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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与转正管理办法
试用期与转正管理办法1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公司、物业公司、xx、xx等试用期员工转正。
三、权责
3.1试用期员工的权责
3.1.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1.2接受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3.2试用期直属主管的权责
3.2.1在工作中引导新员工领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导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2.2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3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权责
3.3.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3.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
3.3.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
3.3.4负责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3.5新进职员入职的三天内须持有并签名的《岗位工作说明书》。该"岗位工作说明书"是其工作的要求与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体请参阅《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3.4转正申请的批准
3.4.1董事长负责审批职员以上的转正申请;
3.4.2行政人事总监负责一般员工转正申请审批。
四、内容
4.1试用期管理规定
4.1.1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员工档案>的同时,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规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满一年者,试用期为一个月;
(2)合同期达一年,不满三年者,试用期为二个月;
(3)合同期达三年及以上者,试用期为六个月;
(4)需要缩短试用期或免试用期者,由用人单位申请,经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
4.1.2试用期内离职
(1)辞职:试用期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须提前三天填写<离职申请书>通知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并督促所属部门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加注意见后递交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批准后,员工可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或试用不合格而辞退员工。各用人单位的直接主管必须有明确的不合格证据说明,并将职员不合格的事例填写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或相关考核报告中,普通员工不合的事例由直接主管自行记录报告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3)试用人员工作未超过三日而离职的`员工不予发放工资。
4.1.3试用期内请假
试用期员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请假达三天者,其转正时间自行顺延,若请假时间达三十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申请并经过同意,否则不得转正。
4.1.4试用期考核
(1)职员满月考核:当新职员入职时,行政人事中心须在其入职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交给其直接主管,用人单位在其工作满一个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提交该报告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2)试用期结束考核: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内用人单位须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3)试用人员在试用阶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达标者,部门负责人须如实记录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以作为解聘其的依据。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给予赔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4.1.5若发现试用期员工在应聘过程中有隐瞒、欺骗现象,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试用关系并无任何赔偿责任。
4.2转正管理规定
4.2.1正常转正
(1)普通员工正常转正程序
每月10日前,各单位主管根据员工入职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限,确定可以在当月转正的员工的名单,填写在
(2)职员正常转正程序
职员在试用期满前10天,由行政人事部门的招聘人员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发至用人单位主管,由用人单位约其面谈后,将该表交至被考核者填写。同时被考核者须撰写"试用期间工作总结与自我鉴定";
用人单位的考核表与报告经用人单位主管逐级审核后,在试用期满前七天递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所有职员,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均须在在试用期满前七天与需要转正的员工约见访谈(远程则以电话约谈),并将访谈内容与意见加注在考核中,报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4.2.2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之处理办法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予录用,特殊情况,须在试用期满前七天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可按转正员工处理。
(2)试用不合格员工由行政人事中心在期满前一天内(最迟不得超过期满的当天)为其核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公告栏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发布公告,告知相关部门及与我司相关有业务来往的合作伙伴。
4.2.3提前转正程序
(1)试用期间内表现优秀者可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交提前转正的申请,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提前转正者试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
(2)注意:用人单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诺员工提前转正,而必须将其优秀事迹整理成书面文件上报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员工转达提前转正、提前调薪的口头通知。若因用人单位擅自承诺提前转正而未能经批准者,员工应提前获得的调薪待遇由承诺者承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或金额的大小向该承诺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4.2.3免试用期程序
所有免试用期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我司工作超过6个月,且没有被考评不合格或没有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2)特殊人才有免试用期的特殊要求者;
(3)满足上述二个条件的人,由本人在入职时即申请,由总行政人事中心向董事长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同意免试用期。
4.2.4转正相关报表的递交时限规定
(1)各用人单位须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转正员工的
(2)行政人事中心收到上述考核表后,在15日前递交行政人事总监或董事长批准。
4.2.5试用期员工转正后薪酬的调整及反馈。
(1)试用期满后,员工在每月的15日前转正的则在当月调整薪金,若在每月的16日后转正的,则从下月调整薪金;
(2)基层员工转正参照《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和《xx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进行调整,超出标准者,须在表中注明;
(3)职员级人员的转正,由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应将考核评估结果知会当事人(一般要求被评估者书面确认<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职员转正工资视入职时所谈条件及试用期表现而定,若与入职时所谈薪酬有出入,则由行政人事中心与入职者面谈确定。
4.2.6社保事宜
(1)总部行政人事中心为转正职员购买基本养老、住院、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不愿购买者须与所属部门负责人处签订书面协议;
(2)普通员工的社保按用人单位的预算及用人单位的要求而购买。
4.2.7各类考核表原件作为调薪依据保存于总部行政人事中心薪酬核算部门。
4.2.8试用不合格者,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试用期满前二天内约谈当事人。
