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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筹备工作计划
青年路西里3号院7号楼(原国美第一城3号院18号楼商铺)
关于筹备成立物业公司的通知
各位业主大家好:
随着维权工作的不断深入,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确保今后全体业主自主经营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大业主提出成立物业公司的强烈要求,经过崔金萍、回艳杰、石祺等17位业主的认真、充分的讨论后决定,成立物业公司筹备委员会。
一、物业公司筹备委员会宗旨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依法创建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物业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股东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
二、物业公司筹备委员会职能
(一)制定筹备委员会工作章程(见附件),公布物业公司成立流程,向全体业主发出成立物业公司的通知。
(二)确定股东条件及出资方式。确定股东报名登记及出资时间。
(三)拟定公司章程。
(四)召开首次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选举确定企业法人代表。
(五)确定公司名称及住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三级物业管理资质认证。
三、物业公司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由7-9名业主组成
四、股东条件及出资方式
(一)公司股东条件:青年路西里3号院7号楼业主,或积极参加维权活动并起重要作用的业主直系亲属(业主父母、配偶、子女)。
(二)出资方式,计划注册资金总额为50万至100万。
1.出资额最小单位为1000元,出资额为出资最小单位的整数倍;
2.普通股东出资金额:5万元(含)以内,如有特殊情况可进行调整。
(1)如果全体出资人出资不足50万元时,可适当提高出资额上线限制;
(2)如果全体出资人出资逾100万元时,应当适当降低出资额上线限制。
五、股东报名出资时间:自2011年1月5日起至1月22日止。股东出资缴纳时间为2011年1月8日至1月22日止。
六、其他说明
(一)物业公司营运需兼顾业主、公司、股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每年向全体业主公布公司经营状况。
(二)公司物业费缴费
1.参加整体出租股东,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商户缴纳;
2.自营业主自装修或商户进住之日起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三)通知公告方式:电话、e-mail邮箱、短信、国美第一城18号楼雷鸟博客、(QQ)18号楼业主联络群、(QQ)国美后街18#楼。通知情况在《筹备委员会通知记录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记录通知人、被通知人、通知时间、通知结果。
(四)物业公司筹备委员会工作联系方式:
1.手机电话:崔金萍13161247338石祺13521869821 2.e-mail:lcy9898@sina.com bigqian@live.cn
附件:《物业公司筹备委员会工作章程》(草)
物业公司发起人:崔金萍、回艳杰、石祺、黄叙励、
刘成宇、李雪玲、陆林菊、林丽、
刘英龙、宋薇、王伟、陈芸、
王志刚、贾晓征、王美兰、崔凤云、
史冬芳。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日
(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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