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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办法1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用于检验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质检部是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系统管理。
负责对质检部及其它管理部室的测量设备进行管理,建立设备台帐,确定检定周期,编制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公司内扭力扳手的检定/校准,负责扭力扳手检定仪的计量标准考核。
负责对各部门的监测设备购置申请进行会签。
负责对其它部门的监测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负责新购监测设备的开箱验收。
负责编制本部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按要求维护、保养。
负责本部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修管理。采购及外协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工作。
4。工作要求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
各单位根据新产品技术要求或生产过程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需求,对构成固定资产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每年年底编制《质量提升投资计划》,向质检部提出监测设备需求申请。
质检部进行可行性审核,确定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汇总形成公司的《质量提升投资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纳入公司的《综合计划》予以实施,具体执行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不属固定资产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质检部负责审核申请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是否符合工作需要及工艺要求,如符合要求经质检部经理批准后(审批权限20xx元以内含20xx元)转采购及外协部采购(大型测量设备需经公司统一招标采购)。
各单位所需的专用量具,由各生产部自行设计并组织制造。确定校准/检定周期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工艺要求,结合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将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分为A、B、C三类管理。具体分类按《测量设备分级管理规定》执行。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周期确定原则:
类监视和测量设备如计量标准和属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等,校准/检定周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国家无相关规定的,检定周期不宜超过一年。
类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定期检定,检定周期不能超出国家规程规定的最长时间。
类监视和测量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周期检定、长周期检定、一次性检定或者有效期管理。用于产品测量和与生产工艺有关的参数监测的测量设备,检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d。专用检具由使用部门依据频次、使用部位等,确定自校准周期,并定期校准。校准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质检部根据使用频度、使用环境条件、用途等,参照上述原则综合评估后,确定校准/检定周期,编制测量设备《周检计划》。对需要调整检定周期的监测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质检部在保证测量准确度的前提下,根据以往校准结果,对检定周期进行必要调整。
质检部于每年1月份编制当年的测量设备《周检计划》。周期校准/检定及监督管理
质检部根据公司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日期,编制下发各部门、各生产部的周检计划,各部门、各生产部按各自的周检计划收集相应监视和测量设备(计量器具),由质检部统一组织送验。
对于公司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没有检定、校准能力的设备,由质检部送至有检定能力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对于特定及非检验用设备,如无校准机构,可由原设备制造商实施校准,质检部登记台账并发放准用证。
检定、校准合格的设备,质检部从计量检定机构领取检定合格证并发放至使用单位,校准合格后的设备,任何无校准资格的`个人、部门不得随意进行调整以防量值失效。具体按《测量设备标识/封印管理规定》执行。
当出现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使用并重新进行校准和调整,质检部根据校准结果调整检定周期。使用、维护、保养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由具备相应资格、受过培训、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员来实施,使用人应根据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
质检部负责组织实施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制定,使用人员应严格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规定。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环境条件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应设法改善环境或更换适应环境的设备。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受控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使用部门要遵守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确认间隔,不得超周期使用。
不合格的测量设备长期闲置的测量设备封存报废对长期闲置不用的监测设备可办理封存。监测设备的封存由使用部门提出,填写《测量设备封存(启用)审批表》报质检部审核同意后,建立《封存测量设备台帐》。
使用单位对封存的监测设备进行明显的标识后隔离存放,不得继续用于生产,大型监测设备可就地存放。监测设备封存期间必须定期保养,以保持其状态完好。
封存的监测设备经质检部同意并经重新检定后方可启用。对损坏无法修复及检定不合格的监测设备应进行报废,使用单位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丢失、损坏处理单》,质检部批准后,使用单位办理消帐手续。
报废的监测设备统一由原设备使用单位标识并隔离存放,不得继续用于生产。大型监测设备可以就地存放,但必须有明显的报废或禁用标志。
质检部负责建立《报废测量设备台帐》。测量系统分析计划测量系统分析报告
质检部根据控制计划编制《测量系统分析计划》,定期或者开发新产品时,质检部组织各监测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测量系统分析,出具《测量系统分析报告》。附则
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管理办法2
设备点检制,是按照规定的人和时间周期,用确定的方法检查设备的指定部位,依照标准判断设备的技术状况并决定维护检修工作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为了适应我厂生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设备点检的管理,搞好设备维护检修,不断提高设备的可靠度,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况,确保“安、稳、长、满、优”生产,并结合我厂开展设备点检工作的实际,重新制定本规定。
XX公司XX项目部钳、电、仪专业每天安排专人巡检,严格执行一日四检制度,巡检时间分别为上午8:00,下午2:00和5:00各一次,夜间12:00。随着维护时间的增长,维护深度的加深,钳、电、仪设备档案已基本健全,设备档案(TPM设备履历)内容包括设备铭牌参数、备件规格型号、设备运行状态、设备维修记录、设备资料和维护总结等,设备档案的建立对设备维护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有利于下一步预知维修工作的开展。
一、设备《点检标准》要坚持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统一的原则,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 定部位。要明确指定设备的点检部位,按部位规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和内容;
2. 定方法。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应有确定的方法和相应的器具;
3. 定标准。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要明确给定状态判定标准;
4. 定人员。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应有固定的人员负责;
5. 定周期。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要有规定的`时间周期。
二、设备《点检标准》中对各项内容的划分应当遵循规范统一的规则。
1.设备运行期间的检查;
2.设备停机过程中的检查;
3.设备停运期间的检查;
4.设备开机过程中的检查。
三、检查类别的划分内容
1.日常点检,是指执行周期在24小时内(包括24小时)的设备检查;
2.定期点检,是指执行周期超过24小时,设备在线运行期间的检查;
3.定期检查,是指执行周期超过24小时,设备停机或离线状态下的检查。
四、检查人员的划定
全厂各生产装置的重点设备全面实行由钳、电、仪、操作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特护包机制”,一般设备要落实“定机定人”。各类人员对分管设备的各项检查要严格执行标准,及时检查到位,并按规范的要求填写《点检检查记录》。
1.钳工,是指雁翔机电动设备维护人员;
2.电气,是指雁翔机电电气维护人员;
3.仪表,是指雁翔机电仪表维护人员;