4.3本办法经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解释权在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五、相关文件
5.1《xx岗位工作说明书》;
5.2《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5.3《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
5.4《xx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
5.5《劳动合同》;
六、附表格
6.1
6.2<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 HR303-02-A;
6.3<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HR303-03-A;
试用期与转正管理办法2
一、目的
为了实现zz物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帮助新员工理解和接受zz文化,达到胜任岗位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与转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试用期管理办法。
三、职责分配
1.总经理
1.1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
2.1指导试用期与转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3.综合服务部
3.1负责组织新员工试用期与转正的组织管理工作;
3.2负责试用期中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3.3负责外派人员的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
3.4负责新员工转正过程中的审批组织工作。
4.用人部门
4.1具有对新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四、程序和内容
(一)新员工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聘用的新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试用期也不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二)试用期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之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员工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3.试用期间公司在经过考核之后,若认为不符合公司相关岗位的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薪酬福利
1.新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为基数的80%,转正后按100%发放。
2.住房公积金转正后次月缴纳,社会保险到职后当月缴纳。
(四)试用期新员工融入计划
试用期间,公司开展相应活动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到公司氛围中来。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评估
1.各管理上级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通过工作计划与定期谈话对新员工的绩效与能力进行深入了解;在新员工转正审批时主管上级提出考核结果与转正意见;
2.对于外派人员的新员工,由综合服务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专门的试用期考核,包括任务绩效考核与'德能勤廉'考核两部分,各占50%权重。
(六)试用期沟通反馈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综合服务部和主管上级应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环境,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并对其绩效与能力进行反馈。
(七)新员工转正
试用期员工须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级递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八)转正程序
1.试用期员工须围绕本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撰写转正述职报告,重点应包括:实际工作成果与不足,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理解,转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2.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上级应对《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的内容进行初审,提交综合服务部进行复核;
3.综合服务部与申请人的上级进行沟通,综合服务部审核通过后,请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进行复核。
4.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5.根据各方审核与审批意见,由综合服务部对新员工进行沟通,指出优点与不足。
(九)提前转正
1.公司可根据新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前予以转正。提前转正时,应由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将相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报综合服务部;经综合服务部审核后,由综合服务部通知试用期员工,并发放《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实施正常的转正流程;
(十)未获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不能通过审批的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综合服务部应在决定做出后,试用期结束前通知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和其本人,并办理离职手续,详见《zz物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五、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试用期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试用期与转正管理办法3
1. 试用期的定义与设定
1.1 试用期的定义
试用期是企业为了对员工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是否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并相互磨合适应,而设立的一段时间。
1.2 试用期的设定
企业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合理设定试用期的时间长度。通常情况下,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2. 转正条件与程序
2.1 转正条件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转正:
(1)工作表现良好,达到岗位要求;
(2)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与;
(3)积极融入团队,与同事和谐相处;
(4)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2.2 转正程序
(1)试用期满前,由员工所在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由部门经理审核,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确保评估程序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4)根据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门将评估报告反馈给员工,告知是否能够转正;
(5)如员工符合转正条件,人力资源部门将安排转正手续,并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转正后的权益与福利
3.1 工资待遇
转正后,员工将按照企业的薪资制度和考核结果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3.2 五险一金
转正后,员工将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等福利待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3.3 带薪休假
转正后,员工将享受带薪年假、病假等休假制度,具体休假政策按照企业规定执行。
3.4 培训与晋升
转正后,员工将有机会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和技能提升计划,并有机会晋升到更高职位。
4. 试用期转正管理的重要性
试用期转正管理对于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1)对企业而言,通过试用期转正管理,可以筛选出适合企业的人才,提高员工稳定性和工作效率;
(2)对员工而言,试用期转正是进入企业,实现职业发展的关键一步,能够享受更多的权益和福利。
员工试用期转正是一项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通过合理设定试用期、明确转正条件与程序,以及提供转正后的权益与福利,可以有效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企业应重视试用期转正管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从而实现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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