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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油品调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根据工贸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各项费用特性及管控要求,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预算管理是指根据公司及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状况,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在科学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以货币单位和其他计量单位为形式,综合反映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全部经营活动的各项信息,实现从预测、决策、执行、分析、控制到考核的全面管理。
第三条全面预算管理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全员、全额、全过程原则;
(二)目标管理原则;
(三)合理性原则;
(四)严肃性原则;
(五)分类管理原则;
(六)权责对等原则;
(七)成本效益原则;
(八)重大事项、例外事项报告原则。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管理方式
第一节预算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是对公司预算事项行使决策权的非常设专门工作机构,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预算办”),负责组织全面预算管理日常工作、落实预算委审批或交办的预算工作。预算办设在公司财务资产部,预算办主任由财务资产部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主任由公司经理担任,全面负责预算工作,副主任由财务主管领导担任。
第六条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的相关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预算办主任由财务资产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预算管理人员组成。
第八条预算归口管理部门是财务资产部。
第九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权限:
(一)审定公司预算管理体系建设方案、预算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二)审定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和年度预算编制方案;
(三)听取并审议年度预算执行报告;
(四)审定预算分解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和预算考核方案;
(五)督导预算执行,审阅预算执行分析结果,重点关注预算执行差异的跟踪落实情况;
(六)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预算办主要职责权限:
(一)拟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
(二)组织和指导预算责任主体开展年度、月度全面预算编制工作;
(三)预审全面预算编制初稿,综合平?,并编制公司年度全面预算草案,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四)根据工贸公司批复的年度、月度预算方案,审核年度、月度预算分解方案,并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五)跟踪、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六)协调解决公司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重大事项上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七)参与公司预算责任主体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
(八)定期组织公司全面预算培训事宜;
(九)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预算考核机构以现有绩效管理体系为基础,由主管绩效考核的综合办公室负责。预算考核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预算考核方案,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二)定期组织考核各预算执行部门的预算目标及预算管理工作质量;
(三)编制预算考核报告,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为预算执行机构。预算执行机构应在上级和本单位预算管理机构统一指导下工作。预算执行机构主要职能:
(一)执行并遵守全面预算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提供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
(三)根据下达的预算目标组织编制本部门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提交预算办汇总审核;
(四)将本部门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环节和各岗位;
(五)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定期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六)严格按照预算内/超预算/预算外事项的执行程序提出预算内/超预算/预算外事项的预算执行申请并履行审批程序;
(七)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及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八)认真配合预算办进行预算执行差异的分析与追踪,查明差异原因,主动解决问题或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九)接受上级单位对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监控、考核。
第二节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预算办应负责做好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各项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论证,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及与本行业相应指标的比较分析;
(二)经汇总的公司初步预算报告;
(三)公司财务资产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的建议事项;
(四)对预算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进行比较和分析的说明;
(五)公司重大投资事项的预算报告及进度跟踪报告;
第十四条除特殊情况外,财务资产部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相关资料发送给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并负责通知会议主题、时间、地点。
第十五条召开预算管理会议,各成员对预算公室提供的相关报告和资料进行评议,形成相关书面审议材料或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预算管理体系建设方案、预算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二)年度预算目标、年度预算编制方案;
(三)年度、月度预算分解方案;
(四)公司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差异分析;
(五)在跟踪重大投资项目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异常情况;
(六)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情况,提出公司预算修正建议;
(七)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预算管理领导会可以聘请专业咨询机构,进行研究论证,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协助完成工作。
第十七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主任或其他成员主持。
第十八条主任或1/2以上的成员可以提议召开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包括委托)方可举行。成员应亲自出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授权发表的建议或意见。
第十九条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以实体会议方式召开;必要时,也可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协商结果或审核意见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记录由预算小组指定人员负责。预算领导小组会议应当有书面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上签字;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由财务资产部负责保存。
第二十三条如果预算议案第一次没有通过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议,主任可根据成员意见和业务需要,决定是否复议。只允许复议一次,若复议不通过,以主任意见为准。
第二十四条出席会议的成员和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三章预算内容
第二十五条公司全面预算内容包括:期间费用、经营预算、作业预算、专项预算、报表预算及KPI预算。
(一)期间费用包括:可变费用、修理费用、车辆费用(公务车辆)以及其他各项费用等。
(二)其他经营预算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劳务成本。
(三)专项预算包括:职工薪酬、安全专项费用、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无形资产、应交税费。
(四)报表及KPI预算包括: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现金流量表、关联方往来余额表等企业财务报表预算和主要财务指标、经济技术指标等KPI预算。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二十六条财务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坚持效益优先,总量平?。