五、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的主要依据是点检执行的结果。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的信息流程:
六、关键机泵设备(A、B类) “点检”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关键机泵设备的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长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钳、电、仪及专业管理人员要依据《石油化工公司重点机械设备点检专用标准》及《设备点检管理规定》要求严格进行点检,不得遗漏,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维护保养制。
3.按照《状态监测管理规定》要求对关键设备定期进行状态监测记录,发现故障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分析原因,及时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七、设备维护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设备的完好标准,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点检。
2.点检时认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及参数并做好记录,对已处理的设备问题要反映在点检记录里。
3.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应及时向技术人员或主管汇报并记录情况。
4.及时清理设备卫生,保持良好的设备面貌,如看窗、油标看不清,台板积油等。
5.携带必要的工具,对简单的设备故障及缺陷进行处理。
6.在巡检过程中,对职责内的工作要及时处理,并开好安全作业票。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生产操作人员汇报。
7.空冷风机每周巡检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做好记录。
8.叠片联轴器每月要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做好记录。
9.对刚检修完的设备,巡检中未发现问题的,需在2天内在作业票上签字确认。
10.严格按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巡检时劳保穿戴要齐全。
11.进装置前应先到主控室了解装置安全状况及设备情况。
12.熟知设备完好标准及运行参数,了解设备故障诊断常识,正确判断设备运行状况,严格执行《A.B类设备点检标准》。
13.熟练使用检测仪器及多种工具、器具。
14.每天不少于两次巡检,除运行的设备外,对备用的设备也要进行检查。特护设备应增加巡检次数。
15.巡检应携带必须的工具及检测仪器。
16.每月将巡检记录交项目部存档。
17.对刚切换运行的设备,如错过巡检时间,需额外对其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18.检查运行及备用的柱塞泵时,着重注意它的油位、油质、运行声音及阀门开度。
19.对刚检修过的设备,在运行之后的1~2天内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问题的在标准化作业单上签字(签字者为维护装置责任人)。
八、巡检质量保证措施
1.设备运转正常,效能良好,结构完整,主体整洁,零附件齐全好用。
2.变压器运行声音正常,油浸、油位正常,绝缘良好,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主要表计齐全无损,指示正确。
3.认真执行“三票”制度,杜绝误操作事故发生。
4.搞好文明施工,把住检修施工质量关。
5.建立健全各种设备档案、台帐,做好各种记录,为每份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最完善资料。
6.保证设备环境卫生清洁,杜绝跑冒、滴、漏,搞好文明生产。
设备管理办法3
第一条 设备的分级考核:
根据公司各部门设备实际状况,设备完好状况的考核,实行二级考核。一级为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考核,称为“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二级为其他生产设备完好率考核,称“一般设备完好率”。
第二条 设备完好标准
设备完好状况分为完好和不完好两级。设备完好状况又分为A级和B级两类完好状况。考核标准如下:
(一)A类完好设备标准:
(1)设备基础稳固,结构完整,连接可靠,零部件齐全,腐蚀、磨损和变形在允许的范围内,一般小修能处理;或虽有缺陷,但不影响设备结构强度和安全运行,经中修能处理;
(2)可随时开动,能正常运转,能满足设计性能要求;
(3)润滑良好,无明显渗油现象,其他风、水、气(汽)等亦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4)主机良好,辅机虽有小缺陷,但不影响主机出力和安全运行;
(5)主要仪器仪表和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6)主要生产设备的'设备管理原始记录(主要生产设备履历簿和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记录本)填写规范、齐全。
(二)B类完好设备标准:
虽不符合上述六条完好标准之一,但及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属B类完好设备。
第三条 设备不完好标准:
既不符合上述六条完好标准之一,又没有极时采取防范措施的,均属不完好设备。
第四条 设备完好率计算公式:
(一)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主要生产设备完好台数/主要生产设备在册台数
(二)一般生产设备完好率=考核生产设备完好台数/考核生产设备总台数
设备管理办法4
① 设备的确定
根据生产需要,填写《生产设施配置申请表》,注明设备名称、用途、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等,报公司批准后,实施采购、
② 设备的验收
由质量负责人组织使用部门或供方进行安全调试,确认满足要求后,签字确认,记录设施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设施验收单》由质量负责人保存。
③ 设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A、 根据安全操作与保养规程,作好相应设施的'运行记录。
B、 设施的日常保养按规定的《安全操作与保养规程》中规定的保养项目、内容及频次执行。
C、 质量负责人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发至相关部门执行。
D、现场使用的设备应统一编号,以便管理。
④ 设施的报废
对无法修复或无使用价值的设施,填写《设施报废单》,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报废。
设备管理办法5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防护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防护装置在事故预防中的作用,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内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专用安全设备、与设备配套的安全装置、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应急救援、应急疏散设施等。
本办法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的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方面的方法和内容。
3 术语定义
无
4 引用文件
无
5 管理职责
5.1 设备部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安全防护装置的选型鉴定、安装、维修和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5.2 设备部负责技改项目的安全防护装置的配置,满足技改项目所选用设备的安全及职业卫生要求。
5.3 各项目公司车间及各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保养。
5.4 安全阀、压力表、工艺过程中的超温,超压检测仪表、电压电流表由西北检测中心负责效验、维修,并建档。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具、灭火器材由安环部负责检查、更换和维修。
5.5 设备的安防装置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安环部监督。
5.6 电力变压器继电保护装置、避雷针等由设备部管理。
5.7 工厂交通车辆的安全装置由党政部负责管理。
6 管理原则和内容
6.1 前期管理要求
6.1.1 设备部在设备、设施选型时,应会同安环部、使用部门、车间共同选用与主体设备、设施相匹配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6.1.2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主体设备或工程同时安装、调试。
6.1.3 主体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有安环部、设备部、使用部门等参加的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1.4 需要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安全验收审批的,应由设备部会同有关单位在投入使用前办理好审批手续。
6.1.5 所有安全防护装置的原始技术资料统一由设备部收集保管、建档。
6.2 使用管理要求
6.2.1 安全防护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6.2.2 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主要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
6.2.3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安全防护装置或改变安全防护装置的用途。
6.2.4 操作人员发现安全装置损坏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报告班组长及车间主管;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或影响人身安全的,应停止运转设备,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6.2.5 安环部及设备部、各使用部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应将安全装置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6.2.6 安全防护装置是设备、设施的有效组成部分,必须保持与主体设备、设施同时使用、同时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6.2.7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建立台帐,凡更改、报废均应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
