导组的多次检查与督促整改,关停了一些不能达到经营标准的农资店,扶助提升了一批农资店达到经营条件,申领了证照,规范了主体经营资格。三是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在整规工作开展后,农资产品均做到了明码标价,使得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对价格一目了然。四是管理制度明显规范;全县所有“小农资店”都建立了“放心农资”经营“五项”制度,即:建立农资单位身份证管理制度、承诺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进货验收备查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五是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通过整规工作,“小农资店”的经营不断规范,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二、整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我局对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我局成立XX县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苏静平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李敏水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整治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相关科室参与到农资整治工作中来,确保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制订《XX县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落实了专项经费。同时,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以及农业信息网广泛宣传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共悬挂横幅标语10条,上县今日苍南2篇、XX农业执法网执法动态20篇、XX县农业信息网15篇、市十小整治与规范信息10篇。
(二)、普查建档,试点示范。积极配合乡(镇)开展调查,重点摸清小农资店的数量、分布、证照完备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生产经营条件和质量安全状况等,全面掌握辖区内小农资店现状,做到整治工作心中有数。20xx年10月底,已完成全县乡(镇)内小农资店普查工作。全县261家小农资店全部纳入监管平台。钱库镇确定为20xx年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试点镇,先后出台了符合试点镇实际的小农资店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和建设规范标准,推动了试点镇小农资店的规范建设工作,确保整治与规范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为抓好全县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的工作,我局根据全县小农资店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筛选,确定50家示范店, 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小农资示范店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进行“一帮一”结对指导活动,力求把示范店小农资店建成符合标准的示范点,为全县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进一步开展建立样板。
(三)、耐心指导,督促检查。我局专门成立“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规工作指导组,积极配合各乡镇的“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规工作,并与各乡镇做了深入的交流,提出了一些意见,并对农资店建设标准和示范点确定作了说明,要求各乡镇相互配合抓好“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规工作。对36个乡镇联络员进行了培训指导和对全县 “小农资”店业主220余人进行了培训。印发了《XX县农资店进销台帐》和《农资店建设规范标准》各280份。督促检查,推动试点工作平衡开展。为及时掌握试点工作动态,妥善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十小”整规办成立了小农资店整规专业指导组,做好组织、指导、督查等工作。
(四)、身份认证,查有所据。结合小农资整规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经营单位要进行备案登记,要求所有农资经营单位要符合农资身份证管理标准建设,对农资经营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或者执照,经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符合“农资单位身份证”条件的,发放“农资单位身份证”代码,再配发标价设备。销出的农资必需有 “农资单位身份证”代码,使销出的.农资产品有源可查,在农业事故中避免了不必要的纠查。现有100多家纳入农资身份证管理。
(五)、严厉打击,确保安全。我局结合“绿剑”执法行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小农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关停取缔49家。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
三、整规主要经验
(一)、推行农资连锁经营模式。
以XX县永丰农资有限公司为模式,积极培育农资连锁的龙头企业,实现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五统一”管理模式。把住农资市场准入这个关口,从源头上控制了伪劣农资产品流入我县。
(二)、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推行“农资单位身份证”建设,使售出的农资产品有源可查;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将日常巡查与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定期对农资质量进行抽查,并公开抽查结果,促使经营者严把农资质量关,使消费者放心;组织开展农资经营培训班,增强经营人员素质。
(三)、创建农资放心店,发挥示范作用。
为更好地让未达规范的农资店有一个整治样本,我局在全县开展农资示范店创建工作,已有50家农资经营店达到了农资示范店标准。在小农资整规工作中,这50家农资示范店在全县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未达规范的农资店对照自身不足予以整改。
整治工作计划 篇4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
(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
(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
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
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
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
(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
(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
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
(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5)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对禽流感等恶性的传染病的监测,保证生产、上市的肉类食品无病残、无药残。
(6)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7)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设立12315申诉举报点的各类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工商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督促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建章立制,落实质量承诺、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
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
(1)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准入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高度重视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突发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的督导,推动县区餐饮业量化工作的开展,对达不到A、B、C级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3)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设备、环境、学校卫生保健所(室)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集体食堂、“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确保少年儿童和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4)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5)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调味品、酱腌菜、冷冻饮品、植物油、月饼、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饮料等的抽检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时令食品、儿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和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安排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用药质量水平;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制和使用行为。
2、进一步治理虚假药品广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药品广告,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
3、加强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
一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以及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
二是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劣中药材上市经营;
三是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杜绝场外交易;
四是加快推进湖南恒盛集团中药材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明确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实行企业法人责任制,明确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五是对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不合格的中药材,要依法查处。
4、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用药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制剂重点检查各类专科医院和门诊有无未经批准擅自配制、院外调剂使用或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用药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重点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主要是橡胶避孕的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导尿管、中低频治疗仪等产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行为。
5、开展对各类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各类推介会、发布会、讲座等活动,制止违法宣传,对展示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
6、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提高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管理水平。
全面完成我市药品新办批发企业及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不能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7、积极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
成立市县两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协调机构。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由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和集中配送的政策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门店覆盖面,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8、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
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不断扩大抽验覆盖面,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做好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经贸、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报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整治工作计划 篇5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成品油消费安全,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一次全市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需要。要以保障成品油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成品油市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成品油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成品油市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成品油市场主体资格更加规范,经营秩序更加有序,促进全市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和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整治时间和整治对象、重点及任务
(一)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11月15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清查摸底阶段(从6月20日至7月15日)。各单位重点对上半年报送的加油站(点)数量进行一次彻底清点核对,查清辖区范围内所有加油站(点)的名称、数量及属性。
于7月12日前将第一阶段整治工作小结和省成品油加油站(点)摸底情况表(见附件一)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场局。
(2)第二阶段:清理整治阶段(从7月15日至9月15日)。各单位重点对所辖加油站(点)的主体资格、进货来源和经营环节进行查验。市局将组织一次加油站(点)不少于20组的抽检,重点是边远偏僻的社会(民营)加油站(点),上半年省局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点)包含在内。于9月12日前将第二阶段整治工作小结和抽检结果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场局。
(3)第三阶段:规范及查处阶段(从9月15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对所辖加油站(点)依据查验和抽检结果进行全面规范和查处。对主体资格不规范的,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规范,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取缔,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要依法立案查处,于11月12日前将整治工作小结、处罚和整治后加油站(点)统计表(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场局。
(二)专项整治对象、重点及任务
1、整治对象:全市范围内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加油站(点)。
2、整治重点及任务
(1)规范市场主体。要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
(2)严把油品质量。重点查处假冒伪劣、不合格油品、与标号、标示不相符的、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和非乙醇汽油。
(3)规范经营行为。重点查处下列行为:缺斤短两、掺杂掺假欺诈消费者的;擅自兑制油品和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的;对油品质量作虚假表示引人误解的';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使用无质量合格证明的计量衡具,或擅自改动油品计量衡具等。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既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也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抓实。
(二)严密组织,加强协调。各单位根据市局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方案或整治计划,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配合各级商务部门,对证照不全但符合条件的,积极督促予以规范。
(三)严格查处,注重实效。各单位对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点)应予以处罚,对上半年省局抽检不合格的此次抽检仍然不合格的加油站(点)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加油站(点)进行备案建档,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点。要建立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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