(二)坚持积极稳健的财务
政策,规避公司的经营风险。
(三)坚持目标控制,确定控制重点,明确预算控制要求。
(四)坚持权责明确,严格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司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财务预算的决策机构。公司经理是财务预算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全年财务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由财务资产部负责汇总上报,相关部门参加编制各类预算、审查预算报告、组织预算调整、评价预算效果等职能,为全面预算奠定组织基础。
第二十八条预算编制应以上级公司确定的预算目标为基础,以公司年度业务计划为依据,将年度业务计划中包含的业务活动预计转化为预算数据形成预算编制方案。
第二十九条预算编制方案由上级公司统一下发的各类专业预算模板组成,具体包括预算假设、报表及KPI、经营预算、专项预算、投资预算等内容。
第三十条预算编制分为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其中年度预算编制明细到季度,各季度之和形成年度预算值。年度预算下达后,按照月度进行月度预测,生成月度预算。
第三十一条编制的程序和方法
依照集团公司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对编报内容与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讨论确定指标。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正式下达,各部门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日常财务预算及补充预算的编制
(一)日常资金预算的编制分为经营性资金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和非经营性资金预算。
(二)预算要对归口管理的费用项目编制过程认真、数字真实负责。严禁将审核批准后的各项目之间相串换使用、挤占、挪用,对超额支出部分财务资产部门有权拒绝支付。
(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应于支付款前向同级及上级预算部门紧急请示,批准后即行支付。事后应补办紧急用款补充预算。
第三十三条预算编制的时间按照上级公司的时间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公司的预算方案和预算审批流程,日常资金预算上报截止日为每月25日前上报次月预算。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涉及费用包括差旅费、招待费、车辆费及办公费,实行集中管理和部门定额结合的管控模式。
第三十五条各部门及驻站每月20日将各项费用下月预计情况及相关说明上报计划财务科,报送时应注明定额及非定额费用金额。为加强全面预算执行力度,次月公司会对各部门及驻站预算执行情况给予通报。
第三十六条上述定额费用指各部门及驻站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所产生的费用。在执行定额费用时,各部门及驻站可直接使用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线上报销流程,经领导审批后进行报销,无需申请。如产生非定额费用,需使用线下申请流程,填写申请,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七条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归口预算内容的编制和上报公司归口预算内容的审核,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司预算最终审核、汇总和合并上报工作。
第五章预算执行与监控
第三十八条各预算执行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下达的预算目标,建立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和部门预算管理台账,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三十九条预算执行与监控的原则:
(一)公司预算办负责对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二)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承担本部门归口管理预算的监控责任;
(三)预算执行监控以月度预算为基准进行。
第四十条公司月度预算执行与控制流程:
(一)经办人在执行预算之前首先填写预算执行申请表或预算执行申请单。
(二)经办人将申请表单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三)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表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审批权限由归口部门分管领导或经理对申请表审批。
(四)审批程序执行完毕之后,经办人应及时将申请表单提交财务确认,财务确认无误后将申请表单返还经办人。
(五)业务执行完毕时,经办人需填写相应的报账单,并严格执行规定的报账流程。
第四十一条预算外事项和超预算事项申报程序。
(一)由执行人填写预算外或超预算事项申请表;
(二)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权限领导对预算外或超预算申请进行审核或审批,通过后提交预算办;
(三)预算办就事项申请理由的充分性、金额的合理性进行初审,审核完毕后提出意见,并提交预算委审批;
(四)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预算办将预算外或超预算事项申请提交上级公司审批;
第六章预算分析
第四十二条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定期(月、季、年)进行预算分析,通过编制预算分析报告、召开经营活动分析会等方式,发现预算执行差异,寻找差异发生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十三条预算分析工作按照“谁编制谁分析,归口审核归口分析,总审核总分析”的原则开展。预算办负责公司预算总体执行情况分析。
第四十四条预算分析内容包括KPI及报表分析、经营预算分析、专项预算分析、投资预算分析等。预算分析报告要求数据准确、原因到位,责任和措施明确。
第四十五条预算分析报告分为月报、季报、年度报告及专项报告,并定期上报预算办。
第七章预算调整
第四十六条预算调整分为临时性目标调整和年度预算目标调整,其中临时性目标调整又分为预算内事项和预算外事项。
(一)临时性目标调整
1、调整原则:
(1)不能偏离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预算目标;
(2)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3)调整重点应当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2、预算内事项是指已立项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发生增减变动,导致预算目标发生的结构性调整。对于不影响年度整体预算目标的调整事项,由预算执行部门向公司预算办提交预算调整申请,详细说明调整原因及调整后对公司运营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资料,由公司预算办视项目性质、额度,按程序报批。
3、预算外事项是指经批准下达的年度预算中未涉及的,但因内部或外部因素导致的、必须执行的事项。由预算执行部门向公司预算办提交预算调整申请,由公司预算办汇总后提交公司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上报上级公司。
(二)年度预算执行应具有刚性,在批准下达后一般不允许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预算编制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的,可在年中予以调整:
1、体制改革;
2、业务经营范围变更;
3、组织结构变更;
4、市场竞争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战略目标调整;
5、国家宏观政策大幅度调整;
6、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不可抗拒事件发生;
7、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紧急事件的影响;
8、对预算编制基础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每年7月初,公司启动预算调整流程。预算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由预算执行部门按归口管理原则分级书面上报预算调整方案,阐述预算执行时间、状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等,提出预算的调整范围和幅度。
(二)预算办汇总平衡各部门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并上报公司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于7月底前上报上级公司审批。
(三)预算调整方案未批复前,仍按原预算指标执行和考核。
第八章预算考核
第四十八条预算考核内容包括:预算目标考核和预算管理工作考核。预算目标考核以调整后的年度预算目标为基准。
第四十九条预算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包括: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预算执行监控环节申请审批程序的规范性;预算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透彻度;预算工作组织的周密性等。
第五十条各预算执行部门应承担本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考核责任,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要承担所归口的预算管理工作考核连带责任。
第五十一条预算考核原则
(一)可控性原则
(二)权责对等原则
(三)分级考核原则
(四)公平公正原则
(五)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
(六)例外原则
第五十二条预算考核是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预算考核评价结果是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三条预算考核工作于每年年末12月上旬进行。考评依据主要有年初预算目标、超预算或预算外事项执行申请、预算分析报告和预算调整文件等。
第五十四条预算考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预算考核报告需上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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