6.3 维护管理要求
6.3.1 因维修设备需要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并在设备修复后,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当班作业不能完成时,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6.3.2 安全防护装置需要更换时,应选用同样的规格和型号;选用不同型号或规格的,其安全性能不得低于原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
6.3.3 安全防护装置改造或更换为不同型号的,设备部必须经使用部门、安环部共同确认后进行,改造(更换)完成后,应由上述部门共同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6.3.4 安全防护装置由设备部会同安环部、使用部门共同确认,已经报废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挪作他用。
6.4 性能检测
6.4.1 需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的,由设备部组织实施,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
6.4.2 需要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法定检测的项目,由安环部、西北检测中心、设备部共同实施。
6.5 警示标志管理
6.5.1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和《安全色》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工厂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警示标志适用于工厂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6.5.2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各车间、部门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党政部提交申请,由安环部部负责审核,需求单位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
6.5.3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
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5.4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6.5.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6.5.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6.5.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6.5.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6.5.5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6.5.5.1 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6.5.5.2 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6.5.5.3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6.5.5.4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6.5.5.5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6.5.6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6.5.6.1 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6.5.6.2 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6.5.6.3 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6.5.7 其他要求
6.5.7.1 安全警示标志是工厂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6.5.7.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生产安全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6.5.7.3 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 雨 雷 电)损坏请各单位告知生产安全部,生产安全部将对其修缮或更换。
6.5.7.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生产安全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6.5.7.5 地表区域划分:以卫生分担区为基础,各自卫生分担区的安全警示标志各自负责。
7 考核与奖惩
7.1 对于主动研制、开发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车间(部门)或个人,给予200元/项奖励。
7.2 对于违反安全防护装置选型、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管理规定的车间(部门)或个人,给予300元/项。造成事故的,按照《XL00-HSSE-11.4.4.1-MS工厂安全环境事故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8 附则
8.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设备管理办法6
为规范设备租赁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加强设备租赁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租金,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矿设设备租赁管理员一名,专门负责矿各种设备租赁管理工作,下达月度设备租赁和设备维修计划,提供考核资料,机电矿长为矿设备租赁主管负责人。
二、矿赋予设备租赁管理员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的权利。
三、各队需租赁设备应至少提前3天向矿设备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表,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否则,影响生产由队自已负责。
四、设备租赁管理员接到设备租赁申请后,应按要求提供设备,否则,影响生产给予设备租赁管理员20~100元罚款。
五、设备管理责任划分和租赁费
1、厂房和井下所有硐室的设备属机电队租赁,租赁费由机电队承包。
2、掘进用的耙矸机、小机车、充电机、绞车、喷浆机、水泵属掘进队租用,租赁费由掘进队承包。
3、回采队使用的油泵、机组、稳车、绞车、水泵属回采队租赁,租赁费由回采队承包,回采队运道和工作面使用的溜子属回采队和包机组租赁,租赁费回采队承包60%,包机组担40%。
4、运输皮带和转载机属包机组租赁,租赁费由包机组阻承包。
六、设备的管理与处罚
1、凡从外单位调进的设备,一律由机电队负责检查,加油试车后方可下井使用,未经检查而擅自把设备下井而不能使用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2、外单位借设备必须经机电矿长、矿长同意方可借出,否则,给擅自借出设备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3、设备使用单位因违章操作,未定期加油而导致设备损坏,按设备月租金的200%处罚设备使用单位。
4、耙矸机、小机车、喷浆机的运进运出由掘进队自已负责,其它租赁设备的搬运工作全部由搬运班负责。
5、掘进队的坏设备必须在三天内退地面,并与设备租赁管理员办法退租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按200%的租金罚款,并处罚队长、书记每人每天50元。
6、采煤工作面的坏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退出至安全出口50米处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每推迟一天罚队长、书记各50元,并按200%向采煤队收取设备租金。
7、搬运队三天内要将回采工作面安全出口坏的设备退出到指定地点并告知设备租赁管理员,否则,每推迟一天罚搬运班班长、机电队队长、书记各50元/次,并按200%向搬运班收取设备租金。
七、设备的修理与退租
1、井下退出的设备机电队应及时组织修理,无故不修理而影响设备退出的,罚机电队、书记各50元,罚款处理后,仍不修理的,加倍处罚,直至撤消职务,同时向机电队收取200%的闲置设备租金。
2、设备租赁管理员应将退出的设备及时退出,否则,给予设备租赁管理员罚款50元/天,当月矿设备租赁费超计划按超计划额的罚机电租赁管理员和主要负责人,租赁费不超则给予奖励。
3、机电队必须完成年度设备大修计划,否则,每少大修一台设备罚队长、书记各100元,同时按欠修比例核减机电队工资总额。
设备管理办法7
为切实加强我校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功能,使全校教师各尽其能,不断开创我校教育教学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白雪飞担任电教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设备维护管理、教师培训指导和资源下载整理工作。接入教育网的学校,应将校园网纳入统一管理,地面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三网合一,更广泛地发挥远程教育资源共享的优势。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规程》等要求,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按时接收远程资源,努力做到资源一天不空,节目一个不少,及时入库,随时整理,学校资源库每学年积累资30g以上。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培训面达100%。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荣丽娟负责学校校园网畅通,做到早8点至晚8点12小时教育qq群在线,做好信息处理,及时上传下达。
三、甄珍负责微机课的教学工作;引导学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远程网台教育资源。禁止学生浏览淫秽、游戏网站。
