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筹备工作计划

时间:2023-04-26 01:47:02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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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筹备工作计划

青年路西里3号院7号楼

(原国美第一城3号院18号楼商铺)

物业公司筹备工作计划

关于筹备成立物业公司的通知

各位业主大家好:

随着维权工作的不断深入,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确保今后全体业主自主经营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大业主提出成立物业公司的强烈要求,经过崔金萍、回艳杰、石祺等17位业主的认真、充分的讨论后决定,成立物业公司筹备委员会。

一、物业公司筹备委员会宗旨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依法创建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物业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股东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

二、物业公司筹备委员会职能

(一)制定筹备委员会工作章程(见附件),公布物业公司成立流程,向全体业主发出成立物业公司的通知。

(二)确定股东条件及出资方式。确定股东报名登记及出资时间。

(三)拟定公司章程。

(四)召开首次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选举确定企业法人代表。

(五)确定公司名称及住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三级物业管理资质认证。

三、物业公司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由7-9名业主组成

四、股东条件及出资方式

(一)公司股东条件:青年路西里3号院7号楼业主,或积极参加维权活动并起重要作用的业主直系亲属(业主父母、配偶、子女)。

(二)出资方式,计划注册资金总额为50万至100万。

1.出资额最小单位为1000元,出资额为出资最小单位的整数倍;

2.普通股东出资金额:5万元(含)以内,如有特殊情况可进行调整。

(1)如果全体出资人出资不足50万元时,可适当提高出资额上线限制;

(2)如果全体出资人出资逾100万元时,应当适当降低出资额上线限制。

五、股东报名出资时间:自2011年1月5日起至1月22日止。股东出资缴纳时间为2011年1月8日至1月22日止。

六、其他说明

(一)物业公司营运需兼顾业主、公司、股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每年向全体业主公布公司经营状况。

(二)公司物业费缴费

1.参加整体出租股东,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商户缴纳;

2.自营业主自装修或商户进住之日起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三)通知公告方式:电话、e-mail邮箱、短信、国美第一城18号楼雷鸟博客、(QQ)18号楼业主联络群、(QQ)国美后街18#楼。通知情况在《筹备委员会通知记录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记录通知人、被通知人、通知时间、通知结果。

(四)物业公司筹备委员会工作联系方式:

1.手机电话:崔金萍13161247338石祺13521869821 2.e-mail:lcy9898@sina.com bigqian@live.cn

附件:《物业公司筹备委员会工作章程》(草)

物业公司发起人:崔金萍、回艳杰、石祺、黄叙励、

刘成宇、李雪玲、陆林菊、林丽、

刘英龙、宋薇、王伟、陈芸、

王志刚、贾晓征、王美兰、崔凤云、

史冬芳。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日

(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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