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共水电能耗管理办法

时间:2024-04-13 09:59:02 宇涛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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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共水电能耗管理办法(通用10篇)

  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公共水电能耗管理办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公共水电能耗管理办法 1

  1、目的

  为加强物业小区水、电能耗管理,树立节能降耗意识,开源节流思想,提高水、电合理利用率,为企业节能、减耗、增效,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物业所辖管理处的公共水、电能耗管理。

  3、职责

  (1)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xx主城区域管理处水、电能耗管理的指导、培训、督导、月度水电报表的审核、统计、分析、公示及考核,以及各项目水、电节能降耗方案的审核、方案实施的督导工作。

  (2)分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所辖管理处水、电能耗管理的指导、培训、督导、月度水电报表的审核、统计、分析、公示以及考核工作。

  (3)管理处工程部主管负责项目水、电能耗管理工作(月度水电报表的编制、审核、监控),每年底编制次年节能降耗管控措施、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

  (4)维修班长负责进行水、电能耗抄表数据的核实,熟悉各水、电、气表位置,覆盖范围,管控、监督、异常项上报、合理化建议,协助工程主管能耗管控工作。

  (5)设备管理员负责每日公共水、电(向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缴费的计量表)抄表工作,熟悉各水、电表位置,覆盖范围。

  4、管理规定

  4.1细则

  (1)管理处工程部人员应熟悉掌握辖区水、电线路走向,开关、阀门、计量表置,计量表表号,各系统覆盖范围,建立公共水、电计量表台账,

  (2)对管辖区域内公共水、电总表进行挂牌管理,标明型号、倍率、表号、编号、系统名称、覆盖范围、抄表周期。建立公共水、电表计量系统图(新接管小区应当在正式接管后1个月内分别编制公共用电计量系统图、公共用水计量系统图)。计量系统图应当准确完整,在接管过程中发现计量不完善的位置,应及时向相关方反馈。分期接管过程中及时更新。

  (3)各管理处应及时衔接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落实抄表时间,建立抄表记录。

  (4)管理处需对所抄水、电表的读数、表号、起止数做好详细真实的记录。对未安装计量表且长期使用水、电的设备、物业用房须加装计量表(如电梯、园区水景照明、车库照明、物业办公室、员工食堂、员工宿舍、中控室、消防水泵房、二次供水、公共卫生间、游泳池等)。各公共区域计量表表箱需上锁。针对商业门面(电表在商铺内)应在电表进出线端及电表上粘贴封条,因故新装计量表需使用指定正规厂家的产品。水电井及表箱在未作业时应处于锁闭状态

  (5)管理处水电报表须在财务报账截止日前3天,以电子文档及时将信息发至物业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能耗报表数据应真实有效,有据可查。杜绝虚报数据,估计数据,乱列名目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进行处罚。建立月度水电报表分析。

  (6)管理处必须对所辖区域内水、电表进行有效监管,每天需对能源部门打单缴费的各系统总表逐一进行抄表,并做好相应记录,进行分析比对是否异常,并做好检查维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偷水、偷电、漏水、漏电、计量不准确的情况发生。

  (7)各管理处对外来单位用水、用电,必须要求安装指定厂家、品牌质量合格的计量器具,做好起止数抄表记录,并要求使用方签字确认,在水、电报表中体现,收取费用需纳入收费软件系统。

  (8)加强员工宿舍、办公区域、工作区域的能耗管理。工程主管应协助管理处对相关区域的能耗进行严格管控,订立相应管控制度,制定相应节能管控措施,避免人为浪费,合理控制能耗分配,强制推广节能电器和节能灯具等。

  (9)辖区内水、电计量表进行更换的、新增的,应及时在台账、抄表记录及收费软件上进行录入更改,避免漏表、数据错误等问题产生。

  (10)管理处需根据水、电能耗使用情况,制订相关节能计划,每月制作水、电能耗波形图,与往年及同期能耗波形图进行比对,及时发现异常项,并落实解决处理。

  (11)依据水、电能耗报表,落实分表与总表的差额量,差额较大的应分析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每月电损耗不得超过总缴费金额的10%,水损耗不得超过总缴费金额的15%,凡超出损耗额度项,需书面上报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12)新建项目物业移交时:应在物业正式移交(交房)前一天完成公共水、电表抄表工作包括(绿化、商业、室外消防、室内消防、游泳池、园区照明、车库照明、电梯等),分户验收时在交房前一天完成户内水、电、气表抄表工作并由使用单位、地产项目部签字确认。费用由使用单位或地产项目部承担。分户验收时须核实门弹号与水、电表号相一致。杜绝接房后房号与水、电表号不一致的矛盾与纠纷。