四、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加强以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每学期参加集体学习10次以上,达到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灵活应用远程教育资源、科学开展媒体教学的目标。
五、在岗教师每天浏览并储存个人资源1m以上,每周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活动1节。
六、加强检查,不断推进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把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教育应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统筹安排,并把应用情况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
七、 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的管理和应用由校长李敏负责。
八、凡因管理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从严追究责任,严重者可责令待岗处理。
设备管理办法8
一、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对设备组织验收,经营管理部、器材供应站参加验收,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填写《设备验收单》,并对新到货设备进行建帐管理。
二、专用资金设备到货时,设备验收员在验收时必须认真审核合同与设备的统一性,保证“三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煤安标志证)齐全有效,技术资料齐全。各项合格后,方可开具《维简到货设备验收单》,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交设备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建帐管理;对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开具《不合格设备退货单》,由器材供应站负责退货。
三、大修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员应依据《外委修理设备鉴定书》和《外委修理设备委托书》的项目,核实修理厂家是否属实、委托修理项目是否全部完成,认真检查修复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各项合格后开具《大修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交设备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开具《不合格设备退货单》,由器材供应站负责退货或索赔。
四、外委维修理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员应依据《外委修理设备鉴定书》和《外委修理设备委托书》的项目,核实修理厂家是否属实、委托修理项目是否全部完成,认真检查修复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各项合格后开具《外委修理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交设备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开具《不合格设备退货单》,由器材供应站负责退货或索赔。
五、综机租赁设备进厂后,验收员依据《综机设备租赁申请书》和《综机租赁设备申请明细表》验收设备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一致,各项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各项合格后填写《综机设备台件进厂交接验收单》。
设备管理办法9
第一条为加强重要特种设备及其事故隐患的整治监控,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重要特种设备及其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要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客运索道。
(一)锅炉:大型锅炉(额定蒸汽压力≥2.45Mpa,额定蒸发量≥20t/h)以及人口密集区在用锅炉;
(二)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储存容器,液化气体、低温液体、永久气体罐车,盛装毒性介质的压力容器,高压、超高压容器,医用氧舱,安全等级定为三级以上的压力容器(不含三级);
(三)压力管道:厂区范围内输送有毒、易燃介质的高压管道;
(四)起重机械:75t及以上起重机;
(五)大型游乐设施:观览车类、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自控飞机类、小火车类、碰碰车类;
(六)电梯: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等人口密集区域内在用电梯;
(七)客运索道:旅游景点的客运架空索道。
第四条重要特种设备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无证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的;
(二)没有办理使用登记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
(四)未进行定期检验的;
(五)超参数规定使用的.;
(六)设备存有缺陷,影响正常使用的;
(七)安全装置不全、失灵的;
(八)使用安全管理达不到《条例》相应要求的;
(九)使用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电话:,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按照规定职责进行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监督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本市重要特种设备及其事故隐患情况,本着有利于对重要特种设备及其事故隐患实施动态监督监控管理的原则,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类划分市、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管理范围;并制订现场监督检查制度和管理措施,建立责任制度,逐项落实监督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管理落实情况报当地政府。
第七条监督检查:市、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加强对重要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每年对重要特种设备巡查不少于4次。
(一)检查的内容: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档案、维护保养、警示标志、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措施等,重点对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社会举报或上级要求,可随时组织现场检查。督促重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与工具,并督促定期进行演练。
(二)检查要求:现场监督检查由有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以下简称监察员)实施,监察员对重要设备现场检查时,应对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并由实施检查的监察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归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察员应在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中详细注明,并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抄送当地政府。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者有违法行为时,需要做出相应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严格按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规定的程序办理。
检验机构应全力协助安全监察机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事故隐患治理的建议,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强制性检验。检验机构在执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过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应立即通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应做好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系统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将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已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执行情况、特种设备状况等,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安全监察机构确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已消除和报废的,动态监督管理数据应及时变更。
第八条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各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失误,导致事故发生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设备管理办法10
勘测设计院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精密仪器设备是本院开展科研项目、承接勘测设计业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满足科研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开展协作共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加强我院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家科委《精密仪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一)还属于成套购置或需要配套使用的勘测仪器设备,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5万元的仪器设备;单台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电脑及辅助设备;电脑软硬件以及购置仪器设备的配套使用资料。
