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各市(地)、农垦总局“三支一扶”办,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要求,为做好今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募计划 2008年,我省将继续招募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 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市(地)岗位需求信息,制定2008年招募计划,各市(地)“三支一扶”办根据招募计划确定招募岗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并于6月15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宣传动员 各地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基本政策,以及大学生在基层服务的突出业绩、先进事迹和各地及用人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毕业生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三、组织招募 (一)6月30日前,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高校毕业生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进行报名(2006至2008年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职学院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不含往届“三支一扶”大学生),下载并填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由学校签署意见。要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等专业为重点,突出对较高学历和贫困毕业生的招募。在招募的毕业生中,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要占一定比例。 (二)7月15日前,各市(地)“三支一扶”办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报名毕业生进行考试或考核,择优确定人选,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后予以公示。 (三)7月31日开始,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明确的体检标准,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公示后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体检。 (四)8月20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对体检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下达《黑龙江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同时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 (五)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 (六)9月1日至15日,“三支一扶”大学生持《通知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服务单位报到,各服务单位做好接收工作。 四、服务管理 (一)各市(地)“三支一扶”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其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联系,公布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随时掌握动态信息。要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做好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和及时。 (二)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确保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补贴,按年发放交通补助,及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要指导服务单位落实服务岗位、食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择优选拔1至2名条件适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协助县团委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三)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食宿,承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三支一扶个人总结05-17
三支一扶个人总结05-16
三支一扶辞职报告10-19
三支一扶个人总结(精选20篇)05-17
三支一扶期满总结(精选11篇)10-12
三支一扶支医期满总结09-15
三支一扶支教个人总结05-26
三支一扶期满总结(通用23篇)10-20
三支一扶培训心得体会11-07
“三支一扶”支教工作个人总结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