  4.2用电管理办法

  (1)广泛开展节能降耗的宣传和执行工作,树立员工节能降耗、开源节流的意识。使员工养成“人走灯灭”习惯,制止不必要的浪费,并自觉在各自的岗位中实施。

  (2)各管理处在安全用电的基础上,应采用高效、低耗、绿色节能产品,积极推广和使用新设施、新工艺、新技术的节能产品,从而降低用电能耗。

  (3)各管理处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管理处用电情况进行核查。对违反本制度的班组及个人,应根据其情节给予教育批评或经济处罚。对节约用电成效显著的班组或个人,给予表彰及经济奖励,(4)各管理处加强用电管理,视照明使用情况合理配置照明设施的数量及使用时间的管控。工程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各管理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将直接和季度考评挂钩

  (5)各管理处办公室人员要养成良好工作习惯,办公用电设备不用时应随手关闭,计算机闲置时应置于休眠或关闭状态,空调应合理控制温度和使用时间。

  (6)员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烤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宿舍内单个照明灯具的功率最高不得超过40瓦。

  (7)园区及楼道照明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应合理管控使用数量、使用功率、开启关闭时间(宜使用光效好、节能高的光源,如LED灯、节能灯,楼道照明灯宜使用人体感应灯、声光控灯,将楼道照明手动开关的控制方式逐步更换为声光光控开关、人体感应开关、微波感应开关等),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从效率、功耗出发,进行相应的调整及整改。

  (8)景观、电梯、配电设备、水泵等用电设备应根据能耗数据,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制订能耗管控计划,从而达到功耗的有效利用。

  4.3用水管理办法

  (1)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宣传和执行工作,树立员工节能降耗意识,自觉在各自的.岗位中实施。

  (2)加强用水管理,杜绝“跑、冒、滴、漏、长流”现象,从而降低损耗。

  (3)各管理处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管理处用水情况进行核查。对违反本制度的班组或个人,应根据其情节给予教育批评或经济处罚。对节约用电成效显著的班组或个人,给予表彰及经济奖励。

  (4)各管理处严格控制蓄水箱、水景、游泳池的水位,定期检查相关供水设备,避免因设施设备故障及人为操作不当,导致不必要的浪费。工程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各管理处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核实后,将对相关责任人考核。

  (5)各管理处应加强对用水设施设备的巡查力度,发现隐患、渗漏及时拟订方案进行处理,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避免损耗的扩大。

  (6)严格对用水抄表数据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商业门面的偷水、滴水现象。

  4.4小区照明、水景开关管理

  4.4.1小区照明

  小区照明能耗为业主据实分摊的,应合理管控照明开启关闭时间。

  小区照明能耗为物业承担的,原则上草坪灯、小区高杆灯开启时间:夏季时间20:00 ~ 6:00。冬季18:30~7:30;

  门口柱灯、地埋射灯、围墙灯开启时间:夏季时间20:00~0:30,冬季18:30~0:30。

  工作人员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天气变化等适时调整开关时间及照明线路,但应杜绝天未黑时园区照明已亮,天已黑时园区照明还不亮的情况,工程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园区照明开启情况进行抽查,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将进行相应处罚。

  每天开启小区照明后应对小区照明巡查一次,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于“值班记录表”交于白班处理。

  4.4.2水景开闭

  水景开启时间:常规、节假日、特殊情况等管理处可依据项目情况自行制定开启关闭时间,应遵循合理使用管控,杜绝不必要的浪费。使用常规周期应上报工程部进行备案,以便工程管理部定期进行抽查。

  5、考核机制

  公司工程管理部每半年巡检考核一次,考评成绩90分(含9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评成绩低于90分的管理处工程主管,当月的绩效奖金按绩效分数扣减10分来计发(管理处未设工程主管的被考核人为管理处责任人)。

  物业公共水电能耗管理办法 2

  1、公共照明系统的“节能化”

  主要措施和手段:

  ⑴、公共照明灯具采用具有节能性的灯具;

  ⑵、楼内公共照明灯具开关采用可控的灯具开关,随用随开;

  ⑶、对公共娱乐场所,实施专人看管负责制,根据娱乐人数进行开关;

  ⑷对停车和车库的照明,采用分时段,进行开关;

  ⑸、公共设施设备房照明,根据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控制,进行维修保养时,多开一些灯,平时少开或不开。

  2、变配电设备的“节能化”

  ⑴、降低变压器的变损。根据不同季节,调节变压器外环境温度(对室内干式变压)夏季,采用人工方法,降低外围温度。(外围温度超高,变损超多);