二、购置、验收
1、凡属本办法管理范围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详细填写《申请购置论证表》,说明申购理由(包括工作任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及工作量、主要用途、利用率、设备效益的预测等)和人员配备、技术力量、购置及运行经费、房屋条件等。
2、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审批程序:由使用单位将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可行性论证报告送交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逐项评审,提出具体意见,报主管校长审定。
3、购置计划经批准后,应与国内外供应单位逐项签订合同,此项合同主管部门指派专人管理,督促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按国家公布的《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令处理。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到货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时约请使用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共同开箱验收,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验收合格后,应作详细记录,并写出验收报告。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5、有关凭证和技术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验收中,如发现错货、短缺、损坏等情况,应妥善保管,并抓紧办理补、退和索赔手续。
6、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帐建卡手续,使用单位应抓紧安装调试,如系外商负责安装,使用单位应派专人协助,并注意把好质量关。
三、管理、使用、维护
1、实行专人管理制度,专管人员由使用单位提名,经院(系)、所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专管人员一经确定后,不要轻易改动。
2、专管人员应是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或经培训考核后,能达到所管设备的要求。应鼓励水平较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到实验室从事实验技术和设备开发研究工作,以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效益。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单独设卡管理,并建立完整的技术资料档案(包括申请表、合同书、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说明书、图纸等),使用单位可办理长期借用手续,但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当设备转交他人管理时,资料要随机办理接交手续。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逐台建立使用维修记录,由仪器管理人员随时将运行情况、使用时间、承担任务及结果、故障过程、定期检查或校验情况、功能开发情况等如实记录,并定期归入技术档案。使用维修记录采用统一格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换发和定期检查核实。
5、实验室应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逐台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及《管理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应定期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严禁违章操作和仪器设备带病运行。
6、进行较大的设备改造工作,应事先制订出最佳的设计方案,提出物资计划和经费预算,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改动设备卡、帐和增值手续,做好技术资料的入档工作。
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般不许借出校外使用,必须借出时,应由院(系)、所、处负责人提出,报主管校长批准,按时归还,借出和收回时都应立帐立据,严格交接验收。调进、调出、赠送或接受赠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都要报主管校长批准;教育部所管的设备还应报教育部批准。
8、允许用户自己操作使用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应经常主动地举办用户培训班或技术讲座。经过培训和考核,证明其确已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技能,可发给“使用证”,允许单独或在专人协助下使用。
9、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要重视设备的检修和定期检查,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抓紧修复,大修应提出详细计划包括原材料和经费,经院(系)、所主任批准,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10、为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设备所在单位要坚持实行“专管共用”的.管理办法,反对单位或个人所有的做法。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可向校内外单位开展有偿服务,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11、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专管专用人应尽快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承担经济责任。凡隐瞒不报者,要加重处分。不管是自然事故或人为事故,都要记录入档。
12、确已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可予报废,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做好技术鉴定,填写申请报废表,经院(系)、所、处负责人审核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教育部管的设备还应报教育部批准。精度明显下降或型号落后,但仍可使用的设备,可降为一般设备,降级的处理程序同上。
四、效益、奖惩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每两年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经济、社会效益进行一次使用效益评估,其评估内容:
(1)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等项工作中开机使用的有效时数;
(2)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3)原有的功能利用和新功能的开发数,技术改造项目数;
(4)实验环境、技术条件的良好程度及仪器完好率;
(5)使用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7)原材料、元器件、配件的管理情况。
2、奖惩办法
(1)对大型设备管理好、保养好、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高,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2)在大型仪器申请购置、到货验收、安装调试、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校内外单位一致好评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3)对仪器使用效益低、专管共用开展不好的单位,除进行批评外,还应交纳一定的设备占用费,或由设备主管部门收回进行重新分配。
五、附则
本规定从下达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11
一、设备管理基本要求及原则
1.不启用没有落实定人、定机、定岗位的施工机具、设备。
(1).单人单机一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制。
(2).两班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搅拌机);实行机长(组长)负责制。
(3).每名施工机具、设备操作手最多只可定(操作)两台机具设备。
(4).严禁操作手操作非己定的施工机具、设备,将自己的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5).小型施工机具,闲置、待报废、报废、无定员的机械设备,全部交到材料组。集中起来实行库存管理,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设备操作手作必须认真执行设备技术操作规程,按照“十字”作业要求,及时的'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搞好设备场地的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7).设备操作手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监督;直至提出处罚意见。
2.设备操作手作必须认真按照设备巡回检查要求,对设备巡回检查部位进行每日检查;保证设备做到安全运转。并及时准确的填写好运转记录,巡回检查记录。
3.设备操作手要坚持岗位练兵,做到“四懂、三会”不断提高设备操作技能和水平。
4.机动车使用:须开“___油田集团公司运输车辆行车路单”方可运行。
二、安全处惩
