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时间:2023-04-28 15:06:02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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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实 施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应对就业压力,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结合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落实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市场配置机制。广开门路扩大就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用指导和服务促进就业,重点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大行动计划”,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二、促进就业行动计划  (一)民生实事落实计划  严格按照省上安排,选拔6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选拔450名左右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50名左右兽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兽医站工作。6月初发布公告,6月底组织报名,7月底组织选拔考试,9月份安置上岗。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市财政局。  (二)赴基层就业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 “选调优秀大学生”等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的各类就业计划,招考“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130名、“进村社区” 190名、 “特设教师岗位”587名,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0名左右。11月底前将招考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安置到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三)公务员考录计划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其他社会人员,为全市公检法系统和各乡镇党政机关招录282名公务员。12月底完成录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从现有紧缺的市、县(区)编制资源中挤出980个左右事业岗位(含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选拔100名工作人员),面向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1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研究生安置计划  对天水籍回生源地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原则进行考核之后,妥善安置工作岗位。今年计划安置70名左右。计划在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六)进企业及灵活就业计划  认真落实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好各级各类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帮助不少于2800名高校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市、县(区)人社局(人事局)。  (七)域外输转就业计划  加强与外地人才交流机构的联系,积极拓展域外就业空间,采取“请进来招聘”、“走出去推荐”的方式输转就业,年内域外输转高校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000名。  责任单位:市、县(区)人社局(人事局)。  (八)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  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优先安置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解决8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在12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九)创业带动就业计划  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指导和服务,完善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改善创业环境,保障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各项权益,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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