  ⑵、调节三相负荷的平衡,来降低变压器和线路的损耗;

  ⑶、调节电容补偿能力,提高用电质量,获得电费的补偿。

  3、三相用电交流电机变频的`“节能化”

  ⑴、二次供水电机变频节能(对直接加压式二次供水),根据用水量,采用水压变频方式,节省电费;

  ⑵、电梯变频节能,根据电梯乘坐人数,安装牵力感应器,调节电梯牵引电机频,节省电费。

  4、二次供水系统的“节能化”

  ⑴、蓄水池、楼顶水箱的开关、闸门和水位自动控制保持经常巡视,防止失|考试|大|灵,造成跑水和漏水;

  ⑵及时检测维护供水管网,防止供水管网出现问题,跑水和漏水,造成浪费;

  ⑶加强主供水管网总阀门的维护,防止支供水管网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关闭,造成浪费。

  注:供水系统不象供电系统,一旦局部出现问题,供水系不象供电系统停止供应,另外,一旦等到问题出现再维修,浪费已形成,无法挽回,因此,日常检查维护对供水节能来说尤为重要。

  5、水电计量表具的量化管理

  海口大多数居民用水用电是由物业公司负责抄表到户,支付费用,给物业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做好水电平衡计算十分必要。定期查抄总表、住户分表数据,做到先计量、后分析,再平衡,采用比差方法,及时、有效地反映水电用量,通过水、电的量化管理,迅速查出问题所在,及时处理,这样才能规避水电亏损的风险。

  物业公共水电能耗管理办法 3

  一、从提高客人节能意识入手,养成自觉节能的好习惯。

  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我们要求员工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树立“节能降耗,从我做起”的观念,从日常工作中节省能源,减少浪费。各部门层层动员,找差距,定措施,从一点一滴做起。花城物业公司领导应集思广益,提出节能措施,改造设备,人员精减、每年可节约资金近十几万元。公司应设节能专职督察员,而且做到人走关灯、饮水机、电脑、关空调。

  二、从设备改造入手,提高物业管理的科技含量。

  在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部门中,工程部、保洁绿化部、护卫部是节能工作重点,我们除加强日常管理外,最重要的是从改造高耗能旧设备入手,选用节能设备,大大降低能耗、节约费用。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抓好三个“支撑点”:

  第一、要有一个优秀管理团队做支撑。班子成员要具备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对各种物业的工程设备管理要非常了解,掌握现代化技术和最新科技动态,要有个优秀的工程总监,在节能增效上把握方向,作出正确决策。

  第二、要有若干优良技术合作单位做支撑。目前,新产品、新技术和各种节能设备也是鱼龙混杂,在采用新技术时,要认真进行选择,选择那些技术确实先进的、通过国际和国内有关部门认证的、几年之内技术不落伍的产品,同时这些企业要有雄厚的资金支持,还要有高效优质的售后服务作保证。否则会出现投入大量资金却达不到预期效益的'情况。

  第三、要有好的推广形式做支撑,便于企业运作。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们结合项目的不同情况,把物业用户分成三种类型:

  (1)如果是在物业早期介入的,应在工程设计中尽可能推广或帮助业主选择优良节能设备,给开发公司提出中肯的建议,帮助他们提前选择、一步到位(此阶段开发商有资金实力,可以为今后的物业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2)如果所管物业属于工程设备老化、需要更新改造的,可及时列入改造计划、向业主委员会推荐使用或更换新产品和节能设备、材料等,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降低能耗。

  (3)对于物业管理中正在运行的、已采用一般节能措施的工程设备,由于还没有老化到一定程度,在改造设备的资金运作中就有困难,业主很难一次投入大量改造资金。我们就区分不同情况,帮助企业算账,采取不同方式解决。例如借助银行担保公司的信誉担保等,另外还可以与供货商协商,如先支付30%—40%设备款,余款从更换设备以后节省的资金中分2—3年内偿还。这些节能设备投入后,在两三年左右时间内可收回投资,以后就是纯增加的企业净收益。这种方式业主就比较容易接受。

  三、从员工日常工作入手,把节能降耗作为自觉行动。

  以嘉州花城为例,早在年初,公司就把“节约能源,降低能耗”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下发通知要求:

  (一)每日做好能耗记录。要求数据准确,字体工整清楚。值班电工做好每日用电抄表工作;暖通专业做好园区水耗统计和监控,杜绝跑冒滴漏。

  (二)做好能耗的统计分析。发现能耗异常及时分析报告。

  (三)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园区各项巡视工作:

  1、专业人员重点控制园区用水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有无违反公司规定使用能源的行为。例如:私自接水、接电等。

  2、工程护卫值班重点监控楼层在无客户时,公共区域照明是否按时关闭,晚间公共区域空调是否关闭,卫生间照明及排风扇开闭是否符合要求,并将情况及时反馈总值班。

  3、专业人员及时调整卫生间冲水阀门的使用状态,杜绝长流水。

  4、全体员工有责任对浪费能源的现象报告、制止或纠正。

  (四)各专业严格按公司节能降耗具体措施操作,不得私自开动设备。

  有效控制耗电总量,减少高峰时段用电量。

  1、专业每日参照天气预报温度、检查机房及附属设备。

  2、工程部对设备运行耗电情况及不合理运行状态提出意见,监督节电措施的实施。

  3、保洁人员控制使用保洁用电设备的时间,错开高峰用电时段,节省每一度电。

  4、清洗卫生间要合理使用水源,水龙头不可长流水。

  5、各部门要控制使用取暖器、空调等生活用电器,并在使用中注意错开用电高峰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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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1为加强水电费用的管理,强化各单位节约水电的观念和成本核算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能源,根据国家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水电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1.2凡通过我公司供水、供电设施用水、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2.管理方式

  2.1我公司对水电费实行按单位结算、全额收费的管理方式。以实际施工单位为标准进行收取。

  2.2本办法不适用于我公司的行政水电费用及职能部门的水电费用。

  2.3工程管理中心是我公司水电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公司水电的运行、管理、费用统计等工作,并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做好水电规划、水电设施的新建、改造和维修等工作。

  2.4财务管理中心是我公司水电管理的核算部门,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核算过、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过的水电费金额,对各施工单位进行挂帐处理。

  2.5全公司水电表由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原则上所有用电必须过表计量,未经表计量而用电者须主动申报加装电表。凡安装、拆迁,须报工程管理中心批准备案,任何水电用户不得私装、私拆,否则按违章处理,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6工程管理中心应统筹考虑公司规划新建基建项目的水电增容及配套设施,并向公司申请相应的项目经费和水电开支经费。工程管理中心在新建基建项目开工前应参与有关施工图纸会审,竣工后参与验收。基建项目的新建水电设施在验收合格后交工程管理中心和使用单位管理。若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工程管理中心和使用单位,联系施工单位予以解决。

  2.7公司内改造维修项目,凡需要更改水电线路、设施的,必须事先将设计图纸交工程管理中心审核后方能施工。

  2.8公司内添置大功率耗水耗电设施、设备,必须事先到工程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相关水电经费后方可付诸实施。

  2.91程管理中心应严格执行有关水电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巡视制度,确保供水供电的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突发性故障,应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水供电。一般故障必须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修复。

  2.10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维护公司用水用电秩序,节约能源,并监督和协助工程管理中心做好水电管理工作。公司将对水电管理完善、节约效果显著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检举违章用水用电的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2.11工程管理中心每月派专人对各施工单位水电费用进行抄表、统计,且必须于抄表当日向各施工单位发出水电费交款通知书,各施工单位应在接到交款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到财务管理中心进行结算。

  2.12工程管理中心对不按时结算水电费的单位将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3.水电费结算

  3.1基建和维修工程耗用的水电,需安装水电表计量,由工程管理中心按其实际耗用的水电量、按当地供电、供水的价格标准收取水电费。确实无法装表计量的`,由施工单位与工程管理中心协商处理,建议按工程总造价款的一定比例扣回,其中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按工程总造价款的0.2%扣水电费,2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按工程总造价款的0.15%扣水电费,未结清水电费的工程项目,工程管理中心将通知财务管理中心不予审结。

  3.2各单位的水电费按月结算,每月由工程管理中心将水电费清单送各单位核实后,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出具收款收据,视同于支付工程款。

  4.违章与处理

  4.1有下列违章之一者,工程管理中心除按最大用量计算追缴水电费(含滞纳金)夕卜,有权停止供水供电并通报施工单位:

  4.1.1凡违反公司水电管理规定、浪费资源,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4.1.2凡在公司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水电用户,不按规定办理用水用电手续或不按时交纳水电费超过一个月者;

  4.1.3采取各种手段窃水、窃电的。

  4.2各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结清水电费时,应承担水电费滞纳金的违约责任。水电费滞纳金从缴费限期次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万分之五计算;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万分之十计算。

  4.3窃用水、电量按下列方法计算确定:

  4.3.1在公司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的,所窃水、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4.3.2以其它行为窃水、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所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所窃水量按相应口径水表单位时间最大流量乘以实际窃用时间计算确定。