1.严禁交通运输车辆、特种车辆超载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50~2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严禁非专职操作人员驾驶机动车辆与机械设备。非专职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机械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时,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上报公司处理。非专职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机械设备,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严禁交通运输车辆、特种车辆无刹车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4.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违反规定强令操作手驾驶超载机动车辆出勤运营,将对设备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分别处200~8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强令操作手驾驶无刹车机动车辆出勤运营,将对设备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分别处500~1500元罚款。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5.对违反设备管理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班组与个人,将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500~1000元罚款。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维修保养
1.外委修理程序
(1).现场报修:由设备操作手将施工机具、设备故障,以书面报告形式或口诉报告形式,向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提出。基层单位填报设备外委修理派送单,由基层单位领导核实填写预定维修费签字后,报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设备管理员方予安排维修。
材料组库管的施工机具、设备报修:由材料组将施工机具、设备故障、待修项目,以书面报告形式或口诉报告形式,向设备管理员提出并填报设备修理派送单,填写预定维修费并签字。报分公司设备主管经理审批后,设备管理员方予安排维修。
(2).资金审批:设备管理员依据上报的设备修理派送单,填写设备外委修理审批表,经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报公司生产协调部、公司主管经理审批。
(3).维修点:外委修理单位由公司生产协调部、主管经理审批指定。
(4).验收(备案):由设备管理员或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监督,设备操作手验收。并由设备管理员将修理验收结果登记备案。
2.外委维修结算
由设备管理员,本着为分公司千方百计地节约每一分钱的精神。严格认真地与承修单位核对委托修理项目及预(议)定维修费单据、材料费、维修工时费等相关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报主管经理、经理审批。主管经理、经理批准后方可给承修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四、施工确认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在开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施工设备使用计划表,经设备主管经理审批。设备管理员填写施工设备确认表,技术负责人员、设备管理员与设备操作手核实签字后,设备方可进入现场使用。
五、运转、保养奖惩
1.检查内容
(1).现场运转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小型机具
a).设备:定员定机,维护保养(三滤、油质、清洁),外观,油、水、气,跑、冒、滴、漏,安全隐患,运转状况,运转记录填写。
b).人:持证上岗,巡回检查,保养常识,岗位职责“四懂、三会”,劳动保护。
(2).库存保管、闲置的施工机具、设备,小型机具
a).设备:维护保养,保管,缺件、盘点,安全隐患。
b).人:维护保养常识,报修台帐,进出库管理台帐。
2.检查人员
由分公司设备主管经理、设备管理员、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组成《设备管理检查小组》。
3.检查时间
施工淡季(十二月份至二月份)每月一次,施工紧张季节(三月份至十一月份)每半月一次。临时检查每周一次。
4.奖惩措施
除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设备管理检查、奖惩制度外,还需严格执行分公司制定的如士下检查、奖惩制度:
对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规程,设备保养好,检查合格的班组与个人,将按照分公司20__年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给以50~200元对现奖励。
对不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规程,设备保养不好,检查不合格的班组与个人,将按照分公司20__年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给以50~200元(视情节轻重)处惩。对违反设备管理制度、规程造成事故的班组与个人,除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外。相关责任人还需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罚金、赔偿金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设备管理员要做好检查结果记录,并及时存档备案。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场开据“限期
整改通知单”,勒令相关人等给予安排整改。
路桥工程公司建安分公司设备管理员
符天贵
20__年3月17日
设备管理办法12
1目的
1.1有效管理、充分利用、细心维护、及时修复机械设备,精确计算机械设备租赁和成本核算,最大化发挥机械的效能,不断提升施工机械化水平,以高质量、高效率、低资源消耗完成生产任务,是机械设备管理的首要目标。
1.2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措施和经济管理手段,实现对设备的全面管理,确保机械技术状况始终保持良好状态,持续改进和提升项目的技术装备水平,从而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1.3通过加强技术业务培训,积极提升机械管理水平和技术素养,努力培养一支思想觉悟高、技术娴熟、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机械管理专业队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的大型机械、特种机械、车辆设备。
3职责
3.1机械管理采用了“公司设备部整体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此原则,公司设备部负责对特种机械、大型机械及租赁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同时,项目部对设备的日常出勤、维修保养等工作负责,并实行二级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管理的高效运行。
3.2项目机械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
3.2.2负责对公司调配或租赁的进场设备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对新购设备进行验收,以及协助公司进行项目设备验收的工作。
3.2.3执行维修保养计划、冬季设备维护计划以及项目工程竣工后设备整修计划,加强例行设备保养工作,并实施强制保养制度(即定期保养日制度)。
3.2.4负责机械设备调动的完好移交,做好各种移交记录。
3.2.5掌握机械的使用状况,做好各项原始记录以及统计资料的积累和分析,建立并完善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准确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3.2.6负责操作工与维修工的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调查处理一般机械事故,并向公司及时报备。
4工作流程
见附表
5规定和要求
5.1机械设备的购置及购置程序
5.1.1机械选型原则:公司购置机械时,必须按照适用、先进经济的原则,对特种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进行技术经济性论证。
5.1.2采购权限:公司设备部负责或委托项目进行购置构成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的订货采购事项,各项目无权进行订货采购。
5.1.3设备购置计划申请:公司设备部根据承接项目工程施工要求统筹调剂后,填写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报公司审批。
5.2机械设备的`验收
5.2.1新购机械由项目机械主管主持并会同有关部门随时安装、调试、验收。
5.2.2验收程序:
5.2.2.1根据合同核对发票、运单、品种规程和价格,按货运单初步检查包装完整情况和件数是否相符。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承运单位及生产厂提出质询索赔或拒付货价款。
5.2.2.2进行开箱检查,开箱后根据装箱单、说明书、合格证核实所有物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及外观质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并及时向公司和生产厂或供货单位提出质询或索赔。
5.2.2.3在必要和可能时进行试运转。发现问题做出记录,提出索赔或退货。
5.2.3索赔:新购机械设备在验收时,如发现品种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按合同核对发票、运单)或质量有问题时,应作好详细现场记录和照片资料等证据,及时向公司设备部报告,并向制造单位或供应商反馈。
5.3机械的建帐立卡、技术档案和履历书
5.3.1机械设备内部管理号码的编制
主要施工机械、车辆由公司统一编号管理。机械设备验收试验完毕后,及时报公司,由公司统一编号。
5.3.2机械设备的建帐立卡
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每台机械设备都要建帐(台帐)立(固定资产卡片)卡,包括机械总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
5.3.3机械设备技术档案
机械设备档案是在设备的规划、采购、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过程中逐渐积累形成的,是一台设备整个寿命周期中所有活动的反映,是记录一台设备从采购、安装、调试、使用、维修、调拨、调动到报废的整个过程,不仅具有凭证的作用,而且是对设备进行考察、评估和技术研究,为以后购置设备的选型所不可缺少的依据,设备部要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按照设备分类及编号一机一档的原则建立。
5.3.3.1技术档案内容
1设备选型审批意见;
2设备的购置合同;
3原机技术文件,机械设备的使用及维修、保养说明书,零配件目录,出厂合格证;
4设备的装箱清单及开箱检验记录,随机附属装置,随机工具、备品和备件登记表;
5自制设备的有关设计资料、图纸、可行性报告、竣工验收、鉴定记录;
6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设备的验收记录;
7固定资产验收单;
8设备开动记录、初期使用记录(磨合期);
9设备的调拨、调动、转让、租用、封存变动记录、设备交接单;
10设备的改造、改装的批准文件,图纸及技术鉴定记录;
11设备的履历书(维修保养记录);
12设备照片;
13其它记实性资料;
5.3.3.2技术档案从固定资产登记开始,直到该设备调出或报废为止,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填写,填写要认真、正确、及时、连贯,每年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设备调动的同时,相关资料可随机同行。
5.4机械的调动和移交
5.4.1机械调动的种类和管理
机械调动公司各项目之间的机械转移,由公司机设备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5.4.2调动手续:各项目机械的调出、调入,由公司设备部办理固定资产调动命令单,项目部按照“机械设备调动移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5.4.3公司不定期平衡公司各项目机械设备,调剂余缺。各项目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向公司报送“多余、闲置主要机械申报表”。
5.5机械设备的报废
5.5.1机械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而又无修复改造价值者,可申请报废。
5.5.1.1主要总成件损坏到不堪使用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5.5.1.2修理费用过大,在经济上不合理的。
5.5.1.3已超过使用规定年限,技术性能已达不到国家规范和规程要求,危及安全的。
5.5.1.4因意外灾害或突然事故,受到严重损害的。
5.5.1.5自制的非标准设备,经生产验证不能使用且无法改造的。
5.5.1.6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5.5.1.7结构性能有严重缺陷无法恢复的。
5.5.2大型关键机械报废要严肃对待,由公司设备部组织技术人员和主管机械领导认真进行技术签定和经济分析评价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公司审批后执行,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解体处理。
5.5.3报废审批权限:申请报废或提前报废的机械设备,需由项目方向公司机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提交给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5.5.4经批准报废的机械,在可以利用的材料和零部件方面应该充分加以利用,而不能利用的部分则应交给金属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对于报废的车辆,不得改变其所有权并进行变卖。
5.5.5机械设备报废所得残值收入必须用于机械设备改造和更新。
5.6机械使用
机器的使用必须兼顾管用与结合,人与机器之间需要有固定的协作模式,同时要合理使用机器、安全操作,并由正确的指挥进行控制。此外,还要以热心服务为宗旨,遵守定机、定人、定岗位(简称三定)制度。
5.6.1所有机械设备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5.6.2机上驾驶人员由设备部负责配备,各项目机械部门可推荐合适人选,机上驾驶人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换。实行“定机定人”制。
5.6.3机械调动(公司内部)和租赁时,驾驶员必须随机调动
由公司设备部办理调动手续,做到人随机走。
5.7机械的保养和维修
5.7.1机械保养的种类和内容
5.7.1.1例行保养:指机械在班前班后及运转中的检查、保养,由操作人员按规定完成。
5.7.1.2定期保养是指根据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不同类型的机械设备有不同级别的保养,内燃机械实行一、二、三级保养,其他机械实行一二级保养。一级保养主要侧重于清洁、润滑和紧固工作,二级保养主要是检查和调整工作,三级保养则着重于解体检查和排除潜在问题。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而二级和三级保养则由专业保养人员负责,操作人员需要配合并协助进行保养工作。
5.7.1.3停放保养:指停放及封存机械的保养,重点是清洁、防腐,每月一次。内燃机械应定期发动,特别潮湿的地区每半个月发动一次,封存机械由机务部门指定保修人员进行保养。
5.7.1.4走合期保养是指在机械设备刚开始投入使用时以及刚完成走合期后进行的保养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减少负荷、限制速度、选择高质量的润滑油,并且提前更换润滑油等。
5.7.1.5换季保养是指在季节更替时进行的保养措施,主要包括更换适应新季节的燃料和润滑油品,调整电瓶液的比重,并采取防寒降温措施。
5.7.2机械修理的要求
5.7.2.1项目设备部要加强管理,面向施工,努力提高修理质量,修旧利废,降低成本。
5.7.2.2项目机械部门要及时对机械设备故障进行检修和恢复,不得拼设备。
5.8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机械设备租赁采取对内租赁和对外租赁的方式,具体按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执行”。
5.9技术考核和上岗证管理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要经过公安交警部门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单独驾驶机动车辆。
工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需要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并获得机械设备操作上岗证,方可独立进行机械设备操作。若未获得上岗证,项目机械部门将提供岗前技能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可作为副操作手,在机长的指导下协助操作,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报,以便公司进行集中培训并办理上岗证。另外,操作人员也可以自行参加社会学习,并办理上岗证。
5.10机械台班的管理
1、外租设备出勤管理
所有外租设备进场需经过签订租赁合同方可使用。根据公司的规定,我们要求现场设备管理人员每天对设备进行考勤,并填写设备作业单。只有在现场施工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后,这些记录才会生效(包括设备故障维修的时间)。另外,在月底或设备退场时,我们还需要填写设备决算单,并将其上报给财务部门进行处理。请大家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并确保相关记录的准确性。
2、自家设备管理
我们将自家设备的管理方式与外租设备采用相同的管理方式。在每天的施工过程中,我们会要求现场负责人进行考勤,并签字确认工作完成情况。而在月底,我们会填写决算单,并将其上报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记录。
6附则
6.1本办法修订权、解释权属机物部。
6.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管理办法13
各生产车间,根据公司对热电厂新的经济考核办法,为保证热电厂各生产系统始终保持经济、稳定运行,各车间就必须保证对其主要装置(设备)及时进行巡检(点检),通过对各级巡检人员实时记录(某台设备)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判断,及时发现其存在的缺陷并有计划的进行消缺处理,以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热电厂各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生产装置(设备)巡检(点检),既指预防性检查.它是利用人的"五感"(视、听、嗅、味、触)和简单的工具仪器、在线监测系统等,定点定周期的对装置(设备)系统及主要部位进行检查、诊断,找出设备的隐患和潜在缺陷,掌握故障的初期信息及时采取对策将故障消灭于萌芽状态的一种设备检查方法.巡检(点检)的目的,就是防事故于未然,保持设备性能的高度稳定,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效率。
2、对装置(设备)需要巡检的内容(如温度、润滑油位、振动值等)挂牌明示,使各级巡检人员都能掌握该设备需巡检的内容;
3、车间各级巡检人员要把运行设备的'各项实时数据准确填写在巡检表内,车间每天要对巡检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及时掌握装置(设备)的完好程度;
4、通过巡检,如果发现装置(设备)存在缺陷并可以计划消缺的,车间在分厂周一调度会上要进行通报,以便分厂统一安排;
5、生产科对各车间的巡检记录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每月对记录的真实性、未能通过巡检及时发现装置(设备)缺陷而造成事故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及时填写点检数据,不及时填写,罚款100元/次。
(2)点检数据不真实,罚款100 /次。
(3)及时对点检发现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如不及时处理,导致事故发生,罚款500元/次。
(4)及时对点检发现问题进行分析处理,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5)对于不能判断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由上级领导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判断并安排处理。
6、该管理办法暂为试行,根据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如有不合理之处,再行修改,以符合生产实际的需要。
7、该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14
为加强运输设备管理,切实保证运输设备安全运转,经矿研究决定,对部分运输设备实行“准用证”制度,管理办法如下:
(一)准用证适用范围:小绞车、回柱绞车、无极绳绞车、皮带张紧绞车
(二)使用办法
1、挂牌管理: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验收合格,达到完好的运输设备贴完好牌,挂“准用证”,无“准用证”的设备严禁投入运行。
2、使用管理: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科及工区管理人员、维修负责人等负责对设备运行状况的检查、监督,一旦发现设备不完好及存在与设备有关的`其它隐患,必须摘掉设备“准用证”,停止设备运行,并报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备案。未复牌前,任何人都不得动用该设备。