  4.3.3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其窃用时间至少以180天计算,对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4.3.4窃用公司水、电者,除按上述规定补交水、电费外,还应承担补交水、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水电费。对拒绝承担违章责任的,由工程管理中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4.3.5因违章用水用电或窃用水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因违章用水用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违章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5.附则

  5.1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5.2本暂行办法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物业公共水电能耗管理办法 5

  为贯彻国家对水资源实行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政策,合理利用水资源、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1、为了维护正常的供水秩序,保障校区生活和基本建设等正常用水。根据泰州市节水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各部门都应积极采取措施,应用节水先进技术降低水资源的消耗,把节水措施纳入学校日常工作之中。

  3、节水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并下达各部门耗水、节水考核指标。各部门应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节水指标。对不完成节水指标的'部门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经济处罚。

  4、安装用水设备器具时,应选用质量合格的节水型设备和器具,非生产用水水龙头应安装节水型水龙头,卫生设备水箱应安装节水阀门。

  5、按市、区节水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一级计量表计配置100%,完好100%;二级计量表计配置100%,完好100%。

  6、用水设施、器具因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用水浪费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节水管理考核细则》处罚。

  7、对节水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校给予适当的节水奖励。

  8、学校对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实行监察,由总务处负责不定期对各用水点实行监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责任大小、按本制度和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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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场合水电费公摊管理,保证公共资源的公平合理利用,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管理的各类公共场合,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

  第三条我公司承担公共场合水电费公摊管理的职责,确保各项费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摊。

  第四条公共场合的水电费公摊管理原则上采取统一计费方式,即按照用量进行费用分摊,除非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协商。

  第二章费用计算

  第五条公共场合的水电费公摊计算周期为每月,具体计费日期由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并提前通知住户或商户。

  第六条公共场合水电费公摊采用涉及计费仪表进行测量,具体可以选择智能电表和水表等设备。

  第七条每个计费仪表必须与该公共场合的专门管理系统对接,确保数据的准确记录。

  第八条根据各项公共设施的需求,对公共场合水电费进行分类,如冷水费、热水费、公区照明费、电梯用电费等。

  第九条每个分类的费用,需明确计算方法,以确保费用的精确计算。

  第十条每个计费仪表的使用人(业主、租户等)需确保仪表的正常使用,如果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物业管理公司,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三章费用分摊

  第十一条公共场合的水电费分摊采用比例费用分摊方式,具体分摊比例由各个使用单位(业主、租户、商户等)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应按时交纳分摊费用,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相关费用缴纳协议,并记录费用缴纳情况。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约定周期向各个使用单位提供费用分摊明细,确保费用的透明度和可查性。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公共场合水电费公摊管理专项账户,将各使用单位交纳的费用按比例划入该账户,用于支付公共场合的`水电费用。

  第四章监督与违约处理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检查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确保计费仪表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费用分摊记录和归集系统,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各使用单位有义务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八条对于拒不缴纳费用或者违约的使用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催缴、停止公共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进行公共场合水电费公摊管理制度的检查和修订,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实施效果。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租户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解决公共场合水电费公摊管理中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高层批准后生效,并在公司内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二十二条若果公共场合水电费公摊管理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如有修改或调整,须经公司高层批准。同时,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管理的所有公共场合,各使用单位须严格遵守。

  物业公共水电能耗管理办法 7

  为节约学校用电、用水,努力争做“节约型校园”的光荣使者,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开展节水节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节约意识,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做到节约人人有责,人人有为。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供全体师生遵守:

  1、全校师生必须主动建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做到人离灯灭,杜绝无人灯现象。

  2、由专人对学校供电设备设施线路系统定期检查,尤其对接线桩头确保禁固,以防发热耗能及烧坏电器设备,各班级、部门应每周检查用电使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与总务处联系,以便及时维修。

  3、学校定期检查各年级组各学科部门节电情况,发现违规内网公布。

  4、根据学校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实施各种有效的节水节电措施,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一、办公室、班级节水、节电制度

  1、学校倡导节电、节水全体总动员,节电、节水是每一位师生的共同责任。

  2、学校倡导教室、办公室等场所无人时需关闭相关电器,自来水不用时需关掉所有龙头。

  3、办公室、班级应确定专门人员随时关灯。

  4、办公室严禁使用功率电器,如经查实学校将内网通报。

  5、以下几种情况应关闭电灯:

  (1)天气晴朗,教室光线明亮时;

  (2)上、下午课间、吃中饭、晚饭时,晚自习后;

  (3)全体师生整体离开办公室、教室到其它场所上课或活动时;

  (4)如有学生因病因事不能离开,可酌情开灯;

  6、用水倡导全体师生随走随关,发现有自来水龙头开着时,应助关闭,如发现水电开关有故障,须及时上报总务处。

  7、学校安排人员随时检查各班用电、用水情况,如发现一天中一次未关灯就在“班级考核中”中扣除1分,两次2分,以此类推。

  8、学校将对节约用电、用水管理较好的班级学期结末进行表彰,并对班主任考核实行加分。(如果班级一个月未扣分,班主任月考核加2分)

  二、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1、冬季制热:室内温度在5℃以下时可开启空调

  (1)室内温度不能定得太高,设在18℃为好,即感觉很舒适。

  (2)风速不要放在“强档”而应该先放“自动档或弱风档”。

  (3)由于热空气较冷空气轻,风门朝下,才能使空气形成循环,让整个屋子都暖和起来。

  (4)在使用空调时,禁止门窗通开。如室内空气混浊,可使门窗留小缝隙。

  (5)空调在制热运行中,当室外机热交换器上有霜形成时,空调将自动除霜数分钟,室内外机都不运转(寒冷天除霜时间更长),除霜结束后,空调将自动恢复制热运转。

  2、夏季制冷:室内温度在30℃以上时可开启空调

  (1)室内温度不能定得过低,设在25—26℃感觉很舒适,因室内外温差小,不会出现空调病或身体不适。

  (2)风速应放在自动档或强档。

  (3)由于冷空气较热空气重,风门应朝上,才能使空气形成循环,让整个屋子都清凉起来。

  (4)在使用空调时禁止门窗通开,如室内空气混浊,适当使门窗留小缝或电扇开小档。

  3、维护保养:

  (1)总务处在每季节使用前对室内机、清洁空气滤清器、滤尘器网进行清洁、清洗,并进行开机测试,是否正常。

  (2)使用部门在长期不使用时,将空调器关机,然后切断电源,取出遥控器内的电池。

  (3)空调不能正常启动时要检查:电源开关是否接通?线路供电是否正常?是否按要求调节运转遥控器?滤尘器是否太脏?空调是否处在15分钟的除霜过程中?

  三、浴室管理规定:

  1、浴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时开放。

  2、浴室水龙头使用要合理,严禁在洗澡同时清洗衣物。

  3、浴室开放时间:每周一、二、三、四、日  16:30~18:30

  4、浴室停止开放时,专职管理人员要切断水源、电源,杜绝浪费。

  四、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1、住宿学生要爱护水电设施,保证学生宿舍正常的水电供给。

  2、住宿学生要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3、宿舍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本楼的水电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联系维修。

  4、学生宿舍按标准配用照明电器、空调,使用时注意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设灯头,严禁使用电热毯、电加热器和各类家用电器设备。一经发现,按学校规定一律没收,由总务处统一处理。

  五、食堂水电管理制度:

  1、节电规定:

  (1)师生一日三餐用餐开灯规定如下:天气晴好关闭照明电源,开灯、开电风扇时间一般在用餐时间前3分钟开启,由食堂派专门人员负责开启与关闭,用餐结束立即关闭。

  (2)食堂操作间的'排气系统,鼓风系统操作结束后立即关闭。

  (3)学生晚自修下课前5分钟由各宿舍楼层管理员将本楼层照明电源开启,熄灯铃响后,本楼层值班管理员立即督促关闭宿舍电灯

  (4)学生宿舍除允许使用空调外,其余时段空调电源总开关不得开启。

  六、节水节电奖惩办法:

  每个部门每月基本分10分发现一天中违规一次就扣除1分,两次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每天检查通报。

  1、在节水节电工作检查中对节水节电工作成绩优秀的部门责任人每月50元奖励,学期结束统一发放。对由于个人节约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的部门每月进行通报批评和教育。

  2、对于损坏水电设备者,按价赔偿工料费;故意损坏水电设备除按价赔偿工料费外,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物业公共水电能耗管理办法 8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学校节水用水工作的管理,根据《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中有关节水用水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内节水用水工作的管理。

  凡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本校内的用水部门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消防专用水除外)。

  第三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节能办是学校节水用水工作的责任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节能办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对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节能办根据各区计划用水办公室下达的用水定额,对学校用水部门制定综合用水和单项用水的定额。并实行节约用水管理原则。

  学校建立节水和用水领导小组,对学校的节水用水行使监管职能。各校区后勤发展中心维修部、物业公司行使校内给排水维护工作,由节能办行使监管、检查职能。

  第四条转供水管理

  各用水单位应严格执行用水计划指标,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

  第五条用水部门用水管理和措施

  各用水部门应按规定安装计量水表。计量水表将有学校安排分批安装。

  学校根据各区计划用水办公室的要求,定期进行水量平衡测试,建立健全抄表制度、统计台帐和维修制度。对后勤食堂、学生公寓等用量用水部门,应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和统计台帐。用水部门应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责任目标考核计划。

  第六条节水用水设施的建设

  学校实施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包括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时,应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以下简称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七条节水用水设备的使用

  用水部门应选用节水型的用水设施(含冷却塔)、器具,安装节水、防溢装置)。

  洗车和浇花用水必须用节水型的水。松江校区浇花应使用雨水或河道水,严禁使用自来水。

  新建房屋必须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已建房屋原安装使用的便器水箱和配件,凡属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淘汰的,安排计划逐步更换。

  第八条节水用水设备的管理

  维修部门应加强对供水设备、设施(含屋顶水箱,下同)、器具的管理、维修和保养,降低流失率。发现供水设备、设施、器具漏水或者接到漏水报告后,应在规定期限内赶赴现场处理。凡需增添或拆除供、用水设施,须向学校节能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由有关部门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对供、用水设施擅自增添、移动或拆除。违者按有关规定受到处罚,并赔偿材料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收费制度

  对外借出租房、企业性公司、有偿性科研项目、外加工经营性项目、长期留宿人员等用水,一律按经营水价收取水费。

  第十条奖罚办法

  根据学校制定的用水计划额度并实施用水计划的`部门,在节约用水工作方面取得较成绩,按节约用水量,给予1—5%的现金予以奖励(具体细则另定)。

  对超计划用水定额用水的部门,参照市计划用水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对超出部分的水费补交1—5倍的加价水费。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资产管理及保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附则

  本办法自学校批准日起执行。由资产管理及保障处负责解释。

  物业公共水电能耗管理办法 9

  一、节水、节电管理的指导原则。

  1、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的方针,加强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节约的好习惯。

  2、实行以总务处为主和各部门(单位)共同管理的办法。总务处是学校水电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节水、节电的管理和监督。各处室、年级、学科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节水节电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

  3、全校水电表均由总务处管理。水电表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加封和维修,均由总务处负责。

  二、教室、实验室、办公及公共场所水电管理。

  1、教室、实验室的'灯光照明、电器设备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年级监督,可根据光线情况适时开关。

  2、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空调使用严格执行《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3、教学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卫生区域班级负责管理,年级监督。公寓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楼管人员负责管理。科教楼、办公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卫生区域处室、学科负责管理。1号教学楼门厅照明由门卫人员管理,2号教学楼门厅照明由楼管人员管理。

  4、学生晚上放学或大休离开教学楼后,年级应检查水电情况,年级检查无误后,再由门卫人员负责1号教学楼水电,楼管人员负责2号教学楼水电,对出现的情况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5、安装定时开关的路灯、楼顶灯由总务处负责管理。路灯开启时间由总务处根据季节和自然采光情况确定。

  6、未安装定时开关的路灯、厕所灯等由门卫负责开关、报修。

  7、多功能报告厅、会议室用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

  8、家属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及绿化用水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9、家属户、食堂、超市要在每季度初十日内到会计室缴纳水电费,逾期不缴费的,按逾期天数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

  三、节水、节电管理措施。

  1、 节水、节电是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的任务。全校上下要齐抓共管,将措施落实到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纳入岗位职责考核,实行ldquo;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rdquo;的原则。各处室、年级、学科、班级是本部门节水节电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好本责任区的节水节电工作。

  2、总务处负责各楼宇水电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建档工作,对水电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和节能工作提供依据。

  3、各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办公室等要尽量使用自然光。真正做到室光线充足时不开灯,无人不开、人少少开、不用不开。人员离开时,要随手关灯,杜绝无人灯、白昼灯现象。

  4、科学规划道路等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能够使用节能灯具的地方一律采用节能灯具,实施绿色照明。

  5、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电饭锅、电暖气、微波炉等用电设备烧水、煮饭、采暖等。

  6、养成自觉节水习惯,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奖惩办法

  1、未经总务处同意,任何处室、年级、班级或个人不得在学校供水供电系统内私自接水接电。由于接水接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由责任人按设备原价两倍赔偿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对于使用各类违规电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磁炉等),一经发现全部没收,每次罚款100元,并上报校长室予以通报。因使用违规电器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或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对所有安装智能电表的用户,严禁私自改线路偷电行为,一经发现,按该用户上月电费的双倍收费,并上报学校通报批评。

  4、各级值班人员(特别是晚间值班)要对水电设施和使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设施损坏和浪费水电的现象,应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和处理。

  5、政教处要对教室照明进行检查,对不规范用电情况提出批评,并扣班级量化管理分数1分/灯。

  6、总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将定期进行节能检查;总务处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分工包片,负责日常全校用水用电情况的巡查,并将巡查中发现浪费水电现象上报学校通报批评。

  7、对在水电管理、使用中有突出贡献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物业公共水电能耗管理办法 10

  为规范学生用水用电行为,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养成良好节约水电习惯,增强职工、学生节约能源意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建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用水用电制度  

  1.爱护水电管线及水、电器设备,不得在公寓楼内私自搭接电线、安装插座。

  2.学生不得私挪动宿舍插座,学生手机、学习机充电一律在宿舍有人的情况下进行。

  3.宿舍做到按时熄灯、人走灯熄。停电时要检查电源是否关闭,放假离校前认真检查宿舍所有电器(尤其是厕所排气扇)关闭情况,避免电器无人看管长时间工作而出现用电浪费及安全事故,

  4.白天非特殊阴暗天气原则上不开走廊灯。

  5.宿舍内禁止学生私自使用自带用电设备,宿舍安装的照明灯学生不得私自更换功率更大的灯具。

  6.宿舍无人时电扇应关掉,务必做到人走扇停。不能疲劳使用电扇,让电扇连续工作。

  7.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习惯:

  (1)睡觉之前、出门之前,应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特别是停水时离开宿舍,更要认真检查,避免来水时造成水资源浪费。

  (2)严禁将茶叶、食物残渣等废弃物丢进蹲坑或洗手池,更不得将废弃衣物、塑料袋、矿泉水瓶等物件扔进下水道,避免造成下水道堵塞,避免用水浪费。

  (3)注意节约用水,洗手时不能把水龙头开得过大;洗漱、洗衣,不让水长流;学会一水多用。洗脸、洗脚后的水用于冲厕所。

  8.公寓住宿学生均有管理、监督、检查、维修上报水、电设备、设施的义务与责任,发现水电设施、设备损坏,及时到楼管处报修,如遇紧急安全问题,及时当面告知公寓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安排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9.公寓维修工是分管公寓楼水电设备维修直接责任人,接到报修任务需要及时予以处理,维修不了及时上报公寓维修科,并采取切实措施杜绝由此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水电浪费现象的扩大。平时采取报修和主动巡修相结合,保证学生宿舍及公共用电、用水开关、水阀等正常使用,并经常做好安全检查和维护,发挥开关作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管理考核办法

  1.楼管员和宿舍长是公寓楼、宿舍用水用电设施直接责任人,实行谁损坏,谁赔偿原则。找不到当事人,由共用人一同承担。用水用电设施损坏如未上报,一经发现,则扣相应管理责任人工作考核分。

  2.宿舍长是宿舍用水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平时必须坚持用水用电安全排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如因责任人管理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公寓将依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公寓楼、宿舍用水实行学校规定的定额,公寓公共部分用电由学校定额,宿舍用电为每学期100度免费,超出自负。

  4.学生公寓每周对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工作人员检查与考核和个人工资挂钩,学生检查与学生宿舍内务违纪检查挂钩,具体见下《用水用电考核细则》。

  三、学生用水用电考核细则

  序号考核项目扣分标准

  1.未经同意私自搭接电线、装插座 5分

  2.宿舍内使用电热、冷设备 10分、通报批评

  3.未按规定关灯、扇、厕所排气扇、水造成浪费5分

  4.私自更换大功率用电器10分

  5.向蹲坑及洗手池内扔废弃物3分

  6.私自拆、装水龙头 10分

  7.发现损坏未及时上报维修造成长流水3分

  8.故意破坏水电设备设施10分 赔偿并予以处罚

  有扣分的宿舍,不能参加文明宿舍、优良学风宿舍的`评比,所扣分数计入学生综合测评,影响学生奖学金、优秀先评比。

  四、公寓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1.公寓管理员、门卫、保洁等工作人员使用违章电器,除没收外罚款100—2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公寓公共区、管理员办公室出现人走灯未熄或水未关现象,予以通报批评。

  2.管理责任人未能及时上报水电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造成不必要浪费水电、损毁公私财物现象,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赔偿。

  3.维修工没按工作要求及时处理报修和主动巡修,由此造成的水、电、暖气、及没有正常巡检等的浪费和水电暖元器件的损坏,将是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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