3、复牌办法:执行谁摘牌,谁复牌(或跟班安全员复牌)的原则,被摘牌的设备,由使用维修单位负责维修,排除隐患后,通知摘牌人(或跟班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复牌恢复设备运行。机电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复牌设备的复查,实现设备隐患处理的闭合管理。
4、“准用证”规格及悬挂方式:采用规格为200×100mm的铝塑板制作,绿底白字,标注内容有:维修单位、名称、型号、编号和“准用证”字样,并印有晋能集团logo。使用时竖向悬挂在设备上醒目的位置。
(三)管理规定
1、“准用证”必须使用统一制作的牌板,并按规定位置悬挂,凡发现使用私自制作牌板和悬挂位置不合适的每次对单位罚款50元。
2、使用单位必须安专人对“准用证”牌板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3、无“准用证”设备严禁使用,发现使用的按“严违”论处。
4、机电运输部门建立“准用证”摘牌管理档案。将“准用证”的使用纳入运输安全年考核,发现一次被摘牌扣3分。
5、使用外单位设备时,必须到设备所在单位申请,挂“准用证”后方准使用。
设备管理办法15
一、设备采购
1、选型
从生产需要出发,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需要的原则。完成选型的设备填写《生产设备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对购置情况进行汇报。
2、验收
开箱验收一般应检查以下内容:
(1)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伤;
(2)零件、备件、附件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3)技术文件是否齐全等。
生产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货并予以记录。开箱验收合格的设备出据《设备认定报告书》后,交付使用部门安装使用;开箱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部及时处理缺损或索赔等事宜。
3、品质认定
为了认定生产出来的产品或材料的品质能否符合要求,新置的生产设备及认为有必要进行品质认定的辅助设施,在正式启用前,要进行“品质认定试验”,由生产部技术保证组负责人组织实施。如果试验的结果判定为合格时,对象设备即可投入使用。但若不合格时,其设备绝对不能使用。另外,对不合格之处要迅速作出处置对策,处置完成后必须要再接受认定试验。
有关合格与否的判定,原则上必须要符合以下条款:
①制品或部件符合设计上的规格。
②要将有关对象设备的管理方法、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准备齐全,确立今后能继续维持系统运行。
③禁止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4、资料保管
采购、改造设备的合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及说明书交办公室存档,各部门保留复印件。
二、设备管理
1、编号综合部负责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便建立设备台账,确保账物合一,编号方法如下:PCSB(生产部设备)-01(设备顺序号,从01开始编号,依此类推)
2、操作文件生产部协同有关部门为现有设备制作操作规程,交办公室存档,并将复印件下发到有关部门,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作业。
3、监督机制将设备承包到人,不同工段设备由相关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制定时间表(附录一)并严格执行,一旦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出现设备事故及时通报总经理进行处置。不同工段的维护保养实施由相应班组长进行监督,班组长接受设备厂长监督,最终由设备厂长负责。
三、设备保养
1、保养计划
生产部每月制定基础设施《设备运行保养计划》,各岗位工人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保养,并在有需要时进行额外保养维护,确保完好,使其性能与精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2、保养实施
(1)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和润滑;
(2)班内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并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有小故障时,及时排除,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机件;
(3)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扫,对各部件进行擦拭和注油。
(4)加热炉组、轧机组、精整组对相关设备的保养检查均记录入《车间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点检、巡检、交班、接班记录》,并由检修人员签字。
3、日常点检
(1)点检的分类
①岗位点检:设备在运转前、后及运转中由操作工靠“五感”对本岗位设备进行短时间的外观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
②专业点检:由维修人员靠“五感”及简单工具、仪器对设备仔细地进行静(或动)态的检查,预测设备工作情况。
③专项点检:由专业技术人员对重要设备进行的检查、检测设备精度及重大隐患。
(2)点检的范围
①岗位点检由使用人负责观察本岗位设备的运转状况:如振动、异响、发热、松动、损伤、腐蚀、泄漏等,以防止避免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工作,点检周期为每班一次。
②专业点检由相关车间指定具有专业经验的维修人员,对本车间辖区范围内的设备按点检表的'内容及标准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日一次。
③专项点检: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设备的重要部位进行的检查,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
(3)点检资料及收集
①点检表由综合部编制,各岗位按要求点检并填写《生产设备日点检表》,需要维修填写《维修记录》。
②在日常点检过程中其基础设施出现异常,使用部门不能自行修理的情况下,应与设备管理负责人联系,并填写《品质异常联络书》。
四、设备检修
1、生产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的日期、内容和人员,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预检。阅读设备说明书,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进行外观检查、运转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3、生产部提供检修所需材料、配件等。
4、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修理。
5、生产部会同车间进行验收并予以记录。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6、设备检修记录由综合部存档。
五、设备改造
1、有必要进行改造时,要按照本公司财务规程所定的手续进行。
2、对其基础和环境设施的改造,需经设施管理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设施管理负责人需根据的要求对已修理、改造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4、使用负责人要将其“修理?改造”填入《设备履历表》。
六、事故管理
1、维修点检工发现重大隐患及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报告当班调度,调度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及时上报分厂主管领导,点检人员做好点检工作和维修记录。
2、发现一般隐患,但不影响设备运转功能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本车间,由车间在调度会申请处理。
3、设备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和抢修,缩小事故范围。保障人身安全,尽速恢复生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部门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和厂领导;涉及人身伤亡事故,还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一般设备事故发生后,应在一天内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设备事故,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涉及人身伤亡的重大恶性设备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处理设备事故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七、设备报废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损坏,不能修复及修复费用大于或接近新置费用者;
(2)因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坏致使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大者;
(3)经检查发现继续使用将严重危及安全并随时可能引起严重事故,而且无法修复或不经济者;
(4)机型陈旧、效率低、能耗大、影响产品质量、备品配件困难的杂旧设备。
2、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交生产部,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废。
3、设备完好标准
1)设备主要精度性能达到出厂标准,其它精度和性能满足合同生产工艺要求。
2)各传动系统运转正常,变速齐全。
3)各操作系统、操作灵敏可靠,滑动部位运动正常,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4)润滑系统齐全可靠,管道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
5)电器系统装置齐全,管线安全,性能灵敏,运行安全可靠。
6)各滑导部位及零部件无严重的拉、研、碰伤。
7)备内外清洁,无油污,无锈蚀,油质符合要求。
8)制动装置安全可靠,控制装置齐全。
9)基本无漏油漏水现象。
10)零部件完整,随机附件基本齐全